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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5)

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5

五、东方诗风论坛有意义的新探索

万龙生等编著的《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12)和《2006格律体新诗选》(名家出版社,2007·3)相继出版,其间还有王端诚《秋琴集》问世,可喜可贺!《东方诗风论坛》诗友们辛勤浇灌的三朵新花,的确是雄风一展再展,足以震动当今诗坛,教广大诗民侧目。这些诗不仅是反映新世纪以来广大人民生活与情感的新作,而且使用的形式也是经过认真锤炼的已经成熟或正在成熟的格律体新诗,不能不承认这是古老林海树源里的一支惊人的响箭,不能不承认这是古老诗国天地里不曾多有的新花!这些诗歌的出现,对新诗坛那种新格律诗不景气的边缘化状态,是个猛烈的冲击和巨大的震撼,对促进双百方针的进一步落实和当代新诗的繁荣,应当承认具有一定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同时也应当看到,符合中华民族审美传统和当代语言特点的新诗歌和一代新格律诗人正在成长,不久的将来,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和闻一多、朱湘、郭沫若、郭小川们都将出现,祖国诗歌的天空,一定是星光无比灿烂!

出版一本格律诗集谈何容易,编辑一本格律诗选也非轻而易举,前面已经谈及的数本格律诗选(集),可以看出这种逐步提高的过程。随着格律诗创作及其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人们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编者必须走在前面站在高处,只有居高临下才能编出更好的符合时代需求的选本。这三朵新花无疑是具有这样特点的。首先,编者不仅有创作实践经验,而且在理论上也占有一定的高度,都能够注意汲取最新的理论成果,基本把握了“五四”以来单纯限字说、限顿说和音尺说——完全限步说这三种基本格律思想及其表征与特点,大胆地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实行诗体分类命名,展示新格律诗体的蓝图框架,这在我国新诗史上是不多见的,没有一定的学识与魄力是不可想象的。只有敢于这样探索、展示,才能促进新格律诗创作及其理论的成长和繁荣。正是在这样的探索之中,他们自身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仅就这三本书自身相比,就可以看出是越来越好。在内容上反映现实的作品越来越多,在诗体形式上科技含量越来越大,不仅出现了四步九言、四步十言、三步七言、三步六言以及五步十一言、五步十二言、六步十三言之类常用诗体,也出现了前所未见的一些诗体范例,诸如“四步十二言诗”(“3|3‖3|3”,刘年《梦里枕边》)、“三步九言诗”(“3|3|3”,余小曲《屈原》)之类特殊诗体,既开拓了新格律诗的领域园地,也拓宽了人们的视野天空。

随着创作与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全面展开,需要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诗体命名就是个当今需要更加科学化的问题,而且务必站在格律思想的高度,从大局着眼,联系诗体形成的渊源,抓好角度抓准切入点,抓住肯綮所在与本质方面,准确而全面、科学而精炼地进行概括;不能从局部着眼,不能从表面入手,既不能浮泛、片面,也不能重复、烦琐;既不能简单化、表面化,也不能以表述诗节造型形象的方式来取代对诗体本质的精确概括。比如对《死水》一诗的诗体命名,单纯限字说自然用“九言诗”来概括,限顿说自然用“四顿诗”来概括,两者的命名显然浮泛、片面和简单化了,没有全面、准确而科学地反映和揭示出这种诗体的本质是属于四个音步九个字的诗体。而“九言诗”的提法,显然浮泛、模糊,因为同是每行九言的新格律诗,分别就有三种诗体:四步九言诗,如闻一多《死水》:“这是丨一沟‖绝望的丨死水”;三步九言诗,如余小曲《屈原》:“千古泪丨一江水丨洗不净 / 问自己丨问苍天丨还问谁”;还有五步九言诗,如梁上泉《清漪园》:“叶,丨青了丨又绿,‖绿了丨又青”。因此只有命名为四步九言诗才是精确而科学的。这三朵新花引进了这一成果。

如众周知,音步其实就是有人所说的音尺或音组,但是不能因此就将“四步九言诗”改为“四尺九言诗”或者“四组九言诗”,就是从感觉或习惯上人们也不会接受,另外也还有个中外诗歌接轨问题。

当然,也曾有人称为“四顿九言诗”,大抵是何其芳当年把音步叫做“顿”的缘故吧。这样也并不理顺,因为顿与音步毕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音步是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而顿则是表示音步之间停顿与间歇的时间单位;两者有实与虚、响与哑、行进与停歇的不同与差异。新诗的四种音步都含有字数多少、造型长短的内容,“四步”与“九言”均属同类一体,“四步等于九言”,“顿”不能与之相比。如果命名为“四步九言整齐体”,显然“四步九言”与“整齐体”就重复、烦琐了,因为行行四步九言者自然是整齐体,不可能是参差体。

至于《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里“四步九言吟诵式”、“四步九言朗诵式”之类命名与分类,显然没有抓准分类的关键,对于白话新诗来说,不同于讲究“吟诵”的旧诗,基本上都是朗诵的,以“吟诵” 和“朗诵”分类,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还是简明扼要一些为好。《2006格律体新诗选》编者也许意识到这一点,就没有沿用这种提法,这也是一个进步。

至于《2006格律体新诗选》里“一步杂言整齐式”、“二步杂言整齐式”、“三步杂言整齐式”和“四步杂言整齐式”的命名值得研究,因为“杂言”与“整齐式”是自相矛盾的。这种观点的根源大多是受何其芳“限顿说”的影响,只要诗行“顿”(音步)数整齐划一,不管长短音步所造成的诗行字数的参差,无视“讲究诗行音节(字)数量整齐是世界诗歌的共同美学追求”,所以将杂言造成的参差还硬加上个“整齐式”的字样。格律体新诗的整齐体,既然也是格律诗体,就应当字数一样多,应当与诗经体和五七律一样,何况英法诗歌也都讲究音节数量的整齐划一呢,不能认为白话新诗的格律诗多一个少一个字没什么。实际上《2006格律体新诗选》里列出的这些“一步杂言整齐式”和“二步杂言整齐式”诗例,不属于“整齐式”,基本是诗行讲究规律参差的参差体;列出的这些“三步杂言整齐式”和“四步杂言整齐式”诗例,有的属于讲究规律参差的参差体,也有的倒应当属于何其芳主张的“限顿说”类的作品,“顿数整齐字数乱”。

这些前进中的美中不足问题所以提出,是因为诗体的研究与确立对新格律诗的成熟很重要,吕进说过,“无体则无诗”,“对格律诗而言,‘成熟’的标志是‘成形’。”只有精益求精,才能锦上添花,使格律体新诗成为我们的一代文学皇冠上的明珠。

                                    2007·4·1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6 15:24: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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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已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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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被审核。请孙老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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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孙老师:这类专业性强的书下架非常快,在我所在的城市,基本上不到一个月就撤下去了。我是在溜达书店的时候,站在那里阅读的,一共读过两次,摘录已经不可能,我手里也没书。本城也无法购买。或许以北京出版业的发达,出版商又在北京,可能会买到吧。请老师有时间溜达下书店。

我在便利网上查到有这书出售。全名是:《自律与他律 中国现当代文学论争中的一些理论问题》钱中文,刘方喜,吴子林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http://www.d1.com.cn/html/gdsshow_ss.asp?gdsid=00180818

http://www.beida-kaoyan.net/915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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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可能,我也想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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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兄,你能不能把《自律与他律——中国新诗争论的一些问题》里对于音步划分的议论摘录出来?

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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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歌格律对称和破缺的关系,半格律体的命名,等等,我都曾经有专文做过初步的探讨。可参见《论诗歌形式中的对称性自发破缺》和《汉语诗歌格律概论。第五节 对称与变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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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的完全限步说,大方向是值得肯定的,只不过法度不够明晰准确而已,所谓“兼顾几种音步的有机配合”怎么配合?所谓“构成步数与字数的统一”,用什么方法统一?

正因为法度不明晰准确,这才导致上面中间地带体裁的无所适从。

我说过,我的格律观在大方向上和程先生是一致的,我也同样也主张“兼顾几种音步的有机配合”和“构成步数与字数的统一”,我只不过是在完全限步说的基础上添加了准确明晰简单易行的“对称”法度而已。

我的提出“对称说”,实际上就是以音步对称为主,兼顾字数的对称,我讨论并提倡的中间地带正就是“音步对称为主,兼顾字数的对称”的作品,我们选编的两本诗集里,绝大部分〔包括部分整齐式里的杂言诗〕作品都是这样,对这些作品我都加了编者注,就是明证。

为了使我的“对称说”法度更加直观,我准备借鉴程先生所归纳的“单纯限字说”“单纯限步说”和“完全限步说”的命名,称之为“音步字数对称说”

简而言之,“音步字数对称说”就是以音步对称为主导,兼顾字数对称,通过它可以建立最严格对称的新诗格律体。对此,拟另文专论。

另外,我也完全赞同沧海对于格律适度放宽的主张。对称不是格律的目的,而是手段,如果在一定的原理指导之下,适度打破对称可以加强诗歌格律的表现力的话,我们的格律理论就应当旗帜鲜明地肯定它,并研究它的法度。所以我对那些音步整齐对称而字数大致对称以及参差对称式里大致对称的诗歌也不排斥。至于如何命名,是可以从长计议的。

以上是初步想法,我将抽时间专文讨论这些问题。目前正在撰写第一篇论文:

《音步字数对称说——兼论格律体裁的分类》不日将发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9 14:36: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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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同程文先生的观点,格律体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格律精严。如果单纯从音步着眼,而对字数不加严格规定的话,将给后世理论的发展造成阻碍。
格律体发展中,有一点我觉得可以引以为戒。那就是音步的划分。在闻氏理论中,提出了音步的主张,但并未明确划分的具体界限。这样,在新月时期,格律体被徐等演变成了“字数大致相同,押韵规律”的一种新诗主张。建国后,音步划分上,民歌体盛行的时候,甚至出现了五个字一顿的主张。去年北大出版的《自律与他律——中国新诗争论的一些问题》一书,就将音步划分作为阻碍新诗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来。当然,他们不知道我们已经很成功的解决了这些。
新月当初埋下这病根,实在说,是徐的不自律。闻的诗就不存在这问题。并且一直成为格律体裁发展的最大绊脚石。直到几十年后的今天才被解决。此事足以为戒。音步相同而字数不同,实在是通过诗人自律就可以解决的。并且能够很好解决。
程文先生提出此点我觉得有重大意义,格律体必须严格要求。否则就有可能发展成一根病苗。

另外,程文先生提出过格律体新诗将会出现一种类似旧诗近体的体裁。我也很同意。具体来说,程先生比较看好四步九言,五步十一言。我认为,是对的。四行体由于篇幅太小,而现代汉语一般又以复合词为主,这样,极大限制了四行的表现容量。未来,八行,十四行。将是与四步九言,五步十一言结合,并最终定格的格律。当然,这只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因为万老师无限可操作性的提出,使得格律体新诗兼有旧诗所有格律形式的特点。近体,词、曲都将包括在内。

另外,只要求音步,不要求字数谨严的,不仅仅在今天之前有很多优秀的诗篇,而且未来也肯定会创作出很多优秀的诗篇,如果将它排除在格律体之外,是不智的。我觉得我们需要给它另立一个名目。正如谨严的词后,出现的可以任意衬字的曲。现在大家都比较倾向于把它列为格律体的附属品,而命之“准”。我觉得这会妨碍它的发展,毕竟它比较自由一些。更容易上手。把它作为一种与严格格律体血肉相连,又有所区别,并自己独立的格律体的一种,将是发展的必然。

还有个问题,就是平仄,孙老师以前做出过试验,效果不理想。我觉得平仄将能对谨严格律体做出很大的贡献,只是我们还没有掌握好一条好的规律。个人也曾思考过一些。如果以逐字为平仄单位,并使之相调和,是不太容易的,因为现代汉语不同于古代汉语,古代汉语多是单纯词,而现代汉语多是复合词。我觉得可以以词为平仄的基本单位。当然,我辩证了下,仍有很多问题。但,我觉得好好试验,未尝不是一个好思路。

以上是关于格律的疑点个人想法,请众老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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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论坛的理论色彩不浓,大部分诗友缺乏对理论的兴趣.这次在重庆我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聚会一结束就看到,为一些理论问题,大家在这里进行认真的探讨,这是很好的现象.

事实上,咱们论坛的两位重要的理论家卓伟兄与孙兄的理论观点在大方向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只是对一些具体问题有不同意见.这是很正常的.

孙兄也说:"程先生的主要格律观点和我是相同的,我们的主要方向是一致的。只有个别枝节上有不同意见。个别枝节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有些问题可以通过相互探讨,求得一致;有些问题如果暂时不能统一,也可以暂时存疑,留待后人继续探讨。"

我完全赞同这样的态度.等有空了, 我也将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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