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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狙击手阿福(作者:唐古拉山风语者)

这篇小说可读性很强,其他论坛有人转发时,转发速度慢了,都差点被人撕了。相信常读唐斑诗的人,对阿福这个名字不陌生。我先发小说前几节,如果喜欢看我又不在,大家直接要求唐古接着贴。

                   

《狙击手阿福》的基本框架
引子  (简介阿福与他的枪)
第一部分   门卫的故事
第一章  老帐本(女会计因一本老帐本受到当权者追杀,门卫被牵连。)
第二章  救护车(二人机智巧妙地逃出重重围追堵截。)
第三章  北斗星(当权者步步进逼,再派七位久负盛名的职业杀手追杀。)
第二部分   阿福的故事
第一章  蝴蝶夹(二人逃至边陲,隐姓埋名,男耕女织。杀手尾随而至,会计惨死。)
第二章  黑石坡(忍无可忍,退无可退,门卫终于开始了反击,血洗黑石坡。)
第三章  判决书(罪不可恕,狙杀当权者,一个都不能少。)
尾声  (有关阿福的新闻)
 
 
 
 

          狙击手阿福

                


 引子


    他提着一口皮箱,走出了夕阳。
    几乎全国的警察都在寻找这口手提箱。
    皮箱是“紫竹”牌的。据销售部经理说,这种皮箱目前卖得最火,因为它轻便,小巧,而且精致,美观,很适合上班族、出差族的口味。里面可以放一台手提电脑之外,还可以放点换洗的衬衫或者牙刷牙膏之类的随身物品。另外,最重要的是"狙击手阿福"的广告效应。
    在很多人眼里,他的黑箱子,更象一口棺材。
    箱子里当然不是电脑,也不是衬衫或者牙膏,而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器件。有的黑漆漆的,有的带有黄绿的迷彩花纹。形状也各不相同,有长条形的,有弧形的,有管状的,有块状的。
    他和箱子里的这些东西如果都当铁卖,可能不会超过一百元钱。
    可警方为之悬的赏却有五十万之巨。
    因为这些不起眼的铁件,在他的手里,很快可以变成一件最可怕的兵器--M40A1狙击步枪。从为其改装枪枝的机械师那里,警方了解到这支枪的一些技术参数。全长: 1117 毫米枪重:6.57 公斤。弹匣容量:5 发。枪管长:610 毫米(为了携带方便,已改装成两节,每节长305毫米,螺纹联接)。枪托:麦克米兰合成枪托。有黄绿的迷彩涂色。枪托底板:是棕色橡胶。装有10倍瞄准镜。
    据说,他最快的时候只需要一分零七秒。
 

 

[此贴子已经被唐古拉山风语者于2007-7-26 23:18:44编辑过]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第一部分、门卫的故事

    第一章 老帐本 

 
    环城皆山也。
    经过几天的雨水,晨曦,象一个刚洗了脸的女人,明丽温柔。

    沿江路。
    西区老村出租屋,八楼。
    刘传忠终于醒了。
    他艰难地睁开眼,天花板一成不变。
    他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快三十的他,什么都少,就是梦多。
    昨晚又做了许多梦,形形色色的,有的忘记了,有的还记得。
    其中有一个,很象一部离奇刺激的电影,而且还是儿童不宜的。
    男主角当然是自己,女主角竟然是周小芹。
    小芹,有一个多星期没有梦到她了。
    几点钟了?如果时间还早的话,再睡一会儿,说不定还可以当一回男主角。
    他抬高了头,想看看柜子上的钟,钟被衣服挡住了,但他看到了阳光。
    明丽、温柔的,就如某个人的目光,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静静地洒在床上、地上和乱七八糟的衣服上。
    ——坏了,迟到了,他突然腾身而起。迅速穿衣,提裤,套袜,笼鞋。
    很难想象,不高不瘦的他竟然会有这样敏捷的动作。
    钟露出来了——六点四十,只有二十分钟了!
    钟也是的,不要他闹的时候,它闹的比谁都响。要它闹的时候,它又屁也不放一个。明天就下它的岗,刘传忠下定了决心。
    他穿的是一套保安服。这套威严的制服,穿在他身上,胸口有些紧,袖口又长了一些,给人一种很卡通的感觉。他是政府的保安,临时工。按制度,七点钟要准时接班,迟到一分钟扣一块钱,而前天,他刚被扣了三十五元,那是半个月的早餐费。
    这时候的时间,就是真正的金钱。
    他提着裤子,冲向卫生间,人到卫生间的时候,裤子已经系好了。胡乱刷了几下牙,然后毛巾打湿,在脸上抹一抹,算是洗了脸。头是来不及梳了。刚走了几步,他想到了领带,不戴领带也要罚款的。他又跑到床头找领带,还好,就在枕头下面。
    下完了楼梯,领带已经打好了。
    一路小跑。
    路过一个小吃店,他一手拿了两个馒头,给了老板五块钱,“明天再找给我。”
    等老板取过零钱时,他已经拐过了弯。
    他跑到政府门口的时候,看到保安队的队长一边看他,一边看表。
    他心里一惊,前天,队长的这个动作,看去了他半个月的早餐。
    他径直走进值班室看了看钟——嘿,今天手气不错,刚好七点,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他坐了下来,平了平气。汗大颗大颗地滴下来,有的滴在馒头上。
    “刘传忠,你过来一下,”这时,他看到队长向他招了招手。
    “刚好七点,”刘传忠指了指钟笑道,不过他还是走了过去。
    保安队长微微一笑,“我没说你迟到。”
    “什么事?总不是又发工资吧?”
    队长指了指刘传忠的下面。
    刘传忠低头一看,原来是裤子没有拉拉链。
    幸好,他今天还穿了一件内裤,浅蓝色的。
    “没有戴领带扣三十,没有拉拉链扣多少?”
   
   
    可能是因为汗水的缘故,馒头有点咸。
    刘传忠吃得很慢。
    队长下班后,值班室里只剩了他一个人。
    保安整天无所事事,但很多人都不愿当,原因就是受不了那分寂寞。不能看电视,不能看书,又没个人说话。诗人说过,寂寞象缠绕在身上的毒蛇,并不算很夸张。它让人无聊,让人烦燥,让人恐惧,却又无法摆脱。有时候,你会觉得疯子,都当过保安。
    对付寂寞的法子有两种。刘传忠开始那段时间想方设法让自己麻木,把脑袋掏空,变成一片空白,这样会使时间过得快一些。不过他现在大多用的是第二种法子,这种法子会让时间走得更快一些,那就是享受寂寞。
    制度上有规定,不能看电视,不能看书,不能聊天。但没有说不能听收音机,不能看天,不能看云,不能看树,不能看车,不能看人,不能看美女,也没说不能自言自语,不能哼歌。另外还可以想,想什么都可以,可以想自己是个一把手,身边美女如云,钞票如云等等。这样换个角度,拿着工钱做白日美梦,又不要开会,不要演讲,更不要费什么心思明争暗斗,天下哪有别的工作有这么好?
    此时的刘传忠正捏着那半个馒头发愣。
    馒头很白,也很软,这让他想到了女人的乳房,让他又想到了今早的那个梦。 
    梦里小芹是和馒头一样的白。
    梦里的小芹还是和现实中的一样,最终还是拒绝了他。
    想她做什么,善变的,无情的,无缘的女人。
    他极力收拢自己的思绪,不去想那些应该忘记的人和事。
    今天的阳光不错。
    从如洗的蓝天中洒下来,象水一样清凉,透明。
    那个女的应该出来锻炼身体了。
    果然,侧对门的邮电大楼顶上,那个女的正在活动手臂、手腕。她可真有恒心的,只要是天晴,几乎天天都到楼顶上锻炼。而且一练就是一个小时。刘传忠当保安的三年时间里,好象天气好又没有锻炼的,不超过二十次。那女的今天穿着的是一套浅黄色的紧身装,身材那么好,可能是个舞蹈老师。看起来二十五六岁,应该还没有结婚。
    刘传忠对自己什么都没有自信,唯独眼力除外。
    他可以肯定地说,那个女人距他的直线距离是一百八十三米,误差不超过两米。
    对此,他敢和任何人打赌,哪怕是押一个月工资。
    他甚至可以看到那个黄衣女人在唱歌。
    也许没有人会信,他可以从那女人的口型读出她唱的什么歌来。这是他在部队里用望远镜时练就的本事,只是这本事没有什么用,既不能升职也不能长工资。有时候,他还挺讨厌它的,因为,他常因此知道很多不应该知道的事。
    在这社会里,一个人知道的太多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
    那女人喜欢唱一些老歌。
    现在是《小城故事》,邓丽君的。
    这也是个小城,但几乎没有什么故事。
 
    七点半了。
    刘传忠按了开关,将自动铁栅门打开。
    这时候陆续会有人来上班了。
    来的早的,多是些一般公务员,和他一样的,没职没权,迟到了也怕扣钱也怕挨骂,有的,甚至还得打水扫地抹桌子。   
    第一个来的照例是小陈,在政府办工作,刚从学校毕业出来,人蛮漂亮的。小芹另觅新欢后,刘传忠也曾打过她的主意,后来听说她在学校里就名花有主了,只好做罢。
    她满脸春风地和刘传忠打了个招呼。
    刘传忠的脸上马上堆起了笑。
    阳光一样灿烂。
    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的地位都比刘传忠高,象小陈这样跟他打招呼的并不多。
    看着小陈走进了办公大楼,刘传忠收起了笑,又看那个黄衣女人锻炼。
    那女人正在压腿。
    歌,已经不唱了。

    七点四十过后,上班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
    刘传忠已经没有时间去看那个黄衣女人了。
    尽管他对大多数人可以不理不睬,但有些领导是他必须打招呼,必须笑的。他们其中有的人只要一句话,可以让自己吃不完,也只要一句话,可以让自己全部完。有的虽然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但毕竟是实权人物,门前都有三尺硬土,很难说自己没有求他们的时候。何况,打声招呼,笑一笑,又不要费本钱。 
    卖笑,他突然想起了这个词。
    他不由得笑了笑。
    来了一辆小车。
    是周雄的。本地一共只几辆大奔,他的最大。并且只有他的车上的是警用车牌。虽然他没有什么行政官职,但知名度并不比一把手低多少。原因有二,首先他原是本地最大的企业朝阳水泥厂的厂长,其次,他现在是“月亮湾”度假村董事长,而后者是本地近年来最大的投资项目。据说他本地最有钱的人,其身家已接近天文数字。在本地,钱和权读音相近,价值其实也差不多。
    刘传忠很少有机会结交上层人物,但和周雄却很熟,因为他是周小芹的亲哥哥。
    刘传忠退伍回来,因为没有关系,也没有钱,所以没有分配到工作。再加上既没有文凭,又没有什么特长,在社会上也没找到合适的事。吃了一年闲饭,无奈之下,跟着亲戚做了几年水果生意,没赚到什么钱,也没有饿死。
    周小芹向周雄恳求了三次,周雄只一个电话,刘传忠便得到了现在的这个美差。
    每月七百,旱涝保收。
    如今小芹虽已弃他而去,但周雄的知遇之恩还是记得的。
    所以奔驰车一停下来,他就满面笑容地迎了上去。
    “谭老板上班来没有?”周雄探出了一个脑袋。和周小芹一样,头发少,脸很瘦,也有些苍白,只不过多了很多皱纹。谭老板,就是谭武,本地的一把手,最高领导人。开始,政府大楼里有些人叫他谭老板,觉得这形象,亲切。也的确是这样,几乎整座大楼的人,都在为他打工。慢慢的,本地人听习惯了,也都叫他谭老板。
    “没有,他要来,也要到八九点钟去了。”
    “他现在在哪里你知道吗?”
    “可能是在家里吧。”
    “家里电话无人接,手机无法接通,”周雄几时说话都是一个声调,平静而又从容,谁也看不出他语言后面的心情。
    “你找他有急事?”
    周雄没有做声,回过头,往人群中看了看。
    “我去度假村找一找。你若见到他,叫他马上打手机给我,”说完他打叫了车子,开始掉头。
    刘传忠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追了几步过去,陪笑道,“大哥,你可以打打小芹的手机。他们经常到一起。”
    周雄不知是没有听到,还是没有存心不理他,打着方向盘,一溜烟地走了。
    进口车毕竟不同,发动、提速,象一条无声的鱼。
   
   
    已经八点四十了。
    上班的人越来越少。
    黄衣女子已经不见了。楼顶上,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样的白。
    云就象人一样,世界上没有两朵是完全相同的。
    刚过去的那朵有点象枪,但没有枪托,枪管也是弯的。
    刘传忠见过的最奇特的云,是去年九月份,特象一把狙击步枪。瞄准镜,枪托都有,只是枪管短了一些。一直过了山顶才散去。那时小芹也在场,她刚好给他送衣服来。
    那是她才买的一件衣服,是夹克,青灰的。她叫他试一试合不合身。
    他穿上去后,她说很好看。
    在他的记忆中,这是第一次有人说他好看。
    那件夹克已经破了,因为他在二八月,除了工作服,几乎就只穿那件衣服。
    她当时也对那朵云表示了惊奇,不过把狙击步枪读成了阻击步枪。她不相信有个狙字,说回去查字典。
    也不知道她查了没有。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是她的生日,他没给她买东西,反叫她花钱,他一直很过意不去,想找个机会补偿,可是至今也没有找到。很多东西就是这样,不要的时候随时都有,要的时候,哪里也找不到。
    刚才那朵云被风吹散了些,更不象枪了。
    刘传忠低下眼,看马路上的车。
    各种各样的车来来往往,没有停的时候,看了一会儿就眼花起来。
    昨夜玩电脑,十二点多才回来睡,在床上,又玩了一会儿枪。睡觉又老做梦,所以现在精神有些不济了。上班不能睡觉,若被领导发现了,要扣的钱,要比迟到扣的多多了。何况早上已经扣了四十元,再扣下去,这个月伙食都要成问题了。他还想攒一点钱,娶个老婆,然后买个商品房——老租别人的房子划不来。若这么扣下去,这辈子打光棍得了。——直到目前今天,他存款还是负数。
    不过他猜测,早上队长扣钱的话是开玩笑的多一些,一起共事也有那么久了,还不至于那么不讲情面。
    千万不能睡觉,他告诫自己。
    为了驱赶睡意,他掐了一下人中。
    这一招是在部队里学的,他的精神略好了一点。
    他想起那些电脑游戏和枪来。
    生活中,只剩下这这些东西,能够让他提起精神来了。
    他经常的玩是三角洲特种部队和反恐精英。
    他特别喜欢前者,因为里面的环境、声光效果都很接近野战。
    他最喜欢用狙击步枪,小口径的。觉得那枪枪,修长优雅,轻盈曼妙,简直和心仪的那个女人没有什么两样。
    旁人不知道,他自己心里最清楚,去年,他能很快地从失恋的状态下解脱出来,其实,要归功于这种枪。
    可能是男人潜在的原始的暴力本能在作祟吧。
    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做一个狙击手。那种充满智慧和孤独的一击致命,是他最喜欢的工作方式。
    当兵的时候,他在狙击连中待过一段时间,后来,连长说他格斗能力太差,没有毅力,容易犯困,再加上本来就身高不够,体形太笨,硬是把他刷了下来。为此,他还和连长吵了一架。
    一生中,有些事,有些人,是命中注定是躲不开的。
    那个连长,退伍后,分到刑侦大队,后来青云直上,现在又成了他的领导。
    他姓谭,就是谭武。
    幸好,谭老板大人不记小人过,从来没提起过那些事。
    要不然,刘传忠现在还在找工作。
    在电脑游戏里,没有谁在乎谁的身高,没有谁在乎谁的肥肉。
    在那里面,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没有失恋,没有贫穷,没有寂寞,没有忧虑。
    他时常叹惜人生不是一款真正的游戏,自己不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操纵自己的人生。
    他也时常叹惜,如果女人都象枪那么听话就好了。

    九点过了十几分钟,没什么人上班的了。
    刘传忠起身将铁栅门关了,现在到政府里去都要走他的值班室。
    他一坐下来就全身都趴了在桌子上。
    按人中的作用是短暂的。他的眼皮越来越重,精神越来越恍惚。
    这样下去,就是上午不睡,也难熬过下午。他们中午是不能休息的。
    不如暂睡一会儿。
    在白天睡觉,他有一个习惯,只要能入睡,哪怕只有五分钟,也能恢复精力。
    这时候可能会有外面来的访客,那不要紧,他们谁会有闲心管一个睡觉的保安呢?
    他经常在上班的时候偷睡,到目前为止,还只被抓到过一次。
    还没做出决定,他就已经走进了梦乡。
    梦乡与现实的差距真得太大了。
    他已经走到了一座桥边,那桥仿佛是红的。
    有水,有烟,有雾,有树。
    桥的那头,缓缓走来一个人,白衣胜雪,看不清面容,叫也叫不应,牵也牵不住,那是谁——
    “啪!”
    突然听到一声拍桌子的响声。
    刘传忠条件反射似的站了起来,眼睛已睁得很大。他的眼里布满了血丝和惶恐,却没有了半点睡意。
    早已没有了烟水,没有了白衣胜雪,立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魁梧的汉子。
    笔挺浅灰色的西装,天蓝的衬衣,蓝白条纹的领带,配着那张国字脸和挺拔的身材,非常得体,让人想到了电视里为某西服品牌打广告的那个男人。
    ——谭武,谭老板!
    本地最有权力的人!
    “您来了?”刘传忠弯了弯腰,尴尬地笑了笑,不敢正视他那逼人的目光,垂下头去,看他的那双手。
    那双手,不象很多当大官的人那样细腻,温润。它宽大,浑厚,青筋虬曲,布满了老茧,似乎充满了力量。他那一掌就是把桌子拍烂,刘传忠也会觉得很正常。
    那样的手拿笔或者拿印章绝对是一种浪费。
    按刘传忠此刻的想法,这双手应该去握锄头,大锤。
    ——当然还有枪。   
    谭老板脸上却浮出一丝温和的笑容,“晚上多注意休息。”
    刘传忠动了动唇,想辩解些什么,谭老板先开口了,“把门打开一下好吗?”
    他的语气充分地体现了一个政治家的涵养。
    刘传忠慌忙开了铁栅门。
    “谭老板,周董说有急事找您,叫你一回来就给他打电话。”
    “嗯,”谭武应着,上了他的三菱吉普,一边掏出手机,一边踩了踩油门,将车开了进去。
    刘传忠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
    谭武熟练地将车停在他每天停的车位上。
    后面的车门先开了,走下来的是一个女人。
    她穿的是一件崭新的绿花丝裙,尽管她一直没有转过头来,刘传忠还是知道的她是周小芹。
    他一下想到了刚才做的那个梦。桥上,那个叫不应、牵不住的白衣女子,应该就是她了。
    她径直走上了办公楼。
    谭武好一阵子才下车,也上了楼。他与周小芹相距很远,似乎,两人没有任何关系。
    刘传忠默默地看着。
    任时间风一般地从眼前吹过。
    无声无息。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包括誓言。
    一年前,周小芹还是他的女友。
    记得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说好了的,两人在红桥上见。
    那也可能是他此生中最长的一个黄昏,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变红,一点一点地落下去,看着月亮一点一点地变亮,一点一点地升起来。他最不喜欢等人的,而那天他一直等到半夜。因为她说了,这个黄昏商量终身大事的,而她在他心目中一直是一个重信义、重感情的人。
    后来,她哥来了,叫他不用等了,小芹已经选择了别人,那个人就是谭武。
    多年的真情和多年的追求就在那一个晚上改变了。
    她甚至都没有向他道一声别。
    开始他不相信,相信了之后,有几次,他都想从桥上跳下去。
    但最终还是没有,因为桥太矮。
    也许周小芹并没有错。换了谁都会做同样的选择。
    眼前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一个婀娜多姿,一个风度翩翩,一个年轻美貌,一个雄才大略,配得那么自然,合谐。
    她跟着自己,一年添几件新衣服都难,而现在的她,要什么就有什么。
    自己不是一直希望她幸福么?自己应该替她高兴才对。
    然而,他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十点多的时候,刘传忠决定不再去想那些了。
    他又开始看云。
    刚才的云已经被风吹走了,一朵也没有留下。天上只有一种单调的蓝。这种蓝与早上比起来,已经不那么纯了,中间夹了一些灰和黄。他知道,不用等到明天,今天下午,天空又会灰蒙蒙的一片。现在的城市里很少有清早那样真正的蓝天了。
    等了半天,还是没有一朵云过来。
    于是他又开始看街上的人。
    可能是怕晒的缘故,这时的街上人不多,女人就更少了,美女当然是难得一见。
    又等了好一阵子,刘传忠终于看到一个。那女人穿着一套深色的西装,剪裁得很合体,恰到好处勾勒出美妙动人的曲线。她提着一个公文包,走得比谁都快,因此引人注目。
    而且她好象是朝政府这边走过来的。
    渐渐地近了。
    当她头抬起的时候,垂在脸侧的头发都散开了。
    刘传忠心里一动,她就是天天早上在对门楼顶上锻炼的女人。
    绝对不会错,他一直偷看了她三年。
    第一次这么近地看她,刘传忠看得很仔细,那样子,好象生怕浪费了什么。
    她没有化妆。尖脸,柳眉,杏眼,小鼻,薄嘴,但肤色要略深一些,但其身材丰腴,精神清爽,和周小芹相比,又别有一种美。
    她走进了值班室,象从荷塘里吹来的一阵凉风。
    她没看刘传忠,径直向里面走去,却被刘传忠叫住了。
    “请问,你找谁?”
    “找你们谭老板。”
    “你叫什么名字?”
    “我有必要告诉你吗?”女人言语里有些不耐烦。
    “对不起,这是我们的制度,来访的客人必须登记的。”
    “肖晚燕。”
    “哪个单位的?”
    “水泥厂。”
    “家庭住址?”
    “邮电宿舍。”
    “我还一直以为你是舞蹈老师。职务?”
    “会计。”
    “结婚了没有?”
    “没有。——这也要登记?你这里不是婚姻介绍所吧,”肖晚燕脸上显出了愠色。
    “你最好在这里等一下,他现在有要紧事,”刘传忠不知出于什么目的,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是听你的还是听谭老板的?他几个电话将我催过来,不是要我等的。”
    “既然如此,我打个电话先通报一声。”
    肖晚燕说的是实话,谭武在电话里只叫她赶快进去。
   
    十一半未到,肖会计出来了,表情很轻松。
    送她出来的竟然是满面笑容的谭老板。两人在大楼下握手道别。
    刘传忠有些惊奇,谭老板将客人送出来的次数不是很多。一般至少要和他平级的领导才能享受到如此待遇,看来这个漂亮的水泥厂会计来头不小。 
    肖晚燕快步向门口走来。
    张书记站在那里目送她出来,笑容是那么温和。
    一阵荷风穿过了值班室。
    刘传忠准备好了笑容,本想道一声好走的,但肖晚燕正眼都没瞧他一下,于是便没有做声了。
    她走得很快。
    象一只轻盈的燕子,一会儿,就消失在人流中。
    谭老板还站在那里,但脸上已没了笑容。
    他掏出了手机,往身后看了一看,拨通了一个号码。
    大楼离传达室只有五十来米,刘传忠透过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谭老板的口型。
    谭老板的脸色很平静,动作很自然,象是在叙述一个不值一提的故事。
    “周雄,这事不太好办。肖晚燕比你我想象得厉害,硬是不承认,说帐本弄丢了。”
    “看来只有走第二条路了,你派两个人去,动作干净一点,做成暴病身亡的样子,这事就算过去了。”
    谭武收了手机,若无其事地转身上了楼。
    刘传忠仔细地分析着刚才谭武的话,确认自己读错的可能性不大。
    在这种年代,在这种地方,任何人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有可能,所以他并没感到特别地惊讶。
    喜欢看电视的人都知道,有一个栏目叫动物世界。
    人也是一种动物。
    如果有人把摄像机搬到政府大楼来,同样可以拍摄到动物一样的镜头。
    这里有动物一样的觅食,动物一样的性爱,动物一样的搏杀,都很精彩。
    开始,他出于义愤,打算帮一帮那个漂亮的会计,后来转念一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他决定装糊涂,自己只是一个保安,一个临时工,自己还要吃饭,还要结婚,还要买房子,那些杀人破案的事留给警察吧。更何况,做这事的,一个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一个是自己的恩人,都是权高位重的要人,而要死的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小会计。
    不是有一个成语叫明哲保身吗?
    还有一会儿就可以吃饭了,想想今天中午吃什么,刚扣了钱,这个月需节约点用。
    最终,他决定中午就吃一碗面条。

    阳光已经很强烈,但肖晚燕一点没有感觉到。
    她步履轻快。
    因为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所以脸上还保留着一丝甜甜的微笑。
    本以为领导找自己有什么重要的事,原来只是为了一本老帐本。
    那帐本记录着周雄在任水泥厂厂长期间的一些收支情况,本是内部帐本,只几个人可以看的。后来厂子破产了,象她这些没有什么后台的职工,前途尚自顾不暇,哪里在意那些东西。如今,听说上面来工作组了,要翻老帐,叫她去找,也不知是捡垃圾的当废纸卖了,还是被值班的烧着取暖了,反正纸片都没有找到一张。
    开始她说帐本弄丢了,谭老板不太相信。说了一大通政策和法规,来解释这本帐本的重要性。并说如果她把帐本交出来,答应给她安排新的工作,甚至有可能调到他身边来做秘书。后来,谭老板还表态,如果她能找出帐本,他将建议政府部门给她一笔可观的奖金,奖金的数目都说出来了。在当地,谁都知道,谭老板的建议其实就是命令。
    肖晚燕后悔的要死。早知如此,无论如何也把那该死的帐本收着,哪里还要现在这样,四处托人找事做。
    可是,自己又不能无中生有。
    经过她解释,谭老板相信了。他说,真得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叫她别往心里去,他准备想别的办法。
    谭老板说话的时候,没有一点高官的架子,很和善。
    后来他又非常关切地过问了她的家庭,问她有不有什么困难要帮忙的。
    无功不受禄,肖晚燕不好意思,就说没有。
    谈话完了,谭老板还亲自将她送了出来。
    他的手坚强而有力。
    虽然没有抓住机会,但结识了谭老板这样一个好人,也不虚此行。
    一路上,脑子里尽是谭老板的音容笑貌。
    那么幽默,那么果敢,那么体贴,连声音,都成熟得无可挑剔。
    自己是不是爱上他了?
    她不相信真有一见钟情那回事,可是她的脸还是红了。
    幸好,街上没有人注意她。
    ——“肖会计!”
    后面有个人叫他。
    她回过头。
    身后匆匆跑来的是一个身着保安服的男人。
    他的额头上都出了汗。
    肖晚燕停住了脚步,一脸疑惑地望着来人。
    “你就忘记了?我是刚才那个门卫呀,政府的。”
    “有什么事吗?”
    “有重要的事,”保安压低了声音,“我们到人少的地方说话可以吧?”
    “不行,有什么话就到这里说。”
    “这里不方便说,我们到那个小巷子里去说吧。”
    “不方便说就不要说了,”肖晚燕看着这男人鬼鬼祟祟的样子,心里就说不出的厌恶,便径直向前走了。
    “好了,我没时间跟你解释了,我上着班偷跑出来的,要是被领导发现了,又得扣我的钱了,”保安小声道,“你最好找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避一避。”
    “为什么?”
    “有人要杀你。”
    肖晚燕本来想骂句神经病的,想想这个人虽然样子比较让人讨厌,但至少不还不象有神经病的样子,别伤了对方的自尊,还是听听他说些什么吧——
    “谁要杀我?”
    “这我不能说。” 
    “为什么要杀我?”
    “我不太清楚。”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我也不知道,”保安道,“我本不打算告诉你的。”
    “你是怎么知道有人要杀我的?”
    “我在传达室看到的,那人在打手机。”
    “谁要杀人会在传达室里打手机?”
    “他不在传达室,离传达室有五十米。”
    “那人的手机有高音喇叭?”
    “我是看到的。我看他的口形。”
    “你省省吧,神经病!”
    肖晚燕冷冷地扔下一句话,快步走开,现在这社会,什么人都有。
    “你可千万别说是我告诉你的,”那人在她身后叫道。
    肖晚燕理都没理。本来很好的一分心情,被这可恶的保安破坏得一点都没有了。那个家伙,她当时一进政府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眼神里总有点坏坏的东西,登记的时候还问自己结没结婚,肯定是个色狼,想打自己的主意。谭老板看起来人挺精明的,怎么选这样一个人当门卫,且不说他的品行,单说那样子,猥猥缩缩,又粗又短,不仅影响别人的心情,也影响本地的形象。
    当然,谭武也不能做门卫。

    家很近,走过邮政大楼,往右拐两个弯,就是邮电宿舍。
    父母早年离异,她从小跟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原是邮电局的退休职工,分了一套房,母亲去世后,就她一个人住。
    家在四楼左边。
    进了屋,换了拖鞋,往沙发上一倒,全身都软了下来。
    闲着的日子原来也这么累人。
    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不想想,除了那个人,那些话。
    并不是所有的官都大腹便便,并不是所有的官都贪得无厌,她回味着谭武那每一个笑容和每一个眼神,还有手势,就象回味一部动人的电影,怕漏过一个细节。谭如果真去演电影的话,自己一定是他的影迷。她有些后悔了,当时他问自己有不有什么困难,自己怎么不开口呢?就说自己需要一份工作。然后他会问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工作,自己就说秘书。当他的秘书就是他不开工资自己可能也会做的。
    时间越来越不值钱,半个多小时微微一躺便丢掉了。
    腰有些不舒服,她转了个身。
    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对面的邮政大楼上面的蓝天。那里的楼高,视野特别好。所以她天天在那里锻炼身体。呵,那里有个人,男的,穿着黑色的西装,在那里打手机。现在什么可笑的人都有,这么大热天,穿戴那么整齐站在楼顶上,想被蒸熟还是怎的?
    坐在家里都热,她摸摸脸,有些粘乎乎的汗水。
    洗个脸去。
    她站起身来。
    这时,门铃响了。
    她穿了鞋子去走到门口。通过猫眼一看,是两个穿戴整齐的男人。
    “请问肖晚燕在家吗?”其中有个矮一点的彬彬有礼地问道。
    “我就是,你们找我做什么?”。
    “我是人事部门的,谭老板派我们来谈一谈你工作的事。他说你是特殊照顾的对象,”男人很有礼貌地道。
    “真得?”肖晚燕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叫王守信,他叫范军,这是我们的证件。”
    证件上照片和公章都一丝不苟。
    肖晚燕开了门,将二人让进了屋里。
    “你们随便坐,不用脱鞋。”
    沙发上有肖晚燕刚放的公文包。
    那个叫王守信的弯下腰去,将公文包拿起来,递给肖晚燕,然后坐下。
    肖晚燕突然心里一惊,她突然想起了路上那个奇怪的保安,难道那个他说得是真的?难道这两个人是杀自己来的? 因为她在王守信弯腰的那一刹那,看到了他腰间有个隆起。她第一反应便是枪。人事部门的没听说带枪办事的。
    她心狂跳起来。
    但她很快又镇定下来。没有理由的,自己无钱无势,无怨无仇,杀自己还浪费他们的子弹呢。而且他们那么彬彬有礼,笑容可鞠,又有证件,说话也合符实际,那里有半点杀手的样子。就是真要杀自己,一进来就可以动手,还要那么麻烦做什么?至于腰间的隆起那很正常,现在谁没有手机?
    光天化日的,自己疑什么神怕什么鬼?
    都是那个古里古怪的保安吓的。
    “是谭老板亲自派你们来的?”
    “她说你原是水泥厂的会计,工作努力,做得很出色,现在政府将促进就业和发展经济等同来抓,解决下岗工人的再就业是谭老板的一项重要工作。他再三叮嘱了,一定要尽力将你的工作问题解决好。他叫我们先了解一下你的意愿和特长。争取能够做到人尽其材,能胜其任。”
    “好的,好的,”肖晚燕突然想到自己刚在沙发上躺过,可能头发都是乱的,这样的形象,很可能影响求职的成功率,再加上脸上粘粘的,也不舒服,于是道,“你们先坐一会儿,我去洗个脸就来。”
    “不要紧的。你去吧。”
    肖晚燕走进了洗手间,照了照镜子,果然,头发有些乱了。
    她解下来,将发夹放在一边,仔细梳了一会儿。
    梳好之后开始将头发挽上去。
    她伸手去取发夹,这时候,她突然呆住了。
    洗手间门没有关死。
    镜子的一角刚好照在客厅的沙发上。
    她手臂抬起的时候,从镜子中可以看到范军的动作。
    ——范军的手里拿着一具一次性注射器!
    他把注射器中的水注入一瓶白色的药末里,摇匀,白色的药水逐渐透明,然后便慢慢地将药水吸到注射器中。
    他的动作熟练而又稳定。
    吸毒?他总不可能在别人家里吸,而且他又没有毒瘾发作的迹象。治病?这屋子里谁是病人?没听说人事局的人会看病,就算看病也没有必要偷偷摸摸的啊。
    唯一比较可信的解释就是杀手!
    记得,在电视连续剧《翡翠菩萨》里说过有一种药,注射到人体内,就会造成心肌梗塞。
    这种药能杀人无痕,所以被许多有经验的杀手所青睐。
    那部电视看过很久了,剧情早已忘记,她唯一记得的就是这种药。
    没想到那东西现在真真切切地来到了自己身边。
    他们可装得真象。
    原来那个保安说的都是真话。
    她心里禁不住怦怦只跳。
    ——现在怎么办?
    报警是不可能的了,电话在客厅里。
    出去等他们来杀?还是大声呼救?还是想方设法逃出去?
    经地短暂地考虑,她选择了后者。因为她的卫生间有一个百叶窗,下面的人家安有防盗网,所以她爬到三楼甚至二楼都不是件很难的事。她本不知道这些,只是家里出了回强盗,那强盗是从一楼顺着防盗网爬上来的。从那以后,她家的百叶窗是从来不开的。
    她怕弄出声响,惊动了客厅里的人,于将自来水开得很大,然后才轻轻地打开了窗子。
    她的手和她的心一样,一直在颤抖。
   
    范军将药水全部吸进针管里之后,将针藏好,戴好了手套,等待着肖晚燕出来。
    两人早已设计好了步骤,等她一出来,一个人佯装给她看材料,然后趁其不备,将她按倒在沙发上,另一个人将药水注射到她的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就算完事了。
    一共五毫升药水,两秒钟就足够了。
    他们有十足的信心,和丰富的经验,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再过一些时候,这个世界上便会少一个美女,再过一些时候医院的急诊室里又会多一个病人,再过一些时候火葬场和公墓里又会多一笔生意。
   “那女人样子看起来那么利索,做事这么婆婆妈妈的,怎的还不出来,”范军轻声骂道,等了好几分钟,还听见里面的水哗哗地在响。
   “女人嘛,都这样了,说只是洗脸,可能还要梳梳头,化化妆什么的,毕竟这次会面,关系到她的工作的事。如果来月经了,还要更麻烦。——哼,一个小会计,你还怕她会翻跟斗云?”
   “那也是。别说一个娘儿们,孙悟空亲自来,也别想逃出咱哥仨的掌心。”
    这时,王守信的手机响了。
    是他同伙兄弟来的,他在邮政大楼的楼顶上负责监视放哨。
    “快去追!那女人从窗口爬到了三楼,正往楼下跑。”
    “怎么会呢?她怎么知道我们要杀他的?”
    “别管那么多了,快去追,她已到了二楼!”手机里的声音急促起来。
    “臭娘儿们,还想跑?”范军喃喃骂道,手在后腰一摸,黑光发亮的,是一柄国产的六四式手枪。
    “走!”

    肖晚燕是赤着脚跑下楼的。
    她刚下楼便听到后面有炸雷一样的声音跟了出来,“站住!”
    几乎将她的胆吓破。
    她一回头,两个人已追了下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枪。
    她哪里敢站住,没命地就往外面跑。
    ——拐弯!
   “叭!”,一声枪响。
    不知是绊的,还是吓的,肖晚燕随着枪声重重地摔倒在地。
    好象不怎么疼。她迅速爬起来,继续跑。
   “你给我站住!”当后面的人再开枪的时候,她已经又拐了弯。 
    枪打在砖墙上,火星四溅。
    再拐个弯之后,肖晚燕就已经到了大街上。
    ——往哪边走?
    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她最先想到的是那个保安。
 
 

[此贴子已经被唐古拉山风语者于2007-7-26 23:15:32编辑过]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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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大门,值班室。
    刘传忠正在狼吞虎咽地吃一碗米粉。
    米粉是牛肉臊子,而且放了很多辣椒,非常合他的胃口。不一会儿,满满地一大碗便吃完了。他郑重地考虑着,是不是还去添一碗。想想再多吃,不仅会多花些钱,而且会影响自己的身材,于是放下了碗。
    他抬起头,看到了狂奔的肖晚燕。
    现在的她,头发凌乱,神色慌张,神色惊恐,连鞋都没有穿。
    很难想象这个失魂落魄的女人,就是刚才象荷风一样的女会计。
    她正向值班室跑来。
    刘传忠放下了筷子。
    他以最快地速度进行了判断——自己的警告不幸成了现实,显然,她正受到别人的追杀。
    帮不帮她?
    怎样帮?
    自己会不会收到连累?
    刘传忠还没有做出决定,肖晚燕已经冲了进来。
    “大哥,求求你,救救我!”
    “有人在追杀我!两个人,都有枪!”
    刘传忠纠正她道,“不,是三个人。”
    他看到了,人群中有三个人,正在快步穿梭,都没有拿枪。可能见街上人多,怕事情闹大,把枪收起来了。
    显然,他们已看到肖晚燕往这边来了。
    他们赶了过来。
    他们的动作比肖晚燕要快得多。
    “大哥,你行行好,救救我,他们会杀了我的,”肖晚燕全身发抖,都要哭了。
    刘传忠脑子里还在想,如何处理这件事。
    报警是时间来不及了,就是时间足够,可能也不起什么作用。
    和他们正面对抗,演出一出英雄救美地好戏?赤手空拳(枕头上有一只警棒,但白天没有装电池)对三支枪,他没有半点胜算。况且那些人都是有后台的,搞得不好不仅要丢掉自己的工作,可能连性命都得搭上。那样的事,可能只有电影里的明星才会做。
    刘传忠虽然有时候也崇拜明星,却从来没有想过当明星。
    “你先躲到床下面去,”刘传忠道。
    此刻,肖晚燕除了听话之外,已经没有别的法子了。
    她的动作很快,象泥鳅一样。
    刘传忠又拿起了筷子,端起了碗,开始喝他的面汤。
    第一个进来的是范军。
    紧接着是王守信。
    “你们是不是找刚才那个女人?”刘传忠问,“打赤脚的?”
    “是的。她在哪里?”范军大声道,一边亮出了证件,“她是逃犯,我们是警察。”
    “她往里面跑了。往左边进去的。”
    政府大楼往左边去是政府各大局的办公地,里面的楼房多,道路杂,够他们找的。
    两个人的目光四处搜索了几下,最终还是向左边追了过去。
    最后来的是楼顶放哨的,他问都没问就跟去了。
    看着他们去远后,刘传忠才对床下道:“你赶快出来。”
    肖晚燕爬了出来,惊魂未定,“——他们走了?”
    “随时可能返回来的。这是我家钥匙,沿江路西区老村出租屋八楼,三号房,你进屋后,就把门反锁上,谁叫门都不要应,除了我。”
    “注意,我敲门时,三轻一重。”

    沿江路。
    西区老村出租屋,八楼三号房。
    一进门,肖晚燕就把门反锁了。
    里面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异味。
    看了一阵,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坐。
    想想还是坐在床上。
    她将被子一推开,里面有很多书,有大的,有小的,厚的,薄的,倒处都是。
    她就在书上坐下,好一会儿,心都还在砰砰地跳。
    还是觉得不踏实,于是又将窗下的桌子移过去,将门顶紧。
    之后,她倒了一杯凉水,慢慢地喝下,心绪这才渐渐地平稳了一些。
    她四处打量了一下,屋子里又窄又乱,一看就知道是个单身族,被子没有叠,衣物没有折,碗筷没有收拾,鞋袜倒处都是。回想刚才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就象做了一场梦。
    自己错怪了他。
    想想他为自己冒的风险,再想想自己的态度,她恨不得扇自己几耳光。
    她决定帮他收拾收拾房子,内疚感或许会轻一点。
    她一站起来,全身都好象在疼,特别是脚,好象还被什么碰了一下,不过伤口不大,上面的血都干了。
    其实他也没有什么东西,手脚麻利的肖晚燕没费多大力就收拾好了。大概是经过了整理的缘故,那种刺鼻的味道也淡了许多。肖晚燕又枯坐了一会儿,实在没事做,便翻了翻他的书,从书上得知他叫刘传忠,他的书多是些兵器方面的,枪呀,刀的,她不感兴趣。有几本武侠,古龙的,她也看不进去。还有一本书,看起来象言情小说,内容却无聊得很,她翻了几页,慌忙把它扔了。
    一停下来,那些问题纷纷在她脑袋里浮现出来——他们为什么要杀自己?是谁的主使?自己以后怎么办?
    一切等他回来再说吧。
    不知为什么,她竟然觉得他能解决这一切问题。
    太阳渐渐偏西了。

    三轻,一重。
    四点多,肖晚燕听到了敲门声。
    她移开桌子,一开门,看到了一脸汗水的刘传忠。
    他回头往后面看了看,确信一切正常后,才走进了屋。
    他提了很多东西,罐头干面之类。
    “刚才在值班室听到本地的电台新闻,其中有一条就是有关你的。几个小时的时间你就成了新闻人物,这在本地是没有先例的。上面对你的事如此重视,看来你惹的麻烦还真不小,”他一边说着,一边将东西放在桌子上。
    “新闻是怎么说的?”
    “说原水泥厂会计肖晚燕,涉嫌挪用侵吞巨额公款,拒捕袭警等罪名,通缉在逃,有提供有效线索者,奖金一万。”
    “是吗,我值得那么多钱?”
    “我也没想到。可能是因为你长得比较好看吧。”
    肖晚燕没有笑,“你为什么不去告官?这可能比你一年工资还多。”
    “嗯,我算过,比我一年的工钱还多六百元,”刘传忠道,“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那你为什么不做?只要一个电话就行了。”
    刘传忠笑道:“大概今天太热了吧。”
    谁也不知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不过,今天的太阳是比较大。
    肖晚燕道:“如果你后悔,现在还来得及。”
    刘传忠好象没有听到她的话,四处看了看,笑道:“如果不是你在这里,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房间呢,这么整洁。说实在的,还有点不习惯。——饿了吧?来,吃东西。喜欢什么吃什么。沙丁鱼罐头、麻辣香干、方便面、卤鸡蛋、涪陵榨菜、小辣椒......在这里就只有这些东西吃了。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懒,不喜欢做饭,也不会做饭。你如果想吃饭,那我只有给你叫盒饭了。或者下馆子,不过那会贵得多......”
    “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去报警?”肖晚燕打断他的话,很认真地道。
    刘传忠转过来,“你真得想知道?”
    肖晚燕看着他的眼,“是的。”
    刘传忠沉吟了半晌,才道:“我知道你是无辜的。”
    肖晚燕眼泪一下子掉下来了。
    这种时候,她最明白信任的价值。
    她擦了擦眼泪: “他们是来杀我的,他们骗我说,帮我找工作,要我开门,他们不是警察,我没有袭警,也没有贪国家一分钱......”
    “有个追你的警察受了枪伤是事实。现在看来,你也不可能伤到他。也许是他为了逃脱责任,并嫁祸于你,自伤的,”刘传忠道,“你把今天发生的事详细地说一说,倒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要杀你而后快。”
    肖晚燕平复了一下情绪,从接到谭老板的电话开始,将谭老板如何接见她,如何要她交帐本,而她没有,然后回到家,两个身份不明的人来访到追杀,一五一十地地说了出来。
    “关键在于帐本,”刘传忠道,“相传水泥厂是被那些贪官弄破产的,是不是真的?”
    肖晚燕道:“可以这么说。其实这几年水泥的销路不错,但水泥厂年年亏损,与领导有很大的关系。那帐本记录了厂里的收支,几乎是给周厂一个人做的。我只是会计,只负责记帐,周雄能不让我下岗就很不错了,那里还敢管他的闲事。不过,有一批下岗工人在为此事上告,相传惊动了京官,并派了工作组下来调查。”
    “不瞒你说,指使人追杀你的就是谭老板。”
    “真得,他怎么会?”一提到谭武,肖晚燕便想到了笑容、温和与风度。
    “叫周雄一个人贪,料想也没那么大胆,肯定有谭老板的份。他们怕调查组拿到帐本,所以不惜一切代价要你交出来。”
    “我说了弄丢了的。”
    刘传忠笑了笑。
    “笑什么?的确是丢了,当时厂子里宣布破产,人心惶惶的,我是根本没想到要保存好帐本。”
    “谁会信你,那么重要的东西会随随便便地丢?特别象那些惯于政治争斗的人,以为你想借机敲诈,甚至于想将他们扳倒。”
    “我即使有那样的能力,也没有那样的胆子呀?”
    “谁知道你有什么能力?有什么胆子?就算你没有,就不允许别人利用你?”
    “不要看他们成天好象没做什么,其实他们也很辛苦,他们用的是脑子,一般人想得到的事情,他们要想到,一般人想不到的事情,他们也要想到。听说,在官场,人们都只相信一种人。”
    “什么人?”
    “死人。”
    “他们要杀人灭口?”
    “在你把帐本交到调查组之前,让你来个暴病身亡,就死无对证了。这种手段既简单,又有效,”刘传忠道, “他们的计划周密,行动也很快。只是没料到我能看到他的命令,而且,我又那么爱管闲事。要不然,你现在说话的地方绝不会是这里......”
    肖晚燕点了点头,“如果你不出手相救,我现在不是在警局,就是在监狱。”
    “不,”刘传忠道,“我想是在太平间的多一些。”
    肖晚燕的脸上竟然有了些笑意,“幸好,让我遇上了你。看来,老天真的没有绝人之路。”
    “不要高兴得太早,也不要低估他们的能力,你现在并没有脱离危险。在我看来,这座小城,对于你来说,只是一个比较大的太平间而已。”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留在本地,只有死路一条?”肖晚燕脸上的笑意已无。
    “基本上是这样的,你最好是离开,跑得越远越好,跑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隐姓埋名,那样你可能活得久一些。”
    “可是我外面无亲无故,你叫我往哪里去?”
    “你就是不离开本地,至少也要离开这里,我这里还不想成为你的停尸房,”刘传忠淡淡地道,“我有不错的工作,安定的生活,我还要结婚,还要买房子,养小孩,我不想因为你改变我的什么。虽然我也痛恨他们的行为,可我不是你们厂的职工,他们的所做所为与我没多什么直接的利害关系。另外,不妨再告诉你,周雄是我前女友的哥哥,是他帮我找的工作。”
    “我明白,我会离开的,至少我会离开你这里,我不会连累你的。——我这就走。”
    肖晚燕站起身来。
    “希望你不要记恨我,”刘传忠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很可怜,语气软和了一些,“我只是个平头百姓,我实在没有能力给你更多的帮助。你也知道,筷子拗不动船。”
    “不会的,没有你,我还活不到现在。你我非亲非故,能为我做这么多,我已经很知足了,”肖晚燕走到门口,回过头来,微微一笑,“希望你将来能够找个好女人,有个幸福美满的生活。”
    “谢谢,”看到她的笑容,刘传忠又想到了荷塘里来的风,“希望你能活得比我想象的要久一些。”
    肖晚燕开了门。
    “等等,”刘传忠叫住了她。
    “有什么事吗?”
    “你的鞋丢了?”刘传忠看到了她带血的赤脚。
    “不要紧的,将死的人,已不在乎在这些了。”
    “这怎么行,跑到哪里都不方便,一出去就会引人注意的。你有钱吗?我去帮你买一双。”
    “没有钱,我的钱都在包里。包在家里没有拿出来。”
    “这样吧,我先给你垫着,你以后可要还的。”
    “那要看能活多久了。”
    “如果你死了,算我送你的香火钱,”刘传忠道:“多大的?”
    “三十七码。”

    刘传忠回来了。
    手里提着一双白色的球鞋。
    肖晚燕问:“多少钱?”
    “钱的事暂时不说了,”刘传忠轻轻地道,“赶快穿上,他们来了。”
    “你是说那些追杀我的人?”肖晚燕听了,心里一惊,连忙问道。
    “现在他们是正儿八经的警察。一共有四十八个,全副武装,由朱局长亲自带队,现在,正在楼下布置行动。——留给我们的时间,可能不会超过十分钟。”
    “他们怎么知道我在你这里?”肖晚燕一边穿鞋,一边问。
    “在本地,没有他们想找而找不到的人。”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肖晚燕心头一慌,手又颤抖起来,连鞋带都有些系不好了。
    “你现在出去看一看也会知道的。”
    肖晚燕注意到刘传忠边说着,一边也在换鞋。
    那是一双蓝色的篮球鞋。
    “你换鞋做什么?”
    “和你一起逃啊。”
    “他们是来抓我的,与你又没有什么关系?”她问。
    刘传忠笑了一笑,“你还在我这里,怎么与我没有关系,我说我不认识你,我说是你自己误打误撞进来的,我说我什么不知道,就和你说弄丢了帐本一样,除了自己,还会有谁相信?何况,我知道的不见得比你少多少。”
    “这么说,你现在已经和我一样了?”
    “你以为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啊,”刘传忠苦笑道,“怪只怪我自己多事,要为你报信,要为你指路,又要去买鞋。现在好了,一切都赔了进来。早知如此,我当初理都不会理你。”
    “你的意思是说你的工作,你的生活,都没了?”肖晚燕还是不相信,又问道,“——他们现在连你也抓?”
    刘传忠道:“要是都抓那就好了,就是怕没有人会抓我们。”
    肖晚燕不解地问:“怎么回事?”
    刘传忠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他们不会将你我抓回去审,而是就地枪决。他们只要我们死,也必须要我们死。因为只有我们的生命,才能换取他们的安全。”
    肖晚燕道: “不经审理而枪决人犯,他们不是犯法吗?”
    “犯法?现在,他们就是法。更何况外界都认为你持枪拒捕,畏罪潜逃,对于我们这种人,杀了不过是杀一条狗而已。杀狗还要上税,杀我们,还有可能得到嘉奖。”
    肖晚燕想了想道:“现在还有一个办法可保你无事。”
    刘传忠道问:“什么办法?”
    肖晚燕道:“把我交出去,我来证明你与我无关。”
    “你证明?他们如果相信你,哪会有这么多事?——说了,他们只会相信一种人。等你和我死后,他们才会安心的,”刘传忠笑了一笑,他后换鞋,却先穿好。然后站起来,几步走到床头。那里有一幅美女的挂历,一掀开,露出一个暗厨。他从中取出了一个手提箱,黑色的。
    他把手提箱放在床上,一揿按钮,箱子自动打开。
    里面是一堆乱七八糟的器件。有的黑漆漆的,有的带有黄绿的迷彩花纹。形状也各不相同,有弹簧,有插销,有长条形的,有弧形的,有管状的,有块状的。
    “这是什么?”
    “枪。M40A1狙击步枪。”
    “你私藏枪支?”
    “买了一年了,那年我的女朋友离我而去,我索性将攒的嫁妆钱买了这东西。”
    “你想杀她?”
    “买枪不一定要杀人,就象买花不一定要送人一样,”刘传忠道,“这一辈子,我只爱过两样。还好,老天基本上还是公平的,让我失去了一样后,也让得到了另一样。——这枪,很久以前在打游戏时迷上了它,到处收集它的图片,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拥有到真家伙。——你信不信,我经常摸着它睡觉。”
    肖晚燕系好了鞋带。
    她并没有笑他的话,而是痴痴地看着他的手。
    刘传忠说话的时候手一直没有停。
    那是一双魔术般的手,快捷,稳定,而且准确。 
    一件件铁器,在他的手里迅速地联接组合着。
    肖晚燕隐隐地感到了一种节奏和韵律在里面,象弹钢琴一样。
    ——“他们上来了,五个人,到了四楼。”
    “你听得见他们的脚步声?”
    刘传忠没有回答。
    “我们怎么办?”肖晚燕急了。
    “你出去,向左。走廊尽头有架木梯,你搬上楼顶。往右,把梯子搭到蝴蝶商厦去,两栋楼一样高。”
    “梯子不够长怎么办?”
    “那我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刘传忠面无表情地道。
     肖晚燕开了门,走出了一步,突然她回过头来,看着刘传忠。
      ——“我真的对不起你!”
     刘传忠手停了。
     他抬起头,也看着她,半晌,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
     ——“这都是命。”

    肖晚燕冲向走廊尽头,那里果然竖着一架长长的木梯。
    她搬着它上了楼顶,一眼便看到了“蝴蝶商厦”的巨幅招牌。两栋楼挨得很近,商厦只比这边的宿舍高两米多,所以木梯还有一两格的盈余。走过去之后,回过头来,肖晚燕简直不相信,自己竟然能搬起那么长的梯子,而且一向有点恐高的自己,竟然能从梯子上走过来。
    她看了看下面,足有二三十米高,越看越有些后怕。
    宿舍楼周围果然有几十个警察,个个都处于高度的戒备状态,都有枪。
    七八辆各种各样的警车,闪着刺眼的灯光。
    而且,还陆续有警车警察进来,加入围捕的行列。
    肖晚燕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吓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刘传忠呢?怎么还不来?

    刘传忠一装好枪就出来了。
    他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五个警察,打先锋的,从七楼上来。
    他连忙向楼顶冲去。
    “站住!刘传忠!”为首的警察是刑侦队的队长,叫李响,曾立过二等功,他反应非常之快,话音未落,端起微型冲锋枪,朝着刘传忠出去的地方,就是一梭子。
    刘传忠可能只比子弹早出来半步。
    一出天楼,他并没有马上跑,他知道,这么短的距离,在五支冲锋枪下逃命,连施瓦辛格也未必能办到。
    于是他反过身来,就地卧倒,枪口随即瞄准了楼梯口。
    很快,一个绿色的钢盔进入了瞄准镜。
    不能伤人性命,但一定要震吓对手,为自己嬴取哪怕是半分钟的时间也好。
    没有更多的时候容他考虑和瞄准,他扣动了扳机。
    几乎在枪响的同时,他就站起来了,然后提着枪拼命地向着蝴蝶大厦狂奔。
    很难想象不高不瘦的他,竟然有这样的速度。
    至于那一枪打没打中,有没有死人,那不是他所能管的事了。
    狙击手通常只有一次机会,打中了,自己则活,没打中,自己则死,很简单,也很公平。
   
    李响一听到枪响,第一反应是自己的脑袋被铁锤重重地敲了一下。
    他一个倒栽葱翻了下来。
    当战友扶起他时,他还以为自己死了。
    那一枪顺着头盔的左侧擦过,坚硬的头盔被子弹开出了一个深深的槽。
    那里离太阳穴只有两公分。
    众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李队,你要不要休息一下?”一边的小个子道。
    “休息什么,”李响一把推开来搀扶他的战友,捡起枪,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你们跟我上!”
    楼顶上只有一轮斜阳。
    桔红的斜阳,低低地挂在矮矮的天幕上。
    ——刘传忠呢?
    这时李响的耳机响了,是局长朱正义的指令,“各小组注意,各小组注意,案犯已蹿入蝴蝶商厦,行动方案有所调整。第一小组,设法继续从楼顶追击;第二小组去商厦疏散群众;三、四、五、六、七小组包围蝴蝶大厦,严加注意每一个出来的人,不准一个可疑的人物漏网。”
   “另外,案犯持有枪支,穷凶极恶,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以当场击毙!”
   
    朱局长站在一辆猎豹车前。
    他正在看两份资料。
    他身材高大,略微发福,穿着一身黑色的警服,的确威风八面,不看警衔,也知道他是这里的头。
    他全权负责这次追捕行动。
    喜欢咬文嚼字的他认为应该称之为追杀行动。因为谭老板说了,至少到明天早上,他要看到肖晚燕和她同伙的尸体确认报告。至于代价,谭老板也说了,他们局里有多少家当都可以拿出来。跟了谭老板近十年的朱正义当然知道,那句话的意思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越是如此,肩上的压力也就越重。但他很乐意接受这种压力,压力往往意味着机会。在官场,对于一个年近四十的人来说,机会并不是很多。
    他虽然年纪较大,却一直是谭老板的手下。谭任警察局长时,他是缉毒大队队长。
    谭老板说,只要他表现好,下一届领导班子里就会有他的位置。
    谭老板还说过,机会对于人人都是平等的。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他把握机会的能力。
    朱正义很看重这次机会,为了确保成功,他调动了所有能调动的力量。里里外外,一共设立了三重包围圈。
    第一重在这里,现场四十七人,路上正在往这里赶的,包括三名狙击手在内的,还有二十二人。
    万一,那个年轻的女出纳是会轻功,或者那个保安有超自然的能力,从七十人的严密包围中脱逃,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在出城的各个交通要道都设置了关卡。只要那一对狗男女不出城,就是化成一对蚯蚓,他都有办法将她们从土里挖来。        
    事情往坏处多想一些,其实不会有坏处的。
    再退一步讲,那对狗男女是神仙,通过了那些关卡,也不要紧,他还联系了一部警用直升机,随时待命,只要他一个电话过去,就是神仙也跑不掉。
    另外还有各个地方分局的力量,随时待命。拦截,追捕也只是他一句话的事。
    他手里拿着的是电脑资料:“刘传忠,男,二十八岁,高中文化,身高一米六五,身体微胖。曾在部队当过炊事兵。也曾报名参加狙击连,但只半个月便被刷下来了。退伍后做过四年的水果生意。之后在政府做临时保安。沉默寡言,生性懦弱。涉嫌罪名:窝藏包庇重大通缉犯,参与侵吞国家财产......”
    “肖晚燕,女,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六零。中等文化,原水泥厂会计。中等身材,涉嫌挪用侵吞巨额公款,拒捕袭警等罪名......”
    这是内部资料,很权威的。
    但是上面并没有写两个人有什么特异功能,也没有注明她们是神仙。
    所以在他看来两人都是死了还没有埋的尸体。
    蝴蝶大厦,富丽堂皇,看上去是一个不错的葬身之地。
  
    刘传忠牵着肖晚燕在蝴蝶商厦里奔逃。
    蝴蝶商厦是一个综合性的商业大楼,经营范围很广,管理得也不错,在本地很有名。
    第八楼是仓库。没有什么人,走廊里只有两个保安在聊天。
    为了不让他们怀疑,快到走廊时,刘传忠放慢了脚步。想到自己还穿着一身保安服,于是将枪递给肖晚燕,叫她躲在墙后面,等到自己叫她再出来。然后他双手揉了揉脸,挤出了一些比较动人的笑容,走出来,非常轻松地向那两个保安打招呼,“你们好。”
    两个保安也笑着还了礼。
    接着刘传忠很认真地问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那么多警察。”
    一个保安回答道:“我们不知道。在哪里?”
    “就是楼下面,老村出租屋那边。”
    两个保安到窗子边一看,都非常惊讶,“真得有好多,出了什么大事呢?我从来没看到出动这么多警察。”
    没有人回答。
    当他们回过头来的时候,刘传忠已经不见了。
    第七楼是办公室、会议室什么的。这里人不是很多,都各自忙自己的,没人留意刘传忠和肖晚燕。顶多有人对他手里那枝枪感兴趣,也只是多看几眼,保安手里拿枪也不是稀奇古怪的事情。
    第六楼有一些娱乐设施,小型的旱冰场,餐厅,美容厅,摄影间,儿童乐园等等,这里的人非常非常地多。刘传忠拉着肖晚燕走到一家餐厅,那里座无虚席。
    一进去便有待者上来,鞠了一躬,才问:“先生,小姐,请问你们需要什么?”
    “我们需要混乱,”刘传忠一本正经地道,"你们有吗?"
    “混乱?什么混乱?”侍者怀疑自己听错了,一脸茫然地道,“我们这里只有混饨。松花江的。”
    “你们有的,你看,就在那里。”
    侍者顺着刘传忠的手看去。
    那是一支长长的枪。
    指向的是天花板。
    没等侍者反应过来,刘传忠便开了四枪。
    “叭!叭!叭!叭!”
    四盏精美的玻璃吊灯应声而碎。
    玻璃雪片一样洒了下来。
    “有人枪劫呀!”
    “有人杀人啦!”
    “快跑呀!”
    “救命呀!”
    “妈妈——”
    就象往一个池塘里丢了四块巨石,惊恐、慌乱、嘈杂、拥挤象波浪一样,没用多久,就波及到整个池塘。不一会儿,整幢大楼就成了一锅翻开的粥。特别是一楼的购物商场,那里的顾客早已开始砸碎厨窗,纷纷向外面逃命了。
    这就是刘传忠所需要的“混乱”。
    他拉着肖晚燕拐进了一间婚纱摄影厅。
    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假模特,各种各样的服装,甚至还有许多化妆品。
   
    商厦门口。
    人潮汹涌,场面拥挤不堪。
    朱正义用望远镜观察着眼前的一切。
    他发现,在危急的时候,人还是动物。争先恐后,推攘拉扯,呼天抢地,哭爹叫娘,哪里管什么尊老爱幼,女士优先。人群中有个女的,特别好笑,浑身珠光宝气,又特别胖,长宽几乎相等。穿着高跟鞋深一脚浅一脚地,连摔了几跤,乍一看去象一个硕大的皮球在地上滚,朱正义亲眼看到两个男人从她的身上踩过去。
    然而朱正义没有笑,他一脸的镇定。他留意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可疑的细节。他知道,那对男女原装出来,肯定会被打成蜂窝。他们很有可能化妆出来,因为大厦里有那个条件。但无论如何化装,一个人的身材不大可能改变。
    那女人显然不会是肖晚燕,因为她还不足一米五,那两个男人,也不是刘传忠,刘没有那么高大。
    此时,在他眼里,不是肖晚燕的女人都一文不值,不是刘传忠的男人不值一文。
    人流中出来了一对新人,他们穿着婚礼服,男的又矮又胖,女的花容月貌。他们很快被门口的警察截住了,朱正义一看就知道不是,虽然他们符合身高条件,但刘传忠和肖晚燕就算化装,也不会装得这么引人注目,何况那女的新娘头盘得那么纹丝不乱,任刘传忠再高明,也没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
    这时通话器里传来李响的报告,“第一小组已经从楼顶进入蝴蝶大厦。已经控制了八楼,现在正在搜索逃犯。”
    朱正义脸上露出笑容,这组最精干的手下,没让自己丢脸。
    没过多久,便传来搜索的结果,“八楼没有发现逃犯。我们开始进入七楼。”
    很快,又传来搜索结果——“七楼没有发现逃犯。”
    朱正义回话:“你们做得很好,就这样一层一层往下压,下面已经全部封锁,逃犯已经插翅难逃了。”
    他想起了小时候在沟里捉鱼的事。他不象很多伙伴那样盲目追赶,弄得满身泥浆,而是先筑堤围住鱼,然后慢慢地放水。水落则鱼出,百试不爽。
    他喜欢看鱼露出水面后,绝望地挣扎的样子。
    今天,他捉的还是两条鱼,只是比较大一些而已。
    现在已经围好,开始慢慢地放水了。
    李响又来了报告:“六楼也没有发现逃犯。”
    朱正义一点都不急——水落,则鱼出。
    “三楼听到了枪声!”突然,听到李响兴奋地声音,“有人在尖叫,好象是逃犯向群众开的枪。”
    鱼儿终于现身了,朱正义脸上浮出了一丝笑容,但很快又消失了,他对着通话器道,“第二小组去商厦三楼支援。其余各小组继续封锁出口。”想想,他又重复强调了一下,“因为逃犯携有枪支,穷凶极恶,特别到了这种时候,可能会垂死挣扎,为了周围群众和干警的安全,必要时,可以当场击毙。”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
    其间又听到了几声枪响,不知战况如何。
    各个出口的警察已经捉了好几个符合身高条件的男女,不过都不是真正的嫌犯。
    “快让开!快让开!有群众被歹徒打伤了!”
    人群中一个警察大声叫着,一边疯狂地往外面挤。他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那女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却血染红了大半。劲动脉处被那个警察用手巾捂住了,但血珠还在往外面冒。鲜红的,一滴一滴,顺着警察的手,流了一路。
    那女人手苍白而无血色,无力地垂在空中,随着那个警察的行动一甩一甩的。
    据朱正义的经验,她可能凶多吉少了。可他的表情依然那么镇定,死了路人,他固然要因此负一定责任,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不会有人对他下令当场击毙逃犯而说三道四了。
    “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有人受了重伤!——去呀!”
    那警察终于挤开了一条路,撕声力竭地叫道。
    朱正义挥了挥手,早有救护人员上去帮忙抬人。
    警察手捂着那女人的动脉,丝毫不敢松得。
    走过朱正义身边,那警察一边止血,一边道,“朱局长,那两个逃犯正在三楼负隅顽抗,见人就杀,疯狂得不得了。”
    朱正义道:“知道了,我会多派些人手去。”

    救护车就在商厦停车场左侧。
    警察和救护人员七手八脚地将受伤的女人放上担架,又将担架放上了车。
    血还在冒,警察还是不敢松手。
    “关上门,快开车去医院,救命要紧!”那警察一脸焦急。
    “你不下车?”一个医生问。
    “你没看见吗?血还在冒,人命关天,我的手不能放!”警察大声向医生吼道,“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快打电话给医院,叫他们准备血浆和手术,另外,多派几辆救护车来,那里面还在激战,可能还会有人受伤。你,护士,快去准备上氧!你,司机,关上门,你快点开车!”
    警察毕竟是警察,关键时刻,虽然态度有些暴躁,但临危不乱,调度有方,非常人所能及。
    一共四个人,警察负责止血,护士去开氧气瓶,医生拨通了电话。
    司机则拉响了警笛,将车速很快调到了最高。
   
 
    蝴蝶商厦。
    出来的人流渐渐地稀疏了。
    朱正义放下望远镜,看了看表,又过了五分钟。那两个男女还不见出来,看来硬是要死在里面了。
    这时通话器里又传来李响的报告,“三楼不见逃犯。”
    朱正义道:“要注意安全,提高警惕,你们离逃犯越来越近了。”
    又过了一会儿,第二行动组也传来报告,“一楼二楼不见逃犯。”
    躲起来了?
    莫非看错了,自己围住的是两条泥鳅,而不是鱼?
    朱正义冷笑了一声,“四、五、六三个小组立即进入大楼,将整个蝴蝶商厦进行地毯式搜索。就是两条泥鳅也得给我从泥里挖出来。”
    大约二十分钟过后。六个行动小组的报告都来了。
    结果是惊人的一致——“查无此人”!
    朱正义皱起了眉头,他相信部下的能力,在这种地毯式的搜索面前,就是找一根针也不是难事。   
    难道他们蒸发了?难道他们真是神仙?
    突然,他一拍脑门,大叫了一声,“那个警察!”
    那个警察的话越想越可疑。
    他怎么送了伤者还不见回来?        
    现在想来,他的身材和刘传忠那样相似,还有那个受伤的女的,身材也颇有几分象肖晚燕,一定是那对狗男女化妆而成的。别人装不了那么像,但做了半个月狙击手刘传忠能,因为伪装是狙击手最基础的课程。谁也想不到的,他们竟然这么大胆,扮成那样引人注目的警察和伤者,周围的几十号人,只要有一个稍加留意,或者盘问,就很容易发现其破绽。
    谁也想不到的伪装,恰恰是最好的伪装。
    救护车去的应该是平安医院,而平安医院离北桥最近。
    他接通了北桥关卡的电话:
    “拦截一辆救护车,车上的那个病人和警察很可就是逃犯。”
   
   

[此贴子已经被唐古拉山风语者于2007-7-26 23:20: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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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救护车

   
    救护车警笛长鸣,一路风驰电掣,左超右赶,直开往平安医院。
    司机道:“再过两个路口就到了。”
    医生已经打电话,叫急诊室准备好了一切,来接诊严重失血的病人,另外,还叫了几辆救护车去现场接应。
    护士也严格地按照操作程序,为病人上好了氧。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车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那个警察情绪情绪好象平稳了许多,他已不再大声地咆哮,只是静静地看着车窗外。他的手还按在病人的颈动脉处,但那里已经不再冒血。
    病人脸色苍血,呼吸微弱。
    医生个子又瘦又高,戴着眼镜,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他叫护士小姐取了络合碘、伤药、血压计等一些医疗器具后,躬下身来,拍了拍警察的肩膀,彬彬有礼地道:“警察先生,血止住了,你让开一些好吗?我帮病人处理一下伤口。” 
    “好的,你来,”警察站起来,径直走到前排的座位上,和司机并排坐下。
    医生小心翼翼地揭病人颈上的手帕。
    这时,病人的眼睛突然开了,一双清澈见底的明眸紧张兮兮地看着医生。
    医生吓了一跳,不过他毕竟见多识广,死人睁开眼睛都遇过,何况一个重伤病人,何况这么一双动人的眼睛,所以很快镇静下来,轻声地安慰病人:“不用怕,我帮你清洗一下伤口。你中了枪,伤口必须及时处理。”
    “谢谢你,不过我想不用了,”刚才还奄奄一息的病人竟然说话了——是不是回光返照?
    医生微微地笑了笑,“伤口必须消毒,不然这么大天气,怕感染。你放心,我会小心一些,不会很疼的。”
    “我还是怕,不如叫警察大哥帮我处理伤口吧?”病人道。
    医生觉得这个病人不可理喻,出于职业道德,他还是非常耐心地解释道:“你是病人,又不是犯人。他是警察,又不是医生。做为病人,你只能听医生的。”
    这时,和司机并排而坐的警察突然说话了,“师傅,到前面那个路口,你往左边去,开上北桥好吗?”
    冷静下来的他很温和,声音里没有强迫人的意思。
    “你是外地人吧,过了北桥就出城了。我们医院是直接往前面走,不用多久,就两个路口,”司机的言语很恭敬,并没有取笑的意思。在本地工作的外地人,认错路是常有的事。
    “听我的,过北桥,”警察声音虽然不大,但语气坚定了一些。
    司机扭过头来,看到警察的脸上没有一点笑容,不象是开玩笑的样子,“我们不去医院了?”
    “不去了。”
    “为什么?”
    “因为这个,”警察说着递过去一件白大褂。
    白大褂很白,也很长,和车上挂的另外两件没有多大区别。
    但司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件普通的白大褂,因为这件白大褂是硬的,下面肯定藏着什么。
    果然,一样冰凉而坚硬的东西触到了他的腰间。
    “这是一枝枪,”警察很平静地向司机解释道,“M40A1狙击步枪。全长, 1117 毫米。枪重,6.57 公斤。弹匣容量,5 发。有效射程800米。”
    后面的医生和护士开始还不怎么在意,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都怔了一怔。特别是医生,他本来正揭那块手帕,轻手轻脚地,生怕弄疼了病人。此时,手僵在半空中,半阵都没有动。他的眼已经转了过来,呆呆地看着警察。
    “警察同志,您别开玩笑,”司机的声音有些异样。
    “我的话不是玩笑,这东西也不是玩具,”警察熟练地摆弄了几下枪,微笑道,“刚才我试开了七枪,精度和杀伤力都还不错。医生同志,护士小姐,都不要乱动,这样大家会少许多麻烦。”
    “你就是他们要抓的人?”司机一下子醒悟过来。
    “不错。我叫刘传忠,她叫肖晚燕。”
    “你想坐我的救护车逃出城去?”
    “你比我想象中的要聪明。”
    “如果我不听你的呢?”司机笑了笑。他四十出头了,见识多,阅历广,事到临头,反而镇定了。。
    “我已经拉开了保险,”警察对他的态度似乎并不怎么生气,“也就是说,现在只要我的手指一扣,你的身上就会多两个洞。进去的弹孔可能只有花生米大,出来的时候会有碗口大。因为枪管里有螺纹,所以打出的弹头是旋转的。出来的时候,会带出很多的肉来。不要看这个女的伤口好象没多大,那是假的。”
    司机回头看了看医生手下的女病人。
    医生揭开了手巾,看到一个气球样的东西在伤口上,瘪瘪的,里面还残存着一些红色的液体,“这不是血。”
    刘传忠道:“是红墨水。”
    没有人笑。
    “这伤口是面粉做的?”医生用蘸饱了络合碘的棉纤,在伤口上一抹,那些鲜红的肉一样的东西都散开了。
    “不是,是一种香粉。和她脸上敷的一样,”刘传忠道。
    “医生,别老是在我脖子上抹来抹去的好吗,”躺在那里的肖晚燕终于忍不住了,“怪肉麻的。”
    说完,她突然竖了起来,象鬼片里经常看到的尸变。
    虽然有了思想准备,医生还是连忙缩回了手。
    司机放慢车速,苦口婆心地劝道:“刘老弟,你先放下枪,我什么都依你,而且也不报警。你这样枪比着我,我开车都不好开,何况对你也不好,那是罪上加罪啊。”
    刘传忠没有理会他,自己说自己的,“我数三声,要么你的方向盘动,要么我的手指动。”
    前面的那个路口快到了。
    “一。”
    刘传忠的声音并没有多大,气势也没有多逼人,但他的话几乎让车里的空气凝固。
    每个人都在考虑,他的话是真是假。
    “二。”
    路口到了。
    司机的方向盘一转,车向左开上了北桥。

    桥上一路黄昏,桥下一江斜阳。
    加上辅桥,整个北桥有两公里,呈弧形,这头看不到那头。
    看上去,象一个长长破折号,将他们的人生隔断。
    谁也不知道,这个破折号的意思是延续,还是转折。
    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在想桥那头的事。
    快到桥中间了,可以看到桥那头是个收费站。
    刘传忠突然道,“师傅,开慢一点。”
    肖晚燕蓦地紧张起来,“有什么不对劲吗?”
    “那里有两辆警车,九个警察,”刘传忠眼力好,看得很远,“每个人都有枪。”
    “怎么办?”肖晚燕焦急地道,“我们回去?”
    “回去不是更露了馅?”司机道,“可能他们已经知道你们的底细,并算准了要从这里出城,所以才设了关卡。那么多警察,那么多枪,而且他们的援兵可能很快就会到。依我看,你们已经是死路一条。不如向警察投降,可能得到宽大处理——别,别开枪!我不说了!”
    突然,司机觉得肋下被拄得生疼,忙住了嘴。
    “都配合一下,过了关,大家都没有事,”刘传忠道:“如果过不了,死的可能不止我们两个人。”

    收费站。
    收费人员早已被疏散。
    秦胜昔和八个巡警在那里设着卡。
    秦胜昔是局里为数不多的学院派干警,原是缉毒大队的大队长,因在统计吸毒人员的报表上说了实话,庞大的数字使得朱局长和谭老板都受到上级的批评,于是被降了职。
    他看到了桥上的车。
    白色的救护车。
    “准备战斗,”他沉声复述了一次行动步骤,“按第一套方案行动,将花杆放下。包围救护车,为了避免误伤车里的医生和护士,先将车上的警察和病人请下来。若确认是逃犯,听我的命令,将其捉拿归案。朱局长等一下会亲自来处理他们。如果他们稍有违抗,不管是车上还是车下,朱局长说了,可以将他们当场击毙。注意,是一个病人一个警察,尽量不要伤及无辜。”
    救护车不快不慢,看起来有点象一个白色的幽灵。
    警笛在每个人的心头凄厉地刮着。
    闪烁的警灯,为这血色的黄昏平添了几分妖冶。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花杆已经放下!
    每一把枪的子弹都已经上好!
    “停车!”秦胜昔向救护车示意要接受检查。
    车缓缓地停了。
    九支微型冲锋枪齐刷刷地围了上去。
    正如朱局长所讲,车上果然有五名乘客。前面的一个警察和一个司机,后面的是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中间躺着的女的,一身都是血。
    司机探出头来,“我们送重伤病人去上级医院,我们这里缺少设备。”
    “少啰嗦!”秦胜昔厉声道,“警察和病人把手放在脑后,慢慢走下来,其余的都呆在车上。”
    那个警察和病人听了,老老实实地将手放在脑后,慢慢地,分别从两边走下了车。
    仔细一点可以看到两个人都在哆嗦。
    其中那个所谓的重伤病人脸色红润,神情惊恐,秦胜昔一看就是知道假的。
    那个警察边下车边道,“警察同志,我们不是逃犯......”
    没等他说完,秦胜昔一声令下,行动开始了。
    一边三个强力干警,或按头,或绊脚,或剪手,或搜身,或戴铐,个个训练有素,几乎没费多大劲就分别将两人牢牢地按在了地上,戴上了手铐。
    秦胜昔走过去将两人提起来。
    两个人早已被他们折腾得够呛,特别是那个女的,一边捂着脸,一边抹泪,似乎要说什么。
    秦胜昔却先说出来了,“糟糕,抓错人了!”
    “没错,朱局长不是说一个警察,一个病人吗?”他的一个手下道。
    “刘传忠才一米六五,这个警察少说也有一米七五,”秦胜昔一边说着,一边转过身,快步朝收费站那边奔去。
    那辆救护车什么时候已经过了横杆,正在加速。
    “站住!”秦胜昔朝着车尾连开了几枪。
    救护车越开越快。
    “上车!追!”

    救护车飞驰着。
    枪声已经渐渐远去。
    车里的气氛明显缓和了许多。
    肖晚燕将司机头上的反光镜打开,伸长了脖子,左右端详着,“护士帽子蛮漂亮的,我都舍不得摘下来了。”
    没人理她。
    刘传忠可能嫌身上那件白大褂碍事,一只手在脱,一只手则按在枪上,食指勾着扳机。
    枪管始终顶在司机腰间第三要肋骨上。
    司机默默地开着车,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车速很快,刺耳的警报仿佛是风被撕裂的声音。
    树和房屋被收割的稻子一样,一排一排地往后面倒。
    刚才看起来还很远的山,没多久就到了跟前。
    只是夕阳,却始终那么远。深红的,象某个人的脸。
    渐渐进入了乌云山地段。
    车速慢了下来。
    这段是出名的险道。左侧,乌云山,贴面而起,陡直得近乎象墙壁一样,直顶着高高的天。右侧,是深深的峡谷。在车上看不见谷底的河流,只看到对岸如削的岩壁。山脉很长,公路一直在山腰顺着河流,蜿蜒盘旋。这段近三十公里的路,在任何一个地方摔下去,都只会有一个结果——车毁人亡。所以,一些外地的司机往往宁愿绕近三倍的路,也不敢走这个峡谷。
    刘传忠看到,救护车的右轮有时离岩坎不到三十公分。
    三十公分,便是生与死的距离。
    死亡,那个曾经看起来那么遥远而缥缈的概念,现在实实在在地就摆在了眼前。
    沉默、恐惧和忧虑让车里有一种拥挤的感觉。
    刘传忠先开了口:“——他们追上来了。”
    反光镜里,果然有两辆警车,呼啸着尾随而至。
    警车越来越近,回过头,可以清楚地看到秦胜昔警官探出的头,还有他手里的冲锋枪。扩音器里传来他略显尖锐的声音——“刘传忠,肖晚燕,你们赶快停车,前面有我们的人在堵截,你们已经无路可逃了!”
    不知他说得是不是真的,如果前面真有堵截,那这辆救护车已经是瓮中的王八了。
    没有人说话。
    救护车象一条白帆鱼一样,在山道上游走。
    刘传忠突然将司机的头重重地往下面一按,撞在方向盘上。眼冒金星的司机还未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到了一连串枪响,紧接着就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其中有几块玻璃碎片贴着司机的头飞过,撞在前面的挡风玻璃上,落了下来。
    “头尽量低一些,不然会送命的,”刘传忠对司机道。
    司机摸了摸额头,看了刘传忠一眼,慢慢地道:“谢谢。”
    看来秦胜昔的枪法平常得很,一个弹匣打完,只打碎了后面的玻璃。
    只是肖晚燕有些急了,“师傅,能不能再快一些?”
    司机道:“再快就会被惯性甩出去。你放心,在这里,他们也不能再快了,所以一时半会儿还赶不上我们的。”
    肖晚燕转过来又向刘传忠道:“你快开枪还击呀?”
    刘传忠沉沉地道:“我不想杀人。”
    肖晚燕道:“你可以不杀人,打爆他们的轮胎,不就行了?”
    刘传忠道:“在这样的路上,打轮胎和杀人有什么区别?车子一失控,尸体都难找到。”
    肖晚燕道:“你不杀他们,他们也会杀了我们的。”
    刘传忠道:“他们杀我们,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真象,情有可原。而我明知他们是来执行公务的警察,若杀了他们,则是犯罪。我可不想成为真正的逃犯。”
    肖晚燕第一次发现刘传忠竞然也这么固执,“可你是为了自卫呀?”
    刘传忠道:“自卫也不能杀人,每一个警察和你我一样,都有他的家庭,他的亲人,在生死面前,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
    肖晚燕觉得刘传忠说的也有些道理,于是便不再坚持了。
    她回过头看看那两辆警车,也没有再迫近,心里略微安定了一些。
    这时,她突然想到了祈祷,这也是她现在唯一能做的事。
    她闭上了眼,双手合什,默默地念着,她信天,信命。她相信上天是公正的,命运是公平的。她相信,上天和命运能让好人渡过一切难关。
   
    风声还在,枪声却远了许多。
    也许是祈祷的力量,肖晚燕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她看到了那轮夕阳。
    世界上若还有一样完美的事物,那么肯定是这轮夕阳。
    在峡谷的尽头,在重叠的山外,在青蒙的空中,孤独地悬着。
    那么温暖,那么从容,那么宁静。
    这使她想到了去世多年的母亲。母亲一生与世无争,与世无求,去的时候,还是那样干净,那样平静,甚至美丽。这让她觉得死亡也并不怎么可怕,就象是出一次远门,看一次外婆,只不过路程远一些,时间久一些而已。
    突然,夕阳中出现了一个黑点。
    开始,肖晚燕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可是揉了一揉,那个黑点还在。当然,不会是太阳黑子。太阳黑子要望眼镜才看得到。那会是什么?
    黑点越来越大。
    象一只飞来的晴蜓。
    她想起了那首童谣,《晚霞中的红晴蜓》,是日本歌曲。小时候,在乡下特别爱唱,现在的她都还记得那歌词。想起儿时那无忧无虑的时光,她禁不住轻轻地唱了起来,“晚霞中的红晴蜓,你在哪里哟,童年时代遇到你,那是哪一天。提着小篮来到山上,来到桑田里,采到桑果放进小篮,那是哪一天?”
    慢慢地,那只蜻蜓好象还在变大。
    那不是红色的。
    那是一种深深的蓝。
    那不是蜻蜓。
    ——“直升飞机!”肖晚燕惊叫道。
    刘传忠顺着她的手看了看,那是架警用直升飞机。
    他摇了摇头,苦笑道:“看来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了。”
    后有追兵,前面听说还有堵截,中间又是绝杀。
    “我们怎么办?”肖晚燕问。 
    刘传忠不语。
    肖晚燕急了,大声道:“快说,我们现在怎么办?刘大哥?”
    刘传忠缓缓地道:“我想,我们现在可能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了。”
    肖晚燕忙问,“什么事?”
    “骂娘。”
    肖晚燕想笑,但没笑出来。
    眼看飞机越来越近,渐渐地可以听到其螺旋桨的声音了。
    刘传忠的眼力好,可以看到飞机里面的乘员,和他们手里的枪。
    救护车里就象棺材一样沉寂。 
    这时,司机转过头来道:“你刚才说过,每个人的生命都一样是平等的。”
    “我是这样说过,” 刘传忠回答道,不知道司机提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司机又问:“那么司机的呢?”
    刘传忠道:“自然也一样。”
    司机道:“你既然不想杀警察,想必也不想杀我。”
    刘传忠道:“是的。”
    司机道:“那么,请你将枪从我的肋下移开。”
    肖晚燕连忙道:“不行!万一你出卖我们怎么办?”
    司机笑道:“你们除了信任我之外,已经别无选择。——枪只有一枝。”
    刘传忠道:“我说了,我不想杀人。”
    司机道:“你可以打伤他们的飞机驾驶员,最好是打他们的手,左手,如果打中了,他们又能驾驶飞机,又不得不回去,这样至少可以解燃眉之急。不过,这么飞机和车子都是这么快的速度,又要打中,又不能伤命,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是这也许是唯一可以避免死人的办法。”
    刘传忠道:“我试试。”
    他一纺下车窗玻璃,冷风便象海潮一样灌了进来。
    他慢慢地将枪调转了头,伸出了车窗口。
    与冷风一同进来的还有枪声。
    大概还有一千米远,直升飞机就开火了。
    那是一种机关枪,枪声比秦胜昔的冲锋枪要大得多。
    有几枪打中了车身,铁壳瞬时便多了几个深深的枪眼。有几枪打在路边的岩石上,要么是石屑纷飞,要么是火星四溅。要是打在人身上,在场的谁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效果。
    刘传忠也不知道,现在的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了,除了目标。
    他的眼睛贴着瞄准镜。
    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在瞄准镜里可以看到飞行员,但步枪的射程不够。
    刘传忠根据飞机的速度和救护车的速度,还有子弹的速度,算好了提前量。当然,风速也不能忽略。提前量这东西丝毫马虎不得,因为它的精度,直接关系着直升飞机和救护车上的那么多条性命。
    可能是为了配合飞机的攻击,秦胜昔他们的车拉开了很长一段距离,因此救护车可以尽量开平稳一些,饶是如此,刘传忠的步枪还是抖得厉害。特别是拐弯的时候,他的人和枪整个都在动。谁都知道,手和枪的稳定性也直接影响着射手的命中率。
    飞机很快就要进入射程了。
    不过遗憾的是飞机侧了一个身,将驾驶员的左手的角度挡住了,仿佛驾驶员已经洞穿了这个狙击手的企图。
    机枪一阵比一阵猛烈。
    同样,飞机上的射手也面临着和刘传忠一样的问题,速度快,稳定性差,再加上机枪的射击精度又差,因些还没有马上要了刘传忠他们的命。
    就是这样,车窗玻璃还是被打碎了一块。
    有一块玻璃的碎片从刘传忠的额头划过。
    再下来一寸,就是眼睛。
    玻璃掉下时,他的伤口是白的,一会儿,血才开始流出来,越流越多。
    快到眼睛了!
    刘传忠自己仿佛也不知道。
    他的眼睛在瞄准镜上,食指则在扳机上。 
    飞机越来越近!
    七百五十米!
    七百米!
    六百五十米!
    终于闪出了角度,那个飞行员的左臂!
    鲜红的血渗入了刘传忠的左眼!
    刘传忠没有去擦血,而是扣动了扳机!
    怕子弹穿透手臂,伤及心肺,他临时又把角度往下面调了调,
    “砰!”
    一声枪响过后,刘传忠收了枪,连忙用医生的白大褂揩了揩眼上的血。
    “你受伤了?”肖晚燕关切地问。
    “嗯,不要紧,皮肉伤。”
    “没打中?”司机问,这样的速度,这样的巅簸,而且眼睛还受了伤,打中的可能性不太大。
    “不知道,”刘传忠道。
    六百米!
    飞机还在迫近,枪火越发猛烈。
    车毁人亡,看来是迟早的事。
    “坏了,没打中,”肖晚燕道,她绝望了。
    五百五十米!
    五百米!
    就在这时,飞机突然停了下来。
    它慢慢地调转了头。
    五百五十米!
    六百米!
    七百米!
    飞机象一只晴蜓一样,越飞越远,飞进了晚霞,飞向了夕阳。
   
  
    救护车里,有现成的伤药和绷带,肖晚燕为刘传忠包好了伤口。
    救护车里的气氛并没有轻松多少。
    肖晚燕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
    刘传忠则在擦枪。
    谁都知道,危险还没有过去。
    谁都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危险等着他们。
    救护车渐渐驶离了河谷,左侧山上依然那么高,但右侧再也不是那种不可测度的深渊了。山上的树越来越葱笼,多是些暗绿的松柏,有些地方还有些阴深的感觉。车子拐一个弯后,眼前豁然开朗。这是很一个很高的坡,公路蜿蜒而下,坡下完了,就是平路。那个坡有个名字,叫九盘坡。顾名思义,是要经过九个弯。
    这时,救护车里的三个人几乎同时看到了远处有一队警车,向山脚飞驰而来。
    一共有五辆,一辆桑塔纳,两辆吉普,两辆摩托车。
    这应该就是是朱正义调集的地方警力,也就是秦胜昔所说的“堵截”。
    后面的追兵也很快就会到。
    谁都明白,这次是真正的绝境。
    车慢了下来,司机转过头来,问刘传忠,“怎么办?”
    刘传忠看着他的枪,沉吟了半晌才道:“我们只有下车了。”
    车在路边上停了。
    刘传忠和肖晚燕走下了车。
    司机问道:“我要不要下?”
    “不用了。人质对他们来说不起作用,何必多个人垫背呢,”刘传忠沉声道,“你自己开车回去吧。”
    说完,他一只手提着枪,一只手牵着肖晚燕,快步奔向了车路左边的丛林。
    “喂,兄弟——”
    良久,司机突然向他们招呼。
    刘传忠和肖晚燕已经走出了很远,听到司机的叫唤,又立住了,转过头来。
    只见司机双手放在嘴前做喇叭状,然后大声道:“我相信你们是清白的。”
    刘传忠听了,微微愣了一下,却什么也没说。
    他转过身去,拉着肖晚燕,走进了丛林。
    山林里,在松树和柏树这些高大的乔木脚下,是一层茂密的灌木丛。
    没有路,而且处处都有野刺山藤,因此行走极为不便。
    刘传忠将枪背在身后,一边走,一边采集着树枝和草叶。那些东西既不能吃,也不好看,肖晚燕有些莫名奇妙,正待要问,却被刘传忠猛然一把攥倒。幸好地上是草,所以摔得并不是很疼。肖晚燕张开嘴,没有问出来,因为她听到了一系列刺耳的警笛和刹车的声音。
    透过杂木枝叶的缝隙,可以看到公路处的情况。
    ——秦胜昔他们的追兵先到。
    他们迅速跳下车,向这边张望着。
    包括秦胜昔在内都只有八个人。还有一个人可能是因为刚才碰到了救护车,将司机押回去录口供去了。八个人端着枪,一字排开,做出了搜山的架式。
    显然,他们已经知道了刘传忠和肖晚燕的去处。
    秦胜昔在打电话联系着什么,刘传忠可以看到他的口形,他是叫前面那五辆车快一些,好一起行动。
    山脚上来的五辆车很快就到了。很快下来了十六个训练有素的干警,个个全副武装。
    为首的那个年轻的警官和秦胜昔商量了一番。
    他们都是面对着刘传忠的,所以刘传忠看得一清二楚。那个年轻的警官姓龙。龙警官说他亲眼看见救护车在这里停的,车上有一男一女逃进了丛林。他还很轻松地告诉秦胜昔,他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这座山林背后是悬崖,所以不用担心疑犯逃出很远。
    ——后面是悬崖?看到这一句时刘传忠心里一惊,自己岂不是身陷绝境了?
    他想了想,轻轻地对肖晚燕耳语道:“你一直往后面走。手脚轻一些,不要惊动他们。走到悬崖边上,就躲起来,不要动。”
    肖晚燕道:“你呢?”
    刘传忠道:“我去将他们引开。”
    肖晚燕道:“那样太危险了。”
    刘传忠道:“我自有办法。他们追不上我的。”
    “有没有别的办法,”肖晚燕顿了一顿,道,“可以让我们不必分开?”
    刘传忠道:“没有。”
    肖晚燕道:“那我走了。”
    她猫着腰,走出几步,突然又回来了,“答应我一件事我就走。”
    刘传忠随口问道:“什么事?”
    肖晚燕很认真地道:“你一定要活着。”
    刘传忠听了微微一震,他回过头来认真地看了看她。
    她的头发散乱,上面还沾满了草叶,但依然掩饰不住那份自然的清丽。
    她的眼里仿佛有泪光闪烁。
    好一阵子,刘传忠才回答她。
   “我一定会回来的。”
      
    秦胜昔向朱局长汇报请示之后,开始布置搜索行动。
    “大家两个人一组,组与组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决不能放过一样可疑的东西,哪怕是一只野鸡。因为逃犯有枪,所以千万不能单独行动。慢一点不要紧,反正他们已逃不了了。”
    二十四个人展开了拉网式搜索。
    走在最前面的是那个年轻的龙警官,他在邻镇的分局工作。平时难得有什么表现机会,这次他有心和秦胜昔争一争这个头功。他从电话里知道朱局长对这次行动很重视,而且言辞中对秦胜昔没能拦截住逃犯很不满意。若自己能亲自击毙逃犯,前途就比较可观了。再活动活动,进城去,甚至和秦胜昔调个位,也并不是没有希望。
    他的目光象利箭一样,射向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叶草。
    他的右手的食指搭在板机上,随时准备对任何可疑的东西致命一击。
    前面偏右一点,有从灌木很茂密,似乎有一种阴森之气,而且,那里的树叶有一丝异常地摆动。
    这些细节常人是很难发现的,但龙警官显然不是一般的人,他有猎人一样灵敏的直觉。所以他感觉,那里面一定有货。然而,他并没有冲动。他知道,冲动是一般年轻人常犯的错误。不击则已,一击必中,不能给对手没有任何机会,这是食肉社会的生存诀窍。鳄鱼这一点做得最好,所以它在动物世界里没有天敌。他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所以年纪轻轻就成了一所之长。
    他的目光佯装看向别处,一步一步地向那丛灌木靠近。
    在近到他认为合适的地方以后,站住了。
    此时,他还是没有开枪,而是取了一支烟,点燃,吸了一口,一副蛮不在乎的表情。
    当他将打火机放回衣袋时候,突然,顺势端起了枪,以闪电般的速度,向着那丛灌木,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
    嘴里还暴喝着,“狗杂种,你给我去死吧!”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过来,所有的人都被他的气势镇住了。
    年轻的警官换了两次弹匣,才住手。
    在暴风骤雨般的子弹袭击下,那里的枝叶已经七零八落,就是一只蚂蚁,存活的机率也不会很大。
    年轻的警官取下香烟,面无表情地走向灌木头丛。
    不是野鸡,不是蚂蚁,也不是人。
    倒在草丛中的,是一只血肉模糊的野兔。
    旁边一个警察笑道:“我们回去可以吃一回野味了。”
    龙警官白了他一眼,沉声道:“继续收索!”
    那个警察连忙收了笑容,跟上众人,一步一步往上面搜去。
    山林中死一般的沉寂。

    往上面不足三百米便是悬崖。
    肖晚燕就躲在悬崖边上的一棵茶树下。
    悬崖不知有多高,肖晚燕不敢往下面看。只知道那里的风很大,吹得背脊生出阵阵寒意。
    茶树不大,没有花,却有很多墨绿的叶子。
    从叶子的空隙往外面看,可以看到一排警察就到前二三十米处,一步一步向这边走来。每个人都端着枪,有的脸上有青春痘,有的没有,但每个警察的脸上都有一丝凝重,一丝冰冷。
    脚步都很轻,可是肖晚燕觉得他们每一步都踏在自己的心坎上,让人一惊一悸的。   
    身后的风虽然很冷,可她还是出汗了。
    只要他们这么一直走过来,肯定会发现自己。只要他们发现自己,一定会将自己打成蜂窝或者藕煤。
    怎么办?
    刚才可以问刘传忠,现在只能问自己了。
    投降?死路一条,刚才那只兔子就是她的榜样。
    拼了?死路一条,刚才那只兔子,还可以做她的榜样。
    她想到了跳崖。在电影电视里那些主人公跳崖的,要么下面有水,要么被树枝挂了,反正都可以不死。但那只是演戏,那是情节的需要。主人公不能死,死了就没有戏了,死了就不能卖门票卖广告了。很显然,现在的她不是主人公,谁能保证悬崖上有一棵刚好能挂住自己的松树?
    警察越来越近。
    她可以清楚地听到秦胜昔的话,“大家提高警惕,快收网了。小心他们狗急跳墙。”
    然后是一些零星的金属的撞击声。
    可能是上膛的声音。
    怎么办?
    她想到了刘传忠呢?
    他在哪里?
   
    就在那个有兔子的灌木丛前面,就在刚才龙警官点烟的地方,就在他刚才站立的脚下,是一堆杂草和灌木的枝叶。和丛林中的其它很多地方一样,好象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然而这时候,那里却动了起来。
    土翻开了,草倒下了。
    慢慢地钻出了一个人,就象神话中的土行孙一样,满脸满身的泥土和草叶。
    他抹了抹脸,依稀看得出,他就是刘传忠。
    伪装,是狙击手最基本的本领,这种本领,有时候比枪法更重要——杀人,首先要保证自己不被人杀。
    他算了一下时间,估计警察已经走远了,他才钻出来。
    他揉了揉腰,刚才被那个年轻高大的龙警官踩得够呛。
    然后,提着他的狙击步枪,蹑手蹑脚地跑到公路上来。
    车门都没有锁,从玻璃窗里可以打开。他选了一辆崭新的三菱吉普,上去。先用衣服和坐垫做了一个假人和他并排坐着,然后将发动机锁撬开,扯出两根启动电线一碰,车就叫了。他怕别人听不见,又提起步枪,将每一辆车的轮胎都打爆了一个。
    八枪,八辆车的八个轮胎应声而爆。
    山林上面就是聋子也听得见。
    “他们在下面!”
    “他们在偷车!”
    “他们要跑了!”
    “快去追!”
    所有的警察都向下面冲去。
    谁也没想到,当时,最近的一个警察,还是那个年轻有为的龙警官,离肖晚燕藏身的那棵茶树已经不足五米。
    下山容易得多,个个象猛虎一般,所以几乎每一个警察都看到了,刘传忠和另一个人,驾驶着那辆最好的三菱吉普,扬长而去。
    一阵乱枪扫射,都无济于事,倒象是送行的鞭炮。
    “赶快换轮胎,追!”
    下令的还是龙警官。

    刘传忠在部队学过一段时间开车,但只是会而已,还不精。
    所以开得很慢。
    晃晃悠悠地开出了五六里路,又回到了乌云山的危险路段。
    现在右边是高山,左边是深渊。他一边开,一边看,终于在一个山坳处,找到了一条干涸的山沟,可以上山。
    为了避免警察过早地洞穿自己的意图,他又往前面又开了几百米。
    之后他踩足了油门。
    凭他的车技,在公路上开虽然有些勉为其难,但要开下深渊,却是驾轻就熟。
    在车要下坎之前,他跳下车来,顺势滚了几圈,才爬起来。
    他爬起来,走到路沿上,这时候,看到车轰隆隆地还在陡坡上滚。滚到岩坎下不见了。
    半晌才听到一声巨响,那是掉进了河里。
    他迅速往回跑了几百米,顺着那条山沟,往山上攀援。
    乌云山看起来并不是很高,爬起来却特别累人。可能是因为陡吧。刘传忠爬到山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土了。而他自己也已经精疲力竭,于是找了块石头坐下,喘喘气。
    山风很凉,很快吹干了他的汗,也冷静了他的头脑。
    对于警察的追捕,暂时是逃脱了。他们首先要追那辆吉普车,追到城里不见之后才会怀疑出了事,怀疑出事之后,又要沿路回来寻找出事的地点。找到出事地了,又要下到河谷底寻车。到河谷里找到了车,又要到处找尸体。这样一去一来,一上一下,一捞一找,没有一两天功夫是做不到的。等到他们发现是自己制造的假象之后,自己早已不知去了哪里。
    人那一累了,越坐就越想坐。
    天边,最后一朵红云都变成了紫色,暮色越来越浓。
    他想到了正在等他的肖晚燕。
    可能她都等不及了。
    等不及又怎么样呢?自己又不会飞。大路是不敢走了,他得顺着乌云山,再走五六里山路回去。这山路又不比别的路,全是些老树枯藤,完全要自己边走边开,走回肖晚燕那里,少说也得两三个小时。而且得时刻小心,否则一脚踩虚,就有可能滚到山腰的车路上去。
    精神恢复了一些,站了起来。
    看看那越来越黑的天,看看那没有路的路。他心又有些冷了。
    ——自己可不可以不去?
    这路难走是小事,带着她,就好比带一个炸药包,什么时候将自己炸得粉碎都不知道。根据他所了解的谭武和周雄的性格来看,对于这件事,他们决不会善罢干休的。肖晚燕一天不除,他们就一天睡不稳觉。而以他们的权力和财力,几乎能做到这个世界上所有能做到的事。虽然自己也痛恨他们这些贪官,但无奈自己能力实在有限,带着肖晚燕能跑多远,能逃多久,他没有一点把握。如果自己一个人走,就方便多了。雪山草原,那本来是他做梦都想去的地方。那里人迹罕至,谭周不见得能想到,想到了也不见得会大动干戈来追杀,毕竟,他们的主要目标还是肖晚燕。等风波平息了,自己再找一份工作,还可以继续过自己平凡安稳的生活,继续做自己结婚生子的梦。
    想到这里,他又坐下了。
    这时,他又想到了刚才的两句话。
    一句是肖晚燕的——“答应我,一定要活着。”
    这是第一次有女人对他说这样的话。她并没有说一定要他回去,而是要他活着,那里面没有一点私心,只有真诚的关切,这句话当时的确深深地打动了他。他的眼前又浮现了她临别时,那双闪着泪光的眼睛。——不行,他转念一想,自己吃的亏还不够么?这年月,女人的话岂以当真?想当年,周小芹对他说过何止千百次“一生不变”,说的时候感情投入程度也并不比肖晚燕差,可现在什么结果?——在他人的怀抱里,连正眼都不看自己一回。何况自己本来和肖晚燕素不相识,一天之内为她付出了稳定的工作,安逸的生活,还带她脱离了险境,也算是很对得起她了。
    他想起的另外一句话是自己的——“我一定会回来的”。
    他想起一本交际书上说的,不要轻易许诺,现在后悔都晚了。其实放反过来想一想,有什么晚不晚的,一诺千金那是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事,现在什么年代了,白纸黑字还有人赖帐,何况一句话。她死了,有谁还知道自己说过这句话?自己死了,有谁会知道,自己是为的这句话?
    什么“一定会回来”?自己又不是施瓦辛格。
    很快,已经做出了决定。
    他准备另找了一条路,自己一个人走。
    那条路通往的是雪山和草原。

    用心等过的都知道,等,是非常伤神的。
    特别是那种非常想知道结果,而又不知道结果的等待,在人的一生中,可能算得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
    肖晚燕还在那棵茶树下等。
    眼看着血红的夕阳一点一点地沉到山那边,眼看着绯红的晚霞一点一点地变成黑色的夜幕,眼看着那些不知名的野花一点一点地展开了花瓣,眼看着各种不知名的山鸟陆陆续续地都回来了,可是要等的人儿却不见半点踪影。
    ——刘传忠会不会来?
    他还在不在?
    这是她目前最关心的问题,至于什么时候来,怎样来,都不重要。
    可是没有谁能告诉她真正的答案。
    她唯一的办法只有等。
    天越来越黑,风越来越冷,蚊子也越来越多,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又不敢走,她怕自己万一一走动,错过了回来的他,那将是难以弥补的遗憾。黑,暂时都还不怕,冷,也勉强可以忍受,只是那山里的蚊子,却让人难耐,象德军的轰炸机一样,个头又大,数量又多,还不怕人,一咬就是一个大坨,一打就是一手的血。
    在她的记忆中,还从来没有这样等一个人。
    她相信他不会有事的,后面的警察又修了半天车,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他的。
    她也相信他会来的,因为他亲口答应该过她。
    这个社会如果还有值得信赖的人,那么刘传忠无疑是其中的一个,从他的做事,从他的说话看得出。她信赖他就象信赖自己的感觉一样。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
    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无影无形,没有压力,没有重量,但就是这样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用其无比的魔力,改变着眼前的一切,包括环境,思想,甚至感情。
    天,更加黑了。象一个拙劣画师的泼墨,将原本很好看的山和树,模糊成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有的象老人,有的象小孩,有的象牛,有的象狮子,有的象怪兽,有的象妖精,有的什么也不象。风,更加冷了。穿透了她本来就很薄的衣服,穿透了她那娇嫩的肌肤,只侵入她的骨髓。于是她全身都禁不住颤抖起来。奇怪,山里的蚊子并不怕冷,也不怕她抖,也象风一样,穿透了她的衣服,穿透了她的肌肤,贪婪地吸着她的血,她甚至怀疑,如果现在去称体重的话,一定会比平时轻几两。
    一个小时,比平时过得一天还长。
    ——刘传忠会不会来?
    他还在不在?
    肖晚燕的信心有些动摇了。
    刘传忠自己也说过,谭武那班人,几乎可以做到一切他们想做到的事,他们是不是用别的办法捉住了他?就是安然逃脱了追捕,他会不会再回来?回到一无所有,却危险万分的自己身边?虽然他向自己承诺过,但如今的社会,承诺又值几个钱?况且,他已经为自己牺牲了那么多,他完全可以不必要再趟这潭浑水,完全不必要再带自己这个累赘。这里不是家,是悬崖,这里没有沙发,只有山茶。
    有谁会回到一个“悬崖”边上来?
    她时而东张,时而西望,时而站起,时而坐下。
    然而,她始终没有走。
    她怕错过了回来的他。
    等,继续等,宁愿等错,不愿错过。
    时间如果是一块手表的话,那么肖晚燕的表肯定生锈了,走得那么涩,那么难。
    一个小时过去了。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肖晚燕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象伍子胥一样,一夜把头发等白。
    山头出现了一弯月亮,暗黄的,发着微弱的光,将一只从来没有刷过的獠牙。
    肖晚燕不再东张西望了,她怕看到那些奇形怪状的树。她怕突然冒出一个恐怖电影里经常出现的痴痴的人影,男人或女人,面目狰狞,伸着鸡爪一样的手,慢慢地平移过来。她极力告诫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鬼,所有的那些,只是自己吓自己而已。但在这种气氛下,所有的告诫都不起作用。那些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似乎在每一个阴暗的角落潜伏着,偷窥着,算计着。
    风依然没有停,阴森森的,可能是已经麻木了,所以感觉没有抖得厉害了。
    麻木对蚊子也起作用,或者蚊子已经吃饱,反正也没先前多了。
    只是饥饿,让人有些难耐。有几次,她甚至摘了几片嫩嫩的茶树叶子,放在嘴里干嚼着。那东西很苦,就象她此时的心情。
    最让人难耐的是那个可恶的看门的家伙。
    ——刘传忠会不会回来?
    他还在不在?
    这么黑,这么难,这么险,他不会再来了,永远不会再来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他的承诺只是刚过去的那阵风,除了让自己麻木之外,并没有多少价值。其实自己也不能怪他,他不曾欠自己什么,自己也不能给予他什么,在这金钱的社会中,他不回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回来也好,省得自己欠他更多。
    欠情和欠钱一样,让人心里总有些阴影。
    还是母亲说得没错,一切都得靠自己。
    她终于决定不等了。在走之前,她要计划一下自己下一步地行动。走向哪里?做些什么?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树丛深处有沙沙的轻响,由远而近。
    分明是谁的脚步。
    苍天不负有心人,她心里一阵狂喜,脱口叫道:“刘传忠!我在这里!”
    没有人答应。
    甚至连沙沙的脚步声都停了。
    整个树林里,只有低吟的风声和她紧张的喘息声。
    过了一阵子,那种沙沙声又响起来了,仔细一听,象脚步,又不象脚步。肖晚燕站起来,心都提到喉咙里来了,她的声音都带着哭腔,“刘大哥,如果是你的话,你可别吓我,我真得好怕!”
    还是没有人回答她。
    沙沙声又停了。
    肖晚燕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四周,什么东西也没有。
    不是人,会是什么呢?
    一会儿,那种奇怪的沙沙声再度响起,而且好象换了方位,听起来仿佛就在身后......
    “啊——”肖晚燕尖叫一声,吓得拔腿就跑。
    在丛林之中,急不辨向,慌不择路。也不知跑了多远,不知跑了多久,也不知摔了多少跤。只到实在跑不动了,她才止住了脚步。看了看身后,的确没有什么跟上来,又仔细听了听,那种沙沙声也已经不在了,于是就地坐下。
    她摸了摸后腰,衣服已经湿透了。又摸了摸头,汗水淋淋的,还在。
    看来只是虚惊一场。
    她绷着的心弦,稍稍地松了一些。
    坐了好一阵子,气平了。她仔细地观察了一遍四周,当看到那东西的时候,她蓦地站了起来,心里大叫不好,刚刚缓和了一点的神经又绷直了。
    她看到的那样东西是棵树,茶树。
    那棵树不大,但有很多叶子。
    没有花。
    借着微弱的月光看到,这棵茶树,和刚才的那棵,连分的干发的枝都是一模一样。
    树过去一点就是悬崖。
    也就是说,她跑了半天只是兜个大圈,又回到了原地。
    难道真得遇见鬼了?
    小时候,听母亲说,鬼常常在山头种一种迷魂草,人若踩到了它,就只会在原地打转,永远也别想走出去。
    她越想越怕,觉得自己就要崩溃了。
    这时候,有一样什么东西轻轻搭在她的肩膀上,象是树叶,又不象,是什么?
    她心里一毛,慢慢地用手去摸。
    她摸到了一样冰凉坚硬的东西。 
    鬼手!
    “啊——”她再次惊叫起来,比前一次更凄厉。
    回过头来。
    微微的月光下,是一张苍桑而又苦难的脸——
    “是我,刘传忠,你摸到了我的枪,”刘传忠拍着她的肩,轻轻地道。
    的的确确是他。
    不高也不瘦的刘传忠。
    “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来了,”好一阵子,肖晚燕才说话。   
    “我也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来了,”刘传中微微一笑。
    “可你为什么又来了?”
    “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因为我也等过一个人,”刘传忠道,“我知道,等人的滋味不太好受。”
   
 
    第三章  北斗星

    第三天中午。
    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月亮湾渡假村。
    这里是本地最有名的休闲渡假的胜地。在风景秀丽的月亮山下,占地一千六百余亩。里面除别墅,花园,娱乐场之外,还有一个小型的高尔夫球场,设备都极为先进。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雄说的,“引领本地时尚,紧跟世界潮流,应该有的都有,不应有的也有”。另外,象一只温柔的手臂一样,环绕着渡假村的,是清清浅浅的月亮河。那里可以游泳,可以划船,也可以钓鱼,使得渡假村平添几分情趣。
    周雄一生中有两件事颇为自得。其中一件就是筹建这渡假村。他还没有任水泥厂厂长的时候,偶然的机会,和几个朋友来这里炸鱼,发现了这种块风水宝地,一直耿耿于怀。在任厂长的时候,他力排众议,主张在月亮湾筹建渡假村。几乎是凭一人之力,跑批文,拉港资,又是征地移民,又是拆迁动土。历时三年,今年元旦竣工。
    据当地一个著名的文学家认为,就其规模来讲,称其当今的“大观园”并不为过。
    后来的事实很快证明了周雄的英明。
    开张半年来几乎收回了投资的十分之一。
    这里不仅有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更重要的是几乎包揽了政府的所有会议和接待。可能是为了方便办公和对外的接洽,就连谭老板最近也在这里租了一套房子。谭老板的办公房是两层楼的,西欧建筑,不大,但看起来很有品味,就在月亮河边。他比较喜欢在这里办公,最近一向,几乎隔两天就要来一回。在这里工作,不仅自己心情舒畅,而且在这里,谈项目,签合同,成功率都比在城里要高得多。
    此时,他的办公室里有四个人。
    谭老板背着手,站在窗口。
    窗帘已经拉开,可以看到河里粼粼的波光,
    抬起眼,则可以看到河对面的芦苇、村庄、远山,还有山顶上悠然的白云。
    周雄坐在真皮的沙发上,若有所思的品着一杯古丈毛尖。
    周小芹穿着一件紫藤花的丝裙,坐在电视前,正专心致志在织一件毛衣。
    在门口耷拉着脑袋,垂手而立的,是一身警服的朱正义局长。
    电视没有开,也没有人说话。办公室里只听到河风吹着那串玻璃风铃,时疏时密地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突然,谭武转过身来,对着朱正义,粗声道:“一群饭桶!那么多人,那么多车,连直升飞机都给你们派了,你们却连个小小的会计和保安都摆不平,亏你还跟了我那么多年!”
    谭武很少这样发火。
    周小芹明显吓了一跳,针都没动了,转过头来看。
    周雄则若无其事地坐在那里,仿佛在分辨那杯茶的成色。
    朱正义则沉默着,他知道,在老板的火头上,任何辩解都只会让事情更糟。
    “你自己看,现在这残局怎么收拾,”谭武道,“调查组就在本地,正愁找不到米下锅。如果那对狗男女将帐本送去,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朱正义想了想,低声道:“是我办事不力,让他们侥幸脱逃。他们在乌云山路段布置翻车的假象,一定是从乌云山上面跑了。我这就去安排人手,沿山追杀。保证他们不会再有上次的运气。”
    谭武冷笑道:“现在去追杀?你以为他们是两只蘑菇,等着你去采?两天了,他们早跑到爪哇国去了。”
    朱正义道:“那我们怎么办?干等着他们回来算计我们?”
    谭武没有回答他,而是到桌子的烟盒里取了一支烟,夹在手上,四处一摸,没有火机。朱正义很机灵,连忙掏出打火机,走上去,要为张书记点烟。张书记没要他点,接过火机自己点燃了。
    突然,他缓和了一下声调道:“你听听周董事长的意见吧。”
    说完他将火机还给朱正义,朱正义就把它放在桌上的烟盒旁,然后看着周雄的脸。
    周雄一脸平静,看了谭老板一眼,又要忙不紧的嘬了一口茶,才慢慢地道:“咱们红道上走不通,就只有走黑道了。听说江湖上久负盛名的‘北斗七星’最近就在本地。干这些活,他们七个人胜过你的千军万马。”
    “他们的名号我也知道,是警方记录在案的十大黑社会组织之一,专干杀人的勾当,警方通缉了十年,也对他们无可奈何。有他们出马,就是那对狗男女就是有三头六臂,七十二般变化,也只有死路一条,”朱正义道,“只是他们神龙见首不见尾,你真得可以在本地找到他?”
    “找他们的事包在我身上了。只是最近他们生意好,所以价钱要得比较高。”
    “好说,好说,”朱正义终于找到一根救命的稻草,连忙道,“多少钱都包在我身上了。”
    “老板的意思怎么样?”周雄转过来问道。
    “事到如今,也只有这样了,”谭武道,“这次可万万不能失手,宁愿吃点钱亏,也要让他们多费些心,多跑些路,把事情做好做实。钱是身外之物,去得快,往往也来得快。”
    “那是,那是,”朱正义道,“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将那对男女的狗头买来见您。”
    谭武道:“另外,别忘了拟一份通缉令,要让他们在全国都无法安身。”
    朱正义连连点头,“好的,我回去就叫人去办。”
    谭武道:“事情就这样了,大家自己去忙吧。”
    “等等,”突然一个轻脆的声音传来。
    是周小芹。
    她放下手里的毛衣,站起来,向谭武道:“我有一句话想说说。”
    谭武和蔼地看着她,“你说吧。”
    “放了他们,不要赶尽杀绝,这对你们大家都有好处。”
    周雄插言道:“妹妹,这是男人家的事,你不要管。”
    谭武向周雄摆了摆手,“你让她说。”
    “我了解刘传忠,他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只要你们不把事情做绝,他不会和你们做对的。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们一旦真正地激怒了他,你们会后悔的,”周小芹道。她见过刘传忠发怒的样子。
    “妹妹,这里不是你说话的地方,”周雄大声地阻止着周小芹,他怕她的话触怒谭老板。
    “不要紧的,她是为了我们大家好,”谭武依然和颜悦色。
    他慢慢转过去,坚定的目光投向远山上的那朵白云。
    只听他一字一句地道,“这一辈子我都还没有后悔过,我倒想真得后悔一次。”

    不知道在哪里。
    一条清浅的小溪。
    溪水象一匹丝绸在随风飘荡。
    露出水面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
    偶尔会有一篷篷的兰草,叶子优雅披拂,参差错落。
    虽然没有花,却自有一种落寞宁静的风韵。
    刚走了一段山路,酷热难当,一见水,肖晚燕精神大振,当下就要下水去采兰草。
    却被刘传忠止住了——“先脱了鞋,不然湿鞋走长路很容易伤脚的。”
    肖晚燕依言将鞋子脱下,挽起裤管,踩进水里。
    凉沁沁的,好舒服。
    刘传忠人肥,汗水也多,全身几乎没有一根干纱。
    他趴在地上,喝了几口水,又洗了个脸,然后到阴处乘凉。
    白嫩的脚,透明的水,还有清澈的阳光,摇曳的兰草,组合在一幅动人的画。
    刘传忠都看呆了。
    肖晚燕回过头来,举起手里的兰草,问:“你看这漂不漂亮?”
    “漂亮,”刘传忠连忙把眼光移开,一边心不在焉地道。
    肖晚燕早已发现他那直勾勾的目光,脸上顿时生起了一朵红霞,嗔道:“你看什么?”
    “我看水里的螃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刘传忠扯了个不太圆宽的谎。
    “你才是横行霸道的螃蟹呢!”肖晚燕大声叫道,“你敢骂我,看我不教训教训你。”说完转过来,就往刘传忠身上浇水。一捧两捧三捧,边浇边笑。
    洁白的水升起,绽放成花,又落下成水。
    阳光里,那些水花泛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象烟花一样,开得快也谢得快,但那比烟花要清纯得多。
    这简直是刘传忠见到的最美的景致。
    他被这种景致打动了。
    他没有躲,他甚至动都没有动。任那些美丽溅在自已的脸上,身上,然后泌入自己的心脾。
    于是这个夏天已不再酷热。
    肖晚燕见刘传忠全身又湿了一遍都不还手,觉得没有什么味了,才住手。
    “你饿不饿?”刘传忠突然问。
    “真希望你是一头牛,”肖晚燕似乎没有听到他的问话,只顾说自己的。
    “为什么?嫌我碍眼?”刘传忠不解。
    “不,我只是想把你吃了。”
    刘传忠笑了。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跳下水来。
    ——“我们看能不能翻到螃蟹。”
    “好的,”肖晚燕干脆地应了一声,到水面开始翻起石头来。
    不一会儿,突然肖晚燕尖叫起来,“有,好大一个!快来,我不敢捉。”
    “把手掌尽量张开,一把抓过去就行了。不用怕,它的钳子夹不到你的,”刘传忠道。
    “我还是不敢。”
    “那我来吧,”刘传忠走过去,果然看到一只硕大的膀蟹,对着他张牙舞爪的。刘传忠一把抓过去,手到擒来。
    小溪在深山中,人迹罕至,所以这里的螃蟹又肥又大又蠢。不一会儿,刘传忠便捉了十几只。肖晚燕也试着捉到了几只小的。看着可以饱餐一顿了,他们就上了岸,然后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一个找柴,一个砌灶。
    火很快燃起来了。
    一个剥壳,一个烤。
    螃蟹很容易烤,看着褐色的壳慢慢变成了橙黄色,就算好了。
    “呵,我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肖晚燕咯吱咯吱地嚼着一只蟹钳,“又脆又香,要是有点盐更好了。”
    “听说螃蟹吃多了,人会横着走路。”
    “我倒真想横行一回。”
    肖晚燕笑了。
    两人边吃边烤,用了小半天才吃饱。
    刘传忠叫肖晚燕把火灭了,并用水把灰烬也冲洗干净,然后,仰身躺下,一副很疲倦的样子。
    “你累了?”肖晚燕转过头来问。
    “全身好象有点不舒服,感觉很乏力的。”
    “是不是生病了?”
    刘传忠道,“可能刚才汗水没干就浇了凉水,逼汗了吧。”
    肖晚燕有些担心,“不会太严重吧?”
    “最好不要,要不然拖着病体逃命,就凶多吉少了。唉,这几年身体越来越差,隔两个月就要打回针吃回药,” 可能石头太硬,不好睡,刘传忠又坐了起来,脸上露出了一点笑容,“也许是太疲劳了,没事的。”
    他顺手将枪拿过来。
    逃亡以来,那支枪什么时候都在他一手可以够着的地方。
    他仔细地擦着,瞄着,检查着。
    她一边拨火,一边道:“记得你曾经说过,这你一生只喜欢两样东西?”
    “是的,”刘传忠觉得肖晚燕的记性比他想象中的要好。
    “其中一样就是这枪?”
    “娶媳妇的钱就买了这东西?”肖晚燕笑道,“世界上竟然有你这种笨人。吃又不能吃,住又不能住,连拿都不敢拿出来。如果没有今天这档事,你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开一枪。”
    刘传微微地笑了笑,“你没做过战士,当然不知道一个狙击手对枪的感情。就好比一个琴师,对一件名贵的小提琴的感情,或者一个考古工作者,对古董的感情一样。在我看来,这枪本身就是一件百看不厌的艺术品,其式样,线条,色彩,还有光泽,都无可挑剔。有空的时候,无人的时候,擦一擦,摸一摸,拆一拆,装一装,听到铁器撞击的声音,那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就象和一个最好的朋友谈心似的,空虚的心里马上便会充实许多。”
    “这我的确不能理解,按你说的,枪就象人一样,”肖晚燕笑道,她发现,一说到枪,刘传忠话就很多。
    “枪,是有生命的。相处久了,它会主动配合你的每一个动作。”
    “还有一样东西是什么?”肖晚燕问,这才是她说这么多话的目的。
    刘传忠没做声了。
    他擦枪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周小芹是他一生的爱。
    “是你曾经等过的她?”肖晚燕似乎记得刘传忠说过的每一句话。
    刘传忠还是没有回答。
    ——周小芹是他一生的痛。
    “我们说点别的,”肖晚燕怕伤了他的心。
    “想好了没有,我们今后怎么做?是回去向调查组反映情况,还是继续逃?”她问。
    “你说呢?”
    “按我的脾气,要回去拼他个鱼死网破,我才心甘。光天化日之下,敢贪赃枉法,诬赖好人。国法何在,天理何在?现在不是以前的那种专制社会,只要我们能够力直气壮地站出来,去找调查组,肯定能把他们打下去。毕竟邪不胜正。”
    “说起来不错,听起来也不错,但做起来就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
    “我在政府做保安,这样的事看的多了。调查组凭什么相信你?我们一没证据,二没证人。而他们,有的是人,有的是权,有的是钱,有的是枪,有的是办法,有的是借口,捉你,关你,杀你。”
    “难道,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横行霸道,没有一点办法吗?”
    “办法倒是有。”
    “什么办法?”
    “以毒攻毒,以暴制暴。”
    “好,我们回去,以暴制暴,就是死,也要出这口恶气。”
    “冒着生命的危险,只为了出一口气,你说这合算吗?”
    “树活一层皮,人就活一口气。”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千百万年就这么一次。没有了生命,所有的法律公理,尊严正义都是空的。没有了生命,争得了一口气又有什么用?也许旁人会对你的看法会截然不同,但这种看法于一个死人来说是丝毫不起作用的。我总认为,人是活在自己的理想里,不是活在别人的目光里或者嘴巴上的。”
    “你的意思是继续逃?”
    “嗯。我想去西部。雪山,草原,是我就向往的地方。那里人烟少,他们可能想不到我会去,就算想到了,也不一定找得到。到了那里,我会隐姓埋名,然后找一个工作,工资低一点不要紧,我只要生活稳定,”刘传忠笑道,“不好意思,找一个看得上我的女人,成一个家,便是我这一生最大的理想。”
    肖晚燕微微地笑了笑。
    两人陷入了沉默。
    肖晚燕抬起头。
    柳树那边,太阳已经西斜。
    原来世界这般安宁,这般详和。只听到潺潺的溪水和穿叶而过的山风。
    突然,肖晚燕转过来看着刘传忠,“我跟你走。”
    “为什么?”
    “因为我看上你了。”

   
    一间小屋,灯光幽暗。
    朱正义手里拿一张纸片。
    纸上有一串名字。
    “北斗七星”,近十年来,江湖上最负盛名的杀手组织之一。
    “十年来,我们接了十七笔生意,成功了十五次,失手两次,”对面,在灯光照不到的阴影里,坐着一个一身黑衣人,看不清面目,他是北斗七星的联络代表,周雄引见的。象一个成熟的推销员一样,他正在向朱正义介绍他们的组织。他的语言很平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让人感到真实可信。
    “你们也有失手的时候?”
    “当然,就象医生治病不敢说包好一样,干我们这一行,其实没有人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如果有,那只能证明他的生意差,不得不说大话来揽活。”
    “我想知道你们失手那两次的情况,”朱正义知道,买货就得挑毛病。
    “一次是因为目标心脏病发作死了。另一次则是没防到目标的自杀。”
    “人死了,都不算成功?”
    “我们没有收到另一半的酬劳,”黑衣人道,“做这一行就是为了一个钱字,没有收完钱的行动都叫失手。”
    “你开个价。”
    “一百万。”
    “你们的胃口也太大了一些。”
    “一分钱,一分货。纸上的这七个人,每个人出去都可以独挡一面。”
    朱正义仔细地看了看小纸片。
    老七,小李飞刀:使用L42A1狙击步枪,少年老成,枪法奇准。
    老六,狐狸:使用M15式11.43mm手枪。善于追踪。
    老五,浪人:使用忍者快刀,善近身格斗。
    老四,火车头:常用M4霰弹枪,PKM轻机枪。力大,性刚猛。
    老三,老表:善于爆破和机械。常用AR6450冲锋枪。
    老二,土匪:特种兵出身,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老大,枪神:兵器,古典式左轮手枪。特点:一击必中。
    “可不可以少一点?”
    黑衣人摇了摇头,“你的目标中,有一个狙击手,而你又不能提供确切的地址,这点最麻烦,我们要花很大代价,在全国范围内调查追踪,如果出了国就更麻烦。另外,现在的材料费又涨得很快。一颗子弹都要几块钱。——出不起价就算了,反正最近我们弟兄们又不是没有事做。”
    黑衣人转过身,作势要走。
    朱正义道:“请留步。”
    黑衣人止住脚步。
    朱正义道:“生意成交。”
    黑衣人道:“先付一半定金,另一半事成之后再付。”
    “你那么相信我?”朱正义笑道,“如果你做成了事,我不付另一半呢?”
    黑衣人道:“希望不要出现那种情况。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很麻烦的,我们又不得不多做一趟生意,而且这趟生意是没有任何酬劳的。”
    朱正义道:“你的意思是会来杀我?”
    黑衣人道:“其实,我们都不喜欢杀人。无非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才不得已而为之的。”
    朱正义道:“从今天起,两个月之内,我要他们两个从地球上消失。”
    黑衣人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会拿着他们的遗照,还有心脏切片的DNA鉴定书来换我们的另一半酬劳。”
    朱正义很精明,“不出意外的话?——告诉我,这次行动你们有多大把握?”
    黑衣人道:“百分之九十。”
    朱正义道:“可我要的是百分之百。”
    黑衣人道:“我说了,干我们这一行没有百分之百的。你这种价钱做到百分之九十,已经很不容易了。”
    朱正义作色道:“你的意思是我如果把价钱提高的话,你们的成功率就会提高?你们这是什么职业态度?”
    黑衣人道:“价钱不同,请出的人也不同。当然成功率也不同了。”
    朱正义道:“难道北斗七星还有不同的人?”
    黑衣人道:“你对天文学看来不怎么了解,北斗星始终在围绕着一颗星旋转,那颗星是北斗七星真正的核心。”
    朱正义道:“北极星。”
    黑衣人道:“你很聪明。如果你将价钱加一倍,我们至少可以将成功率再提高九个百分点。”
    朱正义道:“你是说请出你们的北极星?”
    黑衣人道:“不错。北极星是我们这个组织的核心,据说,他一个人的能力比七个人加起来还要强。不过他近年来很少出手了,因为没有合适的价格。”
    “他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他用什么兵器?”
    “不知道。”
    “他有什么特长?”
    “不知道。”
    朱正义沉吟了半晌,缓缓地道:“好,这笔钱我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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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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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阿福的故事

    第一章   蝴蝶夹
   
 
    西北边陲。
    一片无名的草原。
    朝阳红的很鲜,黄的很纯,象刚破壳的鸡蛋。

    一片桦树林。
    一间小木屋。
    木屋上面有一条淡淡的炊烟,因为没有风,袅袅婷婷地升得很高。
    “吱嘎——”一声清扬的开门声,在这宁静的草原上传得很远,很远。
    一个女走了出来。少数民族装扮,头上结着许多小巧的辫子,没有发夹,随意地垂着。身上淡黄的衣裙,还镶着白色绿花的边。她左手端着一盆子衣服,右手提着一个木桶,向屋子左边走去。
    她的脸上洒满了早晨的阳光和昨夜的笑容,边走边在哼着一首歌。
    走近一点你会听到,她唱的是《小城故事》。
    歌声轻快,如同她的脚步。
    屋子的左边两百米处,有一条小溪。
    这是山上的雪水融化而成的,清得可以看见石头下面细小的砂粒。
    她在一个平缓的石板处停住了,放下衣服和桶子,开始洗衣。
    水很冷,五月天,都冷得侵骨。
    但她的歌声还在。
    洗了两件之后,她的歌声停了。
    仿佛有人在叫她,她回过头。
    屋后面走来一个中年人,那是她的丈夫阿福,不高,不瘦,头发和胡须都比较长,也是一身少数民族打扮。他的肩上扛着一支火铳,枪管下面似乎是一只兔子。他站在门口,望着这边的小溪。
    “阿莲——”
    “哎!”
    “吃得饭了吗?”
    “可以了。都在锅里热着。”
    “你吃了没有?”
    “没有,你先吃着吧,我洗完衣服再吃。”
    阿福走到里屋,放下兔子,挂好猎枪,然后揭开锅盖,里面是一碗兔子肉。饭是热腾腾的,只是分量比平时少了一些。或许她知道自己感冒,吃不了多少吧。他盛了满满一碗,想了想又往锅里倒了些,夹了几筷子肉,身子很累,懒得找凳子,就坐在门口就吃。
    菜很淡,本来感冒胃口就不好,所以阿福吃一口就感觉到了,是不是没有放盐?
    这已是连续第三次了。阿福觉得有些不对劲,走到灶旁。
    果然,不出他所料,盐罐是空的。
    他把饭碗放下了,坐在门口出神。
    阿莲提着洗好的衣服回来了。
    “吃了?”她一边晾衣服,一边问。
    “嗯。”
    “好点没有?”
    “还是头晕,身上有些发冷。咳起来喉咙很疼。”
    “去看看医生吧?”她道,“拖了这么久了,怕成肺炎。”
    阿福却说到一边去了,“家里没盐了,你为什么不说?”
    阿莲停住了手,转过头来,轻声道:“我想等你身体好一点再说。反正几餐没有吃盐又不会死人的。”
    “是不是没钱了?”
    阿莲迟疑了一下,轻声答道:“嗯。”
    “一块钱都没了?”
    “都没了,”阿莲道,“那点死钱不禁用。路上用去了大半,现在又过了这么久。处处都要用钱,事事都要用钱。”
    一阵沉默。
    半晌,阿莲才转过身去,继续晾衣服。
    阿莲晾起了衣服,正准备进屋的时候,听见阿福说:“我去一趟镇里。”
    “做什么?”
    “再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事做。上次听木老头说,镇北有一个什么贺兰大酒店生意不错,或许会要人手的,”阿福道,“我顺便将兔子卖了,买点盐米回来。”
    “等身体好了再去吧?”
    “不要紧的。”
    “卖了钱,你先去看医生去。有剩余的再买盐米。”
    “好的。其实我经常感冒,很多次都是拖好的。”
    “你等一下,我吃了饭和你一起去。”
    “为什么?”
    “总是不放心你的身体,”阿莲道,“另外,这里地方偏僻,经济落后,没有什么厂矿,男人不好找事。女人找工作可能反而会容易一些。”
    “不行,”阿福道,“我一个人去,两个人怕引人注意。”
    说完,他了站起来,到里屋取了兔子,然后走出了门。
    “没找到工作不要紧的,你可要早点回来,”阿莲没有再坚持要去,“当初那么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还有什么好怕的?两个大活人,总不可能饿死吧。——我等着你回来吃晚饭。”
    “那我走了。”
    “要不要加一件衣服,傍晚的时候怕冷。”
    “不用了。”

    从家里到镇上,有两条路,象弓与弦一样。
    一条是直的,大约有十公里,但要翻过对门的那座高山。难度大一些,
    另一条是弯的,从左侧的黑石坡绕过那座山,黑石坡比那座山要矮得多,容易爬,可是路程又远了一倍还要多。
    想到要在天黑前赶回来,阿福选择了近道。
    太阳离山已经有两尺高了。
    天很蓝,那种蓝可能是世界上最纯的蓝了,象水一样深,象梦一样远。天上的云不多,却比他所见过的云都要白,象一朵朵盛开在天上的雪莲花。对于这些,阿福没有一点心思看,头沉沉的。太阳穴上,总有什么东西胀得隐隐作痛。在他看来,阳光下这些非常清晰的景物,就象在梦境里一样,不十分真切。
    草原不是很平,处处有高高低低的,廓线平缓的丘陵。
    在丘陵的上面,时时可以看见那一排白头的青山,仿佛就在前面,可又总在前面。
    黄绿的草不足半尺高,中间随意散落着一些小小的野花,有白色的,有黄色的,都很圆,让阿福很容易想到了金币和银币。
    因为身体虚弱,只走一会儿就是满身大汗。
    出了一身汗后,脑袋反倒轻松了许多。
    他加快了步子。
    丘陵外的山越来越高。
    一个小时左右,他终于到了山脚下。实在有些累了,他便坐下歇了一会儿。
    这里的山和南方的山不同,随着山势的升高,植被有明显的变化。最下面是绿色的草地,再上面是灰白的桦树,再上去就是矮小的灌木,然后是贴地长的藓类植物,再上去就只有乱石了,最上面还有一点未融尽的雪。抬头望去,就象一个戴着白绒帽,穿着花纹裙的少女,伫立在面前。
    不过在疲惫的阿福面前,再美的少女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了。
    他等到汗干了才站起来,开始爬山。
    刚把桦树林走过,汗水又出来了,这回更多,衣服都湿透了。
    他索性把衣服都敞开了,风大股大股地灌进来,汗水才少了些。
    走过了灌木带,山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冷。他又忙扣上了衣服。
    再走了一会儿,汗水干了,衣服却没有干,贴在身上,冷嗖嗖的,一步一惊。让阿福心烦的是,半天都未曾咳过的喉咙,现在不住地咳嗽起来,而且每咳一声,不仅咽喉痛,连脑袋的神经也牵扯着痛。
    可能是空气稀薄的原因吧,走到乱石带的时候,他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仿佛有块巨石压在胸口。另外,在咽喉处,又似有一口痰堵着,象棉花一样,咳也咳不出,咽也咽不下。
    脑袋又开始重起来。
    脚步也开始重起来。
    连手里的那只兔子也重了起来。
    再往上走,石头上零零星星的有了雪的痕迹。
    他的脚就踩到了雪。
    六月的雪,并没有什么不同,踩在上面依然是一步一个脚印。
    没有看到想象中的雪莲。
    风越发大了,直吹得他的头发根根竖了起来。阳光依然在,可那是彻骨得冰冷,晒得他脸青唇乌,上下的牙齿不停地打架。在这样的雪地里,虽不至于冻僵,但感冒肯定会加重的。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听妻子的话,没有多带件衣服。
    还好,抬起头,再走几步就可以过山了。
    天是那么近,仿佛走过了雪山他便可以跨进天堂。
    终于翻过了山。
    山那边的草原平多了,在山上,可以望到远远的有几处房子。
    那便是他要去的小镇。
 
    到了小镇,已经是中午过了。
    一进去便是那个没有招牌的小吃店。
    开店的老头姓木,上次,阿福问他要不要人手,他说自己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请得起人。木老头人很好,他告诉阿福,镇北“贺兰”大酒店场合很大,可能用得上人。那次天色晚了,阿福没有去成。
    此时的阿福依然不觉得饿,只是感觉非常吃力。坐一坐,吃点东西或许会好一些。
    他走进店里,准备叫碗面条,突然想到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于是改口向老板讨了一碗水喝。
    喝水的时候,喉咙都痛得厉害。
    他强忍着,把一杯水喝完,然后他提着兔子,一步一步向镇北走去。
    因为体力原因,每一步都让阿福感到了艰难。
    走出了约摸一里地,阿福看到了一个大大的庄园,被一段长长的围墙圈住了,大门很有气派。
    阿福走过去,不是酒店,招牌上写的是“贺兰大牧场”。
    这里规模也挺大的,兴许需要人手,既然来了,何不进去问一问。
    门口有两个人在说话,一个老汉,一个中年人,其中那个中年人身材比较魁梧,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一脸络腮胡的,衣着整齐,气宇轩昂,可能是老板。
    阿福走了进去。
    “请问,你们这里的老板是谁?”
    “我就是,”那个衣着整齐的人迎上来,上下打量着他,用本地腔很浓的普通话问,“老板,你来买羊?”
    他们这里的人为了表示对人的尊重,将不认识的人都叫老板。他们牧场有一种澳大利亚进口的绵羊,在这里很畅销。甚至有个别的内地人,不远千里到这里来调羊。
    阿福慌忙回道:“不是。”
    “那八成是买马啰?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的马都卖完了,只有几匹种马了,”那个老板道。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我只是想找点事做,”阿福吞吞吐吐地道。
    那个老板半晌才反应过来,在他这里做事的大都是他亲戚,就是不认识的人,也都是经过熟人介绍来的。象这样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陌生人,这么冒然向他找事做,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不过他并没有粗暴地拒绝或者简单地嘲笑,他想戏弄一下这个略显木讷的南方人,于是很有礼貌地问阿福,“你剪过羊毛吗?”
    “没有。”
    这在老板的意料中,南方人一般绵羊都没有见过。
    “你会套马吗?”
    “不会。”
    “你会阉牛吗?”
    “不会。”
    “你会做爱吗?”
    老板的声音故意含含糊糊的,阿福没太听清楚,加上本就头晕脑胀,根本没想到会有人玩他,还以为是自己从未听说过的工作,于是随口答道:“不会。”
    “我本想叫你给我的马配种的,”老板一本正经地道,“不会就算了。”
    连老板旁边的那个老汉都忍不住笑了。
    远一些的阿福前面那句还是没有听清楚,只知道自己不合要求。
    “不好意思,耽搁你们了,”他向两人道了别,提着兔子,转过身,正准备走。
    这时,一个壮汉挑着满满一挑玉米酒糟进来了。
    老板示意他停下来放下担子,然后对阿福道:“你过来,再去试一试那挑担子。”
    阿福又转过来,他看看那担子,估计这一挑不会上一百五十斤,自己虽然挑不了多远,但走几步是绰绰有余的。于是他放下手里的兔子,走上前去,一蹲身,将扁担架在自己肩上,往上一挣,那担子竟然纹丝未动。原来这几天本身就体质虚弱,再加上又没吃早饭走了那么大老远的路,力量已经大不如前。阿福不信邪,铆足了劲,再挣,终于起来了。看着他那胀得发紫的脸色和颤抖的双腿,谁都知道,他走不了几步。
    可他挑着担子,踉踉跄跄地走了一二十来步才放下。
    后面那只桶他没注意,放在了一块石头上。
    等他将肩抽出来,想舒一口气的时候,那只桶偏倒了。众人都来不及叫,眼睁睁地看着玉米酒糟流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留意,我把它捧起来,我这就捧。”
    阿福知道自己闯了祸,一脸通红,连连向老板赔不是。
    那个壮汉笑了。
    那个老汉也笑了。
    只有老板脸色难看一些。
    阿福没有等他发话,蹲下去,将稀糊一样的酒糟往桶里捧。
    酒糟是制酒后剰下的玉米糊,这种东西喂牲口很好。因为里面还残留着酒味,所以很香。
    但阿福一点也闻不到。
    他不敢有一丝耽搁,快速地捧着。
    汗水象雨一样从额头上滴下。有的进入了眼睛。实在受不了,他用衣袖在眼睛上揩了一揩,他没留意衣袖上也沾了酒糟,那一揩,黑黑的糟糊又到了脸上。
    幸好他自己看不见。
    捧了十多分钟,才差不多完成了。
    阿福站起来。
    突然,觉得眼前一黑,脑袋一阵麻木,他暗道不好,踉跄了几步,好不容易才稳住。拍了拍额头,看看没事,才一边道歉,一边走了出来。
    刚走了一段,他又折回来。原来是兔子忘记了。
    他提了兔子,一步一步地离开了。
    看着阿福走远了,那个老板冷笑道:“可惜你不是牲口,不然,我会养你的。”
    阿福自顾走他的,好象一点都没有听到。

    再走一里地,就看到了富丽堂皇的贺兰大酒店。
    听木老头介绍过,贺兰大酒店老板贺拉提是本地最有名的人物。没读过什么书,非常会做生意,听说他仅以一头小羊羔起家,只用五六年的时间,就垄断了本地的畜牧市场,现在已经是本地最富的人了。
    当时,贺拉提在这里买地修豪华酒店,当地人都认为他在烧钱,在这个穷乡僻壤,除了老鼠和苍蝇,有谁吃得起,住得起?没想到他一开张,生意竟然特别地好。很多人驱车几百里,都只为了往这里甩钱。有的人认为他厨师请得好,有的人认为他小姐请得好,有的人认为这里偏,适合一些见不得人的消费,也有有的人认为他结交的黑道上的朋友撑的场,更有的人认为靠在城里当市长的姑爷拉的客,反正,如今他的酒店几乎成了小镇的招牌,比镇子还有名。
    阿福来的时候,前面的停车场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车。
    其中有些车的车牌用“恭喜发财”的红字蒙上了,估计是公车。
    门口有个保安拦住了阿福,阿福说是来卖兔子的,保安便放了行。
    阿福到厨房和餐饮部的负责人讲好了价,七块钱一斤,一只兔子共卖得三十五元。阿福收了钱之后,问那那负责人,可不可以找一份事做,负责人说那要找老板,老板刚回来,就在客厅招呼客人。
    阿福向客厅望了一眼,那里有几个衣冠楚楚大款模样的人在谈笑风生。
    阿福看看别人的样子,想想自己的状态,早已没有了什么信心。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去了。既然来了,好歹弄个结果,才不枉走了这么远的路。
    “请问你们谁是这里的老板?”阿福走过去毕恭毕敬地问。
    “我就是,请问有什么事?”背对着他的一个大汉转过头来。
    ——满脸的络腮胡!
    原来就是他,“贺兰大牧场”的老板!
    那个该死的木老头怎么不告诉自己,贺兰牧场和贺兰酒店老板是同一个人。还有,自己也怎么没有想到,两个名字那么相似,又挨得这么近的企业,肯定是有关系的。而且那个贺老板偏偏又过来这么快,仿佛知道自己会到这里来似的。
    阿福尴尬地站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站在那里,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倒是贺拉提笑了,他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借这个笨蛋在客人面前表现一点什么。
     “你又来找事做?”还是那口听起来让人难受的普通话。
    阿福点了点头。
    “在这里你还能做什么?”
    阿福硬着头皮,轻声道:“保安。”
    这是他最最善长的工作,而且有着四年的工作经验。
    贺拉提笑得更厉害了,“你做保安?”
    阿福又点了点头。
    这样一个连走路都比较成问题的人,还想做保安?贺拉提摇了摇头,但笑容仍在。
    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他飞起就是一脚,只向阿福小腹踢去。
    别看只是简单的一脚,却是贺拉提侵淫几十年的功夫,名叫穿心腿,当初,他就是靠这样的一脚在黑道上立足的。在本地,能够躲开他这闪电般的一脚的人,已经没有了。本来,穿心腿,顾名思义,是穿心的。但考虑到这个人和自己无怨无仇,没有必要伤人性命。而且又在自己的店子里,出了人命难得麻烦,于是,贺拉提将角度下调了几分,力道,也只用五层功力。
    饶是如此,这一脚踢过去,也有雷霆之势。
    阿福虽然没有准备,但他眼尖,反应快,一眼便看出了贺拉提出脚的角度和速度。并随即做出了相应的动作,收腹,撤步。
    他完全有把握让过去。
    就在他认为已经让过去的时候,他的小腹有了异样的感觉。
    不知为什么,那一脚依然结结实实地踢中了他。
    阿福随即轻轻地飞起,重重地落下。
    落下的时候,已经在一丈开外。
    阿福挣扎了一下,竟然没有站起来。
    挣扎了几下,又不住地咳嗽起来。
    最后咳的那一声,竟然吐出一口浓浓的血痰。
    那几个客人半天才反应过来,纷纷鼓掌道:“好功夫!”
    “没想到贺老板天天酒里困,肉里眠,功夫却丝毫没有摞下。”
    “这小子纯粹一个混饭吃的无赖。”
    “这种人要在贺老板手下做事,简直是对贺老板的污辱。”
    “这种垃圾就要往死里打。”
    “打死他就象打死一条狗一样。”
    贺拉提没有理他们,整了整鞋子,对着阿福道:“你自己先请个保安再来吧。”

    阿福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站起来,又怎样走出来的。
    一出门,没走几步,他就倒在了草地上。
    白云是那么得温软,太阳是那么得温暖,全身是那样得舒展。
    他一点都不想动了,他很想就这样睡过去,睡过去,哪怕是永远。
    可是他又咳嗽起来,咳得很深,牵扯到全身都痛——咽喉、脑袋、腹部,包括手脚的肌肉。于是又坐起来,坐起来咳嗽轻松一些。这时他想到了妻子的笑脸——回去,无论如何也得在天黑前回去,她在等着自己吃晚饭呢。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强迫自己走得快一些。
    痛,是一种欺弱怕强的东西,你越在乎它,它就越折磨你。你一旦无所谓了,它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走过了酒店,走过了牧场,回到了小镇。
    阿福到市场上买了一包盐,又买了一袋三十斤的米。还余几块钱,本想去看病的。想了想还是舍不得钱,听说医生都比较欺生,这点钱怕是不够他们塞牙缝的。再拖一两天吧,如果不好,再来看。他搬着米,慢慢地往回走。在走过一家小商店时,看到挂在架子上的一只蝴蝶夹,做工精致,翩然若飞。问问价,要三块钱。想想妻子抱怨过几次没有发夹,于是再问店主,两块钱卖不卖,店主说最少两块五,不买就算了。阿福踌躇了一阵,最终还是买下了,小心地揣在兜里,然后径直出了镇。
    太阳已经西斜,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走在路上,米越来越重,阿福有些怀疑是不是米店老板称错了。
    尽管全身都在使劲,但手、脚还有背心都越来越冷,全身的皮肤都似绷得很紧,时而禁不住打一个寒噤。阿福不知道,是天色将晚的原因,还是感冒加重的原因。
    他觉得自己就象那个追太阳的夸父,愚笨,老迈。
    太阳越沉越快,将他越甩越远。
    这次,他走的还是近路——家里,她一定等不及了。
    他走到山下的时候,太阳已经不见了。
    他没有歇息,直接上了山。
    这山好象比来时高多了,陡多了。到了半山腰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他将米放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抬起头,他看到了,沉重的暮色里,小镇已经看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弯微红的月儿,孤独地悬在苍茫的草原上。远远地望着,象她柔美的眉毛,又象她微笑的嘴唇。
    山风一阵比一阵冷,刺激得阿福又咳嗽起来,不得已,他站了起来。
    他走到米袋前,用肩顶住,双手一用力,米是搬起来了,人也倒下了,然后米重重地压在其身上,他忍不住叫了一声。他挣扎着爬起来,觉得有点不对劲,摸摸头,粘乎乎的,一手血。幸好伤口没有多大,天气又冷,血一会儿就止住了。坐下去,稍稍恢复了一点,他又站起来去搬米袋,这次注意了,没有再跌倒。
    山路象蛇一样曲折盘旋。
    人象蜗牛一样笨重缓慢。
    他突然想到了林冲风雪山神庙的情景,可能和自己现在差不多。
    只是没有那么紧的雪。
    那一百零八个人中间,阿福最喜欢的就是林冲。
    那可是个运气比他还差的家伙。
    这一阵子,阿福虽然全身都在动,但身体在冰窖里一样,没有一点热量。
    肌肉都不那么痛了,不过全身的骨头越发痛得厉害。尤其是脑袋,痛得象要炸开一般。
    很明显,病情加重了。
    他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坚持,忍耐,过了这座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总共只有一百多米的路程,却是他一生中最长最艰难的路。
    走一步,近一步。
    走一步,算一步。
    终于,他翻过了那座山。
    抬起眼,山顶上,夜空晴朗,星光灿烂。
    仿佛每一颗星子都在旋转,仿佛整个天空都在旋转。
    他揉了揉眼睛,的确,星子在转,天空在转,山也在转,人也在转。
    就象梦里一般。
    就象天堂一般。
    就象在梦的深处,有一个声音在长长地呼唤,“阿福——”
    他没有应。
    他再次倒下了。
    米就掉在地上。
    人滚下了七八米远。
   
    阿福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不是星光。
    淡淡的,新鲜的,嫩黄的,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那是阳光。
    早晨的阳光。
    长长的一柱,从窗子那边照过来的,从雪山那边照过来的,带着草香。
    阿福的记忆还停留在山上,什么时候了?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事?
    阿福撑起来,才发现自己在床上,一看到床头上的那把猎枪,就知道在自己的家里。
    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阿莲和她头上那个精致的蝴蝶夹。
    ——她趴在床沿,睡着了。
    阿福见她睡得很香,没有叫她。可是挪动身体的时候,把她惊醒了。
    “你醒了!”她一看到坐起的阿福,脸上的睡意一下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惊喜,“医生说的没错,说你今天可能会醒来的,我一直担心他是哄我的。——别,别乱动,你的手上还打着针。”
    一侧的板壁上,挂着几个瓶子,有黄的,有白的,有大的,有小的。药水顺着塑料管,一直滴到左手背。那里用创可贴贴着个针头。
    “我是怎么回来的?”
    “那天,我在家等到天快黑了,还不见你回来,便去接你。我看到你翻过山来,我大声地喊你,你没来得及答应,就倒下了,滚了好远。我吓着了,连忙跑上去,叫也叫不醒你,于是将你往家里背,” 阿莲道,她的眼睛红红的,“我还以为你会死的。”
    “我说了,这点小感冒奈何不了我,”阿福笑道,“——米呢?”
    “我当时没有钱付诊费。就拿那包米抵了。”
    “你当时就请了医生?”
    “是的,”阿莲道,“一将你背到家里,到家里,喝水、灌汤,都不济事,摸你身上,烫得厉害。于是便马上跑到镇里,叫了医生。我怕医生不肯来,就把米直接背到了他家里。那医生挺不错的,跑了那么远的路,也毫无怨言。他来后,一量你的体温,你猜有多少?——四十度零三。医生说,再高一点就到了临界状态了。”
    “奇怪,当时,我感觉非常地冷,”阿福道。
    “医生说,你的体温越高,越会感觉外部环境很冷。他看了你的喉咙,说你是严重的扁桃体炎,都灌了脓了。再加上你体质虚弱,劳累过度,所以才晕倒。说这病,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并结合大剂量的抗生素治疗。他断言,最迟可能要两天才能舒醒,要痊愈,则至少要十天。当时还给你用了激素药,才退了烧。”
    “我昏迷了多久?”
    “两天了吧。确切地说,应该是一天两夜。”
    “一天要多少钱?”
    “医生说,第一天贵一些,要一百二,以后每天八十,包括出诊费。”
    “那么贵,我们岂不是要欠帐了?”
    “你放心,钱我已经付了,”阿莲柔声道,“十天的,一次性付清了。”
    “八百四十块?”
    “他说看我们条件差,就收八百算了。”
    “你哪里来那么多钱?”
    “我找到工作了,”阿莲脸上现出了一丝自得的神情。
    “我不信。找工作哪有那么容易的。”
    “真的。你昏迷的那天晚上,医生就开出了处方,叫我到镇上的药店去买药。一算帐,就把我难住了。当时,你的口袋里只有一块五角钱了。”
    “于是你就去找工作了?”
    “我先到了镇里的信用社。”
    “你也做过出纳,也应该知道,人生地不熟的,谁敢贷款给你?”
    “当时急疯了,哪里想那么多。那个会计骂我是神经。现在想来他的确骂得对。”
    “你找的什么工作?”
    “扫地。”
    “在哪里?”
    “就是你说的贺兰大酒店。我几乎跑遍了全镇,最后才找到那里。”
    “那里?”阿福有些奇怪,“那里会要人手?”
    “嗯,”阿莲道,“那个老板真得好,听说我要治病救人,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并还提前支付了两个月薪水去买药。”
    “你是说那个贺拉提,一脸络腮胡的那个?”
    “对,你也见过他?别看他样子挺凶的,人其实是个好人。”
    “是吗?”阿福喃喃地道,“难道我看错了他?”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要看准一个人,是很难的事。因为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环境中,表现也各不相同。我看你还不一样,”阿莲笑道,“当初,我死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跟你一辈子。”
    “嗯,看来,有机会还得去谢谢他,”阿福道。
    “他那个人最讨厌别人谢他的,我当时也说要谢他。他还将我训了一回,说做好事其实自己也得到了开心,不必要另外的报偿了。更何况那是我应该得的工资,他只不过提前一点发而已。”
    “你一个月四百?”
    “嗯。你安心地养病吧。生活的事,目前还不用你操心,”阿莲道:“对了,你饿了没有,我昨天就把饭菜都做好了。只等你醒来吃。现在都凉了,我这就去热?”
    “好的。的确有些饿了,”阿福已经有两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阿莲站起身,向厨房走去。
    一会儿,她又出来了,一只手端着杯水,一只手拿着一个洗净的苹果,“菜正在热,一会儿就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先吃点水和苹果,清清肠胃。医生说,这对你的病有好处。”
    喉咙还是痛,但水不烫不冷,恰到好处。
    阿福将满满的一杯水喝完了。
    “还要不要?”阿莲细声问道。
    “不要了,”阿福看着阿莲削苹果。
    阿莲削得很仔细,削出的苹果皮很薄,很整齐,却又牵连不断,这的确需要很好的耐心和刀术。
    阿莲边削边轻轻地道:“我妈说过。苹果削得越长,吃的人就越会健康长寿。”
    “如果苹果皮断了呢?”阿福心不在焉地道,“那么这个人就会短寿?”
    “嗯,”阿莲道,“而且,削的人和吃的人之间的缘份,也会随之断掉。”
    这些都是迷信,阿福没有理会,只是用心地看着她,一会儿看她的手,一会儿看她的脸。她的手就象削过皮的苹果,白中带着微微的淡青,让他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若能啃一口,可能会又香又甜。她的脸上的确没有了睡意,多了份喜悦,但还有一点东西是抹不去,掩不住的,那就是憔悴。
    可以想象,那么黑的夜里,一个娇小的女人,背着一百四十多斤的大男人,穿过无人的草原,那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以想象,一个孤独无助的女人,四处找工作的情景,也许比他好不了多少。也可以想象,无日无夜,一个人守在床边,守着昏迷的爱人,那种寂寞,那种焦虑,她没有垮掉,那是她的坚强。
    “你在看什么?”阿莲发觉了阿福异样的目光。
    “没看什么,”阿福道,“蝴蝶夹喜欢么?”
    “喜欢,你真有眼光,我的头发少,配这种大一些的夹子好看,”阿莲道。
    “这东西只要两块五,”阿福道,“别人给妻子买钻石项链,我人差,只送得起你这些。”
    “你真笨,”阿莲道,“为什么要买夹子?为什么不花点钱为自己买药呢?”
    “我不想。”
    “我知道你不想,但总有个原因呀。”
    阿福望着妻子的眼,沉吟了半阵,“你真得想知道为什么?”
    “我很想知道。”
    “因为,”阿福认真地道,“因为我爱你,胜过我自己。”
    他说得很慢,也很温和。
    阿莲虽然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象触电一般,身子明显地颤抖了一下。
    苹果皮应声而断。
    “是么?”她幽幽地道。
    “是的。”
    “你永远不会嫌弃我?”
    “不会。”
    “真的?”
    “真的。”
    “我很高兴,”阿莲又恢复笑,“对了,我差点忘了,菜快糊了,我去看看。”
    她将刀和苹果随手放下,冲进了厨房。
    热得是鸡肉,很多汤,根本不会这么快地烧糊。
    阿莲一冲进厨房,就靠在了板壁上。
    仰头看着屋顶。
    清纯的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无声地从她白净的脸上,滚了下来。

    这是阿福晕倒后的第九天。
    早上太阳刚刚出来。
    阿福还在睡梦中,阿莲已经做好了饭,洗好了衣服,上班去了。
    阿福治病的这些日子,她每天都是这样任劳任怨,早出晚归。
    她出去了两个小时后,医生也按时来打针。
    阿福对医生说,病已经好得差不多,喉咙吃辣椒都不痛了,精神体力也恢复得不错。不打针可以了,医生也懒得每天跑来跑去,于是答应了他,给他开了点药,嘱咐他按时按量吃完。
    阿福吃了点饭,象刚出狱的囚犯,兴致勃勃地扛着那把猎枪就出去了。
    运气好,个把小时不到,就打到了两只野兔,其中一只估计不少于五斤。
    回到家,看看天色还早,他决定去镇上,将那只小兔子卖成钱,将那只大兔子送给贺老板,礼物虽小,但毕竟是自己一点心意,感谢其雪中送炭,借钱治病的恩情。这或许对阿莲的工作也有好处。
    至于当初贺老板踢的那一脚,他似乎早已经忘记了。
    另外,他也想顺便看看阿莲,看她的工作辛不辛苦,如果实在辛苦,自己可以替她做。每次问她,她都说很轻松,一天只要扫一两个小时的地。但她说的话不太可信,她总是恨不得所有的苦一个人吃,所有的痛一个人受。他认为,人之所以成家,就是为了找个人分担人生的苦和痛。
    这些事情做完后,若还有时间,他准备再去各处访一访,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这几天,吃用阿莲的,她倒没说什么,自己心里总不太好受。
    这次,出门的时候,他记得加衣服了。
    一路上,草儿摇,花儿娇,鸟儿叫,云儿飘。
    只有活着的人才能拥有,只要是活的人都能拥有,因为这些都不需要钱。
    ——活着真好。
    看看那阳光蓝天,看看那雪山草原,看看那白桦林,看看那小木屋,再听听这片辽远纯洁的宁静,然后想想温柔体贴的阿莲,这种优美,这种平淡,这种安逸,不下是自己一辈子所追求的生活吗?这不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幸福吗?
    上天是公平的,它让人在某方面失去,肯定会在别的时间,别的方面将他补还回来。
    只是他觉得,相对于自己的失去来讲,上天给予自己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四下望了望,确认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便将兔子系在腰间,放肆地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到后来,他平展开双臂,象年少的时候那样,象前面的那只鸟儿一样,迎着风,仿佛自己真得会飞起来,仿佛自己真得已经飞起来。
    没用多久,他就到了山脚下。
    没用多久,他就到了雪山顶上。
    到雪山顶上,他看到了自己倒下的地方。
    就在自己倒下的地方,他开始唱起了歌,歌声随着山风飘得很远。
    他歌唱得也不错,声音不浑厚,却也有几份磁性。
    他唱的是《北国之春》,他很喜欢歌里那种苍凉,豪迈的意境。
    “亭亭白桦悠悠碧空,微微南来风,木兰花开山岗上,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城里不知季节已变换,不知季节已变换,妈妈犹在寄来包裹,送来寒衣御严冬。
    残雪消融,溪流匆匆,独木桥自横,嫩芽初上落叶松,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虽然我们已内心相爱,至今尚未吐真情,分手已经五年整,我的姑娘可安宁。
    棣棠丛丛,朝雾蒙蒙,水车小屋静,传来阵阵儿歌声,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家兄酷似老父亲,一对沉默寡言人,可曾闲来愁沽酒,偶尔相对饮几盅?
    故乡啊,故乡,我的故乡,何时能回你怀中?”
    他唱得声情并茂,后面的几处高音,平时是根本唱不上去的,但在这里,几里内没有人,他一点不怕,使劲吼就是,没想到都还吼上去了。
    路,仿佛比上次要近得多了。
    很快,他就’到了镇子里。
    他收住了歌声,满脸笑容地和木老头打了招呼。然后到市场上将那只小兔子卖了,得了二十七元钱。
    他提着那只大兔子继续向北走。

    走过了贺兰大牧场。
    走到了贺兰大酒店。
    门卫还是拦住了他,他仔细说明了来意,才得进去。
    一进门,他看到有个女人在那里躬着腰扫地,穿着工作服,背对着他。她扫得很认真,也很辛苦,汗水浸湿了她的背,那身影让他想到了一幅凝重悲凉的世界名画,叫《拾穗者》,米勒的。他心里一阵酸楚,但并没有声张,悄然地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转过来的却是一张苍老干瘪的脸。
    不是阿莲。
    再过三十年,阿莲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你找我有事?”老婆婆问。
    阿福很快反应过来,“请问阿莲在吗?”
    “哪个阿莲?我不认识。”
    “也是在这里扫地的。”
    “这里扫地的只有两个人。”
    “还有一个呢?”
    “是我的老头子。”
    “不可能吧?”阿福自言自语地道,“她说在这里扫地的。”
    “我扫了三年还会有错?扫地只有我们老两口。我扫这个停车场,包括里面的客厅。其余的客房楼梯走廊,都归我老头子负责。”
    看老太婆的样子不象是说谎,她没有任何必要骗自己。阿福想了想又问,“那你们打杂的,比如说洗衣、洗碗、拖地或者抹桌子的人中,有不有人叫阿莲的?”
    “这我就不清楚。你要问贺老板才知道。”
    “你们贺老板在哪里?”阿福想到自己还要给贺老板送兔子。
    “出去了。”
    “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这我不太清楚,出去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了。不过,他一般不会去多久的,这里的客人需要他招呼。按平时的习惯,他应该回来了。”
    “哦。谢谢你了。”
    “没什么。”
    “老大娘,我来帮你扫地好吗?反正我要等等贺老板。”
    “不用。我自己能行。”
    “来,我扫扫,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歇一会儿吧,”阿福放下兔子,硬是抢过了扫帚。
    扫了不到五分钟,只听老大娘道:“年轻人。他来了。这是他的车,本地最好的车。”
    开进来的是一辆别克车。
    车无声无息地从阿福和老大娘的身边经过,径直开到酒店客厅的阶梯前停住了。
    车门开了,驾驶位出来的男人,穿着一套米黄色的西装,从后面都可以看到他那富有特色的胡须,果然是贺拉提。他几步走到车的另一侧,彬彬有礼地打开副驾驶座的门。
    是什么重要人物,连贺老板都要亲自为其开车门?
    出来的是一个女人。
    一身具有古典风格的翠绿蓝花的旗袍,高贵而又典雅。
    一双两寸多高的银色高跟鞋,衬得她婷婷玉立,刚好和贺拉提相配。
    她的手搭上了贺拉提的臂弯,两人不紧不慢地拾级而上。
    头发很少,却盘得纹丝不乱。后面配了一个精致而又显眼的发夹,恰到好处。
    那个发夹是蝴蝶样的。
    阿福呆住了。
    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那个女人。什么时候,扫帚掉在地上了都不知道。
    ——阿莲!
    没有蝴蝶夹他也认得,化成灰了他都认得,自己的阿莲。
    早早地为自己做了饭出来的阿莲。
    这些天一直任劳任怨,早出晚归的阿莲。
    说自己找到了一个扫地的工作的阿莲。
    阿福一下子都明白了。
    为什么她一下子就找到了工作,为什么她那么快有钱买药,买鸡,买苹果;为什么贺拉提会提前给她那么多钱;为什么她说贺拉提不喜欢让人谢他;为什么她怕自己嫌弃她;为什么她对自己那么好。
    “贺老板来了你怎么不叫他?你不是找他有事吗?”老大娘看不懂了,“再不叫他可要进去了?”
    阿福不知是没有听见,还是不打算理她。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阿莲搭着贺拉提的手上完了阶梯,不知为什么,她回过来看了一眼。
    阿福发现她变了,明显地打了粉,画了眉,涂了唇。
    阿福以为她会看到自己,以她为叫他,以为她会跑过来。
    然而,她依然面无表情地回过去,挽着贺拉提的臂弯,继续向客厅走去。
    阿福痴痴地站着,痴痴地看着。
    突然,阿莲止住了脚步,她的手从贺拉提地臂弯里抽开,她仿佛觉得哪里不对劲,她似乎意识到了那个扫地的人不太寻常,她回过身,随即也愣住了,眼睛直直地看着阿福。
    阿福没有做声,甚至连看都没有看她,回过身就走。
    “你怎么不走了?”贺拉提很温和地对阿莲道。
    阿莲没有理他。
    “我们进去吧,”贺拉提去牵阿莲的手。
    “走开!”阿莲突然大声道,只吓了贺拉提一跳。
    她甩开贺拉提的手,快步走下阶梯,向阿福追去。
    “年轻人,你的兔子忘记提了,”这是老大娘的声音。
    “阿福,你等等我——”
    这是阿莲的声音。
    阿福越走越快。

    地平线上。
    晚霞是天的伤口。
    红艳欲滴的夕阳是天的血。
    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走向哪里。
    阿莲只知道,这不是回家的路。
    阿福还在往前面走,而且越走越快了。
    “阿福,你等等我,我有话对你说——”
    阿福看都没有回头看一下,依然走自己的路。
    阿莲索性脱了高跟鞋,挽起裙子。
    她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这次,她很快超过了阿福。
    她转过来,双手一张,拦在大路上,一边大声道:“你听我说几句好吗?”
    阿福走过去,将她的手往边上一摞,沉声道:“不要告诉我,我看到的只是一场戏,不要告诉我,你很纯洁。”
    阿福一边说着,脚步并没有因此而慢一点。
    阿莲拉住了他的衣角,央求道:“你听我解释一下好吗?你就给我个机会吧。你曾经给过很多人机会,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呢?”
    阿福使劲挣脱她的手,继续往前面走。
    “刘传忠!”阿莲突然叫出了这样一个名字。她知道,这个名字对阿福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那里面凝结着两人无数的记忆,无数的感动。
    阿福似乎一震,果然停住了脚步。
    他回过头来,看着阿莲的眼睛,冷冷地道:“我已经不是刘传忠了,就象你也不是以前的肖晚燕了,那两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存在的,只是一个不知廉耻的阿莲,一个心灰意冷的阿福。”
    “我承认,我没有廉耻。可我当时真得没有办法。”
    “再怎么没有办法,也不能出卖自己呀。”
    “我知道,我错了。我当时就知道。自己是走的一条险路,很有可能是一条不归路。我从来没有这样撒过谎,而且,这次骗的竟然是自己最心爱的人——”这些天来,阿莲心里堆积了很多话,一时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竟然知道,你为何还要这样做?”
    “如果再回去九天,如果再叫我选择。我可能还会这样做,我看不出,我除了这个先择而外,还有别的办法能救你。我也央求过医生,希望他能治好病了再付钱。可他总说,不见钱,不配药。我也倒处找工作,你也知道,这么小的一个镇,哪里有那么容易找到事。就是找到了事,谁又肯提前出那么多钱,给你看病呢?政府部门又不敢去,怕那样你死得更快。我甚至想到过死,死起来容易,如果死能换来你的生命我早就死了。最后实在是走投无路,才去贺兰大酒店做三陪。你以为一个女人,做那种事容易吗?女人也有人格呀,在这以前,我连说句脏话都会脸红的。为了下这个决心,我整整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后来心里一想,没有了你,这身体留着又有什么用呢?如果能救得你,就是以后你嫌弃了我,离开了我,我也认了。就那样才横了心的。”
    阿莲一口气说了很多,说到后面,已经是泪留满面了。
    阿福没有做声,也没有再走,眼睛看着夕阳,默默地听着。
    谁也不知道此时他心里想着什么。
    “真的,那都是为了你呀。你不知道我的感觉,当时在山上,看到你昏迷不醒的样子,我心里有多害怕,怕就那样失去你。我背你回来,一路都在哭。我当时心里就决定好了,如果你真的死了,我也不会活多久。我会回到家乡找他们去算帐,杀不死他们,就让他们杀死我。”
    阿莲停顿了一下,擦了擦泪,想想又开始说了。
    “你醒后,几次,我都想跟你讲清楚,想请你原谅。每次话到了嘴边又咽下,还是怕你知道真相后就此失去你。只想将贺拉提定的这十天瞒过去,然后,改过自新,打死我都不做了。我们还向以前一样过日子,就当什么事没有发生过。”
    阿福还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泥塑一样。
    风不知从哪个方向来,吹乱了他的头发。
    “你还记得吗,那天醒来,我为你削苹果的时候,我问你,为什么不买药而买发夹,你说你爱我胜过爱你自己。你知道吗,我当时有多感动,有多幸福,”阿莲想到这里,湿透的脸上绽开了微笑,真象一朵出水的莲花,“我越觉得幸福,就越不敢说。当时,我削的苹果皮断了,我害怕极了,一直担心妈妈说的话会应验。”
    阿莲攥住阿福的手,柔声肯求道:“原谅我,好吗?念在我们曾经一起走过那么远,那么久,又一起战胜过那么多艰难困苦的份上,忘掉那一切,我们还象以前那样生活。平淡,安稳地过一辈子,哪怕再穷,只要彼此活着,我们都不再分开,好吗?”
    可能是飞进了灰尘,阿福一手揉了揉眼睛,不过,还是没有说话。
    “你说过的,你不会嫌弃我的,永远都不会。——你还记得吗?你说话呀,”阿莲摇着他的肩膀,“我求你了,给我一个答复。我应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不肯原谅我,我也会认命的。谁叫我做错了事呢。”
    阿福终于开口了,只听他平声静气地道:“阿莲,我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刚才我想了很久,我实在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我无法忘记你和贺拉提的关系。我无法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无法再把你当成我的妻子。真的。”
    阿莲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为什么?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为什么男人怎么做都可以,女人做一次都得不到原谅?”
    “因为我是男人,”阿福苦笑道,“我可以忍受很多东西。别人可以打我,可以骂我,可以追杀我,就是象周小芹那样投入他人的怀抱,我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毕竟不是我的妻子。可你就不同了。你剥夺了我做为一个男人的最后的尊严。男人和女人不同,尊严是男人的生命。”
    阿莲泪眼汪汪地望着他,“你真得要离开我?”
    阿福道:“是的。离开你,或许还能保住我的尊严。”
    阿福慢慢地取开了阿莲的手,“多保重。”
    他转过身去,又踏上了往前的路。
    他一直没有回头。
    阿莲一个人痴痴地站在斜阳里,目送着他越走越远,越走越小。
    突然,她大声道:“我现在就回家去,我会一直等你,只到你回来。”

    在一座土丘上,阿福站住了。
    回过头,天底下,只有无边的草原和沉重的暮色。
    阿莲已经不见,但她回荡不绝的声音却象刀一样在他心头来回地刮着。
    泪,无声地滚落。
    他何尝不知道阿莲的每一句话都是实情,他何尝不伤心,他何尝愿意走。但是,除了走,他想象不出自己还别的选择,这可能和阿莲当初的处境一样的。这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人的一生中,不管你愿不愿意,有此事情是必须做的。
    他已经失去了太多:恋人,工作,梦想。
    他只剩下了两样东西:人格的尊严,温柔的阿莲。
    阿莲将前一样毁去了,自己,刚刚将最后一样丢下了。
    现在的他,真正地一无所有了。
    若硬要说有点什么,那就是长长的影子和无边的孤独。
    太阳就要沉没了,影子,也将弃他而去。
    至于孤独,和当保安时的那种寂寞不同,寂寞可以享受,象烈酒一样,只是让人麻醉。而孤独则更象一种毒药,让人心痛。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害怕孤独了。
    他举目四望。
    走,往哪里到走?前面有多远?有些什么?
    刚才往前面走,只是为了离开阿莲,现在往前面走还有什么意义?这里温差很大,如果前面找不到人烟,一个晚上,足以将人冻得死去活来。
    他选择了回去,不过不是回到那间小木屋里。
    他只是回到了镇上。
    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或白,或红,或黄,让人感到几分暖意。
    他走到那个小吃店,一摸口袋,有卖兔子的二十七元钱。便叫木老板整了两碟菜。
    吃起来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他想到了酒,想到了醉,听说一醉能解千愁,是不是真是这样的?他决定尝试一次。于是又叫木老板上了几两酒。这种酒和南方的米酒不一样,是马奶酿的,带着马奶的酸涩,没有米酒香。但度数低,不烧喉,正合阿福的胃口。
    不知不觉已是一斤下肚。这酒吃起来温和,但后劲足。所以很快阿福就知道自己不行了。
    醉酒的时候,脑袋晕胀,肠胃作翻,多了几分热量,多了几分难受,但愁绪象一团乱麻一样,在脑子里缠绕着,一分都没有少。
    还好,阿福醉之后,不发狂,不闹事,只是地问木老头要了间房,默默地睡下。
    灯关了。
    黑暗中满屋子都是阿莲的样子。
    她在做什么?
    他知道,此时的阿莲只有一件事可以做。
    ——等。
    正如她离别时最后说的那句话,她一定会等他回去。她说得到做得到。前些日子,自己出去打猎或者是找工作了,她就经常这样说,这样等。
    她一定是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如果没有闭着的话,一定是望着油灯的。
   
    白桦林边,小木屋里。
    阿莲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她一回来就这样坐着,不知坐了多久了。
    她要等的人还没有来。
    等待阿福,会成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她想起了上次,在乌云山,相比那次,这回条件要好得多,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蚊子,没有恐惧。可是,如果能够,她却愿意和上次交换,因为这次什么都有,就是缺少最重要的一样东西——把握。
    她一点把握都没有,她知道,这次阿福是真得伤了心。
    她一点把握都没有,自己在阿福的心目中,是不是能重过他的尊严。
    没有把握的等待,是最痛苦的事。
    痛苦得使她没有半点睡意,尽管她已经疲惫不堪。
    谁在敲门?
    她突然站了起来,跑过去,那种一种很久没有过的激动。
    开了门。
    ——风!
    进来的只是冷冷的一股风。
    那风将她的心都吹凉了。
    她关了门,默默地走进来,又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仿佛根本未曾动过。
    蓦然,风将天上有一朵云吹开了,月光如水一样从窗口泼了进来。洒在她头上,脸上,衣上,就如冰雕雪塑一般。
    月亮很圆。
    清澈,晶莹,象完美得象她脸上正在缓缓滚落的那一滴眼泪。
    这样的夜晚,适合两个人相携着去散步,听草原上的虫鸣。
    这样的夜晚,适合两个人相对着吃点酒,说一些往事或者故人。
    想到这里,她又站了起来,走进厨房,将饭菜都热了一遍,然后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葡萄酒,放在菜的旁边。阿福不喝白酒,这样低度的却能喝得半瓶。这瓶酒是他们结婚那天买的。婚礼那天,就只他们两个人,两瓶酒。当时他们一人只喝了半瓶,说留一瓶,八月十五再喝的。阿莲随后又取了两个杯子,两个碗,两双筷子,整齐地放好。那场面,似乎比结婚那天还隆重。
    想想实在没有什么遗忘的了,阿莲又回到桌子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改变的只有时间。
    月亮从山上,转到中天,又从中天,转到不见。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
    阿莲还是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
    谁也不会想到,这期间,她流了两次泪,热了两次菜,开了三次门,做了七次祈祷。
    阿福还是没有来。
    太累了,这些天来,她一直起早贪黑,往返奔波,没睡上一个好觉。
    她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渐渐地闭上了。
    天,什么时候亮了。
    太阳红鲜鲜的,阳光底下,草原上面,有个男人在向这边奔跑着,越跑越近,是他,果然是他,阿福。只见他脸带着微笑,手时抱着很多东西,有鲜花,有糖果,还有一只精致的蝴蝶夹。只听他边跑边叫,“快开门,肖晚燕。”
    阿莲感到十分惊喜,忙开门去迎接。
    她首先伸出手去接那只蝴蝶夹。
    正当她伸出手的时候,只听“嘭”的一声,她的头重重地磕在桌子上。
    她睁开眼,所有的东西一下子都已经不见。鲜花、糖果,还有蝴蝶夹,当然也包括阿福。
    原来是一个梦,刚才撑下巴的一只手松了,才磕醒的。
    她看了看窗外,天是真得开始亮了。看不了多远,外面全是乳白色的雾。
    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还回不回来?
    正在她惆怅绝望之际,她听到了敲门声。
    这次不是风,人敲的声音比风敲的要温暖得多。
    “快开门,肖晚燕!”
    原来梦里听到的声音是真的。
    声音比平时要沙哑。但她依然可以肯定是阿福,因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自己的本名。这个晚上可能在外面受了凉,让他的感冒又反了,不然,声音不会这么沙的。一边想着一边飞快地站起来,跑了过去,“来了——”
    一边跑,一边还在掐自己的手,她怕又是梦。
    手掐起来很痛。
    跑到门口的时候,她并没有马上开门,而是擦了擦眼泪,然后又整了整头发和衣衫,觉得一切都准备好了,她才拉开了门栓。
    门外立着一个人。
    光线不好,看不清样子。
    但决不是阿福。
    阿福没有这么瘦。
    阿莲吃了一惊,“你是谁?你找我做什......”
    话还没有问完,只见那人突然一个钳手,就将她结结实实地擒住。随即不知从哪里冒出七个大汉,手上好象都有刀或者枪,其中两个分别往屋子两侧散开,成合击之势,还有两个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门而入,冲进屋里,四处搜查。
    阿莲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叫着,嘴却被那个瘦小个捂住,叫不出来。
    “屋里面没有人,”两个人很快出来了,向后面那个站着不动的人汇报。
    在后面站着的有两个人,一个身穿西装,一脸络腮胡的,竟然是贺拉提。另一个,则穿着一件风衣的,个子又瘦又高,长头发,尖脸,面皮白净,还戴着眼镜,三十来岁,他那风度,走在街上,不被认作书生,也会当成教授。他们两个手里都没有枪,不知谁是领头的。
    看来是那个书生模样的人。
    因为他只是轻轻地挥了挥手,那个瘦小个便松开了阿莲。
    阿莲惊魂未定,“你们倒底想做什么?”
    贺拉提走上前去,一边走,一边笑,谁都看得出他笑得很坏,“我们之间除了爱,难道还有别的事可以做吗?”
    “无耻!”阿莲怒道。此时,她恨不得冲上去,扒了他的皮,只是内心里还有些畏惧这种阵势,不敢放肆,“我们的协议已经到期,从今以后,我们互不相欠,各不相干。”
    “呵,正经起来了?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啊?”贺拉提并不生气,他想当着众人再逗逗这个可爱的女人,却突然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因为他回过头看了看那个书生模样的人。他本想看到书生因他的幽默而展开的笑容,谁知却只看到了书生的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叫他让开。那种轻蔑的态度,让贺拉提更觉得象“滚到一边去”。
    贺拉提突然对这个毫无幽默感的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反感。
    他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让开了。
    书生从容地走上前去。
    阿莲看着眼前这个斯斯文文的人,又问:“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倒底想做什么?我与你们无怨无仇,又没有做什么坏事,凭什么闯进我的家?”
    书生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不紧不慢地道:“我问一句,你答一句,不答,或者答错了,或者说了假话,你会后悔的。”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象是在和女朋友说话。
    “这是我们的老大‘枪神’,他说的话就是这里的宪法,容不得半点违背,所以你必须如实回答,”那个瘦小个对怕阿莲不了解情况,又叮嘱道。
    “你是不是叫做阿莲?”枪神问了第一个问题。
    他的语气很平静,没有给阿莲施加多大的压力。
    但阿莲还是觉得自己象一个正在受审的囚犯,“你们凭什么——”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阿莲的话只说了一半,便被谁用拳硬生生地打了回去。
    出拳的是一个穿黑衣的,他没有带枪,腰间却插着一把长刀,象日本的忍者。他出拳快而准,打完之后又退到了一边,面无表情的,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你答错了,”瘦小个道,“叫你如实回答你偏不信。”
    阿莲捂着腹部蹲了下去。
    她的确非常后悔。
    那一拳击中了她的右腹,顿时,里面翻江倒海,痛苦不堪。她怀疑自己的肝脏是不是被打破了。不然为什么嘴里会有一股鲜血的腥味?
    枪神示意瘦小个将阿莲扶起来。
    “我痛恨暴力,尤其痛恨对女人使用暴力,但很我人喜欢逼我用,”枪神淡淡地道,“我不希望不要出现第二次。”
    好一会儿,阿莲才站稳了。
    “你是不是叫阿莲?”枪神继续问,一样的语气,一样的语速,连一个字都没有改变。
    “是的,”这次,阿莲没有再反问他们。
    “你以前是不是叫做肖晚燕?”
    听他这么一问,阿莲突然明白了,这是谭武他们派来的杀手。没想到他们真得要斩草除根,没想到自己跑了这么远,都被他们找到了。她本想否认,又想到,刚才他们骗自己开门的时候,叫这个名字,自己答应过。他们又不会讲什么证据,什么法律程序,再否认也是徒费心机。照实说,大不了一死。想到死,她并不感到十分地害怕。阿福离去后,这个字在她的心里徘徊过多次。
    “是的,”她答道。
    “你的丈夫是不是叫阿福?”
    “是的。”
    “他以前是不是叫做刘传忠?”
    “是的。”
    “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
    那个黑衣忍者又动了,这次阿莲有防备,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
    “嘭!”那一拳还是击中了右腹。
    阿莲又蹲了下去,这回与上次不同的是,有一口鲜血从嘴里喷了出来。
    “你们这帮畜生!你们这些伤尽天良的家伙!我的丈夫就在周围,你们能把他怎么样?他正拿着他的狙击步枪瞄着你们,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的,”阿莲豁出去了,大声骂了起来,嘴角上,嘴唇上,牙齿上都是血,在加上披头散发,衣冠不整,看起来有几分狰狞可怖。
    这时,晨雾中又出现一个人,看起来很年轻。他对阿莲说:“你依然是讲的假话,刘传忠的狙击步枪早在一个月前,在路上卖给了一个小混混,只卖了两千块钱,外加一只烤鸭,因为当时那个小混混手里只有那么多钱。但是你们又不得不卖,因为你们当时,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
    “你怎么知道?”阿莲站起来和他争辩道,“刘传忠怎么会卖他视如生命的枪?”
    瘦小个接过话道:“我们沿着你们逃亡的路线追过来的,一路上经过哪些地方,做过什么事我们都调查得一清二楚。小李飞刀手里的枪就是从那个小混混手里买过来的。”
    “要不要拿去验证一下,M40A1狙击步枪,”那个被称作小李飞刀的年轻人道,“我花了两千五百块钱。”
    说着,他又转过来,对着枪神道:“大哥,我刚才四处观察了一遍,方圆两公里内,没有任何活的东西。”
    瘦小个摇摇头,对阿莲苦笑道:“你说谎怎么不看看对象?”
    那个黑衣忍者又动了。
    “等等,”阿莲一边叫着,一边连退了数步,“我说!”
    不知是她叫得及时,还是退得及时,忍者的拳头,在离她右腹部的一公分处止住了。
    “你们别打了,我什么都说,他在的地方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带你们去,只要你们别打我就行,”阿莲哀求道。别说一个女人,就是一块生铁,在捱了忍者那大锤一样的两拳后,也会软一些。
    “比刚才聪明多了,” 枪神对阿莲道,“我总是弄不懂,人为什么会越打越聪明。”
    “因为人都很贱,特别是女人,其中最贱的是我这种女人,”阿莲无奈地道,抬头望了望远方,最远的地方是二十米开外,那里只有雾,阿福在哪里?此时,她多么希望他能突然出现,然后象电影电视里经常出现的那样,演绎一回英雄救美的传奇。可她又担心他出现,这些训练有素、残忍凶暴的杀手面前逃生,可能性几乎为零。
    她抬起头对枪神道:“走之前,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让我梳一下头,洗一个脸,换一件衣服,”阿莲道,“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很难看。我不想这样去见我的丈夫。”
    瘦小个拦住她道:“不行。你想跑?”
    枪神挥了挥手,“让她去吧。她这样子,大白天里,太引人注目了,我们也不好走路。”
    瘦小个放开她,狠狠地道:“快点去!不要想着花样逃跑,那样除了让你死得更快一些外,不起一点作用。”
    只两分钟,阿莲就出来了。
    她的头发依然很乱,她的脸上依然血迹斑斑,她的衣服也没有换。
    如果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她的手里只多了一支猎枪。
    几乎所有的人都用一种惊讶的目光看着她。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局面。
    阿莲的猎枪只对准一个人,就是那个号称枪神的白面书生。她知道,只要制住他,别人都不敢动。
    “这种枪是打铁砂的,虽然没有你们打子弹的枪威力大,但这么近,把你的脑袋打成肉浆还是有可能的,”阿莲冷笑道,她都有点不相信自己,这么机智,这么勇敢,又这么冷静,而且还带着点幽默,“你的脸看上去很白。”
    枪神看着她,脸上的确很白,好象有一点笑意,又好象有一点怜悯,只是没有一点紧张和害怕的神色。
    “把手举起来。”
    枪神没有动,只是看着她和她的手里的枪,她的枪管明显在抖动。
    “现在我说的话就是宪法。把手举起来,”阿莲提高了声音。
    枪神举起了手。
    “叫你的手下把枪放下。”
    枪神道:“都按她说的做。”
    几个人都把枪扔在了地上。
    阿莲道,“那个日本人把刀也扔下。”
    忍者依言扔了刀。
    这时枪神对阿莲道:“可不可以让我说一句话?”
    阿莲道:“你说吧。”
    说话时,她的枪管微微地斜了一点。
    枪神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叫‘枪神’吗?”
    阿莲道:“不知道。”
    枪神道:“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话音一落,众人便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枪响。
    阿福睁开眼,又看到了阳光。
    朦胧而温暖的阳光。
    他猛地竖起来,这是一间陌生的屋子。
    自己在哪里?怎么回事?
    昨天发生的一幕幕的情节,慢慢在脑袋里浮现出来,象回放的电影慢镜头一样,特别是酒醉以前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清晰。当然,画面最多的是阿莲的话和阿莲的泪。他很想重重地扇自己一个耳光。自以为已经成熟了,自以为做事已经非常冷静了,自以为不会再犯少年的错误了,然而昨天的所作所为,冲动固执得象一个孩子。无论阿莲有千般不是,她都是为了自己。有女人对自己如此,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自己应该感到幸福才对。
    自己一生之中,几乎没有伤害过什么人,怎么反将自己所爱的女人伤得那么重?
    什么男人的尊严?什么女人的贞洁?有什么比彼此之间感情更重要?
    阿福决定回去。
    回去好好地爱自己的女人,让她这一辈子都不再受伤。
    她说她一定会在家里等自己的。
    可怜的阿莲,现在怎么样了?
    他跳下床,头有点晕胀,可能是喝酒过量的原因。
    穿好衣服,他走了出来,看见木老头的笑容,“几点钟了?”
    “可能快中午了。”
    “多少钱?”
    “你昨天已经付过帐了。我给你找了三个钢蹦儿,你忘记了?”
    阿福一摸口袋,果然有三枚沉甸甸的硬币,“是我忘记了,我走了,再见。”
    “吃点早饭再走嘛,”木老头很热情地留他。
    “不吃了,我回家还有急事,”他此时突然想到了“归心似箭”四个字。
    看来早上的雾很大,现在都还没有浓浓的一层,在阳光下,象透明缥缈的薄纱,在草原上轻轻地,随风飘荡。远处的雪山,半截被雾遮断,若隐若现,如凭虚御空的化外仙境,分外神奇。
    阿福走得很快,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草上还有露水,一会儿就将阿福的鞋打湿了,滑滑得,很容易脱。
    阿福在一次整鞋的时候,又看到了那种蓝色的小花。不太引人注目,却自有一种寂寞朴素,清纯脱俗的风韵。是不是书上常见的那种勿忘我?阿福忍不住采一朵来,那上面也有露水,蓝茵茵的,象谁含泪的眼眸。阿福想到了阿莲,这种花插在她的头发上可能会很好看的。
    阿莲,真的等了一个晚上吗?
    她现在在做什么?
    站在门口看?坐在窗边等?
    勿忘我,很好的名字,只是太伤感了些。
    他当然是走近路。
    上雪山,下雪山,路上,他一下都没有歇。
    快到家的时候,已是下午。
    雾早已散尽了。
    灿烂的阳光,毫无保留地洒满了整个大地。
    白云蓝天,清风草原,将自己平凡的人生,顿时衬托得分外壮丽。
    再走一段路,他就看到了远远的那片白桦林,和几缕袅袅的炊烟。
    阿莲在做饭了?做得是早饭还是中饭?她是不是一直饿到现在?想到这里,他心里一阵酸楚,这些天来,因为自己,她几乎瘦了一圈。如果她在做饭,自己一定叫她到一边休息去,自己来做。很惭愧,至今自己还没有为她做过一回饭。每次她叫自己做,自己总推脱说不会,其实是自己懒,怕做了一回,一辈子都要做。这回做自己最擅长的炒肉丝,叫她尝尝。听说留住爱人的心,首先要留住对方的胃。上次结婚的时候,不是还余一瓶葡萄酒吗?原本说八月十五喝的,今天就把它喝了,一个人半瓶,最好能喝醉,人生能得几回醉?一辈子有多大奔头?过一天就算一天,有一天就珍惜一天。
    白桦林边上就有他的小木屋,再走过那个小土丘就可以看到了。
    那时,小木屋的窗子或者门口都能看到自己,她会不会跑出来迎接自己,象一只燕子一样?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她毕竟不是小孩子。她的态度可能是冷淡的多一些,象一座冰山一样,等待自己用诚恳的语言和行动慢慢地融化她。
    但有一点几乎是肯定的,她一定会流泪。
    她总是这样,坚强的时候比谁都坚强,脆弱的时候比谁都脆弱。

    想着想着他走过了小土丘,突然呆住了。
    ——那不是炊烟!
    小木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烧过的灰烬和未烧过的木头。
    他的阿莲呢?
    莫非世界做错了什么?
    他突然跑了起来了。
    他发疯似地跑了过去,象黑夜里的一只见到了灯光的飞蛾。
    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他不管这些,只是拼命地寻找,希望能找到一点还能够属于自己的东西。
    希望能找到他的阿莲。
    他找了很久。
    在火堆外面找到了阿莲的那只蝴蝶夹。
    已经裂成了几瓣。
    中间有一个弹孔,还有血迹。
    他痴了。
    拿着蝴蝶夹,就那么痴痴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蝴蝶夹告诉他,他的女人,已经不复存在了,永远都不存在了。
    ——那颗弹头,一定是从阿莲的眉心射入,从后脑穿出,击碎了蝴蝶夹。
    脆弱时比谁都脆弱,坚强时比谁都坚强的阿莲,没有如她所许诺的,等着他,直到他回来。
    她一个人走了,留给阿福的,只是无穷无尽的后悔,如刀一样,慢慢地绞着他的心。他后悔,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离开她;后悔为什么,不早回来一些,向她认几句错,为她做几个菜,哪怕就只说一句,哪怕就只做一回,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而现在,一切都已成事实,一切都已无法更改。
    他知道,这种后悔将伴随他一生。
    他仰起脸,看了看天,极力不让眼泪流出。
    但泪水还是滚了下来。
    就那么默默地站着,默默地看着。
    湛蓝如水的天空里,云如睡莲一般,静静地向远方漂去。
    不知过了多久。
    他低下头,然后将手伸进了衣服口袋里,摸出来的是一朵花,蓝色的小花。露水已经干了,但花并没有枯萎,依然保持着清丽脱俗的风韵。
    他躬下身子,将花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
     ——“勿忘我”。
    他慢慢地站起来,又慢慢地转过身去。
    毫无疑问,是那帮混蛋派来的杀手干的。
    他们先枪杀了阿莲,然后,浇上汽油,毁尸灭迹。尽管他们手段很职业,很巧妙,但还是瞒不过他。
    现场子经过了精心地处理,那些家伙是在火燃过后仔细清理了现场才走的,肯定没走多远。
    自己没有碰到,那么走的必定是黑石坡那条远路。
    阿福走上了路。
    他越走越快。
    走到后面,已经是小跑了。
    再到后面,已变成了狂奔。
    现在的他,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的人,往往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阿福的那条路,是通往黑石坡的。
 

[此贴子已经被唐古拉山风语者于2007-7-26 23:26: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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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黑石坡

    前面拐三个弯就是黑石坡了。
    贺拉提戴着一顶草帽,在马背上优哉游哉地唱着什么。
    他骑的是一匹高头大马,全身纯白。这匹马是他的至爱,不仅漂亮听话,而且速度惊人。
    此时,他却一个人掉在后面。
    八个人是一起回来的。路上,贺拉提想起打火机遗落了,打火机上有他酒店的名字,于是他一个人又跑回去取,所以落后了。别看他样子莽撞,其实胆大心细,非常精明。毕竟从白手起家,到如今富甲一方,并不是单凭运气就能做到的。
    前面的那七匹马走得很慢,凭他的快骑,本来可以轻易赶上的,但想到枪神那种唯我独尊的神气,冷若冰霜的言语,他就烦燥。若不是碍于彼此之间的关系,慑于对方的实力,他早就和他们翻脸了。一个人走路还自在一些。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另外,他还想数一数那笔钱。
    看看那七个人转过了弯,他便暂停了演唱,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水红的钞票来。
    人生最快乐的事只有两样。一样是摸女人,一样是摸钱。
    他放下缰绳,手指醮了点口水,熟练地数起来了。
    都是新钞,手指在上面就象摸着一个处子的皮肤,滑而不细腻,感觉舒服极了。
    一万元整。没有少一张真钞,也没有夹一张假钞。
    那个枪神,别看讲话不中人听,倒是挺讲信用的。刚开始说如果帮其找到阿莲和阿福,一个一万,他还不太相信。现在想来,直恨那个阿福没有到,不然自己就赚大了。
    人生就是这样,人找起钱来,累死个人,钱找起人来,乐死个人。
    他把钱收好了,又开始了他的演唱。
    仔细一点,可以听出他唱的似乎是一出京戏。
    他一边唱着,一边欣赏着周围的风景。
    蓝蓝的天空,朵朵的白云,让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阳光。
    走了一会儿,他突然停下了 。
    ——右边是什么,黑糊糊地一闪?
    仿佛是个人影。
    他转过头去,认神一看,阳光下,只有风吹树叶的轻微响动。
    或许是树影,自己看花了眼吧。
    于是他继续策马徐行。
    没多久,他响亮的声音又飘荡起来。
    若再仔细一点,会发现,他唱的不是京戏,而是《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只不过他唱的时候,将“不”改成了“就”。花是野的香,女人是野的有情趣。路边的野花就要采,不采白不采。想到女人,他又记起了可爱可怜的阿莲,他真得有些舍不得。若不是看在那一万元的份上,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给那些家伙带路的。
    再过走几步就到拐弯处了。
    突然,贺拉提又提了提一下缰绳,他的马和歌一齐停住了。
    路边有一棵很大很直的白桦树。
    树下,什么时候多了个人。
    一个不高不瘦,满脸烟灰的男人。
    男人两只手抱着臂膀,靠在白桦树上,很随意地看着他。
    眼里却好象有一种奇特的光芒。
    “阿福!”贺拉提一眼就认出来了。毕竟,两次向他找工作并挨了他一脚的人不多,而且老婆主动找自己的就更少了。开始,贺拉提还有些惊异,担心他来寻仇,一想到那些往事,他很快就坦然了——真动起手来,不过是一脚两脚的问题。再想到枪神的话,他又转而高兴起来。昨天摸了什么,今天怎么运气这么好。口袋里的那一万块钱还没有捂热,这树下又送来一万。
    “呵,是你老弟呀,我正想着你呢,”贺拉提堆上了一脸热情的笑容,仿佛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
    阿福没有做声。
    “我跟你老婆带信了的,她跟你说了没有?”贺拉提并没有计较阿福的态度,边说边笑还边下马,“我那里走了一个保安,想请你去,一个月包吃包住,五百块,怎么样?”
    阿福只是看着他。
    “六百块,这可是本地最高的工钱了,”贺拉提放了缰绳,向阿福走去,“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你就来上班噢?”
    “是不是你做的?”阿福突然冷冷地问。
    贺拉提愣了一下,又很快用笑容掩饰了过去,装作不明白的样子,走过去去拍阿福的肩,“你是什么意思?当然是为我做了,我的酒店不是为我做还为谁做?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做得好还升你的职,加你的工钱——”
    在手即将拍到阿福的肩膀的时候,在那个“钱”字的音还没有落定的时候,贺拉提出手了。
    不,是出脚。
    没有任何征兆,他出脚的时候,笑容还象他的络腮胡一样挂满了他的脸。
    和十天前一样,依然是他的绝招——穿心腿!
    只不过这次使出了看家的功力,速度更快,力道更猛。
    那一脚看起来是直奔阿福的心窝去的,实质上,是奔那一万块钱去的。
    贺拉提有理由相信,看起来自己是在动武,实质上,自己是在取钱。当初自己只用五层功力,就踢得他屁滚尿流,差点还爬不起来,今天自己用足了十二分的力量,稳当、快捷,自然和在银行里取钱没什么两样了。
    所不同的是,在这里不要填任何单据。
    银行,从来不会缺钱;那一脚,从来不会落空。
    这次当然不会例外。
    “嘭”!
    那一脚结结实实地踢中了,只不过不是阿福。
    阿福绝对没有那么高大。
    他踢中的是那棵白桦树。
    树叶都震落了几片。
    ——阿福呢?
    一样冰冷的东西顶自己的太阳穴上。贺拉提当然明白,那不是冰棒,也不会是冰淇淋,他转眼看了看,那是枪,自己的ПСМ5.45mm小手枪。只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别在自己腰间的枪怎么会到阿福的手上的,又怎么抵上了自己的脑袋的。
    “是不是你做的?”阿福冷冷地问。
    “不是,不是,那不是我做的,”贺拉提道,很快又发觉自己说漏了嘴,言下之意自己还是知道那事的。他连忙改口,“你是说什么事?”
    “我问你最后一次,是不是你做的?”阿福说着。
    贺拉提见阿福动了真格的,自己犯不着拿性命开玩笑,“别开枪,别开枪,我承认,火是我放的,我没有办法,是他们硬逼我做的,你房子值多少钱,我认赔,人是他们杀的,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
    “他们是谁?”
    “北斗七星,七个个职业杀手。”
    “他们为什么杀她?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听说他们受雇来追杀你们的,至于谁是雇主,我就不清楚了。他们找到我的酒店,非要我带路,”贺拉提将“北斗七星”如何找到他,又如何要他带路,最后如何找到并威逼阿莲,阿莲如何巧妙地借口取枪的事都说了一遍,甚至还如实地介绍了那七个杀手的特点,其中当然省去了自己收钱的情节,“......知道那个枪神为什么叫枪神吗,那真得是神了,在阿莲的枪口下,收手,拔枪,抬手,开枪,并击中了阿莲的眉心。一系列动作,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快’和‘准’。可怜的阿莲,到倒下去的时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告诉你,据业内人士说,枪神到目前为止,杀人是每发必中,没走过一次火,而且每一次都是射中对手的眉心。所以你报仇找谁都可以,千万别找他。”
    在这番话里,贺拉提充分地发挥了自己的语言艺术,既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又讨好了阿福,并转移了阿福的视线。
    但他觉得还不够,继续道:“枪神真得残忍之极,还吩咐他的手下剖开阿莲的胸膛,取了一点心脏切片,说是为了向雇主证明她的死,后来,还用枪指着我,非得要我纵火烧屋,毁尸灭迹。阿福,你相信我,全是他们逼的,我实在没有办法呀。你看,我都不愿意和他们走到一起。”
    阿福冷笑了一声,一手摸了摸贺拉提的口袋,“这是什么?”
    一叠水红的,曾经是贺拉提认为的,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
    现在却如同一张张催命符。
    “那是钱,准备给你赔款的,”贺拉提说出去自己都不相信,但他还是说了,“一万块,够不够?”
    “你以为我是三岁小陔子?”
    贺拉提以为阿福是嫌钱不够,心里希望大增,他这个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白给这小子固然心疼,但现在是保命要紧。再说,只要逃得性命,今后这钱是谁的,还得看他的心情,“两万?”
    阿福摇了摇头。
    “十万?”贺拉提看着阿福。
    阿福沉吟未定。
    这小子胃口挺大的,看来不出点血不行了,贺拉提一咬牙,伸出了五个手指头,“五十万!现金交易,只要你一答应不杀我,我马上叫人送钱来,可以一手交钱一手放人,我贺拉提说话算话,绝不做马后炮的事。谁叫我做错了事,认错了人,这些钱算是赎我的罪。”
    阿福还是没有点头,似乎还在犹豫不决。
    贺拉提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一百万,一百万怎么样?”
    阿福动也没有动。
    贺拉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连忙道:“你开个价,你看我这条命值多少钱。”
    阿福想了想,伸出了两个指头。
    “两百万?”
    “不。”
    “两千万?我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呀?”
    “不,是两块钱,”阿福道,“你只值得上这个价。”
    贺拉提一下子明白了,陪笑道:“阿福哥说的是,我这个价都值不上,我一文不值。但我愿意做亏本生意,出两百万将自己买下来,听枪神说,你仁慈宽厚,你逃亡的时候,无论情况多么危急都不曾杀过一个人,请你再高抬一次贵手,贺某将感激不尽。再说杀了我,只会污了你的手,而且警察那边也会找你过不去,何必呢,放了我,大家都有好处。”
    “你出再多的钱也无法买到我的阿莲,”阿福苦笑道,“我那时不杀人,因为我对生活还抱有希望。”
    “现在你依然有希望。我给你很多钱,钱越多就有希望就越大。”
    “你的钱很多,但我并没有看到你有多少希望,”听口气,阿福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
    “阿福哥,饶我一次吧?”贺拉提现在才明白,刚才阿福犹豫的是开不开杀戒的问题,而不是收不收钱的事。钱对阿福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了。
    想到这里,贺拉提急了,语调已经是在哀求,“我给你跪下了。阿福哥——”
    阿福叹了一口气,“阿莲求饶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理她?”

    黑石坡。
    这片草坡横七竖八地散落着很多黑色的石头,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因此而得名。
    七个人,七匹马,正逶迤而行。
    最前面的是老大枪神。狐狸、浪人和土匪紧跟在后面。火车头和老表又稍微远一些。
    狙击手小李飞刀照例拖后。他看起来很年轻,可能二十三四岁。听说在正规的狙击学校呆过,只是因打架而被开除了。北斗七星原来那个老大也是个狙击手,但因为种种原因,淡出了江湖,在他的堂兄火车头的力荐之下,由他顶了缺。小李飞刀是他自己取的外号,他很喜欢李寻欢例无虚发的飞刀。他有时,觉得自己的枪法也到了那种程度。
    “叭!”
    谁都听到了后面传来的一声枪响。
    众人都停住了。
    老表耳朵最灵,对枪械也最在行,“听响声是贺拉提的苏制手枪。”
    小李飞刀摘下马后面的狙击步枪,对枪神道:“我去看一看。”
    “不用了,” 枪神道,他已经听到了越来越近的马蹄声,事情很快就有分晓。
    果然,没过多久,就出现了一匹高大雄俊的白马,上面戴着草帽的自然是贺拉提。
    只听他激动地向众人招呼,声音又大又急,都有些变调了,“快来看,一只野兔,好大,七八斤重,我没打中。还在跑,你们谁枪法好?快过来打呀!快点,再不来就转弯了!”
    众人哑然失笑,扭过头去,继续走自己的路。
    小李飞刀也将枪重新横放在了马鞍后。
    没有一个人理会他。
    “转过去了。——可惜了,好肥的一只,大家本可以饱餐一顿野味的,”贺拉提也觉得没有趣,只是嘟哝了一句,没有再叫。
    他策马赶了上来。
    他的马快,只几步就赶上了掉在最后的小李飞刀。
    “喂!”贺拉提拍了拍小李飞刀的肩,“让我看看你的枪好吗?”
    “不行!”自己吃饭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看呢?小李飞刀很不耐烦地转头过来。
    ——奇怪,这个贺拉提样子怎么有些变了?特别是胡须也没有以前浓,好似胡乱地粘上去的,正待要问,太阳穴被什么硬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他眼前一黑,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往马下倒。
    出手的竟然是贺拉提,他用的是手枪把。
    他见小李飞刀要摔下马了,连忙伸出左手扶住,硬没有让倒下去,右手则轻轻地摘下了小李飞刀的枪。
    原不这个贺拉提正是阿福假扮的。
    他换了贺的装束,剃了贺的胡须。胡须是他用口水粘在脸上的。
    他在现身出来的时候,边说话边想好了步骤。 
    狙击手的第一个目标通常是狙击手,也必须是狙击手,因为狙击手最难防的就是另一个狙击手。而且狙击手通常走在最后,也最容易得手。把狙击手击倒,最好不要惊动前面的人。然后,取其狙击步枪,最好还带几个弹夹。第二目标自然是狙杀老大枪神,这七个人中,枪神他最没有把握对付。按贺拉提说的,此人枪法已经出神入化。枪声一响,不管枪神倒没倒下,自己都必须跳下马,以最快的速度,抢到路右边的那块石头后面去。而且不能做停留,那样很容易陷入重围。一个狙击手若陷入重围,一般都只有死的份。所以必须立即沿着那块巨石,向坡上冲去,冲到二十米处,那里除了石头之外,还有一丛丛浓密的灌木,是隐身狙击的好场所。倘若在击倒小李飞刀之后,自己被发现了,则必须放弃狙杀枪神的计划。以小李飞刀做掩护,同样要以最快的速度逃到右边的石头后面,然后上坡去。倘若在击倒小李飞刀之前就被发现了,他将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他没有设计后着。其实也不用设计后着了,设计后事还差不多。想象他一把手枪,暴露在七个人六件火器的射程内,会有什么结果?
    幸好,小李飞刀正如他的计划一样,无声地倒了。
    只是取枪的时候,没注意手里还拿着手枪,枪与枪发生了轻微地撞击声。
    最先觉察的是耳朵最灵的老表,他回过头来,“干什么?小李飞刀怎么了?——你是谁?”
    几乎与此同时,火车头也转过来了,他眼尖,一眼就认出来了,“——刘传忠!”
    别看火车头块头那么大,反应奇快,话音刚落,枪声又起。他持的是一种轻便的霰弹枪,枪声大,威力足。
    刘传忠见自己已经暴露,只能按步骤求脱身。所以右手放掉手枪,夺过狙击步枪,左手一把将小李飞刀拉过来,几乎与此同时,只听“嘭”的一声,一枪只把小李飞刀打得血肉模糊。其中有一颗细小的霰弹好象打在自己的大腿上。他哪里顾及得了这些,顺势翻下马来。一个鱼跃,便到了那块巨石后面。他感觉到脚后面枪弹如雨点般跟着袭来。
    他没有停留,而是躬着腰,拖着那只狙击步枪,向坡上冲去。
    时时有子弹越过巨石,从他的头上呼啸而过。
    还好,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他躲在石头背后的灌木丛里,估计他们一下子不敢攻上来,于是将枪放下,看了看伤口。弹丸伤在左腿,血没有流多少,就是钻心地痛,有点影响行动。他撕下一块衣襟,一边包扎伤口,一边观察着坡下的情况。

    除了火车头,每个人都找到了隐蔽的地方,而且每个人找的都是进可攻退职可守的地方。整体看来,以刘传忠为核心,大致呈扇形分布,没有一个显得重复或者多余,足见他们的训练之有素,配合之默契。
    枪神靠着一块石头,对火车头道:“老四,快点隐蔽。”
    火车头笑了。
    笑的时候脸色都是铁青的,因此笑容也显得很僵硬。
    谁都看得出他笑容里面的愤怒。
    也能怪,小李飞刀是他的堂弟,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到现在,两人还是一个铺睡觉,其感情早已经超出了亲兄弟。
    “小杂种,”他骂了一句,然后大步向一边走去,边走边还在脱衣服。
    这是他第一次违抗老大的命令。
    他已经失去了冷静。
    他走向了自己的马,马背上还有一台轻易不用的轻机枪。可能是嫌霰弹机射速太慢,射程太近,打起来不过瘾。
    走到马前,他扔掉了衣服。他的皮肤呈古铜色,全身每一块肌肉都是那么结实发达,远远看去,象一尊健美的雕塑。他取下一条子弹,搭在自己的肩上,然后端起机枪,就向坡上走去,那形象,让人想到了史泰龙。
    “四哥,别走,快隐蔽起来,”说话的是瘦小个狐狸。
    “别冲动。四弟,”一边的老表也劝道。
    但没人阻拦,谁都知道,在狙击手面前,暴露身体,和暴殄生命没什么两样。
    就在众人为火车头捏一把汗的时候,火车头大叫一声,疯狂地向上面冲去——
    那样子,真得象一辆冒着浓烟的火车头!
    “小杂种,还我兄弟命来——”
    “哒哒哒哒哒哒哒——”
    密集的子弹象狂风暴雨一样向刘传忠藏身的地方卷去。
    众人这才发现,都低估了火车头的能力,他的速度,他的力量,他的气势,他的枪法,告诉他的同事们,刚才的担心纯属多余。在这种雷霆万钧的进攻之下,敌人能够保命都已经很不错了,谁能谁敢在这种情况下还手?
    “哒哒哒哒哒哒哒——”
    火车头一口气将身上的那一条子弹全部打完了才放手。
    那里的每一寸土差不多都被翻了一遍。
    烟霭阵阵,落叶纷飞。
    仿佛肃杀的秋天到了。
    石头后面的那丛灌木林里若还会有什么活的东西的话,那一定是鬼。
    黑石坡一片沉寂。
    战斗似乎结束了,任务也算是完成了。 
    当众人想出来看看的时候,听到了一声枪响。
    比机关枪的声音要小一些,比手枪的声音要沉闷一些。
    那是狙击步枪的声音。
    有人亲眼看到一个花生米一样的东西,从灌木林更高处的那块石头后面飞出,划破了空气,划出一条优美的直线,从火车头的前胸穿入,从后胸出来。
    出来的时候,带着几滴红色的血。
    刘传忠是什么时候,怎样转移的?

    还有四发子弹。
    还有五个敌人。
    刘传忠虽然数学成绩从来没好过,但这还是算得出来,平均一发子弹要打一点二五个敌人。这种杀伤效率,就连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手也未必能做得到。
    刘传忠显然不是世界最好的,甚至于连一般都称不上,至少狙击连的张连长是这么认为的。
    经验丰富的张连长曾这样断言——若刘传忠能做好狙击手,可能那些政治家也都会说真话。
    他还说刘传忠最大的短处,不是人矮,人胖,不是格斗能力不行,也不是没有耐心,容易犯困,而是笨,犟,或者说顽固不化——平时看着好好的,在关键时刻,脑袋就不转弯了。只管应不应该做,而不管做不做得到,往往明知道做不到的事还要去做,付出无谓的代价,又得不到什么好的结果。
    张连长说,不识时务,就象围棋手没有大局观一样,是狙击手之大忌。
    现在,他好象又犯了这种毛病。以一敌五,弹药又不够,自己又受了伤,而对方个个是经验丰富,技艺高超的杀手,他却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阿莲死后,他在乎仇人的生死,好象更甚于在乎自己的生死。
    他打开了弹匣,金光灿灿的子弹很精致。
    没有多的,只有四粒子弹。
    本来狙击步枪和突击步枪的子弹是可以通用的,但这种枪是外国制的,口径与其余几个人的枪械都不同,也就是说,别人的子弹就是抢来也用不上。
    现在每一发子弹都弥足珍贵。
    值得庆幸的是,第一枪没有落空。
    刘传忠将狙击步枪抱在怀里,轻重适手,似曾相识。他看了看枪管,中间是用螺纹联接的,果然是自己原来的那枝。原来,为了携带方便,他把原来过长的枪管分成了两截,一截车了内螺纹,一截车了外螺纹,可以拧紧成一个整体。可能是那个小李飞刀,在追踪自己的过程中,访到了这枝枪的下落,据为已有。这种枪,对一个狙击手来说,总有一种不一般的诱惑力。
    刘传忠象见到久别的亲人一样,心升几分惊喜。
    这时,突然枪声大作。
    老表的微型冲锋枪,土匪的突击步枪,甚至连狐狸的五四式手枪都在向他射击。
    子弹的密集程度,和刚才火车头那阵机关枪的扫射差不了多少。
    一时,刘传忠的眼前,火星四射,石屑飞溅。
    过了一会儿,刘传忠发现这种射击精度很差,有的差得很离谱。再试着往下面一看,原来他们都没敢现身,只是露出枪和手,看也不看,想当然地往这边射。精度自然就很低了。
    这种低效率的攻击,对于这些久负盛名的杀手而言,是不应该出现的。
    他们当然还不至于黔驴技穷,他们还占有绝对的优势。那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佯攻!掩护!
    刘传忠想到这两个词的时候,他听到了身后突然响起的一声暴喝:“呀——”
    与此同时,有衣袂破空的声音,显然是有人从身后的岩石上跃下!
    还是与此同时,他感到了一阵风袭来。
    那不是萧瑟的秋风,不是柔柔的晚风,砭人肌骨的刀风!
    好绝的出手!好快的刀法!
    ——是谁?这对刘传忠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办。
    毫无疑问,这一刀如果砍实,他的脑袋肯定会告别脖子。
    躲?前面是石头,没有躲的余地。
    闪?对手这一刀,已将他所有的退路封死。
    此时,刘传忠选择了最冒险的方法。进攻,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转身已经来不及!
    回眼已经来不及!
    在电光火石的瞬间,他将狙击步枪的枪托抬起,枪管靠在肩上。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动作。
    刀风已经到达脖子!
    刀锋还有多远?
    “砰!”
    一颗流线形的子弹,喷火而出。
    刀锋到达了脖子,而且已经进入了肌肤。但谁都看得出,它已经没有了生命,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那种力量和准确。没有了生命的刀又岂能要别人的生命?
    刀掉下来了。
    是一把手柄很长,钢火很好的忍者快刀。
    刘传忠摸了摸伤口,那里离颈动脉不足两公分。
    他慢慢地回过头来。
    偷袭的是那个一身黑衣的日本人。已被那一枪弹出了一米多远。其其头部有一个枪眼。
    “如果刀有枪快,中国当年就不会输给包括日本在内的八国联军,”刘传忠微微地笑道。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那汗是冷的。

    坡下的人,谁都听到了一声暴喝,谁都听到了一声枪响,然后,谁都听到了刀掉在石头上的声音。
    狐狸吃了一惊,对枪神道:“浪人败了。”
    枪神面无表情。
    谁都知道,浪人虽然不用枪,但在他的刀下死的人,却比在其它的人枪下死的人还多得多。他的刀法之快,他的出手之准,这里每一个人都知道。
    狐狸继续道:“那小子还真有两下子。看来这趟买卖不好做,一下子损失了三个兄弟,这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况,也难怪他们出得起那么高的价钱。”
    土匪和老表靠着石头,彼此看了看,都没有说话。
    枪神取出一支烟,点燃了。
    “不如我们放——”狐狸正想说“弃”字,突然看到了老表使的眼色,连忙硬生生地把进去,又换了一句吐出来,“我的意思是说,不如放下他们不管。死了几个更好,少几个人分钱。我虽然算不得角色,但我们还有三大高手在此,土匪、老表,哪个不是从枪林弹雨中滚爬出来的,哪个不是以一当百的。当然,大哥就不用说了。那小子只是一个小保安,就是有三头六臂,今天也只有死路一条。”
    狐狸的反应很快,临时编的话竟然没有什么破绽。他一边说着,一边还瞟了枪神一眼。
    枪神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悠悠地吐出了一个的烟圈。
    从枪神的表情上看不出什么来。
    也许只有枪神一个人知道,狐狸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到阎王那里走了个来回。枪神往内衣袋放回打火机时,是准备掏枪出来的。那个“弃”字一旦出口,可能就是狐狸这一辈子说的最后一个字了。
    吸到第三口,他把烟扔掉了。
    “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解决战斗。土匪、老表,你们两个从右侧进攻,我和狐狸从左边。我们路远,又要爬坎,可能会迟五六分钟到。你们要等我的开枪为号,一起进攻。准备,一、二、三——行动!”
    只见四个人同时快速地向两边行动,各自凭着有利地形,渐渐地向刘传忠形成合围夹击之势。

    还有三发子弹。
    还有四个敌人。
    刘传忠在瞄准镜里观察着敌人的一切行动,寻找着一击必杀的机会 。
    对手都很有经验,行动也干净利落,方向时机显然是经过精心地选择的,每一次非常出乎意料,竟然没有给他半点机会。要么有时间没有角度,要么有角度没有时间。
    看样子就快要形成了合围之势了。
    狙击手最怕合围,一旦形成合围,近距离以寡敌众,狙击手枪法再准,出手再快都是空的。因为狙击步枪只能单发,射速火力远比不上突击步枪,冲锋枪。对于刘传忠来说,合围形成之时,也就是自己毙命之时。因为近身格斗本就是他的弱项,而他要面对的,却是枪神之类的近战高手。
    所以,无论如何,必须在其合围之前击破一方,方能有一线生机。
    土匪和老表一方速度快一些,已经到达预定的地点,等着那边可能还在爬坡的枪神和狐狸。
    他们选择藏身的地方很绝,是一个典型的进可攻退可守的战术要地。在两块巨石之间,有一条刚好容身的间隙。间隙中,又有一点转角,对刘传忠的狙击步枪刚好构成死角。而他们若想进攻,人可以不必现身,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伸出双手和枪就行。
    枪神那一边路是远一些,难一些,但不知还要多长时间。
    但刘传忠估计,不会超过五分种时间。
    刘传忠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集中精力对付这一组。他把枪口对准着那两块巨石,身后已经是完全不设防了。如果枪神这时出现,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但是如果不破土匪这一组,等一下枪神出现也是死路一条。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赌一把。
    刘传忠的眼睛贴着瞄准镜。
    瞄准镜里,偶尔可以看见老表的衣襟和微型冲锋枪。最好的角度是可以看到老表的一层头发。但脑袋和胸部等致命的地方却始终不肯露出来一下。
    土匪则站在后面,什么也看不见。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过去。
    可以感觉到枪神和狐狸在一步一步地迫近。
    那和死神的脚步没有什么分别。
    刘传忠说一点不急那是假的。
    ——谁不怕死?
    大颗大颗的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流下来,有一滴流进了眼睛。但他没有去擦。擦可能要几秒钟,但这几秒钟之内,足以浪费很多次机会。现在,已经没有机会供他挥霍了。
    还好,这一滴汗水还不至于影响他的观察。
    在风雨里,在太阳下不眨眼,是一个狙击手的基本功之一。
    瞄准镜里,依然只有石头。刘传忠只要老表的胸部或者脑袋露出来一下,哪怕是一秒钟,就完全足够了。
    老表显然知道刘传忠的需要,也知道刘传忠的弹药有限,偶尔,伸出枪或者手来逗一逗。至于头和胸,在枪神和狐狸还没有到的情况下,是无论如何不敢露出来的。
    一秒,两秒,时间象一只正在旋转的轮轴,卷拉着一根弦,弦的另一头系在刘传忠的心头。
    这根弦越绷越紧,好象随时都会断的。
    断的时候,一定是枪神出现的时候。
    再这样耗下去,自己有输无蠃。
    刘传忠决定冒一回险。他摸过,这里的石头都是花岗岩的,质地坚硬,选择较小的角度,狙击步枪的弹头应该是无法钻进去的。既然射老表没有直线角度,折射是肯定有角度的。也就是说,自己可以打在岩壁上,利用岩壁地折射,将老表狙杀。只不过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比直射要难多少倍了。首先,对方的致命部位要找准。这难不倒刘传忠,经过他的目测,老表一米七四,子弹在一米五的高度可以保证是其胸部的致命部位。他选择胸部,是因为胸部目标大一些,误差一点不要紧,随便击中哪里,都可以保证其至少丧失战斗力。其次,是子弹打中岩壁的角度,要保证能折射到老表,但又不能过大,过大了子弹会钻进岩石。
    经过反复地衡量,刘传忠确定了角度。子弹应该打在岩壁上的那个白点下面两点五公分的地方。
    为了不至于后悔,他又复核了一遍。
    确认之后,他扣动了扳机。
    “砰!”
    这次,他没有任何把握。他从来没有开过这么没有把握的枪。他不知道,角度算得对不对,他也不知道,子弹会不会折射。这些东西,教官从来没有教过,书上也没有写过。
    子弹如他预料的一样,准确地射在了岩壁上那个白点下面两点五公分的地方。
    火星飞溅,尘屑四起!
    看不清倒底有没有产生折射。
    刘传忠却听到了枪响。
    不是开枪的声音,是枪掉在地上的撞击声。
    掉在地上的正是老表的微型冲锋枪。
    那支枪上还有血。

    土匪听到了刘传忠的枪响。
    他万万没有想到,刘传忠的目标是自己身前的老表。而且还打中了。
    土匪看了看岩壁上刘传忠的子弹打过的痕迹,心里大为惊叹——这是什么样的枪法?
    竟然能在没有任何角度的情况下伤人!
    老表丢了枪,手捂住左肋,那里血流如注。
    还好,子弹不是很准,没有直接命中心脏,而是从左肋第二根肋骨进去,从后腰出来的,不知伤及了肺叶没有。虽然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但在这种荒郊野岭要想活,也不容易。
    土匪用力将他抱住,不让他倒下去。
    “我可能不行了,二哥,”老表一边呻吟,一边喃喃地道,“我死后,请你将我的那份寄给我的儿子。”
    “说这些做什么,你不会死的,我们要一起干掉那家伙。”
    枪神还没有来。
    土匪有些焦躁起来,自己精心先择的死角,对于可以拐弯的刘传忠的狙击步枪来说,形同虚设。
    他觉得自己若在这里等下去,老表就是自己的榜样。
    他手一用力,将老表提起来,挡在自己的前面,“走,我们出去将那家伙摆平。”
    老表身受重伤,心神俱毁,没有争辩,没有反抗,甚至没有思考,就由土匪推了出来。
    土匪一手推着老表,一手端着突击步枪,一出来,朝着刘传忠就是一阵猛射。
    刘传忠猝不及防,见妙不好,一个鱼跃,扑向身边的一个巨石后面。
    “叭叭!叭叭!叭叭叭!”
    土匪还在扫射。
    比起同样爱打冲锋的火车头来,土匪毕竟是特种兵出身,要稳得多,细心地多,他深谙要想消灭敌人,首先要做到不被敌人所消灭的道理。所以开枪的时候,他决不让自己有任何一个致命的部位,超出老表。他的个子比老表要略微矮小,除了持枪的手,其它任何部位都藏在老表的身后。而一脸木然的老表,变成了他手里的一块肉体盾牌。
    另外,枪法也要好得多,他相信至少有两颗子弹击中了对方,只是不知道是否致命。
    一个弹匣很快射完了。
    土匪缩回手换弹匣,因为一只手要控制老表,所以他只能一只手换。他将枪夹在肋下,一只手换起来依然熟练而准确。
    就在这时,土匪听到了刘传忠狙击步枪射击的声音。
    “砰!”
    紧接着,一颗圆圆的黑点,突然从老表的后背冒出来。
    “好枪法!”土匪赞叹道,他很少这么发自心底地赞扬一个人。子弹要同时穿两个人的心脏,这不仅需要准确的枪法和一流的把握机会的能力,还要对两个人的高矮有精确的估计,甚至对人体解剖学有一定的了解。
    老表回过头来看着土匪,他竟然还能说话,“——答应我,将我的那份寄给我的儿子。”
    土匪笑了笑,笑容里有一丝苦涩,“好的,我答应你,你放心地去吧。”
    老表这才倒下,安详地合上了双眼。
    土匪其实只知道老表是江西人,是个不错的职业杀手。
    至于他的真实姓名,他的家到底住在哪里,儿子叫什么,读什么学校,都一概不知道了。
    就是知道,也是空的。
    因为没多久,土匪自己也倒下去了。

    还有一粒子弹。
    还有两个敌人。
    消灭了两个敌人后,刘传忠并没有感到丝毫的轻松。他知道,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
    那个枪法出神入化的枪神到了哪里?在做什么?刘传忠一无所知,他有一种预感,其无论在哪里,做什么,两人总要面对面地进行一场有生死的较量。
    他可以准确地估计两样东西的距离,却无法准确地估计,自己和枪神的决斗,有几分胜算。
    可能不超过百分之十。
    他又受了两处伤,是土匪那一阵乱枪打的。
    他没有想到土匪在种情况下会出来进攻。
    一处只擦破了头,血正往下流。另一处则比较伤在了他的右下腹,幸好没有伤及肝脏,也正在流血,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不过有一点他清楚,自己的胜算绝不会是百分之零。
    就是完全没有希望,都还要尽力,只要自己做的是应该做的。
    何况还有那么一点。
    他艰难地爬到刚才土匪和老表藏身的石头中间,隐蔽起来。
    他迅速地撕了两块布包扎伤口。
    包扎头部的时候,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木老板找给他的三枚硬币,包在里面——不知道他做什么用,莫非钱可以疗伤?
    在准备包腰伤的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
    很轻,慢慢地由远而近。
    脚步轻浮而没有自信,不象是枪神。
    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了,要用来对付枪神的,所以他没有拿枪,只是就地躺下。
    一动也不动。

    来的果然是“狐狸”。
    他持着一把M15式11.43mm手枪。
    他走过来,先在远处往刘传忠这边看了看,确认刘和其它两个人一样,倒在地上没有动静之后,才蹑手蹑脚地走到近来。
    刘传忠双眼紧闭,全身有好多的血。有个伤口的鲜血还在往外面淌。
    狐狸笑着自言自语,“果然不出大哥所料,两虎相斗,必有一伤,现在三个都死了,就更省事了。没想到,这回不费一枪一弹,却赚得比每回都多。”
    他好象不放心,还凑近来,用手指试了试刘传忠的鼻息。
    ——怎么?还有气?
    就在他惊讶之极,想退开,想用枪,但已经来不及了。
    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住了他的胸口。
    他低下头去,果然是刘传忠的狙击步枪。
    “把枪扔掉,”刘传忠很温和地道。
    “你是装的?你没有死?”狐狸道。
    “你看我象死的样子吗?”刘传忠笑道。他很敏捷说着很快地站了起来,双眼放光,精神抖擞,哪里有半点死人样子,甚至受伤的样子都不象,“合作一点,你会活得长一些。”
    狐狸把枪丢掉了,他知道刘传忠说的是实话。
    “不过你也太大胆了一些,”狐狸有些后悔,上来还试什么鼻息,补两枪不来得干脆些。
    “只能说我的伪装技巧太高明了,没让你往哪一边想,”刘传忠说完脸色一沉,“叫枪神出来。”
    狐狸道:“他是老大,怎么会听我的。”
    刘传忠没有理会,用枪顶了顶他,“我数三声,要么你用你的嘴叫,要么我用我的枪叫。”
    “谁都不用叫了。”
    一个淡淡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随着声音出现的是一个身穿灰色风衣的男子,戴着眼镜,一脸斯文。
    枪神!
    “我没有那么大的架子,自己会来的,”枪神一脸平静。
    “将你身上的枪放下,”刘传忠道,“不然我要他死。”
    眼看阵势不妙,狐狸早已满头大汗,他大声地哀求道:“大哥,求你救救我,看在我跟你多年的份上,救救我吧!他会杀了我的,求求您了,大哥——”
    “叭!”
    回答狐狸的是一声清脆的枪响。
    他的话嘎然而止。
    他的人慢慢地倾斜,倾斜,然后重重地扑倒在刘传忠的脚下。
    他的眉心,多了一个小洞,红色的。
    因为距离比较远,所以那枪并没有穿透他对脑袋。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去阎王那里,不过这次,阎王不会赶他回来了。
    ——什么时候,枪神的手里多了一支枪。
    左轮手枪。
    “我讨厌别人威胁我。”
    他吹了吹枪口的硝烟,语气依然那么平静。

    夕阳,已落到了山头。
    血红的,如死神的眼睛,在幽深山林中窥视。
    晚风一阵比一阵凉。
    刘传忠很镇定,他知道决战的时候到了。
    枪神就站在对面八米外,一动不动。
    他的手里,握着那把左轮。那是一把具有古典意味的手枪,结构简单,线条朴实。
    就是这样一把古老而简单的火器,一旦到了枪神的手里,则成了世界上最可怕的轻兵器之一。
    枪神的目光沉静而锐利,始终没有离开过刘传忠的眼。
    风过后,整个黑石坡显得死一般的沉寂。
    不知枪神听到没有,反下刘传忠自己是清楚地听到,腹部伤口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草叶上的轻响。谁也不知道,他此时忍受着的剧痛,足以让一个健壮的男人在地上打滚。刚才那种敏捷的动作,那种抖擞的精神,那种得意的表情都是装的,用来骗对手的。其实,现在的他,还能够站稳,很大的功劳要在于拄在地上的狙击步枪。
    枪神突然说话了,“其实,我完全可以早来一步的,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吗?”
    刘传忠没有做声,他知道枪神会告诉他答案的。
    枪神接着道:“我想坐山观虎斗。”
    枪神的脸上现出了一丝难得一见的笑意。
    刘传忠承认,枪神笑起来其实更好看。
    “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吗?”
    刘传忠嘴上没有说,心里却在嘀咕,还不是为了一个钱字。
    “是的,他们死了,我可以多分几倍的钱。就是他们没死在你的枪下,也会被我杀死的。我这个人很讲义气的,平时绝对不会这么做。但这次的酬劳实在是太高了,他们不死不行,”枪神仿佛看穿了刘传忠的心思,他的手指一拨,左轮手枪在他的手掌间,象风车一样旋转起来,“你知道,死在敌人的枪下,总比死在战友的枪下好。我这个人心又比较软,真叫我一个个地杀那么多弟兄,的确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刘传忠突然觉得这个枪神其实挺幽默的,
    不过他的目光始终停在枪神的手和枪上。
    枪神手指一夹,左轮手枪便准确地停在一把可以握住的地方,他并没有握住,而是继续转,枪在他的手里转成了一朵黑色的花,“钱,是最主要的因素,但不是全部的因素。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枪。我这一生只爱这两样东西。我已经十年没有碰到过对手了,一个稍微象样的对手都没有。十年前,本来有一个对手,但他现在却成了我的师父。你知道吗,做为一个枪手,没有一个对手,那滋味就好比写了一抽屉诗没有地方发表,弹得一手好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听懂。不知道你读不读金庸的小说,那里面有一个剑魔独孤求败,为什么他会叫这个名字,他和现在的我一样,因为寂寞。我看了你的出手,觉得还挺象模象样的。”
    刘传忠道:“你想给我个机会,让我单独和你一战?”
    枪神道:“机会是你自己争取的。”
    刘传忠突然问:“你的师父是不是‘北极星’?”
    枪神感到很意外,“是的。你怎么知道?”
    刘传忠道:“贺拉提告诉我的。”
    枪神道:“我早知道那小子靠不住的,本打算找到你之后除掉他,没想到你又替我帮了忙。”
    刘传忠笑笑道:“我是不是有点笨?”
    “有一点,”枪神想了想,又转过话题道:“你知道我会告诉你这些吗?”
    刘传忠道:“当然不是为了谢我。”
    “有时候你又挺聪明的,”枪神道:“我告诉你这些本不应该说的话,只因为我觉得你已经是个死人。你的枪法虽然比他们略强一些,但至少比我要慢一倍,何况你身上又有伤。”
    “没有别的可能?除了死之外?”
    “没有,”枪神道,“不过看在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的份上,我可以让你先出手。——现在可以开始了。”
    枪神脸色凝重起来,没有再说话。
    临战时候的他,就象教堂里的信徒,神情专注,态度虔诚。只不过别人信的是基督,而他信的是枪。
    气氛骤然紧张几分。
    丛林里,只余了一点血红的夕阳,象死神眯起了的眼睛。黯淡的余晖,照在刘传忠没有血色的脸上,显得阴郁而凝重。
    那是不是死神的目光?
    刘传忠似乎并不再乎那些,他的眼睛,只死死地盯着枪神那只白皙的手和黑亮的枪。
    那才是真正的死神。
    这一刻,风停止了。
    仿佛时间也停止了。
    然而刘传忠动了,他突然抬起了狙击步枪。七八斤重的东西,在他手里,就象抬起自己的手臂一样自如。那种迅捷的速度,那协调的动作,让人看起来那枝枪分明已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枪神随即也动了。
    他抬起了那柄古典的左转手枪。
    简洁,干练,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
    就这样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动作他练了十多年,也就是这个动作,让许多人命丧黄泉。
    简单的东西往往最接近完美。
    ——“叭!”
    后动的他,反而先扣动了扳机。
    金黄色的弹头,满载着他的激情和梦想,象一个带着直线的针头,穿透了空气,缝合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及时而准确地到达了刘传忠的眉心。
    依然是一次完美的枪击,一切都必须和预料中的一样,都和以往的很多次一样,没有任何误差!
    枪神笑了,笑容中有些落寞。
    其实,他也希望能找到一个让他产生一些误差的对手,但现在,这样的对手却比钱都还难找。
    中枪的刘传忠一个踉跄,却没有倒,他的狙击步枪随即找准了目标,并扣动了扳机。
    ——“砰!”
    枪神站在那里动都没有动,按他的经验,刘传忠的眉心中了一枪,就是不立即死,出手也会大受影响。
    没有生命的子弹,和浪人的快刀一样,是不可能要别人的生命的。
    弹头破空而来。
    然而他很快地发现,那颗呼啸而来的弹头竟然直奔自己胸膛来的。
    他吃了一惊,伸手想去抓,却抓了个空。
    那枚弹头钻进了他的心脏。
    他好象是第一次尝到心痛的感觉和心碎的滋味。
    他倒脚了几步,尽力不让自己倒下去。
    “你——”他指着刘传忠,想说什么,却喷出一口鲜血。
    刘传忠的眉心处的的确确有个洞,有一绺鲜红的血,正从包伤口的布巾里顺着鼻梁流下来,但人却好好地站在那里。
    刘传忠知道他想说什么,慢慢地从头上包伤口的布巾里,取出三枚硬币。
    上面一枚已被弹头击穿。
    中间的一枚也被击变了形。
    饶是三枚钢币阻拦,子弹强大的冲击力,还是将他的眉心击破了一个小口。
    血正从伤口往下流着。
    “枪法,你嬴了,果然不愧为枪神,正如你说的,至少比我要快一倍,”刘传忠道,“但是战斗,你却输了。是贺拉提告诉我,你每出一枪,必中眉心,你杀阿莲是这样,杀狐狸也是这样。于是在你来之前,我已经用硬币挡住了我的眉心。——钱很多时候,是可以买命的。我的命很便宜,三块钱就买到了。”
    “我错了,我低估了你,”枪神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
    “不,你最大的错误是不应该杀了阿莲。”
    枪神倒下去了,不知有没有听到刘传忠的话。
    那把伴随他十几年的左轮手枪,跌出了好远,落在草丛中。
    离开了主人的它,只不过很普通的一把兵器而已,看起来,还有些陈旧了。
    夕阳,已经完全沉没了。
    刘传忠用枪当成拐杖,艰难走到那匹白马前。
    他爬了四次,才爬上去,然后捧着腹部,几乎是伏在马背上,向着暮色深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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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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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判决书

    半个月之后。
    正午时分。
    月亮湾渡假村。
    在一个小花园里面,有一栋不太引人注目的小别墅。
    若仔细一看,会发现这一栋小别墅成功地借鉴了苏州的古代园林风格,设计得古朴典雅,在疏疏密密的花树的掩映下,显得合谐,幽静,恬淡。特别是门口那几茎修长的竹子,摇曳生风,错落有致,让人想到了林黛玉的潇湘馆。
    周小芹穿着一身白色的纱裙,坐在窗前,出神地看着从竹叶缝隙里漏下的光斑。
    有了阳光才有阴影。有了阳光,必然有阴影。
    地上的阴影任阳光随意挥洒,象一幅淡淡的,气韵生动的墨竹。
    周小芹这样坐着,看着,让那无边的空虚,淡淡的忧郁,包围自己,融化自己。
    不知道多久了。
    他应该来了。
    谭武每天都会有很多事要做的。今天上午,批阅文件之件,要处理一起房屋拆迁引起的农民集体上访事件,必须解决好,调查组还没有走,另外,还有考察团要来。下午有会,他有一个报告要做,关于反腐倡廉。开完会后,便要去接待考察团。一切安排妥当后,他还要连夜赶往省城参加明早举行的一个重要的工作会议。时间本来安排得满满的,但他在手机里说,他决定推掉一切公务,回来和她吃中饭。
    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
    她的身边有一张紫檀小方桌,桌上有她炒的几样菜。其中一样叫鲁村桂花鱼的,是她特意在政府招待所的大厨师手下学的,大厨师说张书记极爱吃这种鱼。桌子边上,还放了几支红蜡烛。她喜欢烛光。吃饭的时候,把门窗一关,窗帘一拉,然后点燃蜡烛,会有一种温馨浪漫的气氛。和蜡烛一起放着的,是一瓶“红豆”红葡萄酒。其实,他喜欢喝白酒,听说可以喝一斤半。但她不喜欢他喝白酒,觉得男人喝点红葡萄酒更显得成熟稳重,而有品味。
    以前,刘传忠就只喝这种酒。
    不知为什么,她又想起了那个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男人。
    尽管她内心里无数次提醒自己,忘记他,就象忘记很久以前的那个梦。
    她知道,只有忘记他,自己这一生才会真正地快乐起来。
    她也一直尝试着这样做,让自己竭尽全力地去爱另一个人,她相信,爱能使她忘记过去。
    可是,忘记一个人,要比记起一个人要难得多。
    每每在不经意间,刘传忠又会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就好象一只受伤的手指,怕撞,怕痛,可是往往撞的,痛的,就是它。
    刘传忠或许是她心底愈不了的伤,是她一生逃不脱的痛。
    和他一起过的每一个生日,她都还记得。
    其中有两次,粗心大意的他都记起。她也没有提醒,于是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有一次,反倒是自己给他买了件衣服。那天,在政府门口,她叫他试衣服的时候,也是这么好的天气。她记忆非常深刻,因为那天,天上出现了一片奇怪的云,很象他最喜欢的狙击步枪。她还一直和他争,那个字是念“阻”还是“居”。她后来查了字典,还是刘传忠的正确。
    还有一次,她自己忘记了生日,他打电话叫她去他的小屋里,说是想请教她一个问题。她一进去,便是一桌子菜,几支朦胧的蜡烛,还有一瓶“红豆”。那天,两人很高兴,一个人喝了半瓶。吃饭的时候,他给她送了一个块手表,八十块钱买的。吃了饭过后,她问他有什么问题。她怎么也没想到,他要请教的竟然是“你能不能嫁给我”。她当时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很不好意思的,再加上一直以来,她哥哥周雄就有些反对,便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推说考虑考虑。
    没想到,那竟然是两个人一起渡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大概是三天过后,她鼓起勇气,想接受他的求爱。于是约他黄昏的时候在红桥见面,准备商量订婚事宜。
    出门的时候,她哥哥正和谭武在家里喝酒。她哥哥叫她向谭老板敬一杯酒再走。她拗不过,出于礼貌,便向他敬了一杯。喝了酒之后,就人事不知了。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谭武的床上。
    时间已经是半夜,记得那晚的月亮特别圆,很特别亮。
    她一直哭,哭了两天。
    她哥哥和谭武也苦口婆心地劝了两天。
    记得谭武还重重地扇了自己几个耳光,说自己喝醉了酒,一时酒迷心窍,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来。并再三请求她能原谅他,说到后来,他竟然流出了眼泪。说如她不原谅他,他宁愿意接受一切惩罚,哪怕是丢官坐牢也在所不辞。
    几曾有过七尺男儿在她面前流过泪?
    本来就纤弱的她,想到自己已经是谭老板的人,再也配不上刘传忠了,便慢慢地软下心来。
    她后来才知道,是哥哥在酒里下了药。
    世事在人为,缘份由天定。没想到谭武官虽大,却没有一点架子。不仅在官场上胆大心细,精明练达,在家里对自己也非常好,殷勤体贴,相比于刘传忠,似乎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向来信缘信命的她,渐渐地把对刘传忠的那种感情倾注到了谭武的身上。她认为时间能改变一切,也认为刘传忠一定会设法忘记自己,就想自己设法忘记他一样。也许时间还不够长,那些往事,时时还会在脑海里浮现。尤其心里对刘传忠的那种愧疚,就象这阳光下的阴影一样,拾之不起,挥之不去。
    但她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的记忆会慢慢地淡去的。
    突然,身后有什么动静。
    周小芹回过头去。空空荡荡的屋子里,除了风,什么可动的东西都没有。
    那绝不是风。
    风不可能将桌上的蜡烛一根根都点燃。
    一定是他!
    只有他才有这样敏捷的身手,能在自己毫不知觉的情况下进屋来,并点燃蜡烛。
    突然,她又觉得脑后有动静,于是她又转过头来。
    这时,一双巨大有力的手蒙住了她的眼睛。
    “你来了?”她道,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生日快乐!”一个深沉而温柔的声音。
    他的手取开了,挡在周小芹眼前的,是一朵红艳欲滴的玫瑰。
    “谢谢,”周小芹看着一脸笑容的谭武,也微微一笑,“现在才来,饿了吧?”
    “饿倒不饿。在路上碰上了朱正义,他硬拉着我去吃了一顿,”谭武一脸歉意,“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那你来做什么?”
    “给你送礼物呀。”
    “是吗?”周小芹看了看那朵玫瑰,然后把它插到床头的花瓶里。
    “你猜我给你送什么来了?”
    “除了花还有什么?”
    “你猜猜?”
    “手表?”不知为什么,周小芹第一样就是猜的这东西,可能是因为刘传忠送的那块已经坏了,
    “老土,”谭武笑道,“胆子再大一点,思想再解放一点。”
    “衣服?”
    “越来越保守了。”
    “项链?手镯?”
    “那些俗物戴在你的身上,别把你弄脏了,”谭武摇了摇头,“不是。”
    “你说倒底是什么,我实在是猜不到了,”周小芹无奈地道。
    谭武笑而不答,只是拍了拍手掌。
    这时,窗外响起了音乐,正是生日歌。
    周小芹探出头去,外面停着一辆崭新的小车,朱正义站在车旁,正在调车里面的音响。
    车的另一边则站着周雄。
    看到周小芹,朱正义连忙微笑着打招呼,“祝周小姐生日快乐!”
    周小芹颔首回礼,“谢谢。——进来坐坐吧。”
    一会儿,朱正义和周雄便走上楼来。
    他们一个人递给了周小芹一个小礼包。
    谭武叫她当场拆开。周小芹依言拆开一看,里面只是一把钥匙和一张纸。
    看着周小芹迷惑不解的样子,谭武道:“这是车钥匙,这是房产证。外面那辆车,和这栋别墅,从今以后就是你的私人财产了。你喜欢卖就卖,你喜欢租就租,你喜欢送人就送人。”
    谭武将周小芹搂在怀里,抚摸着她柔柔的长发,轻轻地问道:“喜欢吗?”
    “喜欢。只是太贵重了些。”
    “只要你喜欢就好。付出再大的代价都值得,”谭武深情地道,说着看了看表,“快到时间了,我要赶到城里去开会,很遗憾,我不能陪你吃饭了。”
    “不要紧,反正我一个人吃也习惯了。你忙工作要紧。”
    三个人告辞出去了。
    “哥!你等一下,我问你一句话,”周小芹叫住走在最后的周雄。
    周雄站住了。
    “你去哪里?”周小芹问。
    “我送送他们。”
    “什么时候回来?”
    “可能傍晚就能回来。”
    看着谭武和朱正义走远了,周小芹突然压低声音,“你们有了刘传忠的消息没有?”
    “到目前还没有,不过期限快到了,就只一两天时间,相信他们不会误事的。”
    “哦,知道了,我只是随便问问。”
   

    小花园里又恢复了平静。
    周小芹并没有吃饭,不知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觉得饿。
    她倚在窗前,就象先前那样坐着,看着。那无边的空虚,淡淡的忧郁,又开始紧紧地包围拢来,慢慢地融化着她。
    园子里,阳光依然那么明媚,阴影依然那么美丽。那树,那花,那竹,随着时间的流逝,几乎没有任何改变。所不同的是,楼下多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她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的车,值多少钱。她对车其实并不怎么感兴趣。看多了新闻中的车祸,她觉得,那倒有点象装着轮子的棺材。如果自己能够选择,她宁愿要一块手表,这样,当自己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时间嘀嘀哒哒地漏去,自己的生命在一点一点地缩短,那一定是件有趣的事情。
    突然,凭着女人天生的敏感,她觉得哪里不对劲。
    仿佛是一个人的目光。
    她扭过头来。
    在花园的门口,在那畦一串红的边上,在灿烂的阳光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浇花的老园丁。
    他的背有些驼,衣服有些破旧,还戴着一顶草帽,看不清他的面容。
    他并没有看她,而是提着花洒,很专注地浇着花。
    这个渡假村里有好几个园丁,她一个都不认识。也许是自己感觉错了吧。于是,她又回过头来,看那辆崭新的车。车连牌照都上好了,后面是三个九字。她不喜欢八,她一直觉得八字很俗。而九多好,天长地久,地久天长,那是她一生的愿望。
    突然,那目光又来了。
    这次,她没有扭过头去,而是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
    的确是那个老园丁在偷看她。
    不过,她并没有因此而有丝毫地不自在,反而感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
    她很快地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几乎影响了她的一生的人,她永远不会忘记他的目光。
    她和他其实很小就相识,因为都在读书,所以很少说话。就是见了面,也不打招呼的,只是用这种目光,互相打动着对方。后来长大成人,还是因为用这种目光,两人走到了一起。
    不管时光怎么改变,不管他如何装扮,都改变不了那种纯净的,期盼的,痴情的目光。
    一定是他,哪有园丁顶着日头浇花的?
    她冷不防地扭过头去,两人目光相遇的刹那,老园丁连忙低下头去,继续浇他的花。
    “——刘传忠!”
    周小芹毫不犹豫地站起来,走到门口,换了鞋,迅速跑下楼去。
    在花园的门口,在那畦一串红的边上,只剩下灿烂的阳光。
    他去了哪里?
    周小芹四处张望。
    花园里除了她之外,没有半个人影。
    难道和很多次醒来后的清晨一样,只是个梦?
    可是那娇柔的花瓣上,分明滴淌着晶莹透亮的水珠。
    如谁的泪。
   
    傍晚。
    周雄正驾着他的奔驰车走在回来的路上。
    离他的月亮湾渡假村还有十来公里。
    这段路特别好,又直又平。路两边翠绿的白杨树,在前面的很远很远的地方,才交汇成一轮深红的夕阳。
    他并没有加速,只是轻轻地踩着油门,不紧不慢地开着。开车和走路一样,年纪越大,速度越慢。
    他打开了车窗,凉爽的风,让他感到冷静。
    他点了一声烟,徐徐地抽着。
    他是农村人,初中都没有读毕业。能够从一个在黑社会的混混,做到水泥厂厂长,到今天本地可以呼风唤雨的渡假村董事长,并不是因为他拳头有多厉害,关系有多硬,而是因为他精明的头脑。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他总喜欢动动脑子,想想问题。
    他刚送谭老板回来。
    他这一生有两样最得意的事,筹建渡假村是第二件,第一是结交了谭老板。
    那时候,谭武还是警局里一名普通的刑警,因为穷,暗地里和他做一些挣钱的买卖。当时,周雄就觉得此人非池中之物,所以有意结交,对他非常好。对于男人来说,事业是船,钱就是帆。因为钱来得容易,所以谭在仕途上顺风顺水,平步青云。短短十几年,成了本地的一号人物。与此同时,周雄的事业也步上了金光大道。周雄明白,自己只不过是搭了趟顺风车罢了。他深知,官场上,单凭友谊还是不够的,为了加强彼此的关系,他不惜一脚踢开一无所有的刘传忠,将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谭老板。
    妹妹当初不理解他的良苦用心,寻死觅活的,还要和他断绝兄妹关系。但事实证明了他的英明。不仅他的事业在谭老板的关照下,更上了一层楼,而且妹妹也因此过上了神仙般的生活,什么事都不用想,要什么有什么。如果当初跟了那个门卫,有不有饭吃都是另外一回事。做为过来人他知道,离开了物质基础所谈的爱情,要么是在演戏,要么是在做梦,反正都不会长久。
    还好,最近妹妹好象是想通了,不仅对谭老板百般体贴,对他这个哥哥的态度也慢慢地有了好转。
    现在的问题是出现在谭老板身上。
    今天妹妹的生日,虽然表面上,他做得非常到位,但实质上,他除了买了一枝玫瑰花之外,什么都没有做。别墅,是他周雄的东西。小车,是朱正义查的走私货。甚至那枝玫瑰花,周雄都怀疑是不是中午吃饭时在酒店的花篮里抽的。做为一个恋爱中的男人,这似乎有些不正常。
    更重要的是,经周雄的详细调查,今天下午并没有会要开。上面的考察团也是明天才到。至于连夜赶去省城开会,也纯属无稽之谈。
    他为什么扯谎?
    一支烟抽完了之后,周雄得出了初步的结论,谭老板外面,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这个结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妹妹,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周雄又点燃了一支烟。
    这时,他的脸上有了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
    他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什么风浪没见过,什么困难没遇过,区区一个女人,他至少有十几种法子对付。
    命运就象方向盘一样,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
    他手里的方向盘做得很考究,好象是包着一层松软的海绵,两手握住感觉很好,他很自然地想到了女人的胳膊。
    风有些凉了,他关了车窗。
    车里除了车轮的摩擦声之外,几乎听到任何声响,感觉不出任何震荡,就好象躺在家里的床上一样舒服。
    心情好的时候,一路都是风景。
    路还是直的,但有些微微的下坡,所以可以看到更远。
    路尽头的斜阳,象一盏大红的灯笼,无比的壮观。
    突然,他发现,夕阳下面,好象有一个黑点。
    当然不是太阳黑子。
    近了一些后,可以发现那个黑点就在路的中央。
    周雄突然警觉起来,减慢了车速。
    这条路曾经出现过拦路抢劫的事情。
    他打开了工具箱。那叫百宝箱似乎更合适一些。里面除了扳手,钳子之内的维修工具外,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如:磁带,打火机,存折,不知名的药丸,避孕套,刀,望远镜,甚至还有一把六四手枪。
    他取出的是望远镜。
    望远镜里,站在路中间的,的确是一个人,痴痴的,好象提着一口箱子。
    一个人,提着行李,抢劫的可能性不大。就算是,他也不怕,虽然有了些年纪,但自忖对付两三个人,还是有些把握的。更何况,在本地,他周雄的东西,想给别人,别人不一定敢接。
    可能是等车的多一些,说不定是去渡假村旅客。
    周雄放下了望远镜。心里在考虑,搭还是不搭。
    很快他就拿定主意。是男人,一概靠边站。若是女人,则要看年纪,三十五岁以上的,继续去等吧。三十五岁以下的,相貌也要基本上对得起观众,方才有资格坐坐他的奔驰。
    又走了一段,周雄再拿起望远镜,他想确定那个家伙倒底是公的还是母的。
    很遗憾,那是个男人。
    周雄非常失望,放下望远镜。
    突然,他又举起了望远镜,因为他觉得这个男的很象一个人。
    一个本应该死了的人。
    周雄仔细一看,那人不高,不瘦,果然是他。
    ——刘传忠!
    活见鬼了。
    当然,他不会相信,光天化日之下会遇到鬼。那家伙能逃脱北斗七星的追杀,着实让周雄感到意外。可能是北斗七星没有找到他吧,毕竟,离合约到期的时间还有几天。
    那家伙提着箱子来做什么?
    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周雄一直用望眼镜观察着。
    望眼镜里,刘传忠仿佛也在用一个类似单筒望远镜的东西望着他的车。
    突然,他蹲了下去,将箱子放在地上,打开,在里面摆弄着。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周雄很快意识到了刘传忠刚才手里拿的是狙击步枪的瞄准镜。
    箱子里摆弄的好象有枪状的东西,莫非他在组装狙击步枪?莫非他准备狙杀自己?
    周雄很快肯定了自己的判断,但他并没有慌张。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种时候最需要冷静。
    他迅速分析了此刻的形势和自己的处境。很显然,他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打倒,往后逃,另一条路,就是冲过去,拼个鱼死网破。往后退,自己要刹车,倒车,然后要逃出狙击步枪的射程,又是上坡,至少需要两分钟的时间。两分钟之内,对手如果装好枪,自己是死路一条。如果选择进攻,又是下坡踩油门,加速,到那里的时间可能只要一分钟左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装好一支狙击步枪几乎不太可能,他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刘传忠身后不远处有一个弯,退一步说,自己就是一击不中,只要拐过那个弯,刘传忠就对自己毫无办法了。另外,自己若后退,就是逃掉了,也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何不趁其准备不足,今天就来个了断。这样做,说完全没有风险,那是假的,可是一旦成功,不仅可了心腹之患,还可以问朱正义或者北斗七星索要一笔可观的报酬。
    人生有时总免不了冒几回险,正因为有风险的存在,世间上才存在利润。风险越大,利润越高。
    他已经决定冲过去了。
    决定一旦做出,就要立即彻底而又坚决地执行。这是他的办事风格。
    车的性能很好,十秒之内,他已经将车速提高到了时速一百四十公里。
    每秒四十米!
    他感觉到自己的车就象一只出了膛的炮弹,向刘传忠射去。
    车窗外,路边的杨树在成片成片地向后倒。路上的风,仿佛被撕裂了,发出尖锐而痛苦的声音,迅速往两边让开。路上还有一群群稻飞虱之类的虫子,它们本来比蚊子还小还软,在这种速度下,碰在挡风玻璃上,却发出清脆而响亮的声音,象下的冰雹一般,周雄有些担心玻璃会不会被砸碎。
    望眼镜里,刘传忠抬头向这边看了一眼,继续埋头装枪。
    大概还有七八百米,周雄还看不清他的表情和动作。
    周雄放下望远镜,取了一支烟点上,叨在嘴里。
    抽烟的时候,就是他考虑问题的时候,他此时在想,采用何种进攻方式好一些。是枪击?还是车撞?最终他决定先用车撞,这样撞死了,凭他个人的关系,只要在交通部门打声招呼就不会有任何麻烦。若没有撞到,可以顺势向前,再用枪不迟。只是车速太快,用枪他实在没什么把握。
    他一只手把枪取出来,上好膛,放在方向盘的下面。
    随后,他又拿起了望远镜。
    还有五百米!
    望远镜里,刘传忠还在装枪,可以看清楚那专心致志的样子,好象正在配色的画家,或者是正在演奏的琴师,已达到忘我的境界,除了手中的那些铁件,其它所有的事物都已经与他无关,包括越来越近周雄的汽车。
    如风驰!如电掣!
    如雷霆!如流星!
    任周雄的脑子再活,也想象不出,这一下一旦撞实,会刘传忠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会飞出十几丈远,也许会脑浆迸裂,也许会血肉模糊,也许会身首异处。反正事后,有人认出他是以前政府门口的那个保安的可能性不大。
    想到这里,周雄检查了一下安全带。
    还有四百米!
    还有十秒钟的时间!
    望远镜里,刘传忠在装枪管,他先将两截枪管螺纹口对准,然后旋紧成一截整体,然后在枪体上卡紧,这些动作都很简单,每个人都会做,但要做到他那么快,那么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他的身体从手指到手腕到手臂都非常灵活协调,而且也配合得非常默契,所以几乎看不到一点多余的动作。
    刘传忠的动作的确出乎意料,但周雄并不着急,因为刘传忠的箱子里,还有许多件零散的东西摆在那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能在十秒钟内把它们全部装完。
    十米钟内如果没有装完,可能就永远装不完了。
    车越来越近!
    人越来越清!
    三百米!
    两百米!
    一百五十米!
    还有不超过四秒钟的时间!
    望远镜里,刘传忠还在那里低头装枪。周雄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粒粒汗珠从刘传忠的额头上滚落。
    箱子里,还有子弹没有上,还有瞄准镜没有装。
    周雄放下了望远镜。
    周雄扔掉了烟。
    突然,他轻轻地道:“你去死吧。”
    车子象一头愤怒的公牛,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碾碎,哪怕是一座山。
    一百米!
    不到三秒钟!
    周雄在冷笑。
    他看到刘传忠还在装子弹。
    五十米!
    还有一秒多钟!
    周雄的眼睛时刻观察着刘传忠的一举一动。
    他看到刘传忠虽然装好了子弹,但箱子里还有一个瞄准镜没有装。
    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一秒多钟了。就是神仙也装不过来了。
    没有装好枪的刘传忠和一个死人有什么分别?
    四十米!
    周雄看到刘传忠站了起来。
    他是不是准备跑?
    现在跑都来不及了!
    二十米!
    周雄看到刘传忠抬起了枪!
    这时候,周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有装瞄准镜的狙击步枪可不可以杀人?
 
    第二天,上午。
    警局。
    三楼的走廊尽头是一间宽敞的会议室。
    此时,刑侦队的精干力量都在这里,静静地等候着局长的介绍案情,布置任务。
    朱正义坐在主席台上。
    上午的阳光已十分强烈,穿过走廊,穿过窗户,斜射进来。朱正义喝了一口茶,正待开口,发觉这阳光不仅晒得人火辣辣的,而且照在纸上白灿灿的,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于是叫一个人将那一侧的窗帘拉上,那是一种厚厚的蓝天鹅绒窗帘,阳光严严实实地被挡在了外面。
    朱正义又喝了一口茶,清了清喉咙,才开始说话。
    “昨天,发生了一起枪杀案。在离渡假村十二公里的马路上。死者身份已被证实,叫周雄,月亮湾渡假村董事长。这是死者的照片,大家请看幻灯片。”
    照片上一辆奔驰车撞倒了路边的白杨树,驾驶位上,正是满脸鲜血的周雄。
    死后的周雄很难看,看不出半点有钱有势的气质。
    这时,座下一阵骚动。有的幸灾乐祸,有的惊叹惋惜,大多数人都不太相信,前天都还在电视新闻里颇有风度地发表了关于如何振兴本地经济的演讲。这样最炙手可热的人物,竟然有人敢在本地动他。
    朱正义示意大家安静,“死者头部中了一枪,经检验,是美国M40A1狙击步枪的弹孔。而且是近距离射杀。”
    墙上又换了一张伤口的近照,子弹是从周雄的左胸进入的。
    “法医初步断定,死者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小时。根据现场的搜查情况来看,凶手并没有受伤。不过现场留下了一条很重要的线索,是凶手亲手写的纸条。大家请看照片。”
    照片里,周雄的车前的挡风玻璃上,雨刷夹着一张纸条。电视里交警抄牌后,开的罚单常常就是这样夹着的。
    紧接着,又是一张近照。
    纸条里面的字都看得清清楚楚。字很秀气。
    上面是这样写的:
    “判决书
     周雄,男,年龄不详,现任月亮湾渡假村董事长。曾在黑社会中做过老大,牵涉多宗抢劫伤人案。在任水泥厂厂长期间,行贿受贿,假公济私,虚报发票,暗吃回扣,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在其渡假村建设期间,非法征用大片耕地,并克扣农民的补偿款,致使大量农民,无屋可居,无地可种,无事可做,无钱可用。在经营渡假村时,借合资之名,行洗钱偷税之实。又收卖拉拢并致使本地大批国家干部腐化堕落。另外,因其做贼心虚,怕人告发。于是参与买通职业杀手,对知情者肖晚燕的进行追杀。致使肖晚燕惨死他乡。
     以上行为,事实俱在,情节严重,罪不容恕。
     根据正义法庭审理,判决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
     执行者:狙击手阿福  ”
    这是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判决书。其中没有犯罪金额竟然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也没有引用过一项法律条文,更没有一份象样的证据。
    然而,就是这样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了。
    在座的警察没有一个人笑,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包括朱正义。
    他逐渐地加重了语气,“经过核对笔迹,我们已经证实,这个所谓的狙击手阿福,就是此前我们全力缉捕的原政府保安刘传忠。此人涉及嫌私藏枪支、暴力袭警、包庇嫌犯、故意杀人等多项罪名。这次枪杀本地经济界最具影响力的周雄董事长,犯罪意图很明显,想破坏我们的经济建设,扰乱我们的市场秩序,不仅对百姓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地威胁,对我们警察的声誉也是极大地挑战。估计,此人不会就此停手。上级对这个案件非常重视,命令我们一个星期之内要结案。这次我把大家召集起来,主要是为了商讨我们的应对方案。现在大家有什么意见请说出来。”
    没有人做声。开多了案情分析会,大家都知道,朱局长其实早就拟好了计划,征求意见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
    大家都在等朱局长象往常一样公开行动计划。
    会议室里只听到朱正义喝茶的声音。
    这时门口突然出现一个人,是门口传达室的老胡,只听他毕恭毕敬地道:“朱局长,这里有您的一封信。”
    朱正义有些不耐烦,“谁叫你来的,没看见我们正在开会吗?”
    老胡道:“送信的人说情况非常紧急,无论如何都要立即送到你的手上。”
    朱正义道:“放在桌子上。”
    老胡把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主席台上,退了出去。
    信封上没有名,朱正义感到有些奇怪,于是拿过来,拆开了。
    里面是一张纸条。
    朱正义看了几行,脸色渐渐地变了,只听他喃喃地道:“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快。”
    “——老胡!”他突然大声道。
    老胡还没刚走到走廊的尽头,听见局长的叫唤,马上转身跑了回来。
    “那个送信的人呢?”
    “走了。”
    “长什么样?”
    “不高,不瘦。三十岁左右。”
    “他往哪边走了?”
    “这我没留意。我差点忘记了,他叫你注意听手机。”
    朱局长还想问什么,这时,他的手机响了。
    “喂?”
    “朱局长吗?”手机里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平和的。
    “你是哪个?”
    “我以前叫刘传忠,现在叫阿福,就是那个狙击手。”
    朱正义吃了惊,不过很快又平静了下来。
    “你在哪里?”
    “警局的街对面,杏花村酒楼,三零二房间。你应该看得见的。”
    杏花村三零二,朱正义在那里查过房。他扭过头去,因为会议室那边没有太阳,所以窗帘是开着的。可以清楚地看见,大概一百米外,杏花村大酒店的三零二房窗户也是开着的。窗户上有钢筋防盗网,防盗网上横着几根竹竿,竹竿上随意晒着几件衣服。没看到有什么人在那里。
    “我没有看到你,”朱正义道。
    “你当然看不到我了,但你可以看到我的枪。就是防盗网上,那根对着你的竹竿,上面挂着一件青灰的内衣。”
    朱正义一留神,果然,那根挂着内衣的竹竿是指向自己的。再仔细一看,竹竿的另一头,有一块什么东西在反光,那一定是狙击步枪的瞄准镜了。瞄准镜的后面,自然是那个狙击手了。只不过,室内光线较暗,一时看不到狙击手的身影。若不是对方提醒,谁也不会想到,那样一根普通的竹竿里面,会藏着一件致命的武器。
    这时,下面的警察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局长要他们等到什么时候。
    谁也没想到,与他们局长通话的就是他们开会商讨如何抓捕的狙击手。
    “你想怎么样?”朱局长道,一边忙不迭地给前面的那个警察递眼神。可是那个警察丝毫没有会意。
    “叫你的手下都不要动,”狙击手似乎发觉了他的动作,警告道:“我只要看到有谁动一下,我的手指也会动一下。你可能不知道,我的手指正搭在扳机上。我的枪正瞄准了你的太阳穴。照我说的做,对你可能有利一些。”
    “我根本看不见你。我如何相信你说的话是真的?”朱正义道。
    “你如果不相信,可以动一动试试看。”
    朱正义没有试。这样情况下只有笨蛋才会试。
    朱正义显然不笨,他可不想将墙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你要我做什么?”
    “将桌子上的那封信读给大家听,”阿福道。
    “这,怎么可以?”朱正义为难道。
    “我说读,你就读,手机不要关,我要听得到你读的声音。”
    朱正义还在迟疑。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狙击手在电话里沉声道,“给你五秒钟时间。”
    “好吧,”朱正义终于下定了决心,这种情况下,保命是最重要的。只要有生命在,一切都还有机会,只要有一次机会,他就有足够的把握战胜对手。
    众警员在台下干等着,听局长软下来的口气,想到对方可能是个重要的角色。
    他们很多人想到了谭老板。在本地,局长只服他一个人。
    只有一个人想到了是不是狙击手阿福,但他又很快否定了自己。他怎么会有那么大胆子,敢在这里命令警察局局长?
    朱正义取过杯子,想喝口茶,润润喉咙。这几乎成了他每次说话前的例行程式。他觉得茶可以让人保持镇定。
    茶杯却是空的。
    他还是清了清喉咙,开始读了——
    “判决书。”
    “声音再大一点,后面的警察可能听不清楚,”阿福在手机里命令道。
    朱正义提高了声音。
    “判决书
    朱正义,男,年龄不详。此人在任警局局长其间,多次行贿受贿,徇私枉法。与周雄等人狼狈为奸。”
    众人听了,一片哗然。联想到墙上那份判决书的投影,都才明白,电话里的人是狙击手阿福。
    朱正义无奈地摆了摆手,示意手下们安静,继续读道:
    “曾经一次变卖缴获的走私车三十辆,直接获利五百万元。其中有一辆送给了谭武的情妇。此人不仅在警局里有一套房子,在城郊还沿河村以他人名义购置了一栋别墅,由家人居住。另外在其乡下老家,还送给其姘头张燕一栋别墅及大量的金银首饰。总涉案金额大约八百万元。在其任职期间,社会治安每况愈下,走私猖獗,贩毒剧增,黑帮横行,繁荣娼盛,因此犯有严重的渎职罪。并且此人也参与了对知情者肖晚燕的追杀。”
    读到这里,朱正义突然顿住了。
    他看到了后面几行字——
    “以上行为,事实俱在,情节严重,罪不容恕。
    根据正义法庭审理,判决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
    执行者:狙击手阿福”
    依然没有引用过一项法律条文,更没有一份象样的证据。然而就是这样的判决书,比法院的更让他头疼。在本地,不管什么样的判决书他都有办法更改。公家的事,只要有钱有关系都好办。他这个人别的什么都少,就是钱多,关系多。可是现在,他的所有的钱和关系,对这封判决书都无能为力。
    特别是其中“立即执行”四个字,让他触目惊心。
    他知道,字条读完的时候,很可能就是判决书生效的时候。
    他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他都会百分之百地去争取。
    他偏过头来对手机道:“喉咙干得要命,读不出来。我去倒杯茶再读可以吗?就在主席台旁边。”
    朱正义的声音却很温和,没有半点局长的架子。
    “你去吧,别想耍花样。我的枪就指着你的背心。”
    狙击手竟然同意了。
    朱正义的脸上依然非常平静。他端起茶杯,站起身来,慢慢地向茶水桶走去。
    茶水桶就在主席台的右边,那里离门不到三尺。
    朱正义走到水桶边,躬下身去,准备拧水桶上的龙头。
    然而他躬得非常低,而且非常快,几乎可以用电光火石来形容,和刚才慢吞吞的动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谁也没想到,这种时候,上了年纪的他竟然还能有如此大胆而敏捷的动作,包括刘传忠。
    他躬下身后,主席台刚好遮住了他的身影,成了对面狙击步枪的死角。
    原来他在读判决书的时候就已经观察好了。
    他并没有停,而是一个干净利索的前滚翻,便出了门口。
    因为这个动作是在众干警的桌子侧下完成的,那里也是狙击手视线的死角。
    出了门之后,朱正义迅速站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向走廊那头冲去。走廊的一侧窗帘已经拉下,所以整条走廊狙击手都看不到,要不然朱局长也不敢站起来狂奔。
    走廊有三四十米,走廊尽头是局里的武器库。那里有各种枪械,包括朱正义所需要的突击步枪和避弹衣。
    朱正义的速度很快,没有任何地拖泥带水。
    只三四秒钟,他已接近会议室的尽头。
    会议室里的有些警察甚至都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砰!”
    这时,谁都听到了一声枪响。
    如果有足够快的眼睛,可以看到对门的三零二房的那根竹竿里迸出了一颗圆圆的弹头。
    弹头穿过了街道!
    弹头进入了会议室!
    弹头穿过了天鹅绒的窗帘!
    弹头穿透了玻璃!
    众人没有听到玻璃炸碎的声音,却听到了有什么东西重重地跌倒在走廊那头的水泥地上。
    难道在这个狙击手看不见情况下,也能伤跑得这么快的人?
    “朱局长!”有几个警察反应快,连忙冲了出去。
    朱正义扑倒在武器库的门前。
    看得出,中了弹之后,他还跑了七八米远。
    血正从他的头上缓缓地流下。
    弹头是从他的左太阳穴进去,从右太阳穴出来的。
   
  

[此贴子已经被唐古拉山风语者于2007-7-26 23:30:10编辑过]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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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天。
    黄昏。城郊红桥。
    这里是一条清清的小溪,红桥便是溪上的一座木桥。
    桥上面有栏杆,有柱子。为了防止风雨的侵蚀,上面还盖着瓦。
    看起来已经有些年代了,桥上原先的红漆已斑驳脱落。
    这里原丰是出城的交通要道,不过已经废弃了很多年,现在很少有人来了。
    刘传忠坐在栏杆上。
    手边,放着一只手提箱。
    他缩着头,躬着背,象一只奇怪的大鸟,呆呆地看着水里。不知有多久了。
    这次回来以后,他总喜欢到这里,来看看山,看看水,听听风。
    这里没有人,很自在,也很安全。
    水边岩石上,开着几丛淡紫的水仙,在风中轻轻地摇曳。
    水仙下面,有一只蓝背红腹的翠鸟,象刘传忠一样,呆呆地看着水里。
    溪流很是清澈见底,曲折蛇行。时常溅起洁白如银的浪花,在阳光下闪烁,煞是好看。浪花下有鱼在嬉戏,很小的那种白帆鱼,游得很快,一有什么动静便飞一样,游出老远。这种鱼很难捕捉,但很好钓。
    刘传忠曾经在这里钓过很多次。
    那是一次和周小芹出来玩,偶然间发现了这个地方。桥上的匾额上本来有个名字,叫“文昌桥”,周小芹嫌俗了,便改名叫红桥。第二次,他们来的时候就带了鱼杆,那次钓了大概有一两斤鱼,两人回去吃了两顿才吃完。
    他对于红桥印象最深的记忆,却不是那次钓鱼,而是另外一次。
    也是这样的黄昏,夕阳也是这么红,好象也是这样坐着。
    那时候,手边没有箱子。
    他就这样一直等,等到夕阳下山,等到月亮出来,等到月亮西斜。
    那是他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等待。
    至今他都不明白,为什么她变得那么快,当时,只有三天的功夫,就忘记了彼此多年的感情。
    而自己,拚命地想忘记,却又忘不了。
    不知为什么,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不仅对她没有一点怨恨的意思,相反,还时时惦念着她。三天前,他化装成一个园丁到了月亮湾渡假村。侦察对手的情况固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想见见周小芹。他见到了倚在窗口的周小芹,和他梦中的一样,依然那么美丽,温柔。一见到的那一刹那,他平如古井的心里又泛起了波澜,他突然觉得自己有很多话对她说,然而在她冲出来的时候,他却逃也似地走了。他不敢面对,觉得自己是来报仇的,已经是杀人犯了,更何况,自己有了阿莲,她也有了属于自己幸福而富有的生活,彼此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故人已经离去,往事不要再提。
    看看水里自在来去的云儿,水里沧桑灰尘的面容,什么都别想,再想,他怕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年纪大了,感情反倒脆弱了,尤其是最近一向来,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流泪。
    ——有人!
    突然,狙击手特有的敏感告诉他,有人来了。
    他转过头来,条件反射似地抓起手边的手提箱。
    果然,坡上,远远地走下来一个人。
    一个女人,穿着一件深紫色的外衣,里面是一件雪白的衬衣,下面是西装裙。衣服非常合身,恰到好出地突出了她优美的身段。她的头发是盘起的,显得干净利落。
    仿佛从梦里走下来的。
    ——周小芹!
    刘传忠没有出声,只是淡淡地看着她一步一步走下来。
    周小芹抬头看了一眼刘传忠,继续低下头去看路。
    路很不好走,她又穿着高跟鞋,所以走起来踉踉跄跄的。
    刘传忠没有迎上去,只是坐在那里看。
    好一阵子,她才走到刘传忠的跟前,站住了。
    她的脸上没有笑,也没有悲,只有美丽。
    但那眼神,却非常熟悉。
    刘传忠则避开她的眼睛,低下了头。
    “你好,”还是她先开的口,却是一种很陌生得近乎遥远的语气。
    “嗯,”刘传忠点了点头。
    “是他叫我来的,”她的声音里没有一点感情。
    “这我想得到。”
    “只有我知道这个地方。”
    “他没有跟你来?”
    “没有。”
    周小芹顿了顿,又道:“他知道你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他。”
    刘传忠道:“他很聪明。”
    “他很后悔当初没有听我的意见,放过你们一马。”
    “于是叫你来和我谈判?”
    “是的,只要你就此罢手,他愿意付出你想要的代价。”
    “他不了解我,但你应该了解的。”
    “我也说过,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包括钱。但他不信,硬要我来试一试。我只好来了。”
    “其实,还有一样东西可以阻止我。”
    “什么?”
    “死,”刘传忠轻轻地吐了一个字,“要么他死,要么我死。”
    “没有退让我余地?”
    “是的。”
    “如果是我求你呢?”周小芹想了想道,“——你不是他的对手,真的,他几乎是完美的,不可击败的,我和他相处了那么久,都没有发现他的半点缺陷。他想和你谈判,是因为他不想因此事影响他的升迁——最近听说他还要往上面调。你不如要他一笔巨款,去一个安全的地方,隐姓埋名,找一个可靠的女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我可以向你保证,这次他绝不会再追杀你。”
    “你求我也一样。他有多厉害,不是我所考虑的范畴,”刘传忠说着停顿了一下,“——除非他能还我的阿莲。”
    都没有话了,一阵尴尬的静默。
    只听到水在石头上开花的声音。
    “既然这样,那我走了,”半晌,周小芹才道。
    “你走吧,”刘传忠道。
    周小芹转过身就走。
    走了几步,她脚步慢了下来,回过头看着地面,冷冷地问,“你心里只有那个阿莲,没有别人?”
    刘传忠沉吟道:“是的。”
    周小芹迟疑了一下,快步走了。
    这次,她再也没有回头。

    转过弯后,确信红桥上的刘传忠已经看不到了,周小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簌簌地掉了下来。
    她靠在那棵柳树上,看了看着黄昏的天,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一会儿,才把眼泪止住。她掏出手绢,将泪水擦干。然后拿出化妆盒,照了照,确认看不出哭过的痕迹这后,又继续走她的路。
    路是弯弯曲曲的小路。
    路的前面是一个小村庄,走着走着,路边的房屋和行人渐渐地多了起来。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她看到了远远停在那里的三菱吉普。她脸上又堆起了美丽的笑容。车里的谭武是和她一起来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斗,为了两个男人的安全,她坚持自己一个人去和刘传忠谈判,他则留在车里等候消息。
    她打开车门。
    车里并没有人。
    他去了哪里?她看看四周,都没有谭武的影子。
    是不是被人请到家里吃饭去了?
    她坐进车里按了按喇叭,也没有人应。
    ——会不会去那里?
    想到这里,周小芹心里一紧。忙下了车,跑到后面,打开车盖,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那里面本是一口箱子,是谭武出来的时候提的,很沉。她问他是什么,他说是一支狙击步枪,为了以防万一。
    他真得去了?
    他说过让自己一个人去的,并保证不跟踪的,他还说过,绝不会主动为难刘传忠的。
    他为什么要这样欺骗自己?
    周小芹走进车里,坐下,静静地发着呆。
    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他一定是悄悄跟在自己后面,去了红桥。
 
    红桥。
    刘传忠生怕眼泪会掉下来,所以将目光从周小芹逐渐远去的背影上移开,去看远处的夕阳。
    夕阳,圆的。
    等他略微镇定以后,再转过眼的时候,周小芹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满眼的荒草和一路的乱石,就如同他此时荒芜的心情。要去的终究会去的,忘了吧,放了吧,就当一切没有发生过,就当从来不曾相识过。
    他勉强地笑了笑,转过头来,又开始看那些开谢的浪花和寂寞的水仙。
    石头上,那只翠鸟不知什么时候,去了哪里?
    ——可能是回家了吧。
    顺溪而来的晚风,一阵比一阵凉。
    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回去了?
    回哪里?
    哪里有自己的家?
    他站起来,脚都有些麻了。
    这时候,听到了个沉静的声音就在离自己二三十米处。
    “转过身来,离那口箱子远一些。”
    那个声音化成灰刘传忠都记得,是谭武。他什么时候来的?他怎样来的?自己为何一点都没有察觉?
    刘传忠慢慢地转过身来,看到了谭武威严的笑脸和那支黑洞洞的枪口。
    那是也是一支狙击步枪,德国产的,PSG-1。
    相传,这种枪,是世界上最精确的半自动步枪。

    车里。
    周小芹还在发呆。
    她不知道自己除了发呆,还能做些什么。
    去救刘传忠?那就意味着她将与谭武为敌,意味着她将失去自己拥有的一切,金钱,尊贵,小车,别墅,包括安逸的生活和几乎找不到缺点的男人。何况,单凭手无缚鸡之力的自己,救不救得了人?会不会枉搭上一条性命?她不敢保证一旦帮了刘传忠,谭武不会杀了自己。
    如果不去救,那么刘传忠就必死无疑。如果他真的死了,和死在自己手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自己不去找他谈判,谭武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这一生,自己本来就欠他的太多,又如何能再次承受他的生命之重?
    她还是打不定主意。
    她看着谁家的房屋顶上,慢慢升起的炊烟。她恨自己,为什么不生活在一个平常的家庭,在这个时候,要考虑的只是丈夫怎么还没有回来,孩子的家庭作业做完了没有。她害怕面临这样的生死决择。
    这时候她才明白,人生最痛苦的竟然是选择。
    她真希望,要死的是自己,要选择的是别人。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
    那边怎么样了?

    红桥。
    刘传忠的表情有一种掩饰不住的痛苦。
    令刘传忠痛苦的不是那支枪,而是周小芹的欺骗,这个地方一定是她告诉谭武的。
    “你不是我的对手,永远不是,”谭武笑道,“无论在哪方面。不管是追女人,还是杀男人。”
   “从来都不是,”他再次强调。
    刘传忠道:“相信你不会这么快要我死。”
    “为什么?”
    “因为帐本,”刘传忠道,“你必须确定它的下落,你必须追回它。而现在,只有我知道它在哪里。”
    “那要看你是不是合作了,”谭武道,“如果实在有必要,我会先杀了你,因为你是我首要的威胁。至于帐本的事,就是送到了调查组那里,我也有办法摆平,只不过麻烦一点。”
    “就是你有办法有能力摆平帐本的事,但你的升迁至少要等到会在你摆平帐本之后,”刘传忠知道对手想要的是什么。
    “只要能解除威胁,就是不升也值得,”谭武道,“想好了没有?合不合作?”
    “我在想,给我一段时间好不好?刚才尊夫人来和我谈判。我是这样回答她的。”
    “不要骗我了。你回绝了她。”
    “刚才没有人用枪指着我的头,”刘传忠无奈地笑笑,“现在不同了。”
    “快点考虑清楚,回答我,我的时间和忍耐都很有限。”

    车里。
    周小芹突然下定了决心。
    她下了车,车门都没有关。
    她向红桥方向走去。
    她越走越快。
    越走越快。
    她跑起来了。
    迎着风,朝着晚霞,跑得那样年轻。
    高跟鞋不好跑,她甩掉鞋,就穿着袜子跑。
    西装有些紧身,她就一边脱外衣,一边跑。
    裙子有些绷脚,她就站住,将裙子的开口撕大后又继续跑。
    不管姿势是否好看,不管行动是否疯狂,不管路人如何看她,不管小孩如何笑她。
    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要了,除了自己的爱情,除了某个人的生命。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穿着雪白的衬衣,她就象一朵急风中的云。
    她恨不得马上飞到红桥。

    红桥。
    谭武用枪指着刘传忠。
    “考虑好了没有?”
    “差不多了。”
    “你是选择合作还是不合作?”
    “在我回答你之前我还想问你几个问题,”刘传忠道。
    “什么问题?”
    “你是不是就是北极星?”
    “你为什么这样认为?”谭武反问。
    “我听贺拉提说,北极星是用的狙击步枪,而且枪法奇好。除了你,我想象不出别人还能胜其任。”
    “不错,就是我。”
    “你为什么做杀手,你难道还嫌钱不够多?”
    “那时我还没有钱,没有地位。你也知道,当初从部队里回来,又是农村兵,没钱没关系是很难找到一个好点的工作的。其实,我个人也很后悔,若不是当初的那段经历,我决不会受到周雄朱正义威胁和利用,我也绝对是一个清廉正直的好领导,就象在部队里一样,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谭武说得很诚恳,象在跟一个老朋友说话,“你知道吗?凭我的能力,根本不用请那七个杀手。可我,现在才出手。”
    “那是因为你想坐山观虎斗。你本来就想要他们死?”
    “不错,包括周雄在内,凡是知道人做过杀手的人都得死。”
    “这样你就可以放心地走你的政道,不仅没有人知道入过黑道,而且也没有人知道你贪了多少钱了?”刘传忠道,“另外,你还可以独吞朱正义那笔请杀手的巨款。”
    “——不,这还得看你的表态了,”谭武道,“想好了没有,合不合作?”
    “我能不合作吗?”
    “不能,”谭武道,“摆在你面前的确实只有一条路。现在只是时间问题,什么时候合作?”
    “其实,这条路也是死路。”
    “只要你说出帐本的下落,我可以保证你不死,并送你一笔巨款,让你下辈子享清福去。”
    “他们死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的过去。你会让我活很久吗?笑话。现在白纸黑字签的合同都有人不认帐,一个口头保证,只可以骗三岁小孩子。”
    “现在由不得你了,不信也得信。我数十声,你必须说出来。否则,第十声我就会开枪,”谭武道,“请不要怀疑我的枪法。”
    刘传忠没有做声。
    “枪神你应该见识过?”
    刘传忠点了点头。
    “他的枪法怎么样?”
    刘传忠道:“很神奇。”
    “他是我的徒弟。”
    刘传忠笑了笑,笑容不太自然。
    “一!”
    谭武轻轻地数了一个字。
    那是在数死神的脚步。
    刚才,死神都还站在十步开外,现在只剩九步了。
    刘传忠脸上的连不太自然的笑容都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掩饰的惊慌。
    他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似乎,这样就可以弥补死神走进的那一步一样。
    “二!”谭武语气没有变。
    刘传忠不由得又退了一小步。

    路上,周小芹已经是气喘吁吁了。
    小路不好跑。
    一不小心,脚尖踢在一块石头上。人重重地摔出了三四米远。
    她痛得尖叫了一声。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
    她艰难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继续跑。
    跑着跑着只觉得手很焦痛,她低头看了看,两只手在地上擦出了许多道血痕。
    她不知道,刚才碰上的脚趾正在出血。
    她不知道,她雪白的衬衣已经满是泥污和汗水。
    她不知道,她的头发已经散乱,遮住了她的美丽。
    她只知道,红桥就在前面。

    红桥。
    谭武正在一字一句地数。
    声音低沉有力,还带着一点磁性,带着一点笑意。
    人都有怕死的时候,哪怕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狙击手。刘传忠一步步地后退,他的脸已如死灰。仔细地看,他全身还在颤栗。
    但这并不足以阻止死神的脚步。
    “七!”
    “八!”
    “九——”
    “我说,”突然,刘传忠打断了他。
    “在哪里?快说!”
    “我的一个朋友那里,我告诉他,我一死就把那东西复制几份,其中一份交给调查组,”刘传忠道。
    “你很聪明,”谭武笑道。
    “我的确很聪明,”刘传忠有些不好意思。
    谭武道,“其实,那本帐本或许并不存在。如果你直接把帐本交到调查组手里,那本帐本,够我们死很多次了,那样你可以轻易地报仇,甚至还可以成为反腐英雄。根本犯不着,冒那么大的风险,把自己变成杀人犯,一个个地狙杀我们。——呵,我都差点被你骗了。”
    “我试过几次,但调查组下榻的宾馆,已经被你们二十四小时监控着。”
    “不要在我面前耍小聪明,听说,聪明人往往死得比较快一些,”谭武道,“——你去死吧!”
    “别,别开枪——”谁都听到了身后周小芹的惊呼。
    谭武是什么样的人,岂会听一个女人的话?他知道,刘传忠一死,什么事都没有了。而刘传忠在世上多活哪怕是一秒钟,对自己也多一秒的威胁。虽然他的枪法比刘传忠好很多,虽然刘传忠的枪还在箱子里散装着。但做事还是稳一些好。这是他的原则,永远不要给敌人留机会,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机会。更何况,他听到了周小芹的惊呼。
    其实他早就听到周小芹跑过来了,他一直以为周小芹是来帮他的,没想到反叫他不要开枪。
    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也会吃醋的,不管这个男人多么成功。

    谭武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叭!”
    “砰!”
    前后两声脆响。
    随后,“蓬——”的一声重物落水的声音。
    第一声是木板断裂的声音。
    第二声便是枪响。
    一听到了枪声,谭武就知道自己这一枪落空了。
    这可是他二十二岁时,狙击连通过训练以来的第一次,十三年来绝无仅有的一次。
    谁会想到,这种关键的时候,刘传忠脚下的桥板会突然断开?
    在这种情况下,若换着别人,落空是很正常的。但他不是别人,他是“北极星”。枪就象他的手指一样,完全和他的思想化成了一体,几乎不用任何时间,就会出现在他想在的位置。
    这一枪即使不能致命,他也有把握重创对手。
    可是,谁会想到,这种时候,周小芹会扑在在自已身上?
    他毕竟不是神仙。
    刘传忠已经不见!
    刘传忠已经落水!
    ——那小子运气真好。谭武微微一笑,他不知见过了多少的大风大浪,这点意外对他根本没有丝毫影响。毕竟刘传忠的箱子还在桥上,也就是说刘传忠手里没有枪,一个没有枪的狙击手,就象一只没有钳子的螃蟹一样,能横行得几步?这时候,谭武倒还有点希望对手有一支枪,十多年了,一直没遇到一个象样点的对手,那种寂寞,不是普通人所能理解的。
    但是,在事业和前途面前,寂寞只是寂寞而已。
    他撇开周小芹,提着枪,象桥上走去。
    他要杀了那只落汤鸡。
    他不会再给对手留下任何机会和幸运。
   
   
    “不要——”冲上来的还是周小芹,她拖住谭武的手,“你放了他吧?”
    谭武头都没回,只是轻轻一挥肘。
    周小芹竟然倒摔在地。
    谭武依然提着他的枪,一步一步走向红桥,速度未曾改变一点。
    “不要,”周小芹爬起来,扑过去,这次她抱住了谭武的小腿,嘴里是撕心裂肺地呼喊,“我求你了!饶了他一次!我保证,他再也不会向你做对了!你不是答应过我吗——”
    这次,谭武不得不停下来了,不过他依然没有做声,也没有回头。
    他提起枪,轻轻地往下面一磕。
    枪托正好磕在周小芹头上。
    周小芹便没有动静了。
    四周又恢复了沉寂。
    谭武放下枪,蹲下来,扒开周小芹的手,提起枪,继续往桥上走。
    在这过程中,他始终没看周小芹一眼。
    他的脚步不紧不慢,他的脸色平静从容。
    仿佛是来红桥看水的。
  
    水,淙淙地流着。
    桥上桥下的人和事,都与它无关。
    谭武走上了桥。
    他并没有看水,他走到刘传忠的手提箱旁。
    他伸出左手,提了一提。
    突然,他的脸变了颜色。
    就在这时,桥下一声脆响,他知道,那是枪声,M40A1狙击步枪的枪声!
    他分明地看到,一粒子弹,从桥面的木板上钻出,直向自己飞来!
    血色的夕阳里,那象什么?
    花生米?
    还是铜色的眼泪?
    他不知道。
    他已经倒下了。
   
    刘传忠从桥下钻出来,全身湿漉漉的,象一只落汤鸡。
    他的手里,拿着他的枪。
    他奔向的是周小芹。
    “醒醒,你一定要醒醒!”他把周小芹抱在怀里,焦急地叫着。
    他的眼里有泪。
    一会儿,周小芹竟然说话了,有气无力的,“——放了他吧,求求你——”
    “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是谁,”刘传忠道,“我是阿忠,刘传忠啊!”
    周小芹,睁开了眼睛,那是两片清澈的蓝天。
    ——她微微一笑,“你肯原谅我吗?”
    他也笑了,“傻孩子——”
    ......

    夕阳,依然深红。
    但这里,已不是红桥。
    “想不到,你的枪法竟然比他还好。”
    “不,论枪法,我远不如他。”
    “可是你赢了。”
    “那是因为我占天时,地利,人和。”
    “天时,是什么?”
    “我一直在这里等他来,做好一切准备,身体上的,心理上的,包括很多技术细节。我是最佳状态,而他,那么久没摸过枪了。”
    “你怎么知道他一定找到这里来?”
    “这我从不担心,他有的是办法。”
    “那地利呢?”
    “这里的地形我很熟悉。我知道,桥有多高,桥下水有多深。我也知道这桥上有多少块木板,甚至这些木板的材质和厚度,我都知道。”
    “对了,那块木板为什么断得恰到好处。”
    “有三块,我都锯过,又没完全锯断,从上面看不出来。”
    “你的枪藏在桥下?”
    “嗯。”
    “手提箱,其实是空的?”
    “我需要对手麻痹大意。”
    “你那害怕的样子也是装出来麻痹对手的。”
    “嗯,这是一个。我退到锯过的木板上去,也需要掩饰。”
    “不过,这还是冒了很大的风险,万一他提前开枪怎么办?”
    “就赌他为了帐本,不会提前开枪。——这也是逼不得已的,和他比枪法,实在胜算太小。不过,那时候,已经不太在乎生死了。”
    “那什么是人和?”
    “你就是。”
    “——我?”
    “他的反应比我想象中的还快,还准。若不是你扑他那一下,让他失去了准星,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还手。”
    “隔着木板,看都看不见,你如何能一枪打中他?”
    “好的枪手,凭的是感觉。这种感觉,这比准度和速度都重要。就好象写诗作画,要凭灵感一样。”
    “万一那枪没有打穿木板怎么办?”
    “我试过几枪,可以打穿三块同样材质和厚度的木板。”
    “你看,夕阳真美。”
    “嗯。”
    “我们以后怎么办?”
    “我们能怎么办?”
    “反正已没有退路,往前面走吧。”
    刘传忠左手牵着周小芹,走进了夕阳。
    他的右手,提着一个手提箱。
    紫竹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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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第二天。
    警方发现了谭老板的尸体,并在其口袋里找到这样一张纸条:
    “判决书
    谭武,男,年龄三十五。与朱正义,周雄同流合污,贪污受贿,卖官鬻爵,涉嫌金额达数千万元之巨。因怀疑会计阿莲藏有证据,主使追杀灭口。另外,他还曾是黑社会杀手组织头目,杀人数目不详。在其任职期间,虚报浮夸,无甚实绩,却有形象工程倒若干。
    以上行为,事实俱在,情节严重,罪不容恕。
    根据正义法庭审理,判决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
    执行者:狙击手阿福。”
  
    两个月后。
    廉政署署长彭南方在一间幽暗的桑拿房被人枪杀。
    警方从他的口袋里也找出一张纸条。
    “判决书
    彭南方,性别男,年纪不详。在职其间,贪污受贿,金额多达九百万元。因为他对谭武等人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致使后者越陷越深。另外,对本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风气的形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上行为,事实俱在,情节严重,罪不容恕。
    根据正义法庭审理,判决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
    执行者:狙击手阿福”
    后来警方在其办公桌上,发现关于谭武等人的举报信竟有半尺多厚,上面布满了灰尘,显然是很久没有动过了。另在其家里,搜出二十七本存折。共计九百万元。
    经调查,那张纸条是桑拿房卖淫女李某给他的。
    据李某交待,纸条是一个男人花一百块钱叫她送的。当时光线暗,彭署长看都没有看就放进了口袋里。谁知,办事的时候他就突然倒下了,一头的血。
    李某回忆说,那个给她纸条的男人不瘦也不高。

    三个月后,法官高洪在一个高尔夫球球场被人枪杀。
    有目击者声称。当时高法官打了一记小鸟球,正在高兴。有球童送来一张纸条,他还没有读完就死了。
    纸条上是这样写的
    “判决书
    高洪,男,四十五岁。在任职期间行贿受贿,徇私枉法。多次篡改法律文书。涉案金额达四百七十万。最多一次,他接受原告被告双方贿赂共计六次达三十八万元。其所得贿款多用于儿子在美留学。另外,还打击举报人郭明许,致使郭明许倾家当产,冤死在监狱里。
    以上行为,事实俱在,情节严重,罪不容恕。
    根据正义法庭审理,判决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
    执行者:狙击手阿福”
    据记者访问郭明许的爱人,郭明许的确是在监狱里被人打死的。在高洪死前的一个星期,有一男一女走访过她。
    女的很漂亮,男的不高,也不瘦。

    高洪死的第三天,建筑商罗大安在其工地被人枪杀。
    他的身上也有“判决书”。
    “罗大安,男,四十七岁。多次向有关部门行贿,非法竞标,垄断建筑市场。行贿金额达一千三百万。然而此人自己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却欠民工工钱三百万多年不还。并多次指使手下殴打讨帐民工,致使一民工向仨至今还在医院里卧床不起。
    以上行为,事实俱在,情节严重,罪不容恕。
    根据正义法庭审理,判决该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
    执行者:狙击手阿福”
   
    据警方透露,这些案件确系是同一个人所为。
    此人不高,不瘦。提着一口箱子,紫竹牌的。
    箱子里装着凶器,M40A1狙击步枪。
    另据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司法官员道,这些死者都一个共同点。要么后台硬,要么关系足,要么没有证据,明知其有犯罪事实,却法律却对他们无可奈何。也有刑事专家则分析,杀手是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是这个狙击手的副手,负责侦察的。
    众说纷纭,不一而足,谁都没有确实的证据。
    警方将悬赏额一提再提,涨到了如今的五十万,但收效甚微。
    从这以后,因为都怕看到“判决书”三个字,官场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准互相递条子。包工头打白条的现象也少了许多。倒是提那种箱子,成了街上流行的时尚。人们外出,不管有没有需要,总提个紫竹牌的手提箱,一般不会有人抢的。

   下一个会是谁?
 
 

二○○四年三月十日星期三
 04-9-4再改
07-5-21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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