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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诗审美规范概论(并附部分诗人回复)

新诗审美规范概论(草)
(谢绝转载,见谅.)

文/晓曲 

       中华古典诗学至高无上的历史地位在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是无容质疑的。然而,受二十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所诞生的中国新诗,一路走来总是坡坡坎坎。从最初成为“文学革命”的旗帜,到后来几经辉煌与沉浮,再到新世纪之初,几乎成了时代的弃儿,不断地被边缘化,最终落到被人恶搞与嘲弄的境地。它促使有责任感的诗人们不得不走向前台,为捍卫中华诗学的尊严而斗争,努力购建中国新诗的审美共识,以正视听。
        众所周知,2006年几乎成了中国新诗的“恶搞年”。恶搞新诗,诗界面对同两股势力的斗争,一是以赵丽华诗歌事件后遗症“梨花体”为代表的诗歌恶作剧,二是以所谓80后某“明星作家”为代表的对新诗的全盘否定。如果不加以纠正,两者聚集到一定程度,都会成为贻害中华诗学的流毒,腐蚀健康的中华文化。相比较而言,“梨花体”的恶作剧随声附和“跟风”者居多,是慢性病毒,它不可能一下子就融进诗歌的血脉,只要正确的引导,就可以向良性转化,因为它也间接地通过对非诗的反讽,寄望于诗性的回归。而所谓名流对新诗的恶搞则不同,由于他们轻率地(甚至是故意地借势造势)对中国新诗的全盘否定(声称诗歌已死),不以客观实际和科学的发展观看问题,全赖个人的欲望张扬来获取社会“名流效应”,华众取宠、装腔作势者居多。由于他们借用了作为“名人”的招牌,如果不加以彻底的修正,其流毒极易扩散,不仅不会淡化,而且可能发展新的流毒,贻害无穷。由于现代网络的自由性,各种不同类型的盲从甚至恶意利用都可趁机而入,有的是图一时之快,有的是制造事端,有的则是为了借此扩大自身利益的影响。诗坛面对两股势力的斗争,没有形成合力,基本上处于游击战状态,单枪匹马,打冷枪者居多;有的甚至采用非常理手段来声援,反而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在这个文坛缺乏领袖,诗界更无首领的时代,要形成合力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斗争的胜负短期内不可能立竿见影。虽然双方通过持续的纠缠,会增加斗争的长期性,然浊者自浊,清者自清,最终要以促成“构建新诗的审美共性”得以明朗化,因此,诗体重建的思想将比任何时代更迫切。笔者拙论《恶搞诗人赵丽华呼唤构建新诗的审美共识》最早通过网络提出了“构建新诗审美共性”的思想,并在新浪网引起广泛关注,后又被选入中国诗歌学会网刊发表。这一思想的前提是对中国新诗诗体形式的客观划分和广泛认同。中国新诗诞生近百年来,笔者认为诗体形式已经泾渭分明了,那就是自由体新诗和格律体新诗一直在互为发展,两种诗体形式在各自的发展中已形成不同的审美思想。通过构建其不同的审美规范,并使之成为审美共识,使中国新诗不至于出现山头林立、派系纷争的江湖混乱局面,才不至于再次出现被“恶搞”的历史性闹剧。有了审美共识,真正的诗人就会集中心志在思想情感、语言艺术上用力,写出时代需要的华章;真正的读者就会虔诚地回到诗美的殿堂,与诗者之心灵和谐共舞。为了这样的期待,笔者再次抛砖引玉,对中国新诗业已形成的两种主要形式——自由体新诗和格律体新诗的审美规范进行简单的整理和归纳,期待方家和同仁们的指正与完善。


中国格律体新诗审美规范概述

      关于格律体新诗的审美规范,笔者另文已有比较详细的拙论(参见《简论中国格律体新诗的先锋性》),这里只作简单概述,并为后述中国自由体新诗审美规范提供研究比较。
      中国格律体新诗最早诞生于二十世纪初,以著名爱国诗人闻一多为代表的探索与实践,并形成以“新月派”诗人为主的创作群体。而闻一多论《诗底格律》所提出的诗歌要有“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三美主张,则为格律体新诗奠定了最初的审美思想。后经一大批诗人的继续探索、实践与完善,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音韵和节奏对称为基础的独立诗体形式。格律体新诗和古典诗词相比,最显著的特征是,诗化现代白话语言,淡化古典平仄关系。淡化,是不提倡,但也不排斥。从组成诗的要素看,格律体新诗的要素包括,语言、意象、意蕴、用韵、音步、分行、体式,各要素相辅相成并形成特有的基本规范。
(一)、语言规范。语言是成诗的前提。要求简洁、凝炼、张力,能产生弦外音、话外意。以越具美感张力越佳。
(二)、意象规范。意象是构成诗歌意蕴的各片段。要求贴切、清晰、新鲜,能产生意外、灵动的效果。以越新奇独特越佳。
(三)、意蕴规范。意蕴是语言、意象所指,是成诗的根源。要求丰富、饱满、真切、明朗,能产生思考和启迪。以越真情厚重和积极健康越佳。
(四)、用韵规范。用韵是指诗歌用在行或节末的尾韵。要求要有规律性,具体讲包括行押韵、隔行韵和节转韵。既可单独使用,也可交互使用。
(五)、音步规范。音步是划分诗体的基本单位,是区分不同具体诗体形式的基础,是构建对称性的一块块基石。要求行或节的音步具有对称性,并遵循以下原则。
1、音步长短以字数为基本元素,从汉语发音和表意习惯归纳,音步以二字步和三字步为基础,特殊情况下允许出现一字步和四字步。
2、助词或介词形成的四字或四字以上词组,大多可以分解为两个二字步或三字步。
3、一字步一般用在句首,而不用在句中或句末。
(六)、分行规范。分行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最直观的标志,格律体新诗从语言的简洁凝炼要求看,单行一般不宜太长,具体长短符合表达需要,不作具体限制;整首诗行数量也随意韵需要而定,没有具体限制。但要求诗行或行构建的诗节具有对称性。
(七)、体式规范。体式是诗歌的外在形式。以音步、用韵、行、节对称为基础。并据此划分为整齐式、参差式和复合式三种基本形式及其进一步细划的具体形式。
1、整齐对称式
2、参差对称式
3、复合对称式
(八)、格律体新诗的灵活多样性。
1、基本体式下,由于没有具体的字数和行数限制,可以构建无限多样的具体形式。
2、格律体、准格律体(半格律体)共存发展的认同性。
3、淡化平仄关系的自由性。淡化是不提倡,但也不排除构建平仄关系。
      简单地说,只要有音韵的规律性或节奏的对称性,就可构建起格律体新诗,其优劣则可依据上述规范特征来评判。而上述一、二、三项,是一切诗体形式的共性特征,四、五、六、七项则因不同诗体形式而定,是诗体的个性化特征。而对于格律体新诗的特殊要求,则是格律体新诗的个性化特征。

中国自由体新诗审美规范思考

      自由体新诗,顾名思义其体式不受任何限制的独立诗体形式。它可以是格律体、准格律体(半格律体)以外的一切新诗形式,其用韵、音步、分行、体式没有对称或规律性。中国新诗诞生近一百年来,说到新诗二字,往往指代为自由体新诗,而忽略了格律体新诗,说明自由体新诗占据了主流地位。尽管如此,一直来,自由体新诗仍然未能构建其审美规范,其根源在于对“自由”的盲从或片面认识所至。如果说自由体有审美共性认识,那便是受早期诗人郭沫若提出的“内在律”所影响的错误认识。因为“内在律”并不是自由体诗歌的独有特征,因此这一理论的提出对自由体新诗的构建不是积极的而是消极的。从大的局面看,他衍生了新诗的散文化、朦胧化、口水化等诗学病态,使自由体新诗部分地滑入了非诗的怪圈。直到“恶搞”诗人赵丽华所产生“梨花体”式的恶作剧狂潮,导致诗坛与大众,文坛内部之间相互对抗的混乱局面。因此,构件新诗审美规范共识成为大势所趋。
      相对于自由体新诗而言,格律体新诗人一直没有终断对诗体形式的探索与实践,其审美共性不断地得到了修正;而自由体新诗受其片面思想的误导影响,对诗体形式的构建明显滞后。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面对新诗危机的冲击,以中国新诗研究所吕进、蒋登科为代表的新诗“二次革命”和“诗体重建”的思想,在明确地为中国新诗寻找新的出路。笔者极赞赏这一诗学团体对中国诗学发展积极负责的精神,笔者对通过新诗“革命”达成重建诗体,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并以自己肤浅的诗学认识与之摇旗呐喊。下面笔者就自由体新诗的审美规范提出自己的思索取向。
      从诗的体式看,大凡现代诗歌,都存在着分行,都有其外在形式,自由体也不例外。从外观大体形式看,自由体新诗和格律体新诗一样,也可以表现为整齐式、参差式和复合式,但自由体新诗“用韵、音步、分行、体式没有对称或规律性”(前述),不存在“律动”或“对称”关系,各诗行和诗节的字数、用韵、音步和行数的多少完全随不同的创作者依据自身情感的变化而定。因此,自由体新诗诗体形式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正是由于自由体新诗这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自从其诞生以来,一直难以确定其自身的审美规范,还不得不面对其他非诗文体,包括小说、散文等的随意分行和“自由体”作为诗歌的区别问题。因此,首先依然要解决自由体作为诗歌的“诗性”问题,否则,自由体的存在必然遭到质疑,产生生存危机。事实上,一些顽固的古典派和恶搞赵丽华诗歌所形成的“梨花体”和“回车诗”事件,已经揭开了自由体新诗生存危机的伤疤。一些顽固者更是尽其所能地在伤口上撒盐,有的还试图颠覆自由体新诗。虽然这些违背客观存在的思想是极其荒谬可笑的,但他的确促使诗人和大众都需要走上“构建新诗审美规范”的前台。自由体新诗也只有确立起了自己的审美规范,才能行的端、走的正,才可能真正融入中华诗学的历史长河。明确自由体是诗与非诗的问题,其实道理很简单,是诗就要有“诗性特征”。自由体除了具备作为诗歌的共性特征外,还必然有自身的个性化特征。
      这里先不仿谈谈诗歌之外的文体的基本特征。小说以记叙、述说为主,兼有议论、抒情、说明,甚至引用或借用诗歌等,但总脉络始终是直接表述事件的产生、发展、经过和结果;散文以抒情为主,兼有记叙、议论、说明,但也不排除引用或借用诗歌等,多用华丽的修辞手段直接表露作者的情感和内心世界。不论它们如何分行排列,其语序的连贯性、日常性是十分明显的。这就是常说的“大白话”,句与句之间意象的流动,多直接通过关联词语连接来完成起承转合,一气呵成,语意和情感在“面上”表露无遗。但是,这也并不能就说小说、散文等文体中就绝对无“诗性”或一点“诗性”也没有,只是相对于诗而言,有必要窥管其本质区别。我们常说某某记叙文富有诗意,某某小说富有诗意,某某散文富有诗意等等,而当这些文体富含诗歌之语时,即“诗性特征”占了上风,它们便转化为叙事诗、抒情诗、散文诗,甚至小说诗等等具体形式。这也说明,作为诗歌,不论你采用任何创作手法,也不论你是否分行(分行是现代诗的标志),它们所表达的语意和情感与记叙、小说、散文等文体相反,不是停留在“面上”直接呈现给读者,而是隐藏在“背后”让读者去思考与领悟,即作为诗歌必须要有“话外音,言外意”,这也便是诗歌的最本质的“诗性特征”。下面切合前文思想,对自由体新诗的审美规范仍做简单归纳,抛砖引玉,以期各路方家批评完善。
      从组成诗的要素看,自由体新诗的要素包括,语言、意象、意蕴、分行、体式,各要素相辅相成并形成特有的基本规范。与格律体新诗相比,少了用韵和音步两大要素。其中,语言、意象、意蕴三大要素是诗歌的共性要素,分行和体式两大要素则在共性中包含有个性化的因素。
(一)、语言规范。语言是成诗的前提。要求简洁、凝炼、张力,能产生弦外音、话外意。以越具美感张力越佳。
(二)、意象规范。意象是构成诗歌意蕴的各片段。要求贴切、清晰、新鲜,能产生意外、灵动的效果。以越新奇独特越佳。
(三)、意蕴规范。意蕴是语言、意象所指,是成诗的根源。要求丰富、饱满、真切、明朗,能产生思考和启迪。以越真情厚重和积极健康越佳。
(四)、分行规范。分行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最直观的标志,自由体新诗诗行的具体长短以符合表达需要自然而定,没有具体限制;整首诗行数量也随意蕴需要而定,没有具体限制。不要求诗行或行构建的诗节具有对称性,这是与格律体新诗的显著区别。
(五)、体式规范。体式是诗歌的外在形式。自由体新诗分行的自由性决定了其体式的自由性与无限多样性,每一首诗就是其中的一种体式。如果硬要从外观形态上表述,自由体新诗自然也包含了格律体新诗的形式,即整齐式、参差式和复合式。和格律体新诗相比,它没有音步、诗行和诗节的对称要求。
(六)、自由体新诗的无限多样性。
1、格律体新诗能构建出灵活多样的具体形式,缺少更多限制的自由体新诗自然可以构建出无限多样的具体形式。
2、自由体新诗的自由性是以诗的共性要素为前提的,离开诗的共性要素而随意分行,不是自由体新诗的自由性特征,即不能称其为诗。
3、自由体新诗的自由性决定了其拒绝声韵平仄关系个性化特征,即完全排斥平仄关系。
      上述关于新诗两大体式,即格律体新诗和自由体新诗的审美规范的思考,只是笔者在前人总结的基础上,对新诗自诞生以来的形式的整理与归纳后提出的初步思考,需要随着中国现代新诗的发展不断完善,寻找并达成普遍性的审美共识,以推动中国新诗的健康发展。(本文相关规范的体例将在修订中补正)
2007-2-2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 15:04: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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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月亮河回复 (2007-02-24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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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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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在线 #11发表于 2007-2-24 21: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了不起的理论家)
转许少慧回复 (2007-02-24 21:44)
   

以下为内容:

许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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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3发表于 2007-2-23 13: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很好的题旨啊,值得思考与借鉴!但是老师是否太专注于格律体新诗了?



谢谢慧子肯定! (2007-02-24 21:45)
发言人:晓曲   

以下为内容:

谢谢慧子肯定!
这不是专注于格律体新诗,而是对两大诗体形式审美规范的构想,我期待着他们在中华诗学的历史长河中与古典诗词鼎足而立!
转李尚朝回复 (2007-02-2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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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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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在线 #6发表于 2007-2-24 20: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说得好啊,好多地方跟我想到一块去了,跟我的中华现代词的理念很多地方不谋而合。


谢谢尚朝对拙作的肯定 (2007-02-24 21:47)
发言人:晓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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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尚朝对拙作的肯定,欣喜于我们有共同的诗学思想,握!
转尹干才回复 (2007-02-24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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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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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在线 #5发表于 2007-2-23 17:4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支持! 寻找并达成普遍性的审美共识,以推动中国新诗的健康发展。


握,交流共进. (2007-02-24 21:48)
发言人:晓曲   

以下为内容:

握,交流共进.
转风云骤起回复 (2007-02-24 21:40)
   

以下为内容:

风云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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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4发表于 2007-2-23 13: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晓曲说的有道理,赞成。不过关于自由诗的规范,不是不必要韵,而是必须。诗歌的音乐性,是不可或缺的,少数人为创新,可以适当突破,如果人们都这样,诗就没有了。可见音乐性作为诗歌和其他文体的根本的区别性特征,是不容毁弃的。

谢谢老师的关注!新年好! (2007-02-24 21:46)
发言人:晓曲   

以下为内容:

谢谢老师的关注!新年好!
我是想,如果自由体新诗也要用韵,那一百年来,好多大诗人都不能称为诗人了,当代的好多大诗人也不能称为诗人了,这不符合客观事实.我个人仍然认为,无韵和无整体的对称性是自由体新诗的显著特征.而且也是区分格律体新诗的显著标志.

转风云骤起老师回复 (2007-02-26 13:14)
   

以下为内容:

晓曲啊,恕我直言,你对诗的深层本质还缺乏认识啊。看来我得将诗的本质和由此本质导致的必然的外在特征的有关论述表达出来,以纠正某些错误认识。至于你说的所谓大诗人,我知道是指哪些人,不过,这些人,在我看来,还不足以和我相提并论。惠特曼,他的诗我是认可的,不过他的诗有明显缺陷,由于前人太过宏伟,他无以突破,所以选择了无韵的自由体,而这就带来一个弊端,由于没有音乐的帮助,他的情绪缺乏一个重要的支撑力,不得不靠情绪的不断重复来表达意志,由此,造成他的形象和语言的累赘重复,读多了,就能感到他的诗的苍白干瘪。这一点,相信许多人都有认识,余光中先生,就是对他的缺陷有深刻认识的一个人。惠特曼,我还是认可他是一个杰出的诗人,但胜在一端,即意气,然不能达到完美,和处于最顶层的诗人相比,他还有一段距离。我想,由于特殊的时代,我不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诗上,而有着更为重要的使命,所以诗的创作,我可能不如他,但在思想深度方面,对世界的把握方面,他不具有和我相提并论的实力,至于另一个所谓的大诗人艾青,我想他的得名乃是特殊时代的产物,艾青现象,必然随着时代变革,向前演进而消退。艾青,在后人那里将需要通过翻查典籍才能找到他的名字。真正的诗,必然在时代影响退潮后显示出它的自然本色。

回复老师批评 (2007-02-26 13:15)
   

以下为内容:

老师能直面剖析两位中外自由体新诗的典型代表,个人深位敬佩。多年来,这是所谓体制内诗人、诗家不敢或害怕言及的,因为这些典型代表,今天仍为大多数同行顶礼膜拜。撇开其他不言,单就自由体新诗作为一种诗体形式的客观存在,当是无容质疑的。个人提倡中国诗歌回归音乐性之路,但也不排除自由体在另一条路上的前行,他们最终都融入了中华诗学的汪洋大海。个人浅见,不管原初的西诗自由体包含何种诗性特征,中国借鉴而来的自由体新诗,以汉语言为载体,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独立特性。再撇开自由体新诗将来的发展趋势,至少现在它依然占据着诗坛的主流,而这个过程已经持续了近百年(格律体新诗有过短暂的冲击),已经融进了中华诗学的历史长河。如果能构建出它独特的审美规范,是否会是百花齐放中的一朵呢?晓曲浅见,望老师指导为谢!


转风云骤起老师回复之三 (2007-02-26 13:17)
   

以下为内容:

晓曲啊,我理解你的苦心,你适应业已定形的形式来适当调整中国业已混乱的诗歌局面.但我们不能过于软弱,不能被动地跟着形势走,我们必须改变.要把握真理,服从真理,同时强硬起来,以一种强大意志来改变中国文学和诗歌的不利局面.

回复老师批评之三 (2007-02-26 14:00)
   

以下为内容:

谢谢老师的指导意见!
在提出本文观点之前,晓曲已有近年余的反复构想,"恶搞事件"促使我直面地表达出来。作为一种理论探索,我反复思考过我的这些观点是否有中庸之道,是否是在寻找现实平衡点,以使我游刃于两大类诗体之间或诗人之间,我最终判断为我没有这样的观点,才提起笔来把我的构想转化为文字。我始终抱有尊重新诗发展客观存在性的思考,形成了客观看待基本成型的中国两大类新诗的诗学特征及传承性思想。那就是中国自由体新诗逐步形成了对中华传统诗学的外在特征的排斥性和中国格律体新诗对中华传统诗学外在特征的灵活继承性。以此为前提,个热认为有构建其审美规范的必要。当然,个人也不排除在这两类新诗体之外,正在诞生或已经诞生第三类新诗体的雏形,或者需要大家去探索与发现新的诗体形式,我仍愿与之同行。请老师批评。
:[转]诗人舒雨湖回复: (2007-03-11 20:37)
   

以下为内容:

是探索现代汉语诗歌作品的构成要素,是很有价值的

杨光
版主
发表于 2007-3-16 15:59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将新诗和古诗审美加以融合,很有探索创新和有现实意义的工作.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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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孙逐明在2007-4-8 17:36:1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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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间关系,相关例诗尚未例举充实。请孙老师等多批评指正,以利补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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