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对中华新韵的考究精神是可嘉的,但是我以为,一味执平水韵而反对新韵的探索,大方向是不正确的。 随着语言包括语音的变化而制定新韵,是历史的必然。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我们必须明押韵的目的是什么。 押韵完全是为了增强诗歌音乐性的手段之一,而诗歌音乐性是必须诉诸听觉的。如果听觉中已经不“协韵”的韵脚,已经失去了押韵的本初意义。 当古今语音变化太大,执守那些古韵同韵部而实际上并不押韵的韵脚,这种“押韵的诗歌”,已经是名存实亡,只能给读者以心理上押韵假象的安慰而已。古代“平水韵”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受科举考试的抬举。今人若仍然泥古不化,无条件地执守这些并不“协韵”的韵部,岂不可笑? 正因为如此,我国古代诗歌采用的韵部,总是随着语音的变化而变化的,唐诗的韵部并不曾执守诗经的韵部,宋词并不曾执守唐诗的平水韵,元曲并不曾执守平水韵韵和词韵。即使是受科举考试抬举的“平水韵”,也有几度韵部的分合变化,这也是古人尽量让平水韵的实际应用尽量接近当代语音的举措。我们现代人有什么理由泥古不化,在押韵问题上仍然作“科举制度”的奴隶呢。 因此,古典诗歌创作中采用“双轨制”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新韵创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是可以通过不断探索而修正的。 关于诗韵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它问题以后慢慢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