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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喜欢这诗,因为它将个人情怀与群体情感融为一体。同时意象选择也很好。蜘蛛网,锅台等等的象征效果让人不会产生时代的隔膜。积极的主题,沉痛的灵魂,我相信会征服所有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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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 歌          ——谨以此诗给海子

王家新

      诗歌,我的地狱,       我的贫困,       我的远方的风声。       我从来没有走近你,       我的城堡,       我的从山上滚下的巨石。

      诗歌,我的世仇,       我的幻影,       我恨你,我离不开你,       但我离你越来越远,       我的语言象车轮一样打滑,       我自己       加速地变形。

      诗歌,我的废墟,       我的明镜       我的冬日上空凛冽的大气。       我写出了一首首痛苦的诗,       但我仍无法企及你,       我的欢乐,       我的消逝的黄金。

      诗歌,我的死亡,       我的再生,       我的不再存在的奇迹。       你君临一切,你高高在上,       你俯下身来,       给我致命的一击吧,       现在,我是世界上,最后一个       向你祈求的人。

喜欢的理由: 这首诗是诗人王家新献给他的朋友海子的祭诗。我十年前读到,很喜欢。 我想,主要是这首诗奇异的表达和比喻吸引了我。把诗歌当作一位爱恨交加的情人,反复咏叹、伤怀、悲怆,既是缅怀故人,更是为天下爱诗者抒发心中之块垒。 对每一个缪斯的信徒而言,爱上诗歌既是幸运,也是不幸。幸运的是,在诗性的抚慰下,你的精神世界将得到升华,生活将充满梦想;不幸的是,你的心灵从此也将挣扎在一种难言的焦虑与煎熬中。为达到那至圣至洁的诗性之美,你将付出很多,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也不一定能实现这一企求。这就是凄美,这就是尼采所说的“悲剧的艺术”。 尽管如此,诗歌,永远是写诗者心灵的故乡,哪怕这故乡是地狱,是城堡,是西绪弗斯的巨石,仍不能阻断诗人刻骨铭心的心路跋涉。读了这首诗,你也许会觉得,喜欢诗歌原来并不是件轻松的事,而是一生的付出和期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5 11:05: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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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

也许我瘦弱的身躯象攀附的葛藤, 把握不住自己命运的前程, 那请在凄风苦雨中听我的声音, 仍在反复地低语:热爱生命。 也许经过人生激烈的搏斗后, 我死得比那湖水还要平静。 那请去墓地寻找的我的碑文, 上面仍刻着:热爱生命。 我下决心:用痛苦来做砝码, 我有信心:以人生去做天秤。 我要称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 要后代以我为榜样:热爱生命。 的确,我十分珍爱属于我的 那条曲曲弯弯的荒槽野径, 正是通过这条曲折的小路, 我才认识到如此艰辛的人生。 我流浪儿般的赤着双脚走来, 深感到途程上顽石棱角的坚硬, 再加上那一丛丛拦路的荆棘 使我每一步都留下一道血痕。 我乞丐似地光着脊背走去, 深知道冬天风雪中的饥饿寒冷, 和夏天毒日头烈火一般的灼热, 这使我百倍地珍惜每一丝温情。 但我有着向旧势力挑战的个性, 虽是历经挫败,我绝不轻从。 我能顽强地活着,活到现在, 就在于: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食指的诗,我想都不需要推荐理由的,它语言浅白,感情深切。谁都能读懂。谁都能体会那蕴藉的感情。高尚积极的情操是它诗最大的特色,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下半身”“全脱光”或者“生不如死”的东西,高下自别。但食指作品有铺叙的特点,显得不够凝练。但只是小毛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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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沧海曾经在2006-5-5 10:54:11的发言: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 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 我要用手掌那托住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 是我相信未来人们的眼睛 她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 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 那些迷途的惆怅、失败的苦痛 是寄予感动的热泪、深切的同情 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辛辣的嘲讽 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 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 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沧海,请将题目《相信未来》和作者食指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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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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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残损的手掌

戴望舒 我用残损的手掌 摸索这广大的土地: 这一角已变成灰烬, 那一角只是血和泥; 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 (春天,堤上繁花如锦障, 嫩柳枝折断有奇异的芬芳) 我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 这长白山的雪峰冷到彻骨, 这黄河的水夹泥沙在指间滑出; 江南的水田,你当年新生的禾草 是那么细,那么软……现在只有蓬蒿; 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尽那边, 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 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 手指沾了血和灰,手掌粘了阴暗, 只有那辽远的一角依然完整, 温暖,明朗,坚固而蓬勃生春。 在那上面,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 像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 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 贴在上面, 寄与爱和一切希望, 因为只有那里是太阳,是春, 将驱逐阴暗,带来苏生, 因为只有那里我们不像牲口一样活, 蝼蚁一样死……那里,永恒的中国!

这是解放前现代派现代派的作品,它构思奇特,高度概括,是解放前现代派最高成就的作品。当然,由于现代汉语在那个时代的局限性,致使诗的语言有些生硬,但这我想是应该让我们谅解的。

我的想学习现代派的表现手法,就是因为读了这首作品,它并不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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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车夫

臧克家 一片风啸湍激在林梢, 雨从他鼻尖上大起来了, 车上一盏可怜的小灯, 照不破四周的黑影。 他的心是个古怪的谜, 这样的风雨全不在意, 呆着像一只水淋鸡, 夜深了,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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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克家是中国新诗的一座高峰,他的诗将真挚热烈的感情同含蓄的表达结合得很好。相对于以强烈名家的艾青,他的作品更注重表达的技巧。是我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这首作品是他这类风格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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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作品太多了。没办法都弄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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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对一个地方的想往

游刃

空中涌出的西风和残酒吹彻我的骨头 故人系马的树在深秋 养育着霜和茫茫枯草的语言 刮伤菊花的音乐,来自一座名叫姑苏的城 玉人的素手,此时正从弦上离去 枫叶一样轻轻离去

月落乌啼,桥畔又遍布一层凉意 相隔的烟水,倦旅窗间的剪灯成为肺腑之言 烟波客抚去一路风尘 他的无眠和疏更被渔火更换 山上的寺院,风水的重心为 书生所把握

孤篷渐去渐远,我歌唱一颗远行的心 它制作为光芒、浅愁以及水波的痕迹 在笛音里返回 雁声或者隐约的剑气 那些极至美催开我歌罢的泪水 城阙的青苔已冷 曾经的诗句,衣袂飘飘 久远的古驿在何方

(原载《诗歌报10年精华》,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出版)

喜欢的理由: 对于有些诗,你不要去考究它的思想主题、写作背景、格律、音韵这些东西,你要欣赏它的语言! 面对这首《枫桥:对一个地方的想往》,我不得不承认,诗歌的语言表达是第一位的,没有精湛的表达技艺,纵使有再饱满、真挚的诗情,也不一定能写好诗的。 这首诗应该是诗人在一种圆润的写作心境中一气呵成的,它的语言是那么精致,把古曲与现代结合得那么巧妙,令人惊叹。在优美语言的铺陈下,一波波展开的诗情,犹如枫桥的流水那样宛转、从容,动人心魂。 这是一首能让读者获得阅读愉悦感的好诗,尽管它好象没说些什么,只有一些古典的意象、场景和现代的表现技法。 顺便说一句,对这个叫“游刃”的普通诗作者,我只看到过他这一首诗,但我认为他是优秀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5 11:39: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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