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什么是典型的诗歌,我和游子先生并无大的分歧;我对新诗音乐性的研究与游子先生的观点基本是一致的。
我们的不同之处,可能是该如何看待“典型诗歌”和“非典型诗歌”的关系吧!
这里不妨还是从比喻谈起。
的确论说文〔包括哲学〕也用比喻,可对比喻的使用是有很大限制的。
首先,比喻不能作为逻辑推理的大前提。本体与喻体之间只是“象”,只是得其“仿佛”,而不是“等于”。佛学因明学最常用比喻作为推论的大前提,所以受到哲学界的诟病。
恰当的比喻的确能帮助读者理解太抽象概念。其前提是喻体与本体必须有可比性,可比性越强,越能加强理解;可比性太弱,就特别容易引起误解,甚至导致概念的偷换和推理的谬误。
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论说文忌讳比喻〔“忌讳”也许用词不当,应当说“对比喻的应用是有前提的”为好〕
要理解典型诗歌与非典型诗歌之间的关系,更好的比喻莫过于戏剧了,它们原本是姐妹文艺形式,可比性应当更强。 什么是典型的戏剧呢?梅兰芳、斯坦尼拉夫斯基、布莱希特等三大戏剧流派的所给的定义,应当最具典型性和权威性了。可时代在不断变,戏剧体系也在随之而变。随着新传媒手段的出现,传统的典型的戏剧在悄悄没落了。自电影诞生后,尤其是电视剧的普及,典型的戏剧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当代的经典国剧〔哪怕是梅派戏剧〕,已经是门庭冷落车马稀了,外国的歌剧和芭蕾舞剧也有类似的境遇。
显然,电视剧决不符合三大典型戏剧流派的定义。它虽然广为流行,可良莠不齐,大都品味并不太高,优秀作品不多,粗制滥造者比比皆是。这种局面也同样使戏剧理论家们忧心忡忡。
可是,戏剧理论家们似乎并没有在电视剧是不是“典型戏剧”的问题上作文章,更没有想开除电视剧的“剧籍”,而是在作两件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也更有作用的事情:
一是在探讨如何加强电视剧的品味,在努力提高电视剧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其中也包括探讨电视剧如何从典型戏剧里吸取营养的探讨。
二是组织力量挽救国剧。诸多举措中,培养优秀的国剧演员,推出大家喜闻乐见的国剧作品来,这才是最关键的一步。
我们所珍爱的诗歌也面临着戏剧类似的命运:典型的诗歌在衰微,而当今的诗坛的流行诗派多为非典型诗歌的中间地带。它们与电视剧有类似的境遇,以至于造成钟情典型艺术者的不满和担忧,或敬而远之,或批判之,或否定之,不一而足。
我个人认为,我们也也许更应当多多借鉴戏剧界的作法:
一是实事求是地评论当代诗歌流派的现状,肯定它们的优点和可取之处,有理有据地批评它们的不足和谬误,促使它们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味”。光是想开除它们的“诗籍”是于事无补的。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不要纠缠于“名相”而重“质”的分析的注脚。
二是努力挽救“典型的诗歌”。努力扩大和培养作者队伍,从理论研究到实际创作拿出“典型诗歌”的重头作品来。这才是最重要的,也最有说服力的一步。
我也高兴地看到,我们论坛上的朋友们正在作这样的努力。我也相信朋友们今后一定会创造出当之无愧的优秀的“典型诗歌”来。到那时候,“什么是诗歌”的讨论可能就不是太严重的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