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5) 五、东方诗风论坛有意义的新探索 万龙生等编著的《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12)和《2006格律体新诗选》(名家出版社,2007·3)相继出版,其间还有王端诚《秋琴集》问世,可喜可贺!《东方诗风论坛》诗友们辛勤浇灌的三朵新花,的确是雄风一展再展,足以震动当今诗坛,教广大诗民侧目。这些诗不仅是反映新世纪以来广大人民生活与情感的新作,而且使用的形式也是经过认真锤炼的已经成熟或正在成熟的格律体新诗,不能不承认这是古老林海树源里的一支惊人的响箭,不能不承认这是古老诗国天地里不曾多有的新花!这些诗歌的出现,对新诗坛那种新格律诗不景气的边缘化状态,是个猛烈的冲击和巨大的震撼,对促进双百方针的进一步落实和当代新诗的繁荣,应当承认具有一定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同时也应当看到,符合中华民族审美传统和当代语言特点的新诗歌和一代新格律诗人正在成长,不久的将来,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和闻一多、朱湘、郭沫若、郭小川们都将出现,祖国诗歌的天空,一定是星光无比灿烂! 出版一本格律诗集谈何容易,编辑一本格律诗选也非轻而易举,前面已经谈及的数本格律诗选(集),可以看出这种逐步提高的过程。随着格律诗创作及其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人们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编者必须走在前面站在高处,只有居高临下才能编出更好的符合时代需求的选本。这三朵新花无疑是具有这样特点的。首先,编者不仅有创作实践经验,而且在理论上也占有一定的高度,都能够注意汲取最新的理论成果,基本把握了“五四”以来单纯限字说、限顿说和音尺说——完全限步说这三种基本格律思想及其表征与特点,大胆地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实行诗体分类命名,展示新格律诗体的蓝图框架,这在我国新诗史上是不多见的,没有一定的学识与魄力是不可想象的。只有敢于这样探索、展示,才能促进新格律诗创作及其理论的成长和繁荣。正是在这样的探索之中,他们自身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仅就这三本书自身相比,就可以看出是越来越好。在内容上反映现实的作品越来越多,在诗体形式上科技含量越来越大,不仅出现了四步九言、四步十言、三步七言、三步六言以及五步十一言、五步十二言、六步十三言之类常用诗体,也出现了前所未见的一些诗体范例,诸如“四步十二言诗”(“3|3‖3|3”,刘年《梦里枕边》)、“三步九言诗”(“3|3|3”,余小曲《屈原》)之类特殊诗体,既开拓了新格律诗的领域园地,也拓宽了人们的视野天空。 随着创作与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全面展开,需要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诗体命名就是个当今需要更加科学化的问题,而且务必站在格律思想的高度,从大局着眼,联系诗体形成的渊源,抓好角度抓准切入点,抓住肯綮所在与本质方面,准确而全面、科学而精炼地进行概括;不能从局部着眼,不能从表面入手,既不能浮泛、片面,也不能重复、烦琐;既不能简单化、表面化,也不能以表述诗节造型形象的方式来取代对诗体本质的精确概括。比如对《死水》一诗的诗体命名,单纯限字说自然用“九言诗”来概括,限顿说自然用“四顿诗”来概括,两者的命名显然浮泛、片面和简单化了,没有全面、准确而科学地反映和揭示出这种诗体的本质是属于四个音步九个字的诗体。而“九言诗”的提法,显然浮泛、模糊,因为同是每行九言的新格律诗,分别就有三种诗体:四步九言诗,如闻一多《死水》:“这是丨一沟‖绝望的丨死水”;三步九言诗,如余小曲《屈原》:“千古泪丨一江水丨洗不净 / 问自己丨问苍天丨还问谁”;还有五步九言诗,如梁上泉《清漪园》:“叶,丨青了丨又绿,‖绿了丨又青”。因此只有命名为四步九言诗才是精确而科学的。这三朵新花引进了这一成果。 如众周知,音步其实就是有人所说的音尺或音组,但是不能因此就将“四步九言诗”改为“四尺九言诗”或者“四组九言诗”,就是从感觉或习惯上人们也不会接受,另外也还有个中外诗歌接轨问题。 当然,也曾有人称为“四顿九言诗”,大抵是何其芳当年把音步叫做“顿”的缘故吧。这样也并不理顺,因为顿与音步毕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音步是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而顿则是表示音步之间停顿与间歇的时间单位;两者有实与虚、响与哑、行进与停歇的不同与差异。新诗的四种音步都含有字数多少、造型长短的内容,“四步”与“九言”均属同类一体,“四步等于九言”,“顿”不能与之相比。如果命名为“四步九言整齐体”,显然“四步九言”与“整齐体”就重复、烦琐了,因为行行四步九言者自然是整齐体,不可能是参差体。 至于《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里“四步九言吟诵式”、“四步九言朗诵式”之类命名与分类,显然没有抓准分类的关键,对于白话新诗来说,不同于讲究“吟诵”的旧诗,基本上都是朗诵的,以“吟诵” 和“朗诵”分类,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还是简明扼要一些为好。《2006格律体新诗选》编者也许意识到这一点,就没有沿用这种提法,这也是一个进步。 至于《2006格律体新诗选》里“一步杂言整齐式”、“二步杂言整齐式”、“三步杂言整齐式”和“四步杂言整齐式”的命名值得研究,因为“杂言”与“整齐式”是自相矛盾的。这种观点的根源大多是受何其芳“限顿说”的影响,只要诗行“顿”(音步)数整齐划一,不管长短音步所造成的诗行字数的参差,无视“讲究诗行音节(字)数量整齐是世界诗歌的共同美学追求”,所以将杂言造成的参差还硬加上个“整齐式”的字样。格律体新诗的整齐体,既然也是格律诗体,就应当字数一样多,应当与诗经体和五七律一样,何况英法诗歌也都讲究音节数量的整齐划一呢,不能认为白话新诗的格律诗多一个少一个字没什么。实际上《2006格律体新诗选》里列出的这些“一步杂言整齐式”和“二步杂言整齐式”诗例,不属于“整齐式”,基本是诗行讲究规律参差的参差体;列出的这些“三步杂言整齐式”和“四步杂言整齐式”诗例,有的属于讲究规律参差的参差体,也有的倒应当属于何其芳主张的“限顿说”类的作品,“顿数整齐字数乱”。 这些前进中的美中不足问题所以提出,是因为诗体的研究与确立对新格律诗的成熟很重要,吕进说过,“无体则无诗”,“对格律诗而言,‘成熟’的标志是‘成形’。”只有精益求精,才能锦上添花,使格律体新诗成为我们的一代文学皇冠上的明珠。 200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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