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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怎样划分音步

怎样划分音步

  正如齐云兄所说:格律新诗最重要的格律就是节奏,新诗节奏主要是由音步形成的……音步划分是新诗格律的基础,这方面如果达不成统一意见,格律共识更是无从谈起。   请大家对此问题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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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诗音步划分的意见: 1、共有四种音步:二字音步和三字音步是基本音步,一字音步和四字音步是辅助音步。

2、新诗音步划分遵循这几个原则:一是主要按词的意义和语法来分,二是有少量诗句朗读停顿与语法、内容停顿不一样,这时候要适当照顾到朗读停顿。三是尽量划成二字音步和三字音步的基本音步。从这三个原则,可以推导出一些具体规定,如:虚词(如“不但”、“那”、“所”)、助词(如“的”)一般不单独划成一个音步,而是与其前或其后的实词划在一起;“一无所有”这样全由实词组成的四字成语,应划成两个二字音步,只有“是白石的”这类含有虚词、助词的四个字才有必要划成一个四字音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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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提出自己的主张还是不够的,得说清楚自己的主张的充必理由,不然仍然不可能达到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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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范对格律体写作很有必要,但有一点要提起注意的是,因个人强调情感、意蕴的不同,以单个字、词、词的组合作为音步都可能存在。个人认为以大的原则为宜,否则会导致更多的局限性,使格律化写作更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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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太灵活,就等于没原则。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以语言学为基础,借鉴音乐理论,才有可能达到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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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这个能力引经据典,但可以补充一些理由:

对新诗音步划分的意见: 1、共有四种音步:二字音步和三字音步是基本音步,一字音步和四字音步是辅助音步。

理由:不同于古代汉语一个字即能表示一个相对独立的意思(如朝辞白帝彩云间,朝是早晨,辞是离开,间是中间),现代汉语多是两个字组成一个词,表达一个相对独立的意思。与古代汉语相比,现代汉语虚词大大增加,如二字词组后加上的、地、得等虚词就成了三字词组。所以,现代汉语词组,最多的就是两个字或三个字的,理所当然,二字音步和三字音步也就是基本音步。验之于诗,相当一部分格律新诗完全由二字音步组成,也有少数格律诗全由三字音步组成,但一字音步和四字音步不能单独组成诗篇,所以决定前两者是基本音步,后两者是辅助音步。

2、新诗音步划分遵循这几个原则:一是主要按词的意义和语法来分,二是有少量诗句朗读停顿与语法、内容停顿不一样,这时候要适当照顾到朗读停顿,三是尽量划成二字音步和三字音步的基本音步。从这三个原则,可以推导出一些具体规定,如:虚词(如“不但”、“那”、“所”)、助词(如“的”)一般不单独划成一个音步,而是与其前或其后的实词划在一起;“一无所有”这样全由实词组成的四字成语,应划成两个二字音步,只有“是白石的(坚贞)”这类含有虚词、助词的四个字才有必要划成一个四字音步等等。

一是主要按词的意义和语法来分--七律、七绝等近体格律诗,是种高度形式化的诗体,表现为顿脚是固定的,也就是说节奏是固定的,形式与内容脱离。新诗格律还处于摸索、创立阶段,目前还不可能(也不应该)形成与内容脱离的固定形式,所以格律新诗音步划分主要是按词的意义和语法来划分。
二是有少量诗句朗读停顿与语法、内容停顿不一样,这时候要适当照顾到朗读停顿--存在少量汉语句子,一般是书面语,其朗读的停顿与语法、内容不一致,对这样的句子划分音步,要照顾到朗读习惯。如“我们要耐守在高墙的监里”这句,按语法来分音步,就是“我们/要耐守/在高墙的/监里”,但按朗读习惯来划分更佳“我们要/耐守在/高墙的/监里”。“在”跟在动词后,可能都需要这样处理,如“我走在/大街上”,而不能分成“我走/在大街上”。
三是尽量划成二字音步和三字音步的基本音步--节奏的形式,固然最依赖于朗读的停顿,但也与每组音的长短有关系,这类似于音乐里的“拍子”音值是等长的。虽然现代汉语新诗目前还做不到每步音值等长,但应该尽量向一样长靠拢,这样才有助于强化诗的节奏感。所以反对有五字以上的音步,五字词组与二字、一字词音值长短差别实在太大,对节奏的破坏会非常明显,同理,全是实词的四字成语也划成两个二字音步比只划成一个四字音步更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7 20:24:26编辑过]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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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继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7 21:51: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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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凭感觉呀. 俺觉得能构成一个意义上比较完整的词,这个词就叫个"步"了. 呵呵. 别笑我..[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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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把被误删的帖子补发于下:

沧海曾经:

词是天然的音步,不能生拆开词,将词素划给别的词,那样就会带来歧义。而只有一个词素的词,本身可能就有两个或三个四个音节。无论多少音节,都只能是一个音步。这个大家都不可能有什么意见。 关键是虚词,助词之类,这样的词都可以归入前一个词中。比如“我”和“的”“我们”和“的”。我是单音节词,而“我们”是双音节词。在保持词的完整性的原则下,不能将“我们的”如此划分“我/们/的”他的天然音节是“我们/的”。但词是最小的单位,我们可以将虚词,助词依附于前一个词,那么,这实际的两个词就可以是一个音步。

“我们要耐守在高墙的监里”是有如下的词组成“我们/要/耐守/在/高墙/的/监里”按这个原则就可以划出以下音步:“我们要/耐守在/高墙的/监里”而不是如齐云所说,虽然最后的划法一致。

至于“这”“那”之类的,是在实词之前,就划为一个单字单音节音步。而在习惯上,大家都是那么读的。

孙逐明:

我作几个提示,供大家思考: 1、词是意义上的分割,而音步是听觉上的分割,二者并不完全等同。 2、音步相当于音乐中的节拍,停顿〔即我们常说的“顿歇”〕并非节拍的充必条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26 21:45: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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