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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1—2)

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12

 

一、问题的提出

“五四”以来,随着以白话文为语言基础的新格律诗的产生和发展,新格律诗选(集)也就陆续出现了,特别是新世纪之后新格律诗选(集)的连续出版,引起了人们对格律诗及其相关理论问题的关注,往往发问:新格律诗与自由诗形式上有哪些根本不同?成熟的新格律诗与正在成熟中的半格律诗的体征有哪些本质区别?新格律诗与我国传统格律诗又有怎样的继承关系?与“五四”后出现的单纯限字说、限顿说以及音尺说和完全限步说,与古典诗歌的传统限字说,各有哪些区别,又有怎样的渊源关系?

已经出版的新格律诗选(集),由于当时理论认识的成度不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随着创作和格律理论的不断发展和提升,自然形成个由浅逐深、由零散到系统和由片面到全面的的过程。

最早的格律诗选集《死水》虽然题目没有明显“格律”标记,但是因为闻氏发表了《诗的格律》提出了自己的“音尺说”及“三美”原则,加上《死水》等诗篇的成功,引起了读者的高度关注。此后的诗选或诗集,编者或作者不仅注意在题目上标示“格律”字样,还在前言或后记做些说明,而且逐渐深入地进行一些具体的理论阐述或诠释。到了新世纪,随着新格律诗创作的普及和基本格律思想的成熟与明朗,《未荒草》首先逐诗标示了诗体之后,《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开宗明义地以357首成熟的新格律诗为例,在逐诗进行个案格律分析、标示节奏规律与特色的格律图谱的基础上,全面展示了新诗的各类各种诗体,明确了新诗的整体框架,多方面多角度地回答了上述问题。

当然,不做格律说明或诠释,又将成熟格律诗与半格律诗甚至还有少数自由诗混于一庐者,也是有的,这样的选本只是增选了一些新作,没有做出理性的回答,难免教人一头雾水,依然分不清、说不出自由诗、半格律诗和成熟的格律诗在理论上的本质区别,依然弄不懂闻一多《死水》等诗篇成功的真谛在哪里,依然弄不懂现代完全限步说、音尺说与古典诗歌的传统限字说的渊源关系,依然看不清新格律诗的发展方向。

应当看到和提出的是,作为新格律诗选集的编者,仅有一定的创作实践经验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相应的格律理论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居高临下地选择诗例以及组织编辑相应的理论诠释,使之增加格律理论含量,满足读者的需求;可见这绝不是靠剪刀与糨糊将原诗罗列起来就可以了的。

应当看到,这些诗选诗集的出版,一方面反映了新格律诗创作的发展与诗体的丰富,另一方面也应当体现新诗格律理论的不断发展与成熟,这才能更好地促进新格律诗的发展和新诗的繁荣。如果选本只是选诗数量有所增加,而在理论上缺乏应有的总结、比较与批评,在编辑体例、诗体规范所表现出的格律理论(甚至常识)空空如也,科技含量过于贫乏,自然就是一种缺失,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二、早期选集的理论含量值得重视

在新诗史上,出版最早,影响最大的格律诗选(集),当然是闻一多1928年的《死水》(28首诗),其次是1931年的《新月诗选》(18位诗人80首诗)。由于处于新诗的早期阶段,诗人对于古今语言基础及其格律条件没有来得及进行更多的对比和研究,多数人都盲目而简单地捡起了传统的限字说的表象,机械地实行简单地限字凑字,于是就出现了诗体表征为“诗行字数整齐步数乱”的“豆腐干诗”。邹绛在《中国现代格律诗选》序言里说过:“有些诗只是字数整齐,顿数却不整齐。所谓‘豆腐干诗’,就是指的这种作品。这在现代格律诗的探索过程中 也许是难以避免的事情。”紧接着,他先举出了朱湘的《雨景》;接着,又举出了闻一多《死水》里的《口供》和《发现》,“每行都是十一个字”的十一言诗,但是音步数量却是五步里夹杂着四步。再如,闻一多的《静夜》每行都是十二个字的十二言诗,但是音步数量不仅有五步,还夹杂着四步、六步,影响了节奏的和谐。可见二十年代首先流行的基本格律思想,就是这种以“字”为着眼点的单纯限字说。《新月诗选》与《死水》一样,多数诗篇都体现了这种基本格律思想,“豆腐干诗”比重较大,但是与随意跑马的自由诗明显不同。另外,由于一些诗人诗学素养雄厚,驾御诗歌语言能力娴熟,自觉不自觉地在创作实践中也写出了一些格律上已经成熟的新格律诗来,深受读者欢迎,至今还在流传。

对诗歌精通古今又学贯中西的闻一多先生,体验了单纯限字说的教训,第一个向单纯限字说发起了冲击,不仅首先从理论上提出了“音尺”(音步)以及具体的两种音尺(“二字尺”和“三字尺”),而且结合实践创作出了《死水》、《夜歌》、《也许》这样的“四步九言诗”,并且在《诗的格律》里总结出了“新的音节方式”,这就是以音尺为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在限定诗行音尺数量的同时,又限定不同音尺种类的有机配合,从而使诗行的字数与步数形成了统一,使诗的造型与节奏构成了和谐。其实这就是完全限步说的实质与核心,为此后现代完全限步说的提出奠定了坚实而全面的基础。正因为闻一多的格律思想有如此变化与进步,所以只有28首诗的《死水》集里就出现了成熟的四步九言诗、四步十言诗(《黄昏》)以及成熟的各式参差体格律诗《你莫怨我》、《忘掉她》和《洗衣歌》。

同样创作出成熟的新格律之作的作者中,有的是像闻一多那样具有明确格律思想的,属于有明确理论指导的创作;另外也有的则是暂时没有弄懂“音尺说”的基本格律思想,却也写出了成熟的新格律之作,原因何在呢?有个朋友对我笑着说:“蒙的!”非也,这是笑话!《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357首成熟的诗例,属于这种无意创作的作者为数并不很少,总结一下他们的共性,作者都是诗词基础坚实、诗歌学养深厚和诗歌语言驾御能力娴熟的诗人;另外应当看到,诗的格律不是哪个人随意杜撰出来的,而是根据语言的语音体系的特点加以规范的,所以格律不是神秘莫测的。

 什么是格律诗?历来没有一个统一的固定不变的标准,王力教授认为‘自由诗的反面就是格律诗。只要是依照一定的规则写出来的诗,不管是什么诗体,都是格律诗’(《中国格律诗的传统和现代格律诗的问题》,见《文学评论》1959年第三期第1页)。这里所说的‘一定的规则’是相对的,其具体内容因历史时期不同,语言基础和格律条件不同而不同。不能有永久不变的标准。但是,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种格律诗的格律内容都有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不自觉到自觉,由不固定到固定的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唐代律诗的出现到成熟就经历了这样一个历程。”(《汉语新诗格律学》第1页)

 如众周知,五律句的格律图谱是“2|2|1”(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七律句的格律图谱是“2|2‖2|1”(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不难看出,我国传统限字说的实质就是一限步数(五律三步,七律四步)、二限音步种类(五律是两音音步2个,单音音步1个;七律是两音音步3个,单音音步1个)、三限音步排列次序的一种原始而机械的完全限步说,可见这与新诗现代的完全限步说是具有一脉相承的渊源体系的。

就我国的新格律诗而言,处于尚未成熟的时期,应当宽泛一些。只要是依照一定的规则写出来的诗,不管是表征为诗行字数整齐步数乱的“豆腐干诗”——属于单纯限字的诗体,还是诗体表征为诗行顿数整齐字数乱”(何其芳《听歌》)单纯限顿的诗体,都应算是格律诗;但是必须有个区别,区别出成熟的格律之作(属于完全限步说的诗体)和“半格律之作”(属于单纯限字和单纯限顿的诗),并且进行必要的说明,这才有利于读者作者理论水平的提高,这才有利于新格律诗的成长、发展和繁荣。

    可见诗选编者或诗集的作者,具备一定的格律理论水平是必要的,无可置疑的;闻一多的成功,就说明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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