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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伟人小圈兴特区 诗人巨笔擎律旗》的有关说明



                                    关于《伟人小圈兴特区  诗人巨笔擎律旗》的有关说明

                                                     ——兼答各位诗友的质疑


                                                                                死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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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首先感谢各位诗友的关注、批评,并带来许多历史史实,它又促使我对一些问题进行更深层次和更广范围的思考,这对我来讲是一笔无价的财富。


                                                                           二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宋·苏轼《题西林壁》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卞之琳《断章》
    以诗开篇,是表明我们的历史观。我们身处历史之中,但要跳出历史之外看待历史。我们可以创造历史,但我们无法修改历史。我们可以评说历史,但历史随后也会评说我们。所以,研究历史,要保持学术思维的独立性,以史实为依据,形成自己独立的思考。

                                                                           三


    此文只是系列文章中的一篇,并非如万龙生老师在《“现代格律诗”术语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中所言,作为周仲器的得力助手专为现代格律诗学会孜孜不倦。只是在关注学习研究现代格律诗发展史的过程中,现代格律诗学会这段历史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存在。如果以后我的眼光关注到东方诗风的话,我当然也会为东方诗风而孜孜不倦的。
    此文是一篇历史回顾,主要依据为现代格律诗学会会刊《现代格律诗坛》1——11卷,以及学会部分诗人的诗集(主要是前言后序),还有我所了解的一些史实。实际上是对于《现代格律诗坛》所发表的文章的一个归类整理。
    此文分为两部分:一是文章的归类整理,二是点评。文章的归类整理对历史负责,点评只对自己负责。归类整理部分基本上都文有所据,点评部分则是根据所掌握的史料自己的一点理解,属于一家之言。
    此文写成于2012年7月30日,发在新浪博客《死水吧的blog》。发出后,黄淮、周仲器、李长空三位诗友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见解,黄淮老师提供了未记录在内的他参与的一些学术活动,周仲器老师提供了2012年雅园公司拟出版的书目。李长空兄指出对于万龙生老师及两网两刊表述不够准确。我随后在博文中予以修改。后于2012年8月3日在《中国格律体新诗论坛》和《东方诗风论坛》贴出。8月6日我在QQ上遇到万龙生老师,王端诚老师,晓曲兄,邀请他们对此文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是想听听大家对于现代格律诗学会多年来的成就、缺陷与不足的认识,修正我的观点与看法,既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下他的得失,也能够对它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便它能够在新时期轻装上阵。
诗友们的意见有两类:属于史实性质的错误、行文的疏忽和不足以及我认同的意见和建议,我将在文章中予以修正;属于诗友们的意见和建议,而我有自己的认识和理解的部分,我将持保留意见,并将我的看法与依据予以说明。


                                                                             三


    1、在八十年代背景介绍中,对于邹绛对现代格律诗的倡导作用疏于笔墨,是一大疏忽,容搜集相关资料后,予以弥补。
    2.结尾点评部分“诗人黄淮和一班诗友抢抓时代机遇,南下深圳发起并成立了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无异于在一片荒漠之中竖起了一杆大旗”中的“一片荒漠”措辞不当,与八十到九十年代初新格律探索的蓬勃形势不符,应予以纠正,似用“群情激奋之时”更为适宜,待定。
    3、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部分“二00七年十月二十至二十一日,学会在常熟理工学院,和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共同主办了“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一句表述不够严密。
   据从黄淮处得到的资料,主办单位是3个:常熟理工学院(书记许霆)、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所长蒋登科),现代格律诗学会(副会长黄淮)。场地、会务主要由东道主常熟理工学院承担,其经费主要由东道主常熟理工学院承担,但现代格律诗学会带去8000元,用于支付会务费用。上午新诗研究所所长蒋登科主持会议,下午由黄淮主持。但许霆、鲁德俊、骆寒超、蒋登科、程文、周仲器、万龙生、黄淮、潘颂德9位均为学会理事,非学会人士主要有沈用大、王端成,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似用“二00七年十月二十至二十一日,常熟理工学院,和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现代格律诗学会共同主办了“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更为适宜。
    4、 “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自己主办了两次学术研讨会,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雅园诗会有共识,常熟会议有分歧。”在文中有两次表述,第一次在文章第五部分《现代格律诗学会的学术活动》出现,第二次在点评部分出现。但第二次多出了“自己”两字,属于行文不够严密,应予删除为宜。
    5、 关于学会理事在新时期迈出的新步子,做出的新贡献,是否能够作为学会的成就,此文还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但对于学会理事在新时期的创新与突破,本文是应该予以专门篇幅记述的。由于现阶段资料不足,文中仅提及了学会理事万龙生等新时期在东方诗风的发展,五个学会理事新时期在上海新声研究小组的发展,以及由学会理事江锡铨任会长、许霆任副会长,其他学会理事丁芒、屠岸、骆寒超、王一桃、周仲器为顾问,新时期在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的发展,且因资料不足,极其简略,容以后弥补。
死水吧

正如齐云所说:

现代格律诗会,成立时就有了二百多个会员,把当代名家几乎一网打尽,明显绝大多数是挂名,甚至可能挂名都未征求本人意见的,很明显,不然这么多名声显著的成员会选出名气不大的人当协会领导吗?

这些知名诗人,大都是写自由诗的,而且很多已经作古,已经无法核实了。要证明他们是真正赞同现代格律诗学会的主张,必须是他们自己写的文章。如果拿不出任何文字证据,他们自己又不写格律诗,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学会会员呢?正如齐云所说,究竟是不是征求了本人的同意,还是一个历史的谜团。

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名单,有什么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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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周的一贯做法是,对于为他们歌功颂德的文章,一字不漏地收到自己的博客里面,交口称赞,对于澄清事实的的反批评文章,就怕得要命,不但不敢在自己的博客里面转载,甚至连一个给出文章链接的回帖要删去〔指周〕。

这是光明磊落的学者风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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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周是不会抗议的,他们是巴不得往自己身上贴金的。周黄都转载了此文,对于这些往自己身上贴金的不实之词,一声不吭,喜之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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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派诗人群体总体上是反格律的,其公认的领袖都在那期间发表过明确的反格律论文,只是这个群体中有部分“成员”(仅仅在《现代》杂志上发过诗而已,根本就不能算“现代派”)研究和主张格律。

所以对楼主那篇现代派诗人对格律理论的贡献论文表述的准确性,也不以为然。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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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自寻烦恼,写的是史,最重要的是真实。从楼主介绍看,现代格律诗会,成立时就有了二百多个会员,把当代名家几乎一网打尽,明显绝大多数是挂名,甚至可能挂名都未征求本人意见的,很明显,不然这么多名声显著的成员会选出名气不大的人当协会领导吗?
一个建议:分析协会的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凭常识也知道怎么判断),这些核心成员做的事,自然属于协会的功劳;不是核心成员的,就不要硬戴帽子了,把本坛万、孙老师创立的理论硬算在根本不承认“三分法”、“对称原则”的黄、周身上,是两边都不讨好,两边都抗议你史论真实性的事。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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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我的理解,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提出以后,因为遭受批评,并没有大范围推广普及。现代格律诗学会成立之初把它作为现代格律诗的特征加以倡导,其意义重在于推广普及。
——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一开始引起了几乎吸引了全国诗坛主要人士的重视,由中国作家协会出面召开了三次大规模的讨论会,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后来虽然横遭批判(不仅是批评),强行打压,但是其影响持续直至今日(详见本人纪念何氏诞生100周年文章)。死水吧如此贬低何其芳并借此抬高学会身价,完全不符合历史真相。它“重在推广普及”有何成果可言呢?无非把理事们的劳绩拿将过来据为己有罢了。何况,那个“最低纲领”并不可能真正起到甚么指导作用,相反,是混淆了自由诗与格律诗的界限,模糊了自己的形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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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格律诗学会打的是研究与创作新格律诗的旗帜。
——说“现代格律诗学会打的是研究与创作新格律诗的旗帜 ...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2-8-17 15:31



    没错,除了闻一多、何其芳,任何诗论家都不可能有这种旗手的能力。何况是充满糊涂观念的诗人和“诗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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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18 11:08 编辑

由于现阶段资料不足,文中仅提及了学会理事万龙生等新时期在东方诗风的发展,五个学会理事新时期在上海新声研究小组的发展,以及由学会理事江锡铨任会长、许霆任副会长,其他学会理事丁芒、屠岸、骆寒超、王一桃、周仲器为顾问,新时期在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的发展,且因资料不足,极其简略,容以后弥补。
——新声研究小组研究的主要方向可以说是“诗词解放体”,兼容格律体新诗,与“现代格律诗”稍有交叉。虽然也有多达5位的理事,但是他们的做出的成绩,我以为也与学会没有多大关系。否则,可以作为学会的“上海分会”了。至于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二0一二年五月才成立,究竟在现代格律诗研究方面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尚待观察;哪怕假定真有很大功劳,而且会长、副会长以及一大批顾问都是理事,我看也未见得可以将其成就纳入学会囊中。几位理事当了顾问,恐怕也大多顾而不问吧。把许霆、丁芒、屠岸、骆寒超这些卓有成就的大家算作学会的金字招牌,归于旗手麾下,还得问一问他们自己是否愿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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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17 17:04 编辑

关于学会理事在新时期迈出的新步子,做出的新贡献,是否能够作为学会的成就,此文还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但对于学会理事在新时期的创新与突破,本文是应该予以专门篇幅记述的。
——我就可以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学会理事做出的成绩,是不能算作学会的成就的。这是因为:250名理事的名单,实在是惊人的庞大,冗杂,罕有其匹。其中挂名者居多,是不争的事实。把有些诗坛并不关心更不支持现代格律诗的诗界名人拉进来,说难听一点,疑似拉大旗作虎皮。理事们开过会没有?没有;分过工没有?也没有。众多理事中,谁真正理了事,理了什么事,只有天晓得。就算其中少数在现代格律诗领域做出了或多或少的贡献,也大多与学会无关。他们是在学会的领导、组织之外独立完成其著述与创作的。我自己就是这样。就说常熟会议,有好些个理事参加吧,他们也并非受学会委派,而是得到三家主办单位(学会位居其末)共同邀请,以专家身份、个人名义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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