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不对称,不等于就“自由”了。
同一首诗作,既是格律体又是自由体,恐怕很难解释的。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3-4-21 14:18
诗歌格律不是单方面的,而是三种格律形式的组合。并不是所有诗歌都是兼有三种格律形式的,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谁也无法否认。
例如:西方的素诗,节奏有格律,韵式就没有格律,就韵式而言,它是自由的。
又如晓曲主张的韵式体,要求有规律的押韵,并不自由,所以他们的论坛把韵式体也看成格律体。可它们既不讲究平仄,节奏也不对称。咱们的格律体新诗诗选并不把这种诗歌选进去,可见咱们论坛并不认同它是格律体。
由此可见,如果不对这三种格律元素分别命名,仅仅在“自由”与“不自由”上做文章来命名,自由体和格律体的分野,将永远弄不清楚的。
陈仲义先生把我们的格律体称之为“泛格律体”,就命名而言,他的称谓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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