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余扬!关于新诗中格律的理解,我们有很多共同之处。 关于“格律体新诗”的出现,不是现阶段才产生的。广义看,几乎和现代新诗是同时期的产物,只是由于其先前理论的足限性,没有形成比较科学的架构。直到目前,孙逐明先生等的理论较之在前人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发展和完善。 事实上,目前格律体新诗在自由体诗人看来,仍显得呆板。这主要是大多自由体诗人还没有这方面的探究,而且一说到格律体新诗,就误以为在返古,与现在自由的时尚不合拍,还没有充分理解(或者根本不愿参入)格律体新诗的实质。格律体新诗的根本仍是新诗,而不是唐诗、宋词或元曲式的翻版,是在自由体新诗的意蕴基础上,自然地植入格律体的韵律或节奏,以充分展示诗歌的音乐美。这便是通常讲的新诗对母语诗歌的继承。 提倡格律体新诗,并不反对自由体新诗。在今后一定时期内,自由体新诗仍是主导地位,经过自由体新诗和格律体新诗的并行发展,两种新诗体将充分融合,使新诗更具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