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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格律诗”术语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

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9 17:14 编辑

闻一多当初倡导新诗格律的时候没有为诗体命名。到了何其芳掀起新诗格律建设第二个高潮时,才将这一新诗体命名为现代格律诗。正如我在《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及其深远影响》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他“首先提出了“现代格律诗”的命名,而且得到公认,运用多年。这具有首创之功。因为此前谈论、研究新诗格律都没有给予一个确切的名称,形成一个科学的概念,必然会带来诸多不便,比‘名不正言不顺’尤甚。”这个崭新的诗学概念“就在时代上与中国古典诗歌,在有无格律上与新诗中的自由诗区别开来,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地位,从而纠正了新诗是自由诗的错误观念。这无异于在诗的家庭里上了正式‘户口’,其意义自然不可低估。”
在1950年代,一句“束缚思想,又不易学”的判词使诗词创作成为禁区,只有极少数特权者能够发表诗词作品,中国古典诗歌形式实际上已经遭到摈弃。所以当时称新诗中讲究格律的一路为“现代格律诗”指向明确,不会引起歧义。
自1980年代以还,中国诗坛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诗歌现象,即诗词的复兴与现代格律诗的再起,致使诗歌版图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自由诗垄断诗坛的局面已经一去不返了。这样,再使用“现代格律诗”概念无疑已经不恰当了。因为按照其原本的理解不包括现代诗词创作在内的;而事实上当代诗词创作已经复兴,实际上不应该也不可能将其排斥在“现代格律诗”之外。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2005年“古典新诗苑”论坛部分诗友在合肥聚会时,不但将论坛名称改为“东方诗风”,并且把“现代格律诗”易名为“格律体新诗”,明确认定建设新诗格律,建立格律体新诗为自己的奋斗方向。
从此以后,经过不断使用、推广,“格律体新诗”这一命名,不仅在网络畅行,而且登堂入室,进入各种期刊、书籍,逐步得到业界认可。至此,“现代格律诗”在起到重大作用后,其光荣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死水吧在最近贴出的一篇长文中,竟然把“正名”之功列为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即所谓“雅园诗派”的功绩。其依据仅仅是沈用大发表在《现代格律诗坛》的一篇文章:

《现代格律诗坛》总九卷刊登沈用大的文章《关于重建新诗格律》,对重建新诗格律,分六个方面加以阐述。为现代格律诗搭建起了格律理论的大框架,也为新格律征途的后来者踩出了一条光明大道。

1、正名:

      1)、现代格律诗: “现代”是时间概念,“格律诗”却古今皆有,那么,是否包括今人写的旧体诗词?如不包括就是自相矛盾,如有包括就违背了我们的宗旨。理想的叫法,应该含有“新诗”的字样。

      2)、含有“新诗”字样的叫法约有两种:新诗格律体,格律体新诗

     如果考虑到新诗基本可以分为自由诗与格律诗两大类的事实,正名就要考虑与“自由诗”相对应。而“新诗格律体”就意味着还有一种“新诗自由体”;而“格律体新诗”就意味着还有一种“自由体新诗”。但“自由诗”的命名最早来自于西方,如今在我国亦习惯,相比之下,“新体自由诗”“自由体新诗”就显得啰嗦、累赘。所以,这两种叫法都不很理想。

      与“自由诗”能够对应的命名,天然地是“格律诗”,为了要与旧格律诗相区别,就有“新格律诗”的称谓。

     3)“新格律诗”与“现代格律诗”的称谓也不同。正如“新诗”与“现代诗”是不一样的,“新诗”中嵌入“格律”两字,意味着它是直接针对旧格律诗来表明自己的身份的。它既与“自由诗”相对应,又与“旧格律诗”相区别。

       4)还有一种叫法是“新格律体”,其中也因未出现“新诗”字样,不妥。

      综上所述,以“新格律诗”叫法为最佳。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
一、虽然明确提出了正名问题,但是刊载此文的《现代格律诗坛》第九卷的出版肯定是在2005年“东方诗风”合肥聚会之后,不是什么创见,不能算是“学会”之功。
二、关于沈用大先生的选择:
他一方面认为应该在命名中包括“新诗”字样,又认为“格律体新诗”和“新诗格律体”都显得“啰嗦、累赘”而予以舍弃,最终认定了“新格律诗”的叫法。
对此,我不敢苟同。既然承认“新诗基本可以分为自由诗与格律诗两大类的事实”,那么在诗体上相应地各自称为“格律体新诗”和“自由体新诗”不是顺理成章吗?而且对于纠正“新诗是自由诗”的偏见不是很有好处吗?至于“新格律诗”,与“现代格律诗”正有同样的弊端:你能说如今每天都在大量产生的诗词曲创作不是“新格律诗”,即新写的格律诗吗?“新诗改罢自长吟”的“新诗”是可以适用于新写成的任何一首诗作的。
事实上,沈用大还是采用了“格律体新诗”概念的,他在“东方诗风”论坛和《东方诗风》刊物就发表过《中国格律体新诗简史》长篇论文呢。后来我又将其编入《诗学》年刊,得以在更大范围传布。
三、“学会”事实上并没有正名:
1、学会的名称和它的刊物名称都一仍其旧,没有改变。
2、从死水吧的网名        xdgls 及其行文来看,他本人也仍然坚持使用“现代格律诗”的概念,没有改变。
竟然如此,又把“正名”作为“学会”的业绩来宣扬干什么呢?就让他们就把“现代格律诗”进行到底吧!
四、        个人的成就与学会的成就绝不能划等号!
学会的惯用手法是将其所有会员自主研究、创作的成果全都算在自己头上,甚至把非会员的格律体新诗研究、创作成果都一股脑儿攫为己有。若干知名诗人,可以说与“学会”并无瓜葛,八竿子也打不着,也要把他们当做“编内”驱遣,使之成为他们炫耀的本钱。当然,在《现代格律诗坛》发表过的诗文更不在话下。
事实上,学会多年来根本没有关于新诗格律的明确的指导思想,没有真正起到有效的组织领导作用,其组织基本上已经瘫痪,即便会员们有所作为,多是独自苦心耕耘的结果。有的独当一面,甚至自己领导学术机构,成绩斐然,声名赫赫者,竟也成为“学会”的“大将”了,例如吕进;一些团体、组织所做的工作,也都照收不误,如上海的新声诗社。2005年“东方诗风”论坛出版《东方诗丛》,只是找雅园出版公司耗资1500元买了书号(算对我恩典,理事免收书号费),又请黄淮挂名主编,这也就理所当然成为他们的一项成绩了。沈用大乃一新诗史学者,对于格律体新诗关注较晚,应该不是他们的会员。他的文章确实很有分量,无非是他们刊物发表了,也就毫不客气,纳入囊中。原先是周仲器在孜孜不倦从事这一工作,现在增添了有生力量,死水吧也成了得力助手。
“现代格律诗”曾经起到建设性的作用,我在纪念何其芳诞生100周年的文章中曾经把何其芳“现代格律诗”理论的影响分为三个时期:1950年代至文革结束为“现代格律诗前期”,1970年代末至2005年为“现代格律诗后期”,2005年以后为“格律体新诗时期”。看来这是完全符合格律体新诗的发展轨迹的。如今,作为一个曾经的诗学概念,“现代格律诗”的确已经结束了历史使命,而以其命名的组织(而且多年没有召开一次理事会,更别提代表大会了),还有多少生机活力,难道不应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吗?

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10 05:50 编辑

死水吧兄:
我的根本意见是不应该将沈用大的任何研究成果纳入"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名下,包括“正名”问题。
也不认同什么“雅园诗派”的提法。
这后一点是从2007年的常熟会议就开始存在的与黄、周的分歧所在,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承认是有些情绪化,这是因为你的新文偏离了史家的正确立场,使我大出意外。
就个别不恭之处我向你表示歉意。
                                                  诗酒自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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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10 06:24 编辑

肯定沈用大先生把格律理论“整齐式、参差式”中的“参差式”改为“对称式”的提议,我认同沈用大先生的“对称式”名称符合新格律诗理论的美学核心的观点。

——关于这个问题,我准备另文提出的,既然你在这里讨论,我就在这里简单作答吧:
首先重申,把沈用大的任何研究成果纳入"学会"即“雅园”囊中都是不恰当的,无论是否在他们的刊物上发表。他只是一位独立学者。对于他,我是十分尊重的,哪怕存在任何观点的差异。
关于格律体新诗的分类,我们“东方”的朋友们十分清楚,“参差体”是“参差(对称)体”的简称,是为了称说方便而这样处理的。为什么就叫“对称体”欠妥呢?这是因为对称是统辖整个格律体新诗的原则,整齐体也是行与行、节与节对称的,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而且,“参差体”很容易凸显其形式特点,让人印象深刻。
是认同三分法还是“自律体”、“共律体”,这是我们和黄淮们的根本分歧,上次的争论正是由此而起的。所以把沈用大与我们大同小异的观点纳入他们的成果,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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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10 06:01 编辑

这是一篇对于过去历史的回顾,而不是诗学论文。

——此文与此前的系列是同一写法:前面是“回顾”,而最后的“曰”是论断,所以不宜以简单的“历史回顾”视之。况且历史的回顾也是不可能回避倾向的。
我把你视为史家,正如在酉阳论坛所介绍的那样;而史家是既重史实,又重史识的。
此文引起我比较强烈的反应,其原因就在于其明显的倾向,也在于回顾本身有诸多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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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伟人小圈兴特区  诗人巨笔擎律旗》短文贴出后,我请您提出意见和建议,目的是参考您老的意见,以修正我的观点和看法。
——的确如此,我们起初是在QQ中交流。
后来我认为其中有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实际上已经牵涉到上次的争论;况且你的新文已经公开贴出,那么我也不妨公布自己的意见,供更多的朋友以思索的参考。
其实,“学会”的功过、雅园诗派”的有无,那才是核心问题。
那当然需要一篇够长的文章才能说清了。有一位很热心的诗友在我的QQ留言,说读了我的这篇文章有五味杂陈的感觉,但是基本认同我的意见。这个问题实在太敏感,是不是公开揭示,我还拿不定主意呢。
有朋友说,主张自由诗的朋友现在没有怎么同我们过不去,现在在家内部倒争起来了。我也有那种五味杂陈的感觉了。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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