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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格律化:中华诗词传承与革新的有效途径 死水吧

【死水吧按:
2014年6月9日,《太原日报·双塔副刊》发表了李珂先生的《“新诗格律化”:注定失败的“尝试”》一文,梁志宏老师著文反批评,我也著文一篇。因为属于新格律的论争,现贴于此,供诗友品评。】

新诗格律化:中华诗词传承与革新的有效途径

死水吧


《太原日报·双塔副刊》最近先后发表李珂先生的《“新诗格律化”:注定失败的“尝试”》和梁志宏先生的《新诗和新诗格律化岂容否定》两篇文章,李珂先生独尊中华传统诗词而否定新诗及其格律化的实验显然是错误的李先生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许是由于对新诗格律化的历程缺乏深入了解,对新诗的格律特征缺乏清醒认识,对当今网络时期新格律诗坛蓬勃的发展态势茫然无知所致。现试析之。

先生认为:“中国诗歌的‘格律体’已经定型,不仅具有不可替代性,而且永远不会过时。中国诗歌的体裁已经完善、齐备,后人只要学会、掌握和使用就足够了。”

李先生说的“中国诗歌”专指中华传统诗词,其观点失之于偏颇。中华诗词“格律”固然已经达到语言艺术的完美极致。但是,中华诗词的语言隶属于文言系统,当今社会人们表情达意的语言隶属于白话系统。运用文言系统的格律来表达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思想感情,显然不合时宜;社会在发展,格律也要革新。我们总不可能要求几千年以后的人们也一成不变运用唐诗宋词的格律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吧。

    当今中国人运用现代汉语表情达意,就需要建立一种运用现代汉语的新诗体。这种新诗体,对传统格律既要有所传承,又要有所摒弃。

    新诗格律化就是要摒弃传统格律中适合古汉语特点,却不符合现代汉语语言特点的格律因素,持续发扬那些符合现代汉语特点,有助于提升新诗语言美的格律因素,创新一种具备格律因素的新诗语言,创建一种具备格律因素的新诗体。

    新诗格律化正是中华诗词格律传承与革新的有效途径。

    时代在发展,语言也在发展,人们表情达意的方式也在发展。无论唐诗宋词的格律多么完美,若不对它进行革新、改造,它终究会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所以,李珂先生奉劝梁先生及所有热爱诗歌的人们,再不要做“‘竹篮打水’般徒劳无功地创建‘新体格律诗’”,而是去研究现代人如何写好格律诗词,去学会、掌握和使用那已经定型的、永远不会过时的(古典)格律诗,显然是逆势而为,不符合诗歌艺术的发展规律。

   李珂先生认为:“反观‘新诗’,年逾百岁高龄却始终‘只开花不结果’,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没有规矩、没有格律——太自由散漫了。”

新诗坛存在大量自由散漫的自由诗是客观事实,且不说百年新诗艾青、牛汉等诗人创作的自由体诗赢得了国内外广大读者的赞誉,诗阵营中对格律诗的追求并非“只开花不结果”。李先生断然否定百年来几代诗人孜孜不倦地探索创建新诗格律的艰辛而卓有成效的历史,甚而否定新诗,显得毫无道理。

他的观察角度比较狭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新诗中不只具有自由散漫的自由诗,同时还存在着追求格律,追求完美艺术形式的新格律诗。新诗格律化正是创建一种适合于现代汉语语言特点,具有自己独特的形式规则的新诗体而进行的一场旷日持久的中华诗词传统格律的传承与革新运动。

    百年新诗,现代格律诗的弱势地位源于多种原因:从宏观的视角看,前半个世纪社会动乱不堪,后半个世纪遭遇“文化大革命”,这都是“破“大于”立“的时代,新诗人缺乏静下心来专注于建设新诗体的外部环境新诗真正进入破旧立新的建设时期也就改革开放以后三十年左右。此外由于天灾人祸,倾力倡导新诗格律化的主将刘半农英年早逝,刘梦苇病魔夺生,徐志摩长空陨落,朱湘弃世投江,闻一多中弹殒命,陈梦家自缢身亡,何其芳无端受批,郭小川葬身火海,使得现代格律诗始终忝居新诗发展的支流。但是新时期以来,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世界汉诗协会、东方诗风论坛、中国格律体新诗网、中国韵律诗歌学会、太原诗词学会等,借助网络技术的革命,网站、博客、纸刊多管齐下,成为当今时代致力于新诗格律化的老中青诗人们的主要阵地,掀起了新诗格律化的又一个高潮。这些年先后涌现出了林庚、孙大雨、卞之琳、公木、王力、秦似、朱光潜、邹绛、吕进、许霆、鲁德俊、骆寒超、浪波、胡建雄、黄淮、思宇、刘章、高昌、周仲器、晓帆、纪宇、梦桥、柳村、程文、万龙生、王端诚、孙则明、梁志宏、蒋言礼、周拥军、余小曲、张先锋、任雨玲、严希、于进水、张寰光、贺启财、张兴泰等一代代诗人和学者为此付出青春和生命,使得新诗格律化潮以自己的坚韧和顽强向前流淌。

李珂先生对当今诗坛新诗格律化的蓬勃发展态势茫然无知,仅山西诗人梁志宏一人探索新诗格律试验为例且不做任何文本分析便断言新诗格律化前景暗淡,注定失败,其推论显然违背客观事实,以偏概全,也不符合逻辑规律。




死水吧

支持死水吧先生的观点!
李珂先生对新诗现状的认识是片面的,对新诗格律化议题是无知的,对当代诗词的看法是肤浅的。其原因是他没有懂得作为语言艺术的诗歌同语言发展变迁规律之间的同步关系。
当代新诗的失败在于在于散文化、非诗化,救弊之道就在于格律化。
当代旧体诗词今天虽仍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发展的空间,然终究受制于文言语境,虽能反映却终难全面反映当代人的思想与生活。
□■□■□■□■□■□■□■□■□■□■□■□■□■微斋先生    weizhai@ebaob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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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将李文也贴出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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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者无畏,李柯其人正可证明之。
太原日报如果吧发表梁兄的反批评文章,就是放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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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珂先生否定新诗格律化,否定新诗的主要论据是新诗没有形式,没有规则。他说:“所谓‘新诗’实际上没有任何规则限制,唯一的‘格式’,不过就是把散文式的句子自由随意地‘分行’排列而已。”这种认识是很片面的。

    李先生所的仅仅属于新诗中的一种类型——自由诗,他不知道新诗中还有另一种类型——追求新格律的现代格律诗。新诗格律化恰恰正是要为新诗创建一种形式,为新诗创建一种规则。

    曾经创作过风靡全国的新诗《风流歌》的诗人纪宇在《诗与生活同行》中说:“诗歌是感情的喷泄口,是最讲形式的艺术,在诗歌中,形式常常大于内容,没有形式就没有诗歌。”那么,百年的新诗格律化,成效如何呢?

在百年的新诗实践中,新格律诗人大致进行着三种形态的新诗格律形式试验。

    第一种形态比较严格,追求类似于传统格律的定节定行定言又定韵的新诗体,有律有体。

    (一)、香港诗人晓帆2008年出版《六言诗创作论》,对于新诗六言律绝进行了定型化,每句六言,可不计平仄,双句押韵(平仄均可),注意节奏。

    (二)、山西诗人蒋言礼创制了“六六谣”:六言六节,偶句押韵,一韵到底。2013年出版六言新格律诗集《六六谣》。

    (三)、吉林诗人黄淮创作的九言律诗,每行九言,每首八行,偶句押韵,不计平仄,颈颔联对仗不作特别要求,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出版有九言律诗诗集《爱的回音壁》、《生命雨花石》。        



   (四)、辽宁诗人梦桥,1990年出版《九言诗葩》,他在《后记》中对于九言新格律诗的创作从理论上进行了详尽的阐释:九言定形新诗体,每行九言,每节四行,全诗三节,共十二行;偶句押韵,平仄不计。   



(五)晓帆1993年出版《汉俳论》,将汉俳定型为:五言、七言、五言,三句十七言;各句末字押韵(不论平仄韵,也可只押第二和第三句,或不押韵);使用季语(也可不用,如用,只用一个即可);要讲节奏,不受平仄约束,大体分为古典诗型和自由诗型两大类,类似我国的绝句和小令。题目可标出,也可省去。一般每首都表达一个主题。若要表达多层内涵,可以用几首汉俳连作来完成。

    (六)黄淮和诗友共同创建了353小汉俳。诗体为:三言、五言、三言;一般奇数诗行押韵,也可句句押韵。2012年出版《望乡——黄淮353小汉俳900首》。

    (七)重庆诗人王端诚,严格按照规则创作花环体十四行新诗《秋菊之歌》,全诗由十五首诗组成,前十四首诗采用顶针手法,首尾相连,即每首诗的最末一句是下一首诗的开头一句,最后的第十五首将前十四首的第一行这些重复的诗句集在一起成为第十五首“尾声”。鸿篇巨制,一气呵成。

    第二种形态比较宽松,追求闻一多提倡的“相体裁衣”式的自我约束,有律无体。

    表现在新诗的具象形式上,即在遵循整齐律、对称律、象形律、音韵律等方面的基础上,追求形成自己的一定规律。正如诗人纪宇在《诗与生活同行》一文中所说:新诗“每首诗都有自己的形式,每种形式都意味着创造,每一首诗都需要进行创造,这就是新诗不同于旧诗的地方。这种创造充溢在新诗的每一行,每一句,从韵的选择,到建行、转折、起、承、转、合,没有一定之规,但要创造自己的一定之规。”

    (一)、《东方诗风论坛》和《中国格律体新诗网》的诗人倡导“三分法“,将新诗分为整齐式、参差式、复合式,每首诗在形式上都有自己的一定规律,但不必形成必须固定几节、固定几行、固定几言等类似的诗体,这也基本定型了新诗追求的格律形式,属于较为宽泛的新诗格律规则。

(二)四川武胜诗人尹才干、 丹东满族诗人黄文科,积极探索汉语图像诗的创作,将诗行的排列与物象相融合,追求一种诗意与形象两相交融的境界,也具有独特的艺术形式。

    第三种形态,介于前两者之间,只追求遵循单一的格律形式规范,即定行诗,定言诗,定韵诗。这种诗体,属于严格律与宽松律之间的一种过渡形式,是诗人创建严格的新诗格律的雏形。如:台湾诗人向阳的十行诗、盲诗人李忠利的六行诗、重庆诗人万龙生的八行诗、十四行诗,吉林诗人黄淮的九言诗、台湾诗人彭邦桢的定韵诗(古韵)等等。山西诗人梁志宏的十二行诗即属于定行诗体的探索他追求严格的十二行,追求有规律的押韵——每小节最后一句句尾韵脚相同,但疏于对诗行的音步作严格的规定性要求。这种类型,也具有新格律诗的基本特征——定行与定韵,所以可以归结为半格律体新诗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现代格律诗是有形式的,也是有规则和规律可循的。就现有的新格律诗创作实践来看,格律形式有宽有严,也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特征,更出现了很多内容和形式俱佳的经典之作,现代新诗的格律形式已经初步成形

新诗格律化是对新诗坛那些自由散漫的自由诗的改造,更是对传统格律诗的传承与革新。

因此,任何否认新诗格律化的成就,并借此否定百年新诗的言论,在事实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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