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中华诗词学会对于格律取舍的探讨,由来已久。

较集中的意见是:遵循格律,用韵放宽。

也有要打破传统格律的呼声,我以为那是在“开发”新的格律体例了。

在“平水韵”的基础上又有了18部韵等新韵本,其中多以入声为仄声,皆有据可查。

又有以入为阳平的,也有人遵循。

这样看来,有两种以上的用韵规范:有的征稿要求严格遵循平水韵,有的则放宽要求。

“用韵放宽”至今没有“国家标准”,循其中一种便可。

海外(含港澳台)华人对“用韵放宽”恐怕会审慎一些。

原体例将会永远存在,“放宽格律”也要行动。看起来,“双轨制”或“多轨制”势在必行。若“多轨”之规范在同一首诗中混用,恐韵将不韵了!

 

吾意以为,若用新韵(如以入声作阳平),或可予以注明,以便赏析。

人生悟透了无尘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