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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抒发感情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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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诗的抒情性和散文和小说的抒情性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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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游子前辈的赐教.

如果简单的说诗的抒情性同小说的不同,或者同散文的不同,大约是说不清楚的.但是,散文,小说,诗同时呈现在读者面前,谁都可以很明白的区分.这不仅仅是因为从文体的表面看来不同.在构成要素和表达的方式都不同.简单的说,小说须具备情节,散文相对于诗感情不够单纯集中.当然不是说散文或者诗歌绝对没有故事,但小说相对是客观的,而且好的小说必须是主观的感情通过客观的人.事表现.

至于"幾十年來,中國的新詩一直在取消詩歌的固有形體的路上越走越遠,以致最後忘了自已的身份與形體",我们应该分析性的看待,新诗从<尝试集>开始,胡适之是注重用韵的,而且有些作品的字数还是整齐的.但他的诗总体成就不高.根本没能形成什么影响.翌年出版的<女神>就是自由体了,而后的欧美留学生更是继承了惠特曼在欧美开创的自由体.当然,也有人借鉴了西方的格律体十四行.但外国的东西并不是都适合中国的土地,十四行并没有多大的发展,倒是早期新月派闻一多提出的音步理论影响了新月派内部徐志摩,陈梦家......等等等的诗人,迈出了探索中国新诗格律的第一步,之后,中国的诗人或从民歌或从旧诗中探索新诗的格律体,但都没有成功.只有闻一多音尺的理论被这个论坛的同仁们继承下来,并且又有了新的突破.

因此,单纯指责新诗丢掉了形式是不对的,因为新诗只有自由体算是成熟的形式,而格律体一直都没有成熟.我们即将出版的格律诗集,希望能够起到这一作用.但我们并不能盲目乐观,毕竟读者是检验的唯一客体.至于歌词,是必须受歌曲制约的,一首歌填好词后,下一首就失去了凭依,总不能在感情需要抒发的时候保存起来等待曲作家把曲写好吧?

还有,新诗不能抛弃自由体,单单从自由体创作的众多优秀的诗篇来说,我们就不能抹杀它,更何况自由体已经深入人心了.我们提倡格律体,但并不反对排斥自由体.

还有,将歌词排斥在诗之外的说法是不对的,只能说写诗的人还不够重视歌词,我手中一些诗歌选本,象<黄河大合唱>之类都收录其中了.不过现在这现象已经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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