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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平庂的根據,是當時的聲調實際,而當時的聲調實際又制約了平庂的劃分。關于中古聲調的調值,王力先生說:“中古漢語聲調的實際調值不可詳攷。‘平’‘上’‘去’‘入’這四個聲調的名稱可能是有意義的。‘平聲’可能指的一種平調(大約是高平調);‘上聲’是一種昇調;‘去聲’是一種降調;‘入聲’是一種促調。”(《漢語史稿》上冊第102頁,中華書局,1980年)那么,中古的平庂是怎樣劃分的呢?王力先生解釋說:“平聲是長的,不昇不降的;上、去、入三聲都是短的,或昇或降的。這樣自然分為平庂兩類了。平字指的是不昇不降,庂字指的是不平,也就是或昇或降。如果我們的設想不錯,平庂遞用也就是長短遞用,平調與昇降調或促調遞用。”(《漢語詩律學》第6頁)從這裏可以看出,中古劃分平庂採用的是“二分法(A與非A)”,得出得是一對矛盾關係的概念,即“平聲”與“非平聲”。“平聲”的內涵是肯定的,“庂聲”的內涵是以否定“平聲”的內涵而構成的。在“平聲”裏,衹有一種調值的聲調(平聲),而在“庂聲”裏,包括了“平聲”以外的其它所有調值的聲調(上、去、入三聲)。這樣,就構成了平庂的對立。把這種對立按照一定的规则運用到韻文上,就能達到“錯綜字調之低昂,和諧文辭之節律”(羅常培語)的目的。
平仄对立是中古平庂聲律建立的基礎。
二分法是中古平庂聲律建立的模式。
孙逐明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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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仄对立是中古平庂聲律建立的基礎。二分法是中古平庂聲律建立的模式。”
这是正确的。
可王力先生对平仄两大调类的本质特征的分析却是错误的,对我国声律学的研究产生了严重的误导。随着语言的发展,尽管各个朝代的实际语音〔包括调类和调值〕在不断变化,但是平仄对立的基本格局仍然保存下来了,只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方言里面有不同的分布而已。
以上问题可以参阅我的论文《平仄理论的误区》和《声律学漫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