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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火兄的诘难,刀需要磨石。砥砺出火花:

     语源的梳理有必要,但是语言学的一条规律是,语义是发展的,决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必要胶柱鼓瑟。

     还有,概念总是在事实之后产生的,这也是逻辑学的常识吧。

     什么是格律?闻一多先生说:“格律在这里是FORM的意思。”他以下棋比喻写诗,说棋不能废除规矩,诗也就不能废除格律。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理解:格律就是写诗应该遵循的规矩罢了。

     新诗格律的依据,就是诗歌发展的规律使之成为白话诗应该具备的因素,若是没有,也需要创造之。

     中国近体诗之前的比较宽松的格律是自然、自发地产生的,而近体诗的格律则是在原有基础上,人为地研究、制定,又为实践所认可的。

     如今我们所遵循的新诗格律规范,就是前人参照中西诗歌格律进行尝试,再经几代诗人充实、丰富,而逐步形成的。

     当然,这样的规范还只能说是雏形;即使是大方向相信的诗友,也还存在一些小的分歧;而在整个诗坛,则几乎仍是自由诗的一统天下,我们清醒地明白这种孤军奋战的形势。

     我相信有一天,新诗的格律也是可以“约定俗成”的;而且我们高兴地看到,至少,它一方面面临漠视、曲解与反对,一方面已经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约定俗成了。

     我们甘愿做当代的中国的“堂吉诃德”,继续与“风车”战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27 9:42: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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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纠缠于字词的争执了,还是从格律研究的精神本质出发,去探讨诗歌那千变万化的美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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