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行体的移植在中国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几乎与新诗的创立同步。格律体新诗不可以排斥这种移植,而应该将其纳入新格律体的范畴。我关于新诗格律的框架设计是这样的: 整齐式(全诗,或者一首诗内各节每行顿数一致) 对称式(以节为单位,形成对称的格局,如同词的上下阕) 综合式(一首诗内,既有整齐的部分,又有构成对称的部分) 除了以上三种大的体式外,还可以有几种固定的体式,我觉得可以有四行诗,八行诗,以及十四行诗,它们分别相当于五绝,七绝和律诗(闻一多先生早就指出十四行与律诗有其共同之处,也讲起承转合)。 关于十四行诗在中国的移植、改造,有许霆和鲁德俊的专著,论述甚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