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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此即彼的两分法曾经长期占据哲学界的主导地位,可它已经被现代哲学证明过时了——原来事物的种类并不是“非驴即马”,还可能有“骡子”。现代科学里产生了那么多的边缘科学就是最有力的反证。

不光“诗是什么”,“小说是什么”、“散文是什么”、“戏剧是什么”,都会在两分法里遇到同样的诘难。

对于各种文体,大家可以认可某种比较经典的,长期以来为大家认可的定义,同时也承认各种文体也会有交叉地带,也许大家就不会如此困扰了。

关于“有没有微型诗小说”的疑问应当不难回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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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世界上不是既有驴马,又有骡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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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世界上不是有驴又有马,还有骡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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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驴、马和骡子毕竟是动物,三者界限分明,即使是边缘地带也一样。大概不能说有“更像马的骡子”和“更象驴的骡子”吧?

典型的散文和典型的诗歌当然界限比较清晰,可边缘地带恐怕就比较模糊了,比如富于诗意的散文和富于散文格调的诗就很难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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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什么是诗歌,的确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恐怕永远也没有结论,白费力气。

倒不如转过头来,讨论诗歌的好坏,赞同提倡哪一种诗风,批评反对哪一种诗风,这样就不会花无谓的力气了。

实际上大家已经是在作这样的讨论了。转一个论题,把矛头对准,会写得更鲜明、更犀利,也更有说服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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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论述忌讳比喻,因为比喻带来太多的不确定性。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虽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之点。梨桃之论是不能照搬到诗学里面的。

典型的诗歌是有的,典型的非诗也是有的,但诗与非诗之间存在中间地带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对于这些中间地带,讨论它们是不是诗,无非是一种名相之争,是无关宏旨的。何不放弃对中间地带的名相之争,转而予以质的评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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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对于什么是典型的诗歌,我和游子先生并无大的分歧;我对新诗音乐性的研究与游子先生的观点基本是一致的。   我们的不同之处,可能是该如何看待“典型诗歌”和“非典型诗歌”的关系吧!   这里不妨还是从比喻谈起。   的确论说文〔包括哲学〕也用比喻,可对比喻的使用是有很大限制的。   首先,比喻不能作为逻辑推理的大前提。本体与喻体之间只是“象”,只是得其“仿佛”,而不是“等于”。佛学因明学最常用比喻作为推论的大前提,所以受到哲学界的诟病。   恰当的比喻的确能帮助读者理解太抽象概念。其前提是喻体与本体必须有可比性,可比性越强,越能加强理解;可比性太弱,就特别容易引起误解,甚至导致概念的偷换和推理的谬误。   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论说文忌讳比喻〔“忌讳”也许用词不当,应当说“对比喻的应用是有前提的”为好〕      要理解典型诗歌与非典型诗歌之间的关系,更好的比喻莫过于戏剧了,它们原本是姐妹文艺形式,可比性应当更强。

  什么是典型的戏剧呢?梅兰芳、斯坦尼拉夫斯基、布莱希特等三大戏剧流派的所给的定义,应当最具典型性和权威性了。可时代在不断变,戏剧体系也在随之而变。随着新传媒手段的出现,传统的典型的戏剧在悄悄没落了。自电影诞生后,尤其是电视剧的普及,典型的戏剧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当代的经典国剧〔哪怕是梅派戏剧〕,已经是门庭冷落车马稀了,外国的歌剧和芭蕾舞剧也有类似的境遇。   显然,电视剧决不符合三大典型戏剧流派的定义。它虽然广为流行,可良莠不齐,大都品味并不太高,优秀作品不多,粗制滥造者比比皆是。这种局面也同样使戏剧理论家们忧心忡忡。   可是,戏剧理论家们似乎并没有在电视剧是不是“典型戏剧”的问题上作文章,更没有想开除电视剧的“剧籍”,而是在作两件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也更有作用的事情:   一是在探讨如何加强电视剧的品味,在努力提高电视剧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其中也包括探讨电视剧如何从典型戏剧里吸取营养的探讨。   二是组织力量挽救国剧。诸多举措中,培养优秀的国剧演员,推出大家喜闻乐见的国剧作品来,这才是最关键的一步。        我们所珍爱的诗歌也面临着戏剧类似的命运:典型的诗歌在衰微,而当今的诗坛的流行诗派多为非典型诗歌的中间地带。它们与电视剧有类似的境遇,以至于造成钟情典型艺术者的不满和担忧,或敬而远之,或批判之,或否定之,不一而足。   我个人认为,我们也也许更应当多多借鉴戏剧界的作法:     一是实事求是地评论当代诗歌流派的现状,肯定它们的优点和可取之处,有理有据地批评它们的不足和谬误,促使它们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味”。光是想开除它们的“诗籍”是于事无补的。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不要纠缠于“名相”而重“质”的分析的注脚。   二是努力挽救“典型的诗歌”。努力扩大和培养作者队伍,从理论研究到实际创作拿出“典型诗歌”的重头作品来。这才是最重要的,也最有说服力的一步。   我也高兴地看到,我们论坛上的朋友们正在作这样的努力。我也相信朋友们今后一定会创造出当之无愧的优秀的“典型诗歌”来。到那时候,“什么是诗歌”的讨论可能就不是太严重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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