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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来,耐心快没了!
诚交天下友,广结四方客,真诚为我本,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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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手阿福

——如果你有真爱,请你躲开我;如果你有赃款,请你躲开我。

引子

他提着一口皮箱,走出了夕阳。

几乎全国的警察都在寻找这口手提箱。 皮箱是“紫竹”牌的。据销售部经理说,这种皮箱目前卖得最火,因为它轻便,小巧,而且精致,美观,很适合上班族、出差族的口味。里面可以放一台手提电脑之外,还可以放点换洗的衬衫或者牙刷牙膏之类的随身物品。另外,最重要的是"狙击手阿福"的广告效应。 在很多人眼里,他的黑箱子,更象一口棺材。 箱子里当然不是电脑,也不是衬衫或者牙膏。而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器件。有的黑漆漆的,有的带有黄绿的迷彩花纹。形状也各不相同,有长条形的,有弧形的,有管状的,有块状的。 他和箱子里的这些东西如果都当铁卖,可能不会超过一百元钱。 可警方为之悬的赏却有五十万元之巨。 因为这些不起眼的铁件,在他的手里,很快可以变成一件最可怕的兵器--M40A1狙击步枪。从为其改装枪枝的机械师那里,警方了解到这支枪的一些技术参数。全长: 1117 毫米枪重:6.57 公斤。弹匣容量:5 发。枪管长:610 毫米(为了携带方便,已改装成两节,每节长305毫米,螺纹联接)。枪托:麦克米兰合成枪托。有黄绿的迷彩涂色。枪托底板:是棕色橡胶。装有10倍瞄准镜 。

据说,他最快的时候只需要一分零七秒。

第一部分

第一章 老帐本

环城皆山也。 早晨七点钟还没有到,太阳便从乌云山上升了起来,将山城从暗夜里彻底解放出来。 经过几天雨水浸刷,五月的阳光,象一个刚洗了脸的女人,明丽而又温柔。

沿江路。 西区老村出租屋,八楼。 刘传忠终于醒了。他艰难地睁开眼,看到了依然不曾改变的天花板,然后极不情愿地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快三十的他,什么都少,就是梦多。 昨晚又做了许多梦,形形色色的,有的忘记了,有的还记得。其中有一个,比较有味道。他努力地回忆着梦里的情节,那真象一部情节离奇,惊险刺激的电影,而且好象是儿童不宜的。男主角当然是自己,女主角竟然是周小芹。 小芹,好象有一个多星期没有梦到她了。 几点钟了?如果时间还早的话再睡一会儿,说不定还可以当一回男主角。 他抬高了头,想看看柜子上的钟,钟被衣服挡住了,但他看到了阳光。 明丽、温和的,就如某个人的阳光,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静静地洒在床上、地上和乱七八糟的衣服上。 坏了,迟到了,他突然腾身而起。迅速穿衣,提裤,套袜,笼鞋。 很难想象略显矮胖的他竟然会有这样敏捷的动作。 钟露出来了--六点四十。 还有二十分钟! 他穿的是一套保安服。这本是一套威严的制服,穿在他身上,胸口有些紧,袖口又长了一些,给人一种很卡通的感觉。他是政府里的保安,临时工。按制度,七点钟要准时接班,迟到一分钟扣一块钱,而前天,他刚被扣了三十五元,差不多有一个月的早餐费,至今想起都还在心疼。 这时候的时间,就是真正的金钱。 他提着裤子,冲向卫生间,人到卫生间的时候,裤子已经系好了。胡乱刷了几下牙,然后毛巾打湿,在脸上抹一抹,算是洗了脸。头是来不及梳了,想一想,应该没有什么了吧。刚走了几步,他想到了领带,不戴领带也要罚款的。他又跑到床头找领带,还好,就在枕头下面。 下完了楼梯,领带已经打好了。 一路小跑。 早餐是没有时间吃的了。在路边的一个小吃店,他一手拿了两个馒头,给了老板五块钱,“明天再找给我。” 等老板取过零钱时,他已经拐过了弯。 他跑到政府门口的时候,看到保安队的队长一边看他,一边看表。 他心里一惊,前天,队长的这个动作,看去了他大半个月的早餐。 他径直走进值班室看了看钟——嘿,今天手气不错,刚好七点,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他坐了下来,平了平气。汗大颗大颗地滴下来,有的滴在馒头上。 “刘传忠,你过来一下,”这时,他看到队长向他招了招手。 “刚好七点,”刘传忠指了指钟笑道,不过他还是走了过去。 保安队长微微一笑,"我没说你迟到。" “什么事?总不是又发工资吧?” “我看你是得了钱痨了,上星期才发得工资,”队长说着指了指刘传忠的下面。 刘传忠低头一看,原来是裤子没有拉拉链。 幸好他今天还穿了一件浅蓝色的内裤。 “没有戴领带扣三十元,没有拉拉链扣多少?” “也扣三十元?” “没有拉裤子拉裢呢?” “四十元?” “这可是你说的,就扣你四十元,下不为例,” 队长一边给刘传忠交班手续,一边冷冷地道,“做保安就得有保安的形象。如果是领导看到了,不炒了你才怪呢。” 可能是因为汗水的缘故,馒头有点咸。 在吃馒头的同时刘传忠还在吃一种辣椒。 那是他的嗜好,随时都带着一两包,就象别人抽烟一样,没事的时候总要吃上一颗。那种辣椒青黄的,很小,很尖,也很辣,本地人叫做“七姊妹”。 刘传忠吃得很慢。 队长下班后,值班室里只剩了他一个人,整个政府大楼里也可能只剩了他一个人。 保安的工作其实很轻松,整天无所事事,但很多人都不愿当,原因就是受不了那分寂寞。不能看电视,不能看书,又没个人说话。有个诗人说寂寞的滋味象缠绕在身上的毒蛇,并不为过,它让人恐惧,让人烦燥,又无法摆脱,有时候会让人有发疯的感觉。对付寂寞的法子有两种,刘传忠开始那段时间想方设法让自己麻木,把脑袋掏空,变成一片空白,这样会使时间过得快一些。不过他现在大多用的是第二种法子,这种法子会让时间走得更快一些,那就是享受寂寞。制度上有规定,不能看电视,不能看书,不能聊天。但没有说不能看天,不能看云,不能看树,不能看车,不能看人,不能看美女,也没说不能自言自语,不能哼歌。另外还可以想,想什么都可以,可以想自己是个一把手,甚至是总统,身边美女如云,钞票如云等等。这样换个角度一想的,一天拿着工钱做白日美梦,又不要开会,不要演讲,更不要费什么心思明争暗斗,天下哪有别的工作有这么好? 此时的刘传忠正捏着那半个馒头发愣。 馒头很白,也很软,这让他想到了女人的乳房,让他又想到了今早的那个梦。 梦里小芹是和馒头一样的白。 梦里的小芹还是和现实中的一样,最终还是拒绝了他。 想她做什么,善变的,无情的,无缘的女人。 他极力收拢自己的思绪,不去想那些应该忘记的人和事。 今天的阳光不错。 从如洗的蓝天中洒下来,象水一样清凉,透明。 那个女的应该出来锻炼身体了。 果然,侧对门的邮电大楼顶上,那个女的正在活动手臂,手腕。她可真有恒心的,只要是天晴,几乎天天都到楼顶上锻炼。而且一练就是一个小时。刘传忠当保安的三年时间里,好象天气好又没有锻炼的,不超过十次。那女的今天穿着的是一套浅黄色的紧身装,身材那么好,可能是个舞蹈老师。看起来二十五六岁,应该还没有结婚。 刘传忠对自己什么都没有自信,唯独眼力除外。他可以肯定地说那个女人距他的直线距离是一百八十三米,误差不超过两米。对此他敢和任何人打赌,哪怕是押一个月工资。 他甚至可以看到那个黄衣女人在唱歌。也许没有人会信,他可以从那女人的口型读出她唱的什么歌来。这是他在部队里用望远镜时练成的本事,只是这本事没有什么用,既不能升级也不能长工资。有时候,他还挺讨厌这本事,因为,他常因此知道很多不应该知道的事。 他知道,在这社会里,一个人知道的太多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 那女人喜欢唱一些老歌。 这次唱的是《小城故事》。 邓丽君的。

七点半了。 刘传忠按了开关,将自动铁栅门打开。 这时候陆续会有人来上班了。 来的早的多是些一般公务员,和他一样的,没职没权,迟到了又怕扣钱又怕挨骂,有的甚至还得打水扫地。 第一个来的照例是小陈,在政府办工作,刚从学校毕业出来,人蛮漂亮的。小芹另觅新欢后,刘传忠也曾打过她的主意,后来听说她在学校里就有被人号了,只好做罢。 她满脸春风地和刘传忠打了个招呼。 刘传忠的脸上马上堆起了笑。 阳光一样灿烂。 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的地位都比刘传忠高,象小陈这样跟他打招呼的并不多。 看着小陈走进了办公大楼,刘传忠收起了笑。又看那个黄衣女人锻炼。 那女人正在压腿。 已经不唱歌了。

七点四十过后,上班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 刘传忠已经没有时间去看那个黄衣女人了。 尽管他对大多数上班来人可以不理不睬,但有些领导是他必须打招呼,必须笑的。他们其中有的人只要一句话,可以让自己吃不完,也只要一句话,可以让自己全部完,所以是千万得罪不得的。有的虽然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但他们毕竟都是实权人物,往后很难说自己没有求他们的时候。何况,打声招呼,笑一笑,又不要费多大本钱。 卖笑,他突然想起了这个词。 他不由得笑了笑。 来了一辆小车。 一看车牌便知是周雄的。本地一共只几辆大奔,而他的最大。并且只有他的车上的是警用车牌。虽然他没有什么行政官职,但他在群众中的知名度并不见得比书记低多少。原因有二,首先他原是本地最大的企业朝阳水泥厂的厂长,其次,他现在是"月亮湾"度假村董事长,而后者是本地近年来最大的投资项目。据说他本地最有钱的人,其身家已接近天文数字。在这年代,钱和权读音相近,价值其实也差不多。 刘传忠很少有机会结交上层人物,但和周雄却很熟,因为他是周小芹的亲哥哥。 刘传忠退伍回来,因为没有关系,也没有钱,所以没有分配到工作。再加上既没有文凭,又没有什么特长,在社会上也没找到合适的事。吃了一年闲饭,无奈之下,跟着亲戚做了几年水果生意,没赚到什么钱,也没有饿死。 自从和周小芹认识之后,他的运气好了一些。 按他的说法,命运一直当他是小妈养的,认识了小芹后,命运才发现他也是亲生的。 周小芹向周雄恳求了三次,周雄只一个电话,刘传忠便得到了现在的这个美差。 一个月七百,旱涝保收。 如今小芹虽已弃他而去,但周雄的知遇之恩还是记得的。 所以奔驰车一停下来,他就满面笑容地迎了上去。 “张书记上班来没有?”周雄探出了一个脑袋。和周小芹一样,他的脸也很瘦,也有些苍白,只不过多了很多皱纹。 “没有,他要来,也要到八九点钟去了。” “他现在在哪里你知道吗?” “可能是在家里吧。” “家里电话打了,他爱人说不在,打他手机,又无法接通,”周雄几时说话都是一个声调,平静而又从容,谁也看不出他语言后面的心情。 “你找他有急事?” “嗯。你能找到他吗?” “我也没办法,”刘传忠摇了摇头,陪笑道,“不过,等他一上班来我可以打你电话通知你。” “那好吧,我去度假村找一找他。你若见到他,叫他马上打手机给我,”说完他打叫了车子,开始掉头。 刘传忠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追了几步过去,“大哥,你可以打打小芹的手机。他们经常到一起。” 周雄不知是没有听到,还是没有存心不理他,打着方向盘,一溜烟地走了。 奔驰毕竟是奔驰,发动提速几乎听不到任何声响。 已经八点四十了。 上班的人渐渐地少了。 那个穿浅黄色紧身衣的女子已经不见了。 楼顶上的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样的白。 云就象人一样,世界上没有两朵是完全相同的。刚过去的那朵象一把枪,但枪管太短。 刘传忠见过的最奇特的云是前年九月份,有一朵云,特象一把狙击步枪。瞄准镜,枪托都有,枪管有细有长。一直过了山顶才散去。那时小芹也在场,她刚好给他送衣服来。 那是她才买的一件衣服,是夹克,青灰的。她叫他试一试合不合身。 他穿上去后,她说很好看。 在他的记忆中,这是第一次有人说他好看。 那件夹克已经破了,因为他在二八月,除了工作服,几乎就只穿那件衣服。 她当时也对那朵云表示了惊奇,不过把狙击步枪读成了阻击步枪。她不相信有个狙字。说回去查字典。 也不知道她查了没有。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是她的生日,他没给她买东西,反叫她花钱,他一直很过意不去,想找个机会补偿。于是去年,他硬是记住了,没再错过让她的生日,那天他开口求了婚,只不过她没有当场答复,说考虑几天。 刚才那朵云被风吹散了些,更不象枪了。 刘传忠低下眼,看马路上的车。 各种各样的车来来往往,没有停的时候,看了一会儿就眼花起来。 昨夜玩电脑,十二点多才回来睡觉。睡觉又老是做梦,所以现在精神有些不支了。上班千万不能睡觉,若是被领导发现了是要扣工钱的,那可比迟到扣得多多了。何况早上已经扣了四十元,再扣下去,这个月伙食都要成问题了。他还想攒一点钱,娶个老婆,然后买个商品房——老租别人的房子划不来。按现在城里的标准,娶个老婆少说得两三万,一套房子不装修也要个六七万,若这么扣下去,这一辈子都别想了。——直到目前今天,他的存折里还只有两千多元。 不过他猜测,早上队长扣钱的话是开玩笑的多一些,一起共事也有那么久了,还不至于那么不讲情面。 不能睡觉,他告诫自己。 为了驱赶睡意,他又吃了一颗辣椒。这一招是在部队里学的,他的精神一下子好了许多。 他想起那些电脑游戏来。这是能够让他感到兴奋的不多的事情之一。 他经常的玩是三角洲特种部队和反恐精英。两款游戏都做得真好,不过内心里,他更喜欢前者。因为里面的环境枪支,还有声光效果都和野战时几乎一样。他最喜欢用狙击步枪。当兵的时候,他就梦想做一个狙击手,但连长说他身高不够,体形太笨,格斗能力太差,没有毅力,容易犯困,等等,反正有好多个理由,硬是将他从狙击连中刷下。而在游戏里,没有谁看他的身高,没有谁在乎的肥肉,也没有人在乎他只是个看门的。在那里,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没有失恋,没有贫穷,没有寂寞,没有忧虑。 他时常叹惜人生不是一款真正的游戏,自己不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操纵自己的人生。

九点过了十几分钟,没什么人上班的了。 刘传忠起身将铁栅门关了。现在到政府里去都要走他的值班室,以前叫传达室。 他一坐下来就全身都趴了在桌子上。 辣椒的作用是短暂的。他的眼皮越来越重,精神越来越恍惚。 这样下去,就是上午不睡,也难熬过下午。他们中午是不能休息的。 不如暂睡一会儿。 在白天睡觉,他有一个习惯,只要能入睡,哪怕只有五分钟,也能恢复精力。 这时候可能会有外面来的访客,那不要紧,他们谁会有闲心管一个睡觉的保安呢? 他经常在上班的时候偷睡,到目前为止,还只被抓到过一次。 还没做出决定,他就已经走进了梦乡。 梦乡与现实的差距真得太大了。 他已经走到了一座桥边,那桥仿佛是红的。 血一样的红。 有水,有烟,有雾,有树。 桥的那头,缓缓走来一个人,白衣胜雪,看不清面容,叫也叫不应,牵也牵不住,那是谁—— “刘传忠!” 突然听到一声暴喝,伴随着暴喝的是拍桌子的巨响。 刘传忠条件反射似的站了起来,眼睛已睁得很大。他的眼里布满了血丝和惶恐,却没有了半点睡意。 早已没有了烟水,没有了白衣胜雪,立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魁梧的汉子。笔挺浅灰色的西装,天蓝的衬衣,蓝白条纹的领带,配着那张国字脸和挺拔的身材,非常得体,让人想到了电视里为某西服品牌打广告的那个男人。 “张书记,您来了?”刘传忠弯了弯腰,尴尬地笑了笑,不敢正视他那逼人的目光,垂下头去,看他的那双手。 那是一双很特别的手,不象很多当大官的人那样细腻,温润,相反,张书记的手宽大,浑厚,上面青筋虬曲,布满了老茧,似乎充满了力量。他那一掌就是把桌子拍烂,刘传忠也会觉得很正常。 那样的手拿笔或者拿印章绝对是一种浪费。 按刘传忠此刻的想法,这双手应该去握锄头,大锤。 或者枪。 张书记不知道刘传忠正在想他的手,所以脸上依然没有一丝笑容,“谁叫你上班睡觉的?” 他的声音严厉中带着些磁性,有种三四十岁的男人那种特有的成熟的魅力。 只有笨蛋才会回答这样的问题,刘传忠显然不是笨蛋,他沉默着。 “老百姓你发工资可不是请你来睡觉的。这是什么工作态度嘛?没有一点敬业精神!当初要不是看在周雄的面子上,你不要工资我都懒得要你,”今天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心情好时,张书记说话很少这样尖刻的,“要睡觉回家去睡,喜欢睡多久就睡多久。” 刘传忠一言不发。 他抬起头,依然不敢看张书记的眼,而是偏向一边看着值班室的外面。 铁栅门前停着一辆车,那是张书记的三菱吉普。 车里坐着一个女人。 她看着前面,显然,对这边发生的事情一点都不感兴趣。 尽管她化了很细的妆,尽管她盘了很齐的发,尽管她穿的是一件崭新的绿花丝裙,尽管她较以前漂亮多了,年轻多了,尽管她一直没有扭过头来,刘传忠还是知道的她是周小芹。他一下想到了刚才做的那个梦,那个从桥上叫不应,牵不住的白衣胜雪的女子,应该就是她了。 “没叫你做别的,只要你看看门。这狗都会做的事,你为什么偏偏做不好?”张书记似乎还没有消气。 刘传忠还是没有做声。 他看着周小芹。 周小芹看着前面的政府大楼。 “你们队长呢?” “下班了。” “告诉他,这次就扣你一个星期工资,下次若再犯,就给我滚蛋。” 刘传忠点了点头。今天运气怎么这么差?一个星期,差不多两百块钱呢。 “愣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去开门,耽误了我的工作你负责是怎的?” 刘传忠发现自己的确有点蠢。 他慌忙开了铁栅门。 张书记上了车,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了一句话。 刘传忠从他的口形读出,那句话是这样的——“你当初怎么看上这个窝囊废的。” 这话显然是对周小芹说的。 周小芹没有做声。 她一直看着前面,面无表情。 突然,刘传忠想到了什么,走过去,拦住车,“张书记,周厂长说有急事找您,叫你一回来就给他打电话。” “你怎么不早说?”张书记白了刘传忠一眼,一边掏出了手机,一边踩了踩油门,将车开了进去。 刘传忠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 张书记熟练地将车停在他每天停的车位上,下了车,然后走过来,为周小芹开门。 周小芹下了车,将雪白的手挽在张书记的臂弯上,她穿站细长的高跟鞋,刚好比张书记低半个头。一个婀娜多姿,一个风度翩翩,一个年轻美貌,一个少壮有为,一个温柔体贴,一个雄才大略,在刘传忠的眼里,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合谐。张书记附着周小芹的耳朵说了一句话,于是周小芹的手放下,两人相视一笑,拉开了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地走上了办公大楼。 刘传忠还在看。 任时间风一般地,无声无息地从眼前吹过。 时间,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它可以改变一切,可以检验一切。包括誓言,故人,和真情。 一年之前,那只如雪的手挽的还是自己的臂弯。 记得是那个求婚的生日过后,第三天,一个美丽的黄昏,说好了的,两人在红桥上见,她将在红桥上做出决定。 那也可能是他的一生中最长的一个黄昏,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变红,一点一点地落下去,看着月亮一点一点地变亮,一点一点地升起来。他最不喜欢等人的,而那天他一直等到半夜十二点多钟。因为她说了,这个黄昏商量终身大事的,而她在他心目中一直是一个重信义、重感情的人。十二点钟的时候,她哥来了,叫他不用等了,小芹已经选择了别人,那个人就是张书记。 多年的真情和多年的追求就在那一个晚上改变了。 她甚至都没有向他道一声别。 开始他不相信,相信了之后,有几次,他都想从桥上跳下去。 但最终还是没有,因为桥太矮。 也许周小芹并没有错。换了谁都会做同样的选择。 眼前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她跟着自己,一年添几件新衣服都难,更不要说什么名誉地位了。而现在的她,要什么就有什么。自己不是一直希望她幸福么?自己应该替她高兴才对。 然而,他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十点钟的时候,刘传忠决定不再去想那些了。 他又开始看云。 刚才的云已经被风吹走了,一朵也没有留下。天上只有一种单调的蓝。这种蓝与早上比起来,已经不那么纯了,中间夹了一些灰和黄。他知道,不用等到明天,今天下午,天空又会灰蒙蒙的一片。现在的城市里很少有清早那样真正的蓝天了。 等了半天,还是没有一朵云过来。 于是他又开始看街上的人。 可能是怕晒的缘故,这时的街上人不多,女人就更少了,美女当然是难得一见。 又等了好一阵子,刘传忠终于看到一个。那女人穿着一套深色的西装,剪裁得很合体,恰到好处勾勒出美妙动人的曲线。她提着一个公文包,走得比谁都快,因此引人注目。 而且她好象是朝政府这边走过来的。 渐渐地近了。 当她头抬起的时候,垂在脸侧的头发都散开了。她没有化妆。尖脸,柳眉,杏眼,小鼻,薄嘴,但肤色要略深一些,但其身材丰腴,精神清爽,和周小芹相比,又别有一种美。 刘传忠心里一动,她就是天天早上在对门楼顶上锻炼的女人。 绝对不会错,他一直偷看了她三年。 她走进了值班室,象从荷塘里吹来的一阵凉风。 她看都没看刘传忠一眼,径直向里面走去,却被刘传忠叫住了。 “请问,你找谁?” “找张书记。” “你叫什么名字?” “我有必要告诉你吗?”女人言语里有些不耐烦。 “对不起,这是我们的制度,来访的客人必须登记的。” “肖晚燕。” “哪个单位的?” “水泥厂。” “家庭住址?” “邮电宿舍。” “我还一直以为你是舞蹈老师。职务?” “会计。” “结婚了没有?” “没有。——这也要登记?你这里不是婚姻介绍所吧,”肖晚燕脸上显出了愠色。 “你最好在这里等一下,他现在有要紧事,”刘传忠这话说的是事实。现在的张书记很可能在办一些事。要等周小芹出来之后,她才合适进去。 “我是听你的还是听张书记的?他几个电话将我催过来,不是要我等的。” “既然如此,我打个电话先通报一声。” 肖晚燕说的是实话,张书记在电话里只叫她赶快进去。

十点四十,肖晚燕出来了,表情很轻松。 送她出来的竟然是满面笑容的张书记。两人在大楼下握手道别。 刘传忠有些惊奇,张书记将客人送出来的次数不是很多。一般只有至少和他平级的领导才能享受到如此待遇,看来这个漂亮的水泥厂会计来头不小。 肖晚燕快步向门口走来。 张书记站在那里目送她出来,笑容是那么温和。 一阵荷风穿过了值班室。 刘传忠本想道一声好走的,但肖晚燕正眼都没瞧他一下,于是便没有做声了。 肖晚燕在人流消失了。 张书记还站在那里,但脸上已没了笑容。 他掏出了手机,往身后看了一看,拨通了一个号码。 大楼离传达室只有三十米,刘传忠坐在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张书记的口型。这次他特地留意了,他想这或许可以知道更多的肖晚燕的情况。 张书记的脸色很平静,动作很自然,象是在叙述一个不值一提的故事。 果然与她有关。 “周雄,这事不太好办。那个小会计比你我想象得要厉害,硬是不承认,说帐本弄丢了。——看来只有走第二条路了。你派两个人去,动作干净一点,做成暴病身亡的样子,这事就算过去了。" 张书记收了手机,若无其事地转身上了楼。 刘传忠仔细地分析着刚才张书记的话,确认自己读错的可能性不大。 只是“小会计”和“肖会计”有些分不清楚,但这已无关大局。 在这种年代,在这种地方,任何人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有可能,所以他并没感到特别地惊讶。 开始,他出于义愤,打算帮一帮那个漂亮的会计,后来转念一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他决定装糊涂,就象什么事都没看到,自己只是一个保安,一个临时工,自己还要吃饭,还要结婚,还要买房子,那些杀人破案的事留给警察吧。更何况策划实施这事的,一个是本地的一把手,另一个自己的知遇恩人,都是权高位重的要人,而要死的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小会计。不是有一个成语叫明哲保身吗? 还有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就可以吃饭了,想想今天中午吃什么,刚扣了两百块钱,这个月必需节约一点用,才不到于出现财政赤字。 最终,他决定中午就吃一碗面条。

十点多钟的阳光已经很强烈,但肖晚燕一点没有感觉到。 她步履轻快。 因为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所以脸上还保留着一丝甜甜的微笑。 原以为张书记找自己有什么重要的事,原来就是为了一本老帐本。 那帐本记录着周雄在任水泥厂厂长期间的一些收支情况,本是厂里的内部帐本,只几个人可以看的。后来水泥厂破产了,象她这些没有什么后台的职工,为了前途自顾不暇,哪里在意那些旧帐本破资料。如今听说上面来工作组查起来了,要翻老帐,叫她去找,也不知是不是捡垃圾的当废纸卖了,还是被值班的工人烧着取暖了,反正纸片都没有找到一张。 开始她说帐本弄丢了,张书记硬是不信。并说了一大通政策和法规,来解释这本帐本的重要性。并说如果她把帐本交出来,答应给她安排新的工作。后来甚至拍着胸脯表态,如果她能交出帐本,他将建议常委讨论给她一笔可观的奖金,一开始是一万,后来升到十万。谁都知道,书记的建议其实就是命令,交常委讨论只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谁敢不给一把手面子?当时把肖晚燕后悔的要死,早知如此,无论如何也把那该死的帐本收着,哪里还要四处托人找事做。 不过现在,已经没机会了。因为张书记说过这样的话,"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拿出帐本,我给你现金,并马上调到我身边担任秘书,还说再过一会儿,我们就得想另外的办法"。肖晚燕知道人的一生中,象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常有的,可是有的东西拿不出来就是拿不出来。 张书记没有一点当官的架子,很和善,他并没有强人所难,说真得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叫她别往心里去。后来他又非常关心地问了许多她的家庭和生活的一些情况,问她有不有什么困难要他帮忙的,肖晚燕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就说没有。 谈话完了,张书记还亲自将她送了出来。 虽然没有抓住机会,但结识了张书记这样一个好人,也不虚此行。 一路上,脑子里尽是张书记的笑容,言语,还有他的幽默,果敢,以及那中年男人成熟的带有磁性的声音。 自己是不是爱上他了? 她不相信真有一见钟情那回事,可是她的脸还是红了。 幸好满街的人没有人注意她。 ——“肖晚燕!” 后面有个人叫他。 她回过头。 身后匆匆跑来的是一个身着保安服的男人。 他的额头上都出了汗。 肖晚燕停住了脚步,一脸疑惑地望着来人。 “你就忘记了?我是刚才那个门卫呀,政府的。” “有什么事吗?” “有重要的事,”保安压低了声音,“我们到人少的地方说话可以吧?” “不行,有什么话就到这里说。” “这里不方便说,我们到那个小巷子里去说吧。” “不方便说就不要说了,”肖晚燕说着向前走了。 “好了,我没时间跟你解释了,我上着班偷跑出来的,要是被领导发现了,又得扣我的钱了,”保安小声道,“你最好找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避一避。” “为什么?” “有人要杀你。” 肖晚燕本来想骂句神经病的,想想这个人虽然样子比较让人讨厌,但至少不还不象有神经病的样子,别伤了对方的自尊,还是听听他说些什么吧——“谁要杀我?” “这我不能说。” “为什么要杀我?” “我不太清楚。”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我也不知道,”保安道,“我本不打算告诉你的。” “你是怎么知道有人要杀我的?” “我在传达室看到的,那人在打手机。” “谁要杀人会在传达室里打手机?” “他不在传达室,离传达室有三十多米。” “那人的手机有高音喇叭?” “我是看到的。我看他的口形。” “你省省吧,神经病!” 肖晚燕冷冷地扔下一句话,快步走开,现在这社会,什么人都有。 “你可千万别说是我告诉你的,”那人在她身后叫道。 肖晚燕理都没理。本来很好的一分心情,被这可恶的保安破坏得一点都没有了。那个家伙,她当时一进政府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眼神里总有点坏坏的东西,登记的时候还问自己结没结婚,肯定是个色狼,想打自己的主意。张书记看起来人挺精明的,怎么选这样一个人当门卫,且不说他的品行,单说那样子,猥猥缩缩,又粗又短,不仅影响别人的心情,也影响本地的形象。

家很近,走过邮政大楼,往右拐两个弯,就是邮电宿舍。 父母早年离异,她从小跟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原是邮电局的退休职工,分了一套房,母亲去世后,就她一个人住。 家在四楼左边。 进了屋,换了拖鞋,往沙发上一倒,全身都软了下来。 闲着的日子原来也这么累人。 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不想想,除了那个人,那些话。 并不是所有的官都那么大腹便便,并不是所有的官都那么贪得无厌,她回味着张书记那每一个笑容和每一个眼神,还有手势,就象回味一部动人的电影,怕漏过一个细节。张书记如果真去演电影的话,自己一定是他的影迷。她有些后悔了,当时他问自己有不有什么困难,自己怎么不开口呢?就说自己需要一份工作。然后他会问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工作,自己就说秘书。当他的秘书就是他不开工资自己可能也会做的。 时间越来越不值钱,半个多小时微微一躺便丢掉了。 腰有些不舒服,她转了个身。 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对面的邮政大楼上面的蓝天。那里的楼高,视野特别好。所以她天天在那里锻炼身体。呵,那里有个人,男的,穿着黑色的西装,在那里打手机。现在什么可笑的人都有,这么大热天,穿戴那么整齐站在楼顶上,想被蒸熟还是怎的? 她坐在家里都热,摸摸脸,有些粘乎乎的汗水。 洗个脸去。 她站起身来。 这时,门铃响了。 她穿了鞋子去走到门口。通过猫眼一看,是两个穿戴整齐的男人。 “请问肖晚燕在家吗?”其中有个矮一点的彬彬有礼地问道。 “我就是,你们找我做什么?”。 “我是人事局的,他是组织部的,张书记专门派我们来谈一谈你的工作的事。他说你是特殊照顾的对象,”男人很有礼貌地道。 “真得?”肖晚燕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叫王守信,他叫范军,这是我们的证件。” 证件上照片和公章都一丝不苟。 肖晚燕开了门,将二人让进了屋里。 “你们随便坐,不用脱鞋。” 沙发上有肖晚燕刚放的公文包。 那个叫王守信的弯下腰去,将公文包拿起来,递给肖晚燕,然后坐下。 肖晚燕突然心里一惊,她突然想起了路上那个奇怪的保安,难道那个他说得是真的?难道这两个人是杀自己来的? 因为她在王守信弯腰的那一刹那,看到了他腰间有个隆起。她第一反应便是枪。无论是人事局的,还是组织部的都没听说带枪办事的。 她心狂跳起来。 若有谁留意一下,这一刹那间,她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苍白。 幸好那两人都只顾找座,没有注意到。 但她很快又镇定下来。没有理由的,自己无钱无势,无怨无仇,杀自己还浪费他们的子弹呢。而且他们那么彬彬有礼,笑容可鞠,又有证件,说话也合符实际,那里有半点杀手的样子。就是真要杀自己,一进来就可以动手,还要那么麻烦做什么?至于腰间的隆起那很正常,现在谁没有手机? 光天化日的,自己疑什么神怕什么鬼? 都是那个古里古怪的保安吓的。 “是张书记亲自派你们来的?” “她说你原是水泥厂的会计,工作努力,做得很出色,现政府将促进就业和发展经济等同来抓,解决下岗工人的再就业是张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他再三叮嘱了,一定要尽力将你的工作问题解决好。他叫我们先了解一下你的意愿,特长。争取能够做到人尽其材,能胜其任。” “好的,好的,”肖晚燕突然想到自己刚在沙发上躺过,可能头发都是乱的,这样的形象,很可能影响求职的成功率,再加上脸上又粘粘的,极不舒服,于是道,“你们先坐一会儿,我去洗个脸就来。” “不要紧的。你去吧。” 肖晚燕走进了洗手间,照了照镜子,果然,头发有些乱了。 她解下来,将发夹放在一边,仔细梳了一会儿。 梳好之后开始将头发挽上去。 她伸手去取发夹,这时候,她突然呆住了。 洗手间门没有关死。 镜子的一角刚好照在客厅的沙发上。 她手臂抬起的时候,从镜子中可以看到范军的动作。 ——范军的手里拿着一具一次性注射器! 他把注射器中的水注入一瓶白色的药末里,摇匀,白色的药水逐渐透明,然后便慢慢地将药水吸到注射器中。 他的动作熟练而又稳定。 吸毒?他总不可能在别人家里吸,而且他又没有毒瘾发作的迹象。治病?这屋子里好象没有谁是病人,也没听说过人事局里的人会看病,更没有必要如些偷偷摸摸地动作。 唯一比较可信的解释就是杀手! 记得在电视连续剧《翡翠菩萨》里说过有一种药,注射到人体内,就会造成心肌梗塞。 这种药听说能杀人无痕,所以被许多有经验的杀手所青睐。 那部电视看过很久了,剧情早已忘记,她唯一记得的就是这种药,没想到那东西现在真真切切地来到了自己身边。 他们可装得真象。 原来那个保安说的都是真话。 她心里禁不住怦怦只跳。 ——现在怎么办?出去等他们来杀?还是大声呼救?还是想方设法逃出去? 她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做才好。看看镜子里自己那六神无主的样子,她急得都快哭了。 镜子里,范军针筒里的药水越抽越多。 肖晚燕索性洗了个脸,冷水浇在脸上,让她稍微冷静了一些。 经地短暂地考虑,她选择了后者。因为她的卫生间有一个百叶窗,下面的人家安有防盗网,所以她爬到三楼甚至二楼都不是件很难的事。她本不知道这些,只是家里出了回强盗,那强盗是从一楼顺着防盗网爬上来的。从那以后,她家的百叶窗是从来不开的。 她轻轻地打开了窗子。 刚要爬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 于是折回来,拧开水龙头,又才开始爬窗子。 她将水开得很大。 老远地都听得见。

范军将瓶子里的药水全部吸进针管里之后,将针藏好,戴好了手套,等待着肖晚燕出来。 两人早已设计好了步骤,等她一出来,一个人佯装给她看材料,然后趁其不备,将她按倒在沙发上,另一个人将药水注射到她的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就算完事了。 一共五毫升药水,两秒钟就足够了。 他们有十足的信心,和丰富的经验,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再过一些时候,这个世界上便会少一个美女,再过一些时候医院的急诊室里又会多一个病人,再过一些时候火葬场和公墓里又会多一笔生意。 “那女人样子看起来那么利索,做事这么婆婆妈妈的,怎的还不出来,”范军轻声骂道,等了好几分钟,还听见里面的水哗哗地在响。 “女人嘛,都这样了,说只是洗脸,可能还要梳梳头,化化妆什么的,毕竟这次会面,关系到她的工作的事。如果来月经了,还要洗那个东西。——哼,一个小会计,你还怕她会翻跟斗云?” “那也是。别说一个娘儿们,孙悟空亲自来,也别想逃出咱哥仨的掌心。” 这时,王守信的手机响了。 是他同伙兄弟来的,他在邮政大楼的楼顶上负责监视放哨。 “快去追!那女人从窗口爬到了三楼,正往楼下跑。” “怎么会呢?她怎么知道我们要杀他的?” “别管那么多了,快去追,她已到了二楼!”手机里的声音急促起来。 “臭娘儿们,还想跑?”范军喃喃骂道,手在后腰一摸,黑光发亮的,是一柄国产的六四式手枪。 “走!”

肖晚燕是赤着脚跑下楼的。 她刚下楼便听到后面有炸雷一样的声音跟了出来,“站住!” 几乎将她的胆吓破。 她一回头,两个人已追了下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枪。 她哪里敢站住,没命地就往外面跑。 拐弯。 “叭!”,一声枪响。 不知是绊的,还是吓的,肖晚燕随着枪声重重地摔倒在地。 好象不怎么疼。她迅速爬起来,继续跑。 “你给我站住!”当后面的人再开枪的时候,她已经又拐了弯。 枪打在砖墙上,火星四溅。 再拐个弯之后,肖晚燕就已经到了大街上。 ——往哪边走? 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她最先想到的是那个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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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门,值班室。 刘传忠似乎已经忘却了上午一系列地不快,正在狼吞虎咽地吃一碗米粉。 米粉是牛肉臊子,而且放了很多辣椒,非常合他的胃口。不一会儿,满满地一大碗便吃完了。余味无穷,他认真地考虑着,是不是还吃一碗。想想再多吃,不仅会多花些钱,而且会影响自己的身材,于是决定不吃了。 他抬起头,看到了狂奔的肖晚燕。 现在的她,满头大汗,头发凌乱,神色慌张,眼神惊恐,全身沾满了灰尘,连鞋都没有穿。如果不是有思想准备,很难想象这个失魂落魄的女人,就是刚才象荷风一样出去的女会计。 她正向值班室跑来。 刘传忠放下了筷子。 他以最快地速度进行了判断——自己的警告不幸变成了现实,她显然正受到别人的追杀。自己帮不帮她?怎样帮?自己会不会收到连累? 刘传忠还没有做出决定,肖晚燕已经冲了进来。 “大哥,求求你,救救我!” “有人在追杀我!两个人,都有枪!” 刘传忠纠正她道,“不,是三个人。” 他看到了,人群中有三个人,正在快步地穿梭,都没有拿枪,可能见街上人多,怕把事情闹大,将枪都收起来了。 显然,他们已看到肖晚燕往政府这边来了。 他们赶了过来。 他们的动作比肖晚燕要快得多。 “大哥,你行行好,救救我,他们会杀了我的,”肖晚燕都哭了。 仔细看,她全身都怕得发抖。 刘传忠脑子里还在想,如何处理这件事。 报警是时间来不及了,就是时间足够,据他估计,可能也不起什么作用。 和他们正面对抗,演出一出英雄救美地好戏?赤手空拳(枕头上有一只警棒,但白天没有装电池)对三支枪,他没有半点胜算。况且那些人都是有后台的亡命之徒,搞得不好不仅要丢掉自己的工作,可能连性命都得搭上。那样的事,可能只有电影里的明星才会做。 刘传忠虽然有时候也崇拜明星,却从来没有想过当明星。 “你先躲到床下面去,”刘传忠对肖晚燕道。 肖晚燕除了听话之外,已经没有别的法子了。她的动作很快,象泥鳅一样。 刘传忠又拿起了筷子,端起了碗。开始喝他的面汤。 第一个进来的是范军。 紧接着是王守信。 “你们是不是找刚才那个女人?”刘传忠问,“打赤脚的?” “是的。她在哪里?”范军大声道,一边亮出了证件,“她是逃犯,我们是警察。” “她往里面跑了。往左边进去的。” 政府大楼往左边去是政府各大局的办公地,里面的楼房多,道路杂,够他们找的。 两个人的目光四处搜索了几下,最终还是向左边追了过去。 最后来的是楼顶放哨的,他问都没问就跟着去了。 看着他们去远了,刘传忠才对床下道:“你赶快出来。” 肖晚燕爬了出来,惊魂未定,“——他们走了?” “随时可能返回来的。这是我家钥匙,沿江路西区老村出租屋八楼,三号房,你进屋后,就把门反锁上,谁叫门都不要应,除了我。——我不会叫门,我会敲,三轻一重。快走。”

第二章 救护车

沿江路。 西区老村出租屋,八楼三号房。 一进门,肖晚燕就把门反锁了。 里面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异味。 看了一阵,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坐。想想还是坐在床上。她将被子一推开,里面有很多书,有大的,有小的,厚的,薄的,倒处都是。 她就在书上坐下,好一会儿,心都还在砰砰地跳。 还是觉得不踏实,于是又将窗下的桌子移过去,将门顶紧。 之后,她又倒了一杯凉水,慢慢地喝下,心绪这才渐渐地平稳了一些。她四处打量了一下,屋子里又窄又乱,一看就知道是个单身族,被子没有叠,衣物没有折,碗筷没有收拾,鞋袜倒处都是。回想刚才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就象做了一场梦。自己错怪了那个他。想想他为自己冒的风险,再想想自己的态度,她恨不得扇自己几外耳光。 她决定帮他收拾收拾房子,心里的内疚感或许会轻一点。 她一站起来,全身都好象在疼,特别是脚,好象还被什么扎了一下,不过伤口不大,上面的血都干了。 其实他也没有什么东西,手脚麻利的肖晚燕没费多大力就收拾好了。大概是经过了整理的缘故,那种刺鼻的味道也淡了许多。肖晚燕又枯坐了一会儿,实在没事做,便翻了翻他的书,从书上得知他叫刘传忠,他的书多是些兵器方面的,枪呀,刀的,她不感兴趣。有几本武侠,古龙的,她也看不进去。还有一本书,看起来象言情小说,内容却无聊得很,她翻了几页,慌忙把它扔了。 一停下来,那些问题纷纷在她脑袋里浮现出来——他们为什么要杀自己?是谁的主使?自己以后怎么办? 一切等他回来再说吧。 不知为什么,她竟然觉得他能解决这一切问题。 太阳渐渐偏西了。

大概四点多钟,肖晚燕听到了敲门声。 三轻,一重。 她移开桌子,一开门,看到了一脸汗水的刘传忠。 他回头往后面看了看,确信一切正常后,才走进了屋。 他提了很多东西,罐头干面之类。 “才在值班室听到本地的电台新闻,其中有一条就是有关你的。几个小时的时间你就成了新闻人物,这在本地是没有先例的。上面对你的事如此重视,看来你惹的麻烦还真不小,”他一边说着,一边将东西放在桌子上。 “新闻是怎么说的?” “说原水泥厂会计肖晚燕,涉嫌挪用侵吞巨额公款,拒捕袭警等罪名,通缉在逃,有提供有效线索者,奖金一万。” “是吗,我值得那么多钱?” “我也没想到。可能是因为你长得比较好看一点吧。” 肖晚燕微微一笑,“你为什么不去告官?这可能比你一年工资还多。” “嗯,我算过,比我一年的工钱还多六百元,”刘传忠道,“其实,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那你为什么不做?只要一个电话就行了。” 刘传忠笑道:“大概今天太热了吧。” 谁也不知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其实今天若不做大的运动,不会感到很热的。 肖晚燕道:“如果你后悔,现在还来得及。” 刘传忠好象没有听到她说的是什么,四处看了看,笑道:“如果不是你在这里,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房间,这么干净整齐,说实在的,我还有点不习惯。——饿了吧?来,吃东西。喜欢什么吃什么。沙丁鱼罐头、麻辣香干、方便面、卤鸡蛋、涪陵榨菜、小辣椒......在我这里就只有这些东西吃了。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懒,不喜欢做饭,也不会做饭。你如果只想吃饭,那我只有给你叫盒饭了。或者下馆子,不过那会贵得多......” “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去报警?”肖晚燕打断他的话,很认真地道。 刘传忠转过来,“你真得想知道?” 肖晚燕看着他的眼,“是的。” 刘传忠沉吟了半晌,才道:“我相信你是无辜的。” 肖晚燕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很多。 这种时候,她最明白信任的价值。 她擦了擦眼泪,哭诉道: “他们是来杀我的,他们骗我说帮我找工作,要我开门,他们不是警察,我没有袭警,也没有贪国家一分钱......” “有个追你的警察受了枪伤是事实。现在看来,你也不可能伤到他。也许是他为了逃脱责任,自伤的,想嫁祸于你,”刘传忠道,“你把今天发生的事详细地说一说,倒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要杀你而后快。” 肖晚燕平复了一下情绪,从接到张书记的电话开始,将张书记如何接见她,如何硬要她交出帐本,而她没有,然后回到家,受到两个身份不明的人追杀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地说了出来。 “关键就出现在帐本上,”刘传忠道,“相传水泥厂是被那些贪官弄破产的,是不是真的?” 肖晚燕道:“可以这么说。其实这几年水泥的销路不错,但水泥厂年年亏损,与当官的是有很大的关系。那帐本记录了厂长周雄在一些收支情况,几乎是给他一个人做的。我只是个小会计,只是负责记帐,周雄能不让我下岗就很不错了,那里还敢管他的闲事。不过,有一批下岗工人在为此事上访,相传还惊动了中央,听说最近还派了工作组下来调查此事。” “不瞒你说,指使人追杀你的是张书记。” “真得,他怎么会?”一提到张书记肖晚燕便想到了笑容、温和与风度。 “叫周雄一个人贪,料想他没那么大胆子,肯定有张书记的份。他们怕工作组拿到那本帐本,所以不惜一切代价要你交出来。” “我说了弄丢了的。” 刘传忠笑了笑。 “笑什么?的确是丢了,当时厂子里宣布破产,人心惶惶的,我是根本没想到要保存好帐本。” “谁会信你,那么重要的东西会随随便便地丢?特别象他们那些见惯了政治争斗的人,以为你想借机敲诈,甚至于想将他们扳倒。” “我即使有那样的能力,也没有那样的胆子呀?” “谁知道你有什么能力?有什么胆子?就算你没有,就不允许别人利用你?” “不要看他们成天好象没做什么事,其实他们也很辛苦,他们用得就是脑子,一般人想得到的事情,他们要想到,一般人想不到的事情,他们也要想到。听说,在官场,人们都只相信一种人。” “什么人?” “死人。” “莫非他们就想趁我不注意,杀人灭口?” “趁你还没有反帐本交到工作组之前,让你来个暴病身亡,这样就没有人知道那本帐本的存在了。于是,工作组再查都是空的,”刘传忠道, “他们计划的很周密,行动也很快。只是没料到我能看到他的命令,而且,我又那么爱管闲事。要不然,你现在可能不是在这里说话......” 肖晚燕点了点头,“不是在警察局,就是在监狱里。” “不,”刘传忠淡淡地道,“要么是在太平间,要么是在火葬场。” 肖晚燕笑了,“幸好我遇上了你。这叫天无绝人之路。” “你不要高兴得太早,你并没有脱离危险,按他们的能力。本地对于你来说,只是一个比较大一点的太平间而已。”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留在本地只有死路一条了?” “基本上是这样的,你最好是离开本地,跑得越远越好,跑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隐姓埋名,那样你可能活得久一些。” “可是我外面无亲无故,你叫我往哪里去?” “你就是不离开本地,但至少要离开这里,我这里还不想成为你的停尸间,”刘传忠道,“我有不错的工作,安定的生活,我还要结婚,还要买房子,养小孩,我不想因为你改变我的什么。我不是水泥厂的职工,他们的所做所为与我没多大的直接关系,虽然我也痛恨他们的行为。另外不妨再告诉你,周雄是我前女友的哥哥,是他帮我找的工作。” “我明白,我会离开的,至少我会离开你这里,我不会连累你的。我这就走。” 肖晚燕站起身来。 “希望你不要记恨我,”刘传忠道,他觉得眼前这个无助的女人很可怜,“我只是个平头百姓,我实在没有能力给你更多的帮助。” “不会的,没有你,我还活不到现在。你我非亲非故,能为我做这么多,我已经很知足了,”肖晚燕走到门口,回过头来,轻轻一笑,“希望你将来能够找个好女人,有个幸福美满的生活。” “谢谢。”看到她的笑容,刘传忠又想到了荷塘里来的风,“希望你能活得比我想象中的要久一些。” 肖晚燕开了门。 “等等,”刘传忠叫住了她。 “有什么事吗?” “你的鞋丢了?”刘传忠看到了她带血的赤脚。 “不要紧的,将死的人,已不在乎在这些了。” “这怎么行,跑到哪里都不方便,一出去就会引人注目,你有钱吗?我去帮你买一双。” “没有钱,我的钱都在包里。包在家里没有拿出来。” “这样吧,我先给你垫着,你以后可要还的。” “那要看能活多久了。” “如果你死了,算我送你的香火钱,”刘传忠无奈地道:“多大的?” “三十七码。”

刘传忠回来了。 手里提着一双白色的球鞋。 肖晚燕问:“多少钱?” “钱的事暂时不说了,”刘传忠轻轻地道,“赶快穿上,他们来了。” “你是说那些追杀我的人?”肖晚燕听了,心里一惊,连忙问道。 “现在他们是正儿八经的警察。一共有四十八个,全副武装,由局长朱正义亲自带队,此时可能已经到了楼下正在布置行动。——留给我们的时间可能不会超过十分钟。” “他们怎么知道我在你这里?”肖晚燕一边穿鞋,一边问。 “在本地,没有他们想找而找不到的人。”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肖晚燕心头一慌,手又颤抖起来,连鞋带都有些系不好了。 “你现在出去看一看也会知道的。” 肖晚燕心细,注意到刘传忠边说着,一边也在换鞋。 那是一双蓝色的篮球鞋。 “你换鞋做什么?他们是来抓我的,与你又没有什么关系?”她问。 刘传忠笑了一笑,“你还在我这里,怎么与我没有关系,我说我不认识你,我说我什么不知道,就和你说弄丢了帐本一样,除了你,还会谁相信?何况,我还知道的不见得比你少多少。” “这么说,你现在已经和我一样了?” “嗯,”刘传忠苦笑道,“谁叫我多事,要去买鞋。现在钱用去了不说,一切都赔了进来。” “你的意思是说你的工作,你的生活,都被我改变了?”肖晚燕还是不相信,又问道,“——他们现在连你也抓?” 刘传忠道:“要是都抓那就好了,就是怕没有人会抓我们。” 肖晚燕不解地问道:“怎么回事?” 刘传忠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他们不会将你我抓回去审,而是就地枪决。他们只要我们死,也必须要我们死。因为只有我们的生命,才能换取他们的安全。” 肖晚燕道: “不经审理而枪决人犯,他们不是犯法吗?” “犯法?现在,他们就是法。更何况外面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你持枪拒捕,畏罪潜逃,对于我们这种人,杀了不过是杀一条狗而已。杀狗还要上税,杀我们,不仅不要交钱,还有可能得到嘉奖。” 肖晚燕想了想道:“现在还有一个办法可保你无事。” 刘传忠道问:“什么办法?” 肖晚燕道:“把我交出去,我来证明你与我无关。” “你证明?他们如果相信你,哪会有这么多事?我说了,他们只会相信一种人。等你和我死后,他们才会安心的,”刘传忠笑了一笑,他后换鞋,却先穿好。他站起来,快步走到床头。那里有一幅汽车和美女的挂图,他一掀开,露出一个暗厨,他从中取出了一个黑色的手提箱。 他把手提箱放在床上,一揿按钮,箱子自动打开。 里面是一堆乱七八糟的器件。有的黑漆漆的,有的带有黄绿的迷彩花纹。形状也各不相同,有长条形的,有弧形的,有管状的,有块状的。 “这是什么?” “枪。M40A1狙击步枪。” “你私藏枪支?” “买了一年了,那年我的女朋友离我而去,我索性将攒的嫁妆钱买了这东西。” “你想杀她?” “买枪不一定要杀人,就象买花不一定要送人一样,”刘传忠道,“这一辈子,我只爱过两样东西。其中有一样就是这枪。还好,老天基本上还是公平的,让我失去了一样后,也让得到了一样。——以前在打游戏时迷上了它,到处收集它的图片,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拥有到真家伙。——你知道吗,我经常摸着它睡觉。” 肖晚燕早已系好了鞋带。她并没有笑他的话,而是痴痴地看着他的手。 刘传忠说话的时候手一直没有停。 那是一又魔术般的手,快捷,稳定,而且准确。 一件件铁器,在他的手里迅速地联接组合着。他的动作看起来给人一种艺术的享受,肖晚燕隐隐地感到了一种节奏和韵律在里面,象弹钢琴一样。 “他们上来了,五个人,到了四楼。” “你听得见他们的脚步声?” 刘传忠没有回答。 “我们怎么办?”肖晚燕急了。 “你出去,向左边,到走廊的尽头有一架木梯,你将它搬上楼顶,向右边,把梯子搭到那栋楼去,两栋楼一样高的,是蝴蝶商厦。” “梯子不够长怎么办?” “那我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刘传忠面无表情地道。 肖晚燕开了门,走出了一步,突然她回过头来,看着刘传忠。 ——“我对不起你。” 刘传忠手停了。 他抬起头,也看着她,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这都是命。”

肖晚燕冲向走廊尽头,那里果然竖着一架长长的木梯。 她搬着它上了楼顶,一眼便看到了“蝴蝶商厦”的巨幅灯箱招牌。两栋楼挨得很近,商厦只比这边的宿舍高两米多,所以木梯还有一两格的盈余。走过去之后,回过头来,肖晚燕简直不相信,自己竟然能搬起那么长的梯子,而且一向有点恐高的自己,竟然能从梯子上走过来。 她看了看下面,足有二三十米高,越看越有些后怕。 宿舍楼周围果然有几十个警察,个个都处于高度的戒备状态,都有枪。 七八辆各种各样的警车,闪着刺眼的灯光。 而且,还陆续有警车警察进来,加入围捕的行列。 肖晚燕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吓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刘传忠呢?怎么还不来?

刘传忠一装好枪就出来了。 他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五个警察,打先锋的,从七楼上来。 他连忙向楼顶冲去。 “站住!刘传忠!”为首的警察是刑侦队的队长,叫李响,曾立过二等功,他反应非常之快,话音未落,端起微型冲锋枪,朝着刘传忠出去的地方,就是一梭子。 刘传忠可能只比子弹早出来半步。 一出天楼,他并没有马上跑,他知道,这么短的距离,在五支冲锋枪下逃命,连施瓦辛格也未必能办到。 于是他反过身来,就地卧倒,枪口随即瞄准了楼梯口。 很快,一个绿色的钢盔进入了瞄准镜。 不能伤人性命,但一定要震吓对手,为自己嬴取哪怕是半分钟的时间也好。 没有更多的时候容他考虑和瞄准,他扣动了扳机。 几乎在枪响的同时,他就站起来了,然后提着枪拼命地向着蝴蝶大厦狂奔。 很难想象个子偏肥的他,竟然有这样的速度。 至于那一枪打没打中,有没有死人,那不是他所能管的事了。 狙击手通常只有一次机会,打中了,自己则活,没打中,自己则死,很简单,也很公平。

李响一听到枪响。第一反应是自己的脑袋被铁锤重重地敲了一下。 他一个倒栽葱翻了下来。 当战友扶起他时,他还以为自己死了。 那一枪顺着头盔的左侧擦过,坚硬的头盔被子弹开出了一个深深的槽。 那里离太阳穴只有两公分。 众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李队长,你要不要休息一下?”一边的小个子道。 “休息什么,”李响一把推开来搀扶他的战友,捡起枪,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你们跟我上!” 楼顶上只有一轮斜阳。 桔红的斜阳,低低地挂在矮矮的天幕上。 刘传忠呢? 这时李响的耳机响了,是局长朱正义的指令,“各小组注意,各小组注意,案犯已蹿入蝴蝶商厦,行动方案有所调整。第一小组,设法继续从楼顶追击;第二小组去商厦疏散群众;三、四、五、六、七小组包围蝴蝶大厦,严加注意每一个出来的人,不准一个可疑的人物漏网。”

朱正义站在一辆猎豹车前。 他正在看两份资料。 他身材高大,略微发福,穿着一身黑色的警服,的确威风八面。不看警衔,也知道他是这里的头。 他全权负责这次追捕行动。 喜欢咬文嚼字的他认为应该称之为追杀行动。因为张书记说了,至少到明天早上,他要看到肖晚燕和她同伙的尸体确认报告。至于代价,张书记也说了,他们局里有多少家当都可以拿出来。跟了张书记近十年的朱正义当然知道,那句话的意思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越是如此,越不能出大的差错,肩上的压力也就越重。但他很乐意接受这种压力,压力往往意味着机会。在官场,对于一个年近四十的人来说,机会并不是很多了。 他虽然年纪较大,却一直是张书记的手下。张任警察局长时,他是缉毒大队队长。 张书记说,只要他表现好,下一届常委会里可能有他的位置。 张书记还说过,机会对于人人都是平等的。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他抓机会的能力。 朱正义很看重这次机会,为了确保成功,他调动了所有能调动的力量。里里外外,一共设立了三重包围圈。 第一重在这里,现场一共有带路上还在调集的共有七十名干警。 万一,那个年轻的女出纳是会轻功,或者那个保安有超自然的能力,从七十人的严密包围中脱逃,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在出城的各个交通要道都设置了关卡。只要那一对狗男女不出城,就是化成一对蚯蚓,他都有办法将她们从土里挖来。 事件往坏处多想一些,其实不会有坏处的。 再退一步讲,那对狗男女是神仙,通过了那些关卡,也不要紧,他还联系了一部警用直升机,随时待命,只要他一个电话过去,就是神仙也得跑不掉。 另外还有各个地方派出所的力量,随时待命。拦截,追捕也只是他一句话的事。 他手里拿着的是电脑资料:“刘传忠,男,二十八岁,高中文化,身高一米六五,身体微胖。曾在部队当过炊事兵。也曾报名参加狙击连,但只半个月便被刷下来了。退伍后做过四年的水果生意。之后在政府做临时保安。沉默寡言,生性懦弱。涉嫌罪名:窝藏包庇重大通缉犯,参与侵吞国家财产。 肖晚燕,女,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六零。中专文化,原水泥厂会计。中等身材,涉嫌挪用侵吞巨额公款,拒捕袭警等罪名...... 这是内部资料,很权威的。 但是上面并没有写两个人有什么特异功能,也没有注明她们是神仙。 所以在他看来两人都是死了还没有埋的尸体。 蝴蝶大厦,富丽堂皇,看上去是一个不错的葬身之地。

刘传忠牵着肖晚燕在蝴蝶商厦里奔逃。 蝴蝶商厦是一个综合性的商业大楼,经营范围很广,管理得也不错,在本地很有名。 第八楼是仓库。没有什么人,却在走廊里有两个保安在聊天。 为了不让他们怀疑,快到走廊时,刘传忠放慢了脚步。想到自己还穿着一身保安服,于是将枪递给肖晚燕,叫她躲在墙后面,等到自己叫她再出来。然后他双手揉了揉脸,挤出了一些比较动人的笑容,走出来,非常轻松地向那两个保安打招呼,“你们好。” 两个保安也笑着还了礼。 接着刘传忠很认真地问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那么多警察。” 一个保安回答道:“我们不知道。在哪里?” “就是楼下面,那边的宿舍里。” 两个保安到窗子边一看,都非常惊讶,“真得有好多,出了什么大事呢?我从来没看到出动这么多警察。” 没有人回答。 当他们回过头来的时候,刘传忠已经不见了。 第七楼是办公室、会议室什么的。这里人不是很多,都各自忙自己的,没人留意刘传忠和肖晚燕。顶多有人对他手里那枝枪感兴趣,也只是多看几眼,保安手里拿枪也不是稀奇古怪的事情。 第六楼有一些娱乐设施,小型的旱冰场,餐厅,美容厅,摄影间,儿童乐园等等,这里的人非常非常地多。刘传忠拉着肖晚燕走到一家餐厅,那里座无虚席。 一进去便有待者上来,鞠了一躬,才问:“先生,小姐,请问你们需要什么?” “我们需要混乱,”刘传忠一本正经地道,"你们有吗?" “混乱?什么混乱?”侍者怀疑自己听错了,一脸茫然地道,“我们这里只有混饨。松花江的。” “其实你们有的,你看,就在那里。” 侍者顺着刘传忠的手看去。 那是一支长长的枪。 指向的是天花板。 没等侍者反应过来,刘传忠便开了四枪。 “叭!叭!叭!叭!” 四盏精美的玻璃吊灯应声而碎。 玻璃雪片一样洒了下来。 “有人枪劫呀!” “有人杀人啦!” “快跑呀!” “救命呀!” “妈妈——” 就象往一个池塘里丢了四块巨石,惊恐、慌乱、嘈杂、拥挤象波浪一样,没用多久,就波及到整个池塘。不一会儿,整幢大楼就成了一锅翻开的粥。特别是一楼的购物商场,那里的顾客早已开始砸碎厨窗,纷纷向外面逃命了。 这就是刘传忠所需要的“混乱”。 他拉着肖晚燕拐进了一间摄影厅。 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假模特,各种各样的服装,甚至还有许多化妆品。

商厦门口。 人潮汹涌,场面拥挤。 朱正义用望远镜观察着眼前的一切。 他发现, 在危急的时候,人原来还是动物。 此时的人们争先恐后,推攘拉扯,呼天抢地,哭爹叫娘,哪里还有什么扶老携弱的英雄气概,哪里还有什么女士优先的绅士风度。人群中有个女的特别好笑,浑身珠光宝气,又特别胖,长宽几乎相等。穿着高跟鞋深一脚浅一脚地,连摔了几跤,乍一看去象一个硕大的皮球在地上滚。 然而朱正义没有笑,他一脸的镇定。他留意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可疑的细节。他知道,那对男女原装出来,肯定会被打成蜂窝。化妆出来的可能性大一些,因为大厦里有那个条件。但无论如何化装,一个人的身材不大可能改变。 那女人显然不会是肖晚燕,因为她还不足一米五。 此时,在他眼里,不是肖晚燕的女人都一文不值。 人流中出来了一对新人,他们穿着婚礼服,男的又矮又胖,女的花容月貌。他们很快被门口的警察截住了,朱正义一看就知道不是,虽然他们符合身高条件,但刘传忠和肖晚燕就算化装,也不会装得这么引人注目,何况那女的新娘头盘得那么纹丝不乱,任刘传忠再高明,也没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他们可能是在商厦的摄影厅照结婚照的。 这时通话器里不时传来李响的报告,“第一小组已经从楼顶进入蝴蝶大厦。已经控制了八楼,现在正在搜索逃犯。” 朱正义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第一小组是不愧是手下最精干的力量,其速度之快,经验之丰富,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没过多久,便传来搜索的结果,“八楼没有发现逃犯。我们开始进入七楼。” 很快,又传来搜索结果——“七楼没有发现逃犯。” 朱正义表扬了自己的手下,“你们做得很不错,就这样一层一层往下压,下面已经全部封锁,逃犯已经插翅难逃了。”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在小沟里捉鱼的事,他不象很多伙伴那样盲目追赶,弄得满身泥浆,而是先筑堤围住鱼,然后慢慢地放水。水落则鱼出,百试不爽。他喜欢看鱼露出水面后,绝望地挣扎的样子。 今天,他捉的还是两条鱼,只是比较大一些而已。 现在已经围好,开始慢慢地放水了。 李响又来了报告:“六楼也没有发现逃犯。” 朱正义一点都不急——水落,则鱼出! “三楼听到了枪声!”突然,听到李响兴奋地声音,“有人在尖叫,好象是逃犯向群众开的枪。” 鱼儿终于现身了,朱正义脸上浮出了一丝笑容,但很快又消失了,他对着通话器道,“第二小组去商厦三楼支援。其余各小组继续封锁出口,注意,男的一米六五,微胖,女的一米六零,中等身材。不要放过一个可疑的人。因为逃犯携有枪支,穷凶极恶,特别到了这种时候,可能会垂死挣扎,为了周围群众和干警的安全,必要时,可以当场击毙。”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 其间又听到了几声枪响,不知战况如何。 各个出口的警察已经捉了好几个符合身高条件的男女,不过都不是真正的嫌犯。 “快让开!快让开!有群众被歹徒打伤了!” 人群中一个警察大声叫着,一边疯狂地往外面挤。他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那女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却血染红了大半。劲动脉处被那个警察用手巾捂住了,但血珠还在往外面冒。鲜红的,一滴一滴,顺着警察的手,流了一路。 那女人手苍白而无血色,无力地垂在空中,随着那个警察的行动一甩一甩的。 据朱正义的经验,她可能凶多吉少了。可他的表情依然那么镇定,死了路人,他固然要因此负一定责任,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省得人们对他下令当场击毙逃犯而说三道四了。 “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有人受了重伤!——去呀!” 那警察终于挤开了一条路,撕声力竭地叫道。 朱正义挥了挥手,早有几个警察上去帮忙抬人。 那个警察手捂着那女人的动脉,丝毫不敢松得。 走过朱正义身边,那个警察一边止血,一边道,“朱局长,那两个逃犯正在三楼负隅顽抗,见人就杀,疯狂得不得了。” 朱正义道:“知道了,我会多派些人手去。”

救护车就停在商厦停车场左侧。 警察和救护人员七手八脚地将受伤的女人放上担架,又将担架放上了车。 血还在冒,警察还是不敢松手。 “关上门,快开车去医院,救命要紧!”那警察一脸焦急。 “你不下车?”一个医生问。 “你没看见吗?血还在冒,人命关天,我的手不能放!”警察大声向医生吼道,“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快打电话给医院,叫他们准备血浆和手术,另外,多派几辆救护车来,那里面还在激战,可能还会有人受伤。你,护士,快去准备上氧!你,司机,关上门,你快点开车!” 警察毕竟是警察,关键时刻,虽然态度有些暴躁,但临危不乱,调度有方,非常人所能及。 一共四个人,警察负责止血,护士去开氧气瓶,医生拨通了电话。 司机则拉响了警笛,将车速很快调到了最高。 蝴蝶商厦。 出来的人流渐渐地稀疏了。 朱正义放下望远镜,看了看表,又过了五分钟。那两个男女还不见出来,看来硬是要死在里面了。 这时通话器里又传来李响的报告,“三楼不见逃犯。” 朱正义道:“要注意安全,提高警惕,你们离逃犯越来越近了。” 又过了一会儿,第二行动组也传来报告,“一楼二楼不见逃犯。” 躲起来了? 莫非看错了,自己围住的是两条泥鳅,而不是鱼? 朱正义冷笑了一声,“四五六三个小组立即进入大楼,将整个蝴蝶商厦进行地毯式搜索。就是两条泥鳅也得给我从泥里挖出来。” 大约二十分钟过后。六个行动小组的报告都来了。 结果是惊人的一致——“查无此人”! 朱正义皱起了眉头,他相信部下的能力,在这种地毯式的搜索面前,就是找一根针也不是难事。 难道他们蒸发了?难道他们真是神仙? 突然,他一拍脑门,大叫了一声,“那个警察!” 那个警察的话越想越可疑。 他怎么送了伤者还不见回来? 现在想来,他的身材和刘传忠那样相似,还有那个受伤的女的,身材也颇有几分象肖晚燕,一定是那对狗男女化妆而成的。别人装不了那么像,但做了半个月狙击手刘传忠应该能。因为伪装是狙击手最基础的课程。谁也想不到的,他们竟然这么大胆,扮成那样引人注目的警察和伤者,周围的几十号人,只要有一个稍加留意,或者盘问,就很容易发现其破绽。 谁也想不到的伪装,恰恰是最好的伪装。 救护车去的应该是人民医院,而人民医院离北桥最近。 他接通了北桥关卡的电话: “拦截一辆长安之星救护车,是人民医院的,车上的那个病人和警察很可就是逃犯。”

救护车警报长鸣,一路风驰电掣,左超右赶,直开往人民医院。 司机道:“再过两个路口就到了。” 医生已经打电话,叫急诊室准备好了一切,来接诊严重失血的病人,另外,还叫了几辆救护车去现场接应。 护士也严格地按照操作程序,为病人上好了氧。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车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那个警察情绪情绪好象平稳了许多,他已不再大声地咆哮,只是静静地看着车窗外。他的手还按在病人的颈动脉处,但那里已经不再冒血。 病人脸色苍血,呼吸微弱。 医生个子又瘦又高,戴着眼镜,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他叫护士小姐取了络合碘,云南白药还有一些医疗器具后,躬下身来,拍了拍警察的肩膀,彬彬有礼地道:“警察先生,血止住了,你让开一些好吗,我帮病人处理一下伤口。” “好的,你来,”警察站起来,径直走到前排的座位上,和司机并排坐下。 医生小心翼翼地揭病人颈上的手帕。 这时,病人的眼睛突然开了,一双清澈见底的明眸紧张兮兮地看着医生。 医生吓了一跳,不过他毕竟见多识广,死人睁开眼睛都遇过,何况一个重伤病人,何况这么一双动人的眼睛,所以很快镇静下来,轻声地安慰病人:“不用怕,我帮你清洗一下伤口。你中了枪,伤口必须及时处理。” “谢谢你,不过我想不用了,”刚才还奄奄一息的病人竟然说话了——是不是回光返照? 医生微微地笑了笑,“伤口必须消毒,不然这么大天气,怕感染。你放心,我会小心一些,不会很疼的。” “我还是怕,不如叫警察大哥帮我处理伤口吧?”病人道。 医生,觉得这个病人有些不可理喻,出于职业习惯,他还是非常耐心地解释道:“你是病人,又不是犯人。他是警察,又不是医生。做为病人,你只能听医生的。” 这时,和司机并排而坐的警察突然说话了,“师傅,到前面那个路口,你往左边去,开上北桥好吗?” 冷静下来的他很温和,声音里没有强迫人的意思。 “你是外地人吧,过了北桥就出城了。我们医院是直接往前面走,不用多久,就两个路口,”司机的言语很恭敬,并没有取笑的意思。在本地工作的外地人,认错路是常有的事。 “听我的,过北桥,”警察声音虽然不大,但语气坚定了一些。 司机扭过头来,看到警察的脸上没有一点笑容,不象是开玩笑的样子,“我们不去医院了?” “不去了。” “为什么?” “因为这个,”警察说着递过去一件白大褂。 白大褂很白,也很长,和车上挂的另外两件没有多大区别。 但司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件普通的白大褂,因为这件白大褂是硬的,下面肯定藏着什么。 果然,一样冰凉而坚硬的东西触到了他的腰间。 “这是一枝枪,”警察很平静地向司机解释道,“M40A1狙击步枪。全长, 1117 毫米。枪重,6.57 公斤。弹匣容量,5 发。有效射程800米。” 后面的医生和护士开始还不怎么在意,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都怔了一怔。特别是医生,他本来正揭那块手帕,轻手轻脚地,生怕弄疼了病人。此时,手僵在半空中,半阵都没有动。他的眼已经转了过来,呆呆地看着警察。 “警察同志,您别开玩笑,”司机的声音有些异样。 “我的话不是玩笑,这东西也不是玩具,”警察熟练地摆弄了几下枪,微笑道,“刚才我试开了五枪,精度和杀伤力都还不错。医生同志,护士小姐,都不要乱动,这样大家会少许多麻烦。” “你就是他们要抓的人?”司机一下子醒悟过来。 “不错。我叫刘传忠,她叫肖晚燕。” “你想坐我的救护车逃出城去?” “你比我想象中的要聪明。” “如果我不听你的呢?”司机笑了笑。 “我刚换了一个新弹匣,并拉开了保险,”警察对他的态度似乎并不怎么生气,“也就是说,现在只要我的手指一扣,你的身上就会多两个洞。进去的弹孔可能只有花生米大,出来的时候会有碗口大。因为枪管里有螺纹,所以打出的弹头是旋转的。出来的时候,会带出很多的肉来。不要看这个女的伤口好象没多大,那是假的。” 司机回头看了看医生手下的女病人。 医生揭开了手巾,看到一个气球样的东西在伤口上,瘪瘪的,里面还残存着一些红色的液体,“这不是血。” 刘传忠道:"那是一种红墨水。" 没有人笑。 “这伤口是面粉做的?”医生用蘸饱了络合碘的棉纤,在伤口上一抹,那些鲜红的肉一样的东西都散开了。 “不是,是一种香粉。和她脸上敷的一样,”刘传忠道。 “医生,别老是在我脖子上抹过来抹过去好吗,”躺在那里的肖晚燕终于忍不住了,“又痒,又凉,委肉麻的。” 肖晚燕突然竖了起来,象鬼片里经常看到的尸变。 虽然有了思想准备,医生还是连忙缩回了手。 司机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见识多,阅历广,事到临头,反而镇定了。他放慢车速,一副苦口婆心地的样子,“刘老弟,你先放下枪,我什么都依你,而且也不报警。你这样枪比着我,我开车都不好开,何况对你也不好,那是罪上加罪啊。” 刘传忠没有理会他,自己说自己的,“我数三声,要么你的方向盘动,要么我的手指动。” 前面的那个路口快到了。 “一。” 刘传忠的声音并没有多大,气势也没有多逼人,但他的话几乎让车里的空气凝固。 每个人都在考虑,他的话是真是假。 “二。” 路口到了。 司机的方向盘一转,车向左开上了北桥。

桥上一路黄昏,桥下一江斜阳。 北桥是新修的,水泥钢筋结构,有一公里左右。带一点拱形,中间突起,所以桥这头看不到桥的那头。 对旁人也许没有什么,但对刘传忠和肖晚燕来说,却有些特殊的意义。就象一个长长破折号,将他们的人生隔断。 桥后是以前的生活,桥前是未知的明天。 谁也不知道这个破折号的意思是延续,还是转折;谁也不知道前面等着他们的是什么;谁也不知道他们能走得多远走得多久;谁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谁也不知道回来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他们两人都没有说话,可能都在想着桥那头的事情。 走了不到一分钟,可以看到桥那头是个收费站。 刘传忠突然道,“师傅,开慢一点。” 肖晚燕蓦地紧张起来,“有什么不对劲吗?” “那里有两辆警车,九个警察,”刘传忠眼力好,看得很远,“每个人都有枪。” “怎么办?”肖晚燕焦急地道,“我们回去?” “回去不是更露了馅?”司机道,“可能他们已经知道你们的底细,并算准了要从这里出城,所以才设了关卡。那么多警察,那么多枪,而且他们的援兵可能很快就会到。依我看,你们已经是死路一条。不如向警察投降,可能得到宽大处理——别,别开枪!我不说了!” 突然,司机觉得肋下被拄得生疼,忙住了嘴。 刘传忠道:“都配合一下,过了关,大家都没有事。如果过不了,死的可能不止我们两个人。”

收费站。 收费人员早已被疏散。 巡警二队的秦胜昔带领的八个巡警在那里设着卡。 秦胜昔是局里为数不多的学院派的干警,原是缉毒大队的大队长,因在统计吸毒人员的报表上说了实话,庞大的数字使得张书记受到上级的批评,于是朱正义不得已,将他降了职。 他看到桥上的车。 和朱局长电话里说的一样,白色的“长安之星”救护车。 “准备战斗,”他沉声复述了一次行动步骤,“按第一套方案行动,将花杆放下。包围救护车,为了避免误伤车里的医生和护士,先将车上的警察和病人请下来。若确认是逃犯,听我的命令,将其捉拿归案。朱局长等一下会亲自来处理他们。如果他们稍有违抗,不管是车上还是车下,朱局长说了,可以将他们当场击毙。注意,是一个病人一个警察,尽量不要伤及无辜。” 救护车不快不慢,看起来有点象一个白色的幽灵。 警笛在每个人的心头凄厉地刮着。 闪烁的警灯,为这血色的黄昏平添了几分妖冶。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每一把枪的子弹都已经上好,保险都已经拉开。 “停车!”秦胜昔向救护车示意要接受检查。 车缓缓地停了。 九支微型冲锋枪齐刷刷地围了上去。 正如朱局长所讲,车上果然有五名乘客。前面的一个警察和一个司机,后面的是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中间躺着的女的,一身都是血。 司机探出头来,“我们送重伤病人去上级医院,本地医院缺少那种设备。” “少啰嗦!”秦胜昔厉声道,“警察和病人把手放在脑后,慢慢走下来,其余的都呆在车上。” 那个警察和病人听了,老老实实地将手放在脑后,慢慢地,分别从两边走下了车。 仔细一点可以看到两个人都在哆嗦。 其中那个所谓的重伤病人脸色红润,神情惊恐,秦胜昔一看就是知道假的。 那个警察边下车边道,“警察同志,我们不是逃犯......” 没等他说完,秦胜昔一声令下,行动开始了。 一边三个强力干警,或按头,或绊脚,或剪手,或搜身,或戴铐,个个训练有素,几乎没费多大劲就分别将两人牢牢地按在了地上,戴上了手铐。 秦胜昔走过去将两人提起来。 两个人早已被他们折腾得够呛,特别是那个女的,一边捂着脸,一边抹泪,似乎要说什么。 秦胜昔却先说出来了,“糟糕,抓错人了!” “没错,朱局长不是说一个警察,一个病人吗?”他的一个手下道。 “刘传忠才一米六五,这个警察少说也有一米七五,这个女的,却没有资料中的肖晚燕高,”秦胜昔一边说着,一边转过身,快步朝收费站那边奔去。 那辆救护车什么时候已经过了横杆,正在加速。 “站住!”秦胜昔朝着车尾连开了几枪。 救护车越开越快。 “上车!追!”

救护车上。 枪声已经渐渐远去。 肖晚燕将司机头上的反光镜打开,伸长了脖子,左右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这套护士服蛮漂亮的,特别是帽子,我都舍不得摘下来了。” 没人理她。 刘传忠可能嫌身上那件医生的白大褂碍事,一只手在脱,一只手则按在枪上,食指勾着扳机。枪管始终顶在司机腰间第三要肋骨上。 司机默默地开着车,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车速很快,刺耳的警报仿佛是风被撕裂的声音。 树和房屋被收割的稻子一样,一排一排地往后面倒。 刚才看起来还很远的山,没多久就到了跟前。 只是夕阳,却始终那么远。 深红的,象某个人的脸。 “下一个路口走哪边?” 突然,司机说话了。 “左边。” “你们准备逃到哪里去?”司机好言提醒,“如果要出国,到美国或者是加拿大要走右边。” “是吗?”刘传忠道。 “你们事先都没有计划好?”司机笑了一笑道,“一般贪官都算好了出国的路。” “我计划过很多事,却从没计划过出国,”刘传忠也笑了,“我只是个保安,临时工。” “我也只是个小出纳,下岗的出纳,”肖晚燕接过了口,“你以为我们有很多钱,你以为我们真得贪污了,是他们骗人的。他们才是真正的贪污犯,我们是冤枉的。” “当然,”司机道。 “什么当然?”肖晚燕有些莫名奇妙。 “你当然是被冤枉的。没人会说自己是贪污犯,你看那些枪毙的或者没有枪毙的贪官,哪个没有说过反腐倡廉?哪个额头上写着贪污二字?有的还装模做样的骑单车上班,有的还甚至穿解放鞋开会,”司机冷笑道,不知是讽刺还是轻蔑,“倒头来都一无例外的行贿受贿。哪个家里没有百万千万?哪个背后没有二奶奶三姨太?依我看来,我们国家的那些所谓的公仆,如果集体下岗,会有冤枉,如果隔一个下一个,肯定会有漏网。” “我可不是那样的人,”肖晚燕激动起来,大声争辩道,“我真的是被他们冤枉的——” “好好,我相信你就是了,”司机见她激动起来,连忙点头道。 “真得?”肖晚燕道,这种时候,她觉得信任二字是无比得珍贵,“为什么?” “因为他的枪,”司机指了指肋下。 刘传忠都笑了,觉得这个司机直爽而有趣,心生好感,于是接过话茬,“也许国家并不象你想象中的那么悲观。最近一年来,我就觉得政府开明了许多,更加人性化了,反贪的力度也大了不少。” “那只是暂时现象,遇到一个好领导,国家自然会好几年,但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就象一个癌症病人,有时候吃点药打点针,可能会有点效果,那只不过是多活得几天而已,”司机一本正经地道,“癌细胞若在,终究难逃一死。” “什么是癌细胞?” “监督的问题,”各个行业中,老师和司机的嘴巴好象都比一般人要多,他们一打开了话匣子往往就滔滔不绝,“一党专政。这个问题是必然的,也是致命的。自己监督自己,无论说得再好,做得再漂亮,都好比是聋子的耳朵,配像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现在所有的监督机构,都无法有效地监督到一把手。一把手的腐败,其实并不能完全怪当事人,是制度的缺陷,让那个位置成了产生腐败的温床,谁上去都差不多。而这个问题不解决,会越来越严重,癌细胞一旦扩散到全身,神仙也救不了了。” “有一定道理,”刘传忠道,“按你的意思,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难逃一死了?” “国家,她自然会存在下去,只不过中途经历一些磨难。党就难说了,”司机的声音又大了一些,好象也有些激动,“不过,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遇到一个好的医生,用一台大的手术,癌症是可以治愈的。我认为行普选制,就是一台不错的手术。每一个老百姓都真正的有了选举权,有了任免的权力,监督的问题就迎迎刃而解。一个官员,可以很容易地逃脱来自上级同级甚至下级的监督,却无法逃脱成千上万的老百姓的雪亮的眼睛。正如那个老前辈所说,打一场人民战争,监督的人民战争,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就会摆脱腐败病的困扰,前途就不可限量。” “普选制行吗?我们的国家那么大,人口那么多,人民的素质那么地差,一普选岂不是天下大乱?” “我们国家大,世界上许多大国也普选得好好的,人口多,我们的邻国比我们人口没少多少,至于人口素质,这也是某些人的借口,我不相信,我们现在的老百姓,比他们几百年前的老百姓素质还差。” “如果普选出的国家元首不是党员怎么办?这就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是国家元首权力大,还是党的元首权力大?党领导下的军队这一提法是不是也要改......”刘传忠说着,突然停顿了一下,“——他们追上来了。” 反光镜里,果然有两辆警车,呼啸着尾随而至。

车进入了乌云山地段。 这段是出名的险道。左侧,乌云山,贴面而起,陡直得近乎象墙壁一样,直顶着高高的天。右侧,是深深的峡谷。在车上看不见谷底的河流,只看到对岸如削的岩壁。山脉很长,公路一直在山腰顺着河流,蜿蜒盘旋。这段近三十公里的路,在任何一个地方摔下去,都只会有一个结果——车毁人亡。所以,一些外地的司机往往宁愿绕近三倍的路,也不敢走这个峡谷。 刘传忠看到,救护车的右轮有时离岩坎不到三十公分。 三十公分,便是生与死的距离。 死亡,那个曾经看起来那么遥远而缥缈的概念,现在实实在在地就摆在了眼前。 救护车里,大家又开始了沉默,恐惧和忧虑让车里有一种拥挤的感觉。 警车越来越近,回过头,可以清楚地看到秦胜昔警官探出的头,还有他手里的冲锋枪。扩音器里传来他略显尖锐的声音——“刘传忠,肖晚燕,你们赶快停车,前面有我们的人在堵截,你们已经无路可逃了!” 不知他说得是不是真的,如果前面真有堵截,那这辆救护车已经是瓮中的王八了。 但有人说话。 车象一条鱼一样,在山道上快速地游走。 刘传忠突然将司机的头重重地往下面一按,撞在方向盘上。眼冒金星的司机还未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到了一连串枪响。紧接着就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其中有几块玻璃碎片贴着司机的头飞过,撞在前面的挡风玻璃上,落了下来。 “注意头尽量低一些,不然会送命的,”刘传忠对司机道。 司机摸了摸额头,看了刘传忠一眼,慢慢地道:“谢谢。” 看来秦胜昔的枪法平常得很,一个弹匣打完,只打碎了后面的玻璃。 只是肖晚燕有些急了,“师傅,能不能再快一些?” 司机道:“不能再快了,再快就会被惯性甩出去。你放心,在这里,他们也不能再快了,所以一时半会儿还赶不上我们的。” 肖晚燕转过来又向刘传忠道:“你快开枪还击呀?” 刘传忠沉沉地道:“我不想杀人。” 肖晚燕道:“你可以不杀人,打爆他们的轮胎,不就行了?” 刘传忠道:“在这样的路上,打轮胎和杀人有什么区别?车子一失控,尸体都难找到。” 肖晚燕道:“你不杀他们,他们也会杀了我们的。” 刘传忠道:“他们杀我们,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真象,情有可原。而我明知他们是来执行公务的警察,若杀了他们,则是犯罪。” 肖晚燕第一次发现刘传忠竞然也这么固执,“可你是为了自卫呀?” 刘传忠道:“自卫也不能杀人,每一个警察和你我一样,都有他的家庭,他的亲人,在生死面前,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 肖晚燕觉得刘传忠说的也有些道理,于是便不再坚持了。 她回过头看看那两辆警车,也没有再迫近,心里略微安定了一些。 这时,她突然想到了祈祷。这也是她现在唯一能做的事。 她闭上了眼,双手合什,默默地念着,她信天,信命。她相信上天是公正的,命运是公平的。她相信,上天和命运能让好人渡过一切难关。

风声还在,枪声却远了许多。 也许是祈祷的力量,肖晚燕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她看到了那轮夕阳。 世界上若还有一样完美的事物,那么肯定是这轮夕阳。 在峡谷的尽头,在重叠的山外,在青蒙的空中,孤独地悬着。 那么温暖,那么从容,那么宁静。 这使她想到了去世多年的母亲。母亲一生与世无争,与世无求,去的时候,还是那样干净,那样平静,甚至美丽。这让她觉得死亡也并不怎么可怕,就象是出一次远门,看一次外婆,只不过路程远一些,时间久一些而已。 突然,夕阳中出现了一个黑点。 开始,肖晚燕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可是揉了一揉,那个黑点还在。当然,不会是太阳黑子。太阳黑子要望眼镜才看得到。那会是什么? 黑点越来越大。 象一只飞来的晴蜓。 她想起了那首童谣,《晚霞中的红晴蜓》,是日本歌曲。小时候,在乡下特别爱唱,现在的她都还记得那歌词。想起儿时那无忧无虑的时光,她禁不住轻轻地唱了起来,“晚霞中的红晴蜓,你在哪里哟,童年时代遇到你,那是哪一天。提着小篮来到山上,来到桑田里,采到桑果放进小篮,那是哪一天?晚霞中的红晴蜓,你在哪里哟?停歇那竹杆尖上,是那红晴蜓。” 慢慢地,那只蜻蜓好象还在变大。 那不是红色的。 那是一种深深的蓝。 那不是蜻蜓。 ——“直升飞机!”肖晚燕惊叫道。 刘传忠顺着她的手看了看,那是架国产的直九警用直升飞机。 他摇了摇头,苦笑道:“看来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了。” 后有追兵,前面听说还有堵截,中间又是绝杀。 “我们怎么办?”肖晚燕问。 刘传忠不语。 肖晚燕急了,大声道:“快说,我们现在怎么办?刘大哥?” 刘传忠缓缓地道:“我想,我们现在可能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了。” 肖晚燕忙问,“什么事?” “骂娘。” 两人都笑了,无奈的笑。 眼看飞机越来越近,渐渐地可以听到其螺旋桨的声音了。 刘传忠的眼力好,可以看到飞机里面的乘员,和他们手里的枪。 救护车里就象棺材一样沉寂。 这时,司机转过头来道:“你刚才说过,每个人的生命都一样是平等的。” “我是这样说过,” 刘传忠回答道,不知道司机提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司机又问:“那么司机的呢?” 刘传忠道:“自然也一样。” 司机道:“你既然不想杀我,那么,请你将枪从我的肋下移开。” 刘传忠道:“好的。” 肖晚燕连忙制止道:“你不怕他出卖我们?” 司机笑道:“你们除了信任我之外,已经别无选择。枪只有一枝。” 刘传忠道:“我说了,我不想杀人。” 司机道:“你可以打伤他们的飞机驾驶员,最好是打他们的手,左手,如果打中了,他们又能驾驶飞机,又不得不回去。不过,这么飞机和车子都是这么快的速度,又要打中,又不能伤命,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是这也许是唯一,避免死人的办法。” 刘传忠道:“我试试。” 他纺下车窗玻璃,将枪伸出了车窗口。 冷风象海浪一样灌了进来。 同时进来的还有一种枪声。 大概还有一千米远,直升飞机就开火了。 那是一种机关枪。枪声比秦胜昔的冲锋枪要大得多。 有几枪打中了车身,铁壳瞬时便多了几个深深的枪眼。有几枪打在路边的岩石上,要么是石屑纷飞,要么是火星四溅。要是打在人身上,在场的谁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效果。 刘传忠也不知道,现在的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了,除了目标。 他的眼睛贴着瞄准镜。 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在瞄准镜里可以看到飞行员,但步枪的射程不够。 刘传忠根据飞机的速度和救护车的速度,还有子弹的速度,算好了提前量。当然,风速也不能忽略。提前量这东西丝毫马虎不得,因为它的精度,直接关系着直升飞机和救护车上的那么多条性命。 可能是为了配合飞机的攻击,秦胜昔他们的车拉开了很长一段距离,因此救护车可以尽量开平稳一些,饶是如此,刘传忠的步枪还是抖得厉害。特别是拐弯的时候,他的人和枪整个都在动。谁都知道,手和枪的稳定性也直接影响着射手的命中率。 飞机很快就要进入射程了。 不过遗憾的是飞机侧了一个身,将驾驶员的左手的角度挡住了,仿佛驾驶员已经洞穿了这个狙击手的企图。 机枪一阵比一阵猛烈。 同样,飞机上的射手也面临着和刘传忠一样的问题,速度快,稳定性差,再加上机枪的射击精度又差,因些还没有马上要了刘传忠他们的命。 就是这样,车窗玻璃还是被打碎了一块。 有一块玻璃的碎片从刘传忠的额头划过。 再下来一寸,就是眼睛。 玻璃掉下时,他的伤口是白的,一会儿,血才开始流出来,越流越多。 肖晚燕没有看见,刘传忠自己仿佛也不知道。 他的眼睛在瞄准镜上,食指则在扳机上。 飞机越来越近! 七百五十米! 七百米! 六百五十米! 终于闪出了角度,那个飞行员的左臂! 几乎是同时,刘传忠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过后,鲜红的血刚好渗入刘传忠的左眼。 刘传忠收了枪,用医生的白大褂揩了揩眼皮上的血。 “打中了?”肖晚燕问。 “不知道。” “那你把枪收了?” “如果没打中,我们就死。机会就只有这一次,没有别的选择,”刘传忠道,很难想象,狙击步枪和机枪近距离对攻,狙击手还能活下来的。 六百米。 飞机还在迫近。 “坏了,没打中,”肖晚燕道,她有些绝望了。 五百五十米! 五百米! 就在这时,飞机突然停了下来。 它慢慢地调转了头。 五百五十米! 六百米! 七百米! 飞机象一只晴蜓一样,越飞越远,飞进了晚霞,飞向了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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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里有现成的伤药和绷带,肖晚燕为刘传忠包好了伤口。 救护车里的气氛并没有轻松多少。 肖晚燕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 刘传忠则在擦枪。 谁都知道,危险还没有过去。 谁都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危险等着他们。 救护车渐渐驶离了河谷,左侧山上依然那么高,但右侧再也不是那种不可测度的深渊了。山上的树越来越葱笼,多是些暗绿的松柏,有些地方还有些阴深的感觉。车子拐一个弯后,眼前豁然开朗。这是很一个很高的坡,公路蜿蜒而下,坡下完了,就是平路。那个坡有个名字,叫九盘坡。顾名思义,是要经过九个弯。 这时,救护车里的三个人几乎同时看到了远处有一队警车,向山脚飞驰而来。 一共有五辆,一辆桑塔纳,两辆吉普,两辆摩托车。 这应该就是是朱正义调集的地方警力,也就是秦胜昔所说的“堵截”。 后面的追兵也很快就会到。 留给刘传忠他们的时间,可能不会超过五分钟。 谁都明白,这次是真正的绝境。 车慢了下来,司机转过头来,问刘传忠,“怎么办?” 刘传忠看着他的枪,沉吟了半晌才道:“我们只有下车了。” 车在路边上停了。 刘传忠和肖晚燕走下了车。 司机问道:“我要不要下?” “不用了。人质对他们来说不起作用,何必多个人垫背呢,”刘传忠沉声道,“你自己开车回去吧。” 说完,他一只手提着枪,一只手牵着肖晚燕,快步奔向了车路左边的丛林。 “喂,兄弟——” 良久,司机突然向他们招呼。 刘传忠和肖晚燕已经走出了很远,听到司机的叫唤,又立住了,转过头来。 只见司机双手放在嘴前做喇叭状,然后大声道:“我相信你们是清白的。” 刘传忠听了,微微愣了一下,却什么也没说。 他转过身去,拉着肖晚燕,走进了丛林。 山林里,在松树和柏树这些高大的乔木脚下,是一层茂密的灌木丛。中间很多野刺山藤,没有路,因此行走极为不便。 刘传忠将枪背在身后,一边走,一边采集着树枝和草叶。那些东西既不能吃,也不好看,肖晚燕有些莫名奇妙,正待要问,却被刘传忠猛然一把攥倒。幸好地上是草,所以摔得并不是很疼。肖晚燕张开嘴,没有问出来,因为她听到了一系列刺耳的警笛和刹车的声音。 透过杂木枝叶的缝隙,可以看到公路处的情况。 ——秦胜昔他们的追兵先到。 他们迅速跳下车,向这边张望着。 包括秦胜昔在内都只有八个人。还有一个人可能是因为刚才碰到了救护车,将司机押回去录口供去了。八个人端着枪,一字排开,做出了搜山的架式。 显然,他们已经知道了刘传忠和肖晚燕的去处。 秦胜昔在打电话联系着什么,刘传忠可以看到他的嘴形,他是叫前面那五辆车快一些,好一起行动。 山脚上来的五辆车很快就到了。很快下来了十六个训练有素的干警,个个全副武装。 为首的那个年轻的警官和秦胜昔商量了一番。 他们都是面对着刘传忠的,所以刘传忠看得一清二楚。那个年轻的警官姓龙。龙警官说他亲眼看见救护车在这里停的,车上有一男一女逃进了丛林。他还很轻松地告诉秦胜昔,他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这座山林背后是悬崖,所以不用担心疑犯逃出很远。 ——后面是悬崖?看到这一句时刘传忠心里一惊,自己岂不是身陷绝境了? 他想了想,轻轻地对肖晚燕耳语道:“你一直往后面走。手脚轻一些,不要惊动他们。走到悬崖边上,就躲起来,不要动。” 肖晚燕道:“你呢?” 刘传忠道:“我去将他们引开。” 肖晚燕道:“那样太危险了。” 刘传忠道:“我自有办法。他们追不上我的。” “有没有别的办法,”肖晚燕顿了一顿,道,“可以让我们不必分开?” 刘传忠道:“没有。” 肖晚燕道:“那我走了。” 她猫着腰,走出几步,突然又回来了,“答应我一件事我就走。” 刘传忠随口问道:“什么事?” 肖晚燕很认真地道:“你一定要活着。” 刘传忠听了微微一震,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她,她的头发很乱,上面还沾满了草叶,但依然掩饰不住那份自然的清丽。 她的眼里仿佛有泪光闪烁。 好一阵子,刘传忠才回答她,“我一定会回来的。”

秦胜昔向朱局长汇报请示之后,开始布置搜索行动。 “大家两个人一组,组与组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决不能放过一样可疑的东西,哪怕是一只野鸡。因为逃犯有枪,所以千万不能单独行动。慢一点不要紧,反正他们已逃不了了。” 二十四个人展开了拉网式搜索。 走在最前面的是那个年轻的龙警官,他在邻镇的分局工作。平时难得有什么表现机会,这次他有心和秦胜昔争一争这个头功。他从电话里知道朱局长对这次行动很重视,而且言辞中对秦胜昔没能拦截住逃犯很不满意。若自己能亲自击毙逃犯,前途就比较可观了。再活动活动,进城去,甚至和秦胜昔调个位,也并不是没有希望。 他的目光象利箭一样,射向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叶草。 他的右手的食指搭在板机上,随时准备对任何可疑的东西致命一击。 前面偏右一点,有从灌木很茂密,似乎有一种阴森之气,而且,那里的树叶有一丝异常地摆动。这些细节常人是很难发现的,但龙警官显然不是一般的人,他有猎人一样灵敏的直觉。所以他感觉,那里面一定有货。然而,他并没有冲动。他知道,冲动是一般年轻人常犯的错误,自己不能做一般的人。不击则已,一击必中,不能给对手没有任何机会,这是食肉社会的生存诀窍。鳄鱼这一点做得最好,所以它在动物世界里没有天敌。他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所以年纪轻轻就成了一所之长。 他的目光佯装看向别处,一步一步地向那丛灌木靠近。 在近到他认为合适的地方以后,站住了。 此时,他还是没有开枪,而是取了一支烟,点燃,吸了一口,一副蛮不在乎的表情。 当他将打火机放回衣袋时候,突然,顺势端起了枪,以闪电般的速度,向着那丛灌木,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 嘴里还暴喝着,“狗杂种,你给我去死吧!”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过来,所有的人都被他的气势镇住了。 年轻的警官换了三次弹匣,才住手。 在暴风骤雨般的子弹袭击下,那里的枝叶已经七零八落,就是一只蚂蚁,存活的机率也不会很大。 年轻的警官取下香烟,面无表情地走向灌木头丛。 不是野鸡,不是蚂蚁,也不是人。 倒在草丛中的,是一只血肉模糊的野兔。 旁边一个警察笑道:“我们回去可以吃一回野味了。” 龙警官白了他一眼,沉声道:“继续收索!” 那个警察连忙收了笑容,跟上众人,一步一步往上面搜去。 山林中死一般的沉寂。

往上面不足三百米便是悬崖。 肖晚燕就躲在悬崖边上的一棵茶树下。 悬崖不知有多高,肖晚燕不敢往下面看。只知道那里的风很大,吹得背脊生出阵阵寒意。 茶树不大,没有花,却有很多墨绿的叶子。 从叶子的空隙往外面看,可以看到一排警察就到前二三十米处,一步一步向这边走来。每个人都端着枪,有的脸上有青春痘,有的没有,但每个警察的脸上都有一丝凝重,一丝冰冷。 脚步都很轻,可是肖晚燕觉得他们每一步都踏在自己的心坎上,让人一惊一悸的。 身后的风虽然很冷,可她还是出汗了。 只要他们这么一直走过来,肯定会发现自己。只要他们发现自己,一定会将自己打成蜂窝或者藕煤。 怎么办? 刚才可以问刘传忠,现在只能问自己了。 投降?死路一条,刚才那只兔子就是她的榜样。 拼了?死路一条,刚才那只兔子,还可以做她的榜样。 她想到了跳崖。在电影电视里那些主人公跳崖的,要么下面有水,要么被树枝挂了,反正都可以不死。但那只是演戏,那是情节的需要。主人公不能死,死了就没有戏了,死了就不能卖门票卖广告了。很显然,现在的她不是主人公,谁能保证悬崖上有一棵刚好能挂住自己的松树? 警察越来越近。 她可以清楚地听到秦胜昔的话,“大家提高警惕,快收网了。小心他们狗急跳墙。” 然后是一些零星的金属的撞击声。 可能是上膛的声音。 怎么办? 她想到了刘传忠呢? 他在哪里?

就在那个有兔子的灌木丛前面,就在刚才龙警官点烟的地方,就在他刚才站立的脚下,是一堆杂草和灌木的枝叶。和丛林中的其它很多地方一样,好象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然而这时候,那里却动了起来。 土翻开了,草倒下了。 慢慢地钻出了一个人,就象神话中的土行孙一样。满脸满身的泥土和草叶。 他抹了抹脸,依稀看得出,他就是刘传忠。 伪装,是一个狙击手最基本的本领,这种本领,有时候比枪法更重要——要杀人,首先要保证自己不被别人所杀。 他算了一下时间,估计警察已经走远了,他才钻出来。 他揉了揉腰,刚才被那个年轻高大的龙警官踩得够呛。 然后,提着他的狙击步枪,蹑手蹑脚地跑到公路上来。 车门都没有锁,从玻璃窗里可以打开。他选了一辆崭新的三菱吉普,上去。先用衣服和坐垫做了一个假人和他并排坐着,然后将发动机锁撬开,象很多电影里演得那样,扯出两根启动电线一碰,车就叫了。他怕别人听不见,又提起步枪,将每一辆车的轮胎都打爆了一个。 不是吹牛,打那些死轮胎他还是有把握的。 八枪,八辆车的八个轮胎应声而爆。 山林上面就是聋子也听得见。 “他们在下面!” “他们在偷车!” “他们要跑了!” “快去追!” 所有的警察都向下面冲去。 谁也没想到,当时,最近的一个警察,还是那个年轻有为的龙警官,离肖晚燕藏身的那棵茶树已经不足五米。 下山容易得多,个个象猛虎一般,所以几乎每一个警察都看到了,刘传忠和另一个人,驾驶着那辆最好的三菱吉普,扬长而去。 一阵乱枪扫射,都无济于事,倒象是送行的鞭炮。 “赶快换轮胎,追!” 下令的还是龙警官。

刘传忠在部队学过一段时间开车,但只是会而已,还不精。 所以开得很慢。 晃晃悠悠地开出了五六里路,又回到了乌云山的危险路段。 现在右边是高山,左边是深渊。他一边开,一边看,终于在一个山坳处,找到了一条干涸的山沟,可以上山。 为了避免警察过早地洞穿自己的意图,他又往前面又开了几百米。 之后他踩足了油门。 凭他的车技,在公路上开虽然有些勉为其难,但要开下深渊,却是驾轻就熟。 在车要下坎之前,他跳下车来,顺势滚了几圈,才爬起来。 他爬起来,走到路沿上,这时候,看到车轰隆隆地还在陡坡上滚。滚到岩坎下不见了。 半晌才听到一声巨响,那是掉进了河里。 他迅速往回跑了几百米,顺着那条山沟,往山上攀援。 乌云山看起来并不是很高,爬起来却特别累人。可能是因为陡吧。刘传忠爬到山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土了。而他自己也已经精疲力竭,于是找了块石头坐下,喘喘气。 山风很凉,很快吹干了他的汗,也冷静了他的头脑。 对于警察的追捕,暂时是逃脱了。他们首先要追那辆吉普车,追到城里不见之后才会怀疑出了事,怀疑出事之后,又要沿路回来寻找出事的地点。找到出事地了,又要下到河谷底寻车。到河谷里找到了车,又要到处找尸体。这样一去一来,一上一下,一捞一找,没有一两天功夫是做不到的。等到他们发现是自己制造的假象之后,自己早已不知去了哪里。 人那一累了,越坐就越想坐。 他一摸口袋,呵,还有半包辣椒。 他小心地取了一颗,细细地嚼着。 天边,最后一朵红云都变成了紫色,暮色越来越浓。 他想到了正在等他的肖晚燕。 可能她都等不及了。 等不及又怎么样呢?自己又不会飞。大路是不敢走了,他得顺着乌云山,再走五六里山路回去。这山路又不比别的路,全是些老树枯藤,完全要自己边走边开,走回肖晚燕那里,少说也得两三个小时。而且得时刻小心,否则一脚踩虚,就有可能滚到山腰的车路上去。 精神恢复了一些,他收好辣椒,站了起来。 看看那越来越黑的天,看看那没有路的路。他心又有些冷了。 ——自己可不可以不去? 这路难走是小事,带着她,就好比带一个炸药包,什么时候将自己炸得粉碎都不知道。根据他所了解的张书记和周雄的性格来看,对于这件事,他们决不会善罢干休的。肖晚燕一天不除,他们就一天睡不稳觉。而以他们的权力和财力,几乎能做到这个世界上所有能做到的事。虽然自己也痛恨他们这些贪官,但无奈自己能力实在有限,带着肖晚燕能跑多远,能逃多久,他没有一点把握。如果自己一个人走,就方便多了。雪山草原,那本来是他做梦都想去的地方。那里人迹罕至,张书记他们不见得能想到,想到了也不见得会大动干戈来追杀,毕竟,他们的主要目标还是肖晚燕。但风波平息了,自己再找一份工作,还可以继续过自己平凡安稳的生活,继续做自己成家立业的梦。 想到这里,他又坐下了,取出一只辣椒,慢慢地吃。 这时,他又想到了刚才的两句话。 一句是肖晚燕的——“答应我,一定要活着。” 这是第一次有女人对他说这样的话。她并没有说一定要他回去,而是要他活着,那里面没有一点私心,只有真诚的关切,这句话当时的确深深地打动了他。他的眼前又浮现了她临别时,那双闪着泪光的眼睛。——不行,他转念一想,自己吃的亏还不够么?这年月,女人的话岂以当真?想当年,周小芹对他说过何止千百次“一生不变”,说的时候感情投入程度也并不比肖晚燕差,可现在什么结果?——在他人的怀抱里,连正眼都不看自己一回。何况自己本来和肖晚燕素不相识,一天之内为她付出了稳定的工作,安逸的生活,还带她脱离了险境,也算是很对得起她了。 他想起的另外一句话是自己的——“我一定会回来的”。 他想起一本交际书上说的,不要轻易许诺,现在后悔都晚了。其实放反过来想一想,有什么晚不晚的,一诺千金那是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事,现在什么年代了,白纸黑字还有人赖帐,何况一句话。她死了,有谁还知道自己说过这句话?自己死了,有谁会知道,自己是为的这句话? 什么“一定会回来”?自己又不是施瓦辛格。 那颗辣椒吃完了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他准备另找了一条路,自己一个人走。 那条路通往的是雪山和草原。

第三章 北斗星

用心等过人的人都知道,等人是非常伤神的。 特别是那种非常想知道结果,而又不知道结果的等待,在人的一生中,可能算得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 肖晚燕还在那棵茶树下等。 眼看着血红的夕阳一点一点地沉到山那边,眼看着绯红的晚霞一点一点地变成黑色的夜幕,眼看着山林中一些不知名的野花一点一点地展开了花瓣,眼看着各种不知名的山鸟陆陆续续地都回来了,可是要等的人儿却不见半点踪影。 ——刘传忠会不会来? 他还在不在? 这是她目前最关心的问题,至于什么时候来,怎样来,都不重要。 可是没有谁能告诉她真正的答案。 她唯一的办法只有等。 天越来越黑,风越来越冷,蚊子也越来越多,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就是不敢走,她怕自己万一一走动,错过了回来的他,那将是难以弥补的遗憾。黑,暂时都还不怕,冷,也勉强可以忍受,只是那山里的蚊子,却让人难耐,象德军的轰炸机一样,个头又大,数量又多,还不怕人,一咬就是一个大坨,一打就是一手的血。 在她的记忆中,还从来没有这样等一个人。 她相信他不会有事的,后面的警察又修了半天车,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他的。 她也相信他会来的,因为他亲口答应该过她。 这个社会如果还有值得信赖的人,那么刘传忠无疑是其中的一个,从他的做事,从他的说话看得出。她信赖他就象信赖自己的感觉一样。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 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无影无形,没有压力,没有重量,但就是这样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却有着无比的魔力,它可以改变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包括环境,思想,甚至感情。 天,更加黑了。象一个拙劣画师的泼墨,将原本很好看的山和树,模糊成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有的象老人,有的象小孩,有的象牛,有的象狮子,有的象怪兽,有的象妖精,有的什么也不象。风,更加冷了。穿透了她本来就很薄的衣服,穿透了她那娇嫩的肌肤,只侵入她的骨髓。于是她全身都禁不住颤抖起来。奇怪,山里的蚊子并不怕冷,也不怕她抖,也象风一样,穿透了她的衣服,穿透了她的肌肤,贪婪地吸着她的血,她甚至怀疑,如果现在去称体重的话,一定会比平时轻几两。 一个小时,比平时过得一天还长。 ——刘传忠会不会来? 他还在不在? 肖晚燕的信心有些动摇了。 刘传忠自己也说过,张书记那班人,几乎可以做以一切他们想做到的事,他们是不是用别的办法捉住了他?就是安然逃脱了追捕,他会不会再回来?回到一无所有,却危险万分的自己身边?虽然他向自己承诺过,但如今的社会,承诺又值几个钱?况且,他已经为自己牺牲了那么多,他完全可以不必要再趟这潭浑水,完全不必要再带自己这个累赘。 这里不是家,是悬崖,这里没有沙发,只有山茶。有谁会回到一个“悬崖”边上来? 她时而东张,时而西望,时而站起,时而坐下。 然而,她始终没有走。 她怕错过了回来的他。 等,继续等,宁愿等错,不愿错过。 时间如果是一块手表的话,那么肖晚燕的表肯定生锈了,走得那么涩,那么难,那么重。 一个小时过去了。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肖晚燕都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象伍子胥一样,一夜间头发等白。 山头出现了一弯月亮,暗黄的,发着微弱的光,将一只从来没有刷过的獠牙。 肖晚燕不再东张西望了,她怕看到那些奇形怪状的树。她怕突然冒出一个恐怖电影里经常出现的痴痴的人影,男人或女人,面目狰狞,伸着鸡爪一样的手,慢慢地平移过来。她极力告诫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鬼,所有的那些,只是自己吓自己而已。但在这种气氛下,所有的告诫都不起作用。那些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似乎在每一个阴暗的角落潜伏着,偷窥着,算计着。 风依然没有停,阴森森的,可能是已经麻木了,所以感觉没有抖得厉害了。 麻木对蚊子也起作用,或者蚊子已经吃饱,反正也没先前多了。 只是饥饿,让人有些难耐。有几次,她甚至摘了几片嫩嫩的茶树叶子,放在嘴里干嚼着。那东西很苦,就象她此时的心情。 最让人难耐的是那个可恶的看门的家伙。 ——刘传忠会不会回来? 他还在不在? 这么黑,这么难,这么险,他不会再来了,永远不会再来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他的承诺只是刚过去的那阵风,除了让自己麻木之外,并没有多少价值。其实自己也不能怪他,他不曾欠自己什么,自己也不能给予他什么,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他不回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回来也好,省得自己欠他更多。欠情和欠钱一样,让人心里总有些阴影。 还是母亲说得没错,一切都得靠自己。 她终于决定不等了。在走之前,她要计划一下自己下一步地行动。走向哪里?做些什么?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树丛深处有沙沙的轻响,由远而近。 分明是谁的脚步。 苍天不负有心人,她心里一阵狂喜,脱口叫道:“刘传忠!我在这里!” 没有人答应。 甚至连沙沙的脚步声都停了。 整个树林里,只有低吟的风声和她紧张的喘息声。 过了一阵子,那种沙沙声又响起来了,仔细一听,象脚步,又不象脚步。肖晚燕站起来,心都提到喉咙里来了,她的声音都带着哭腔,“刘大哥,如果是你的话,你可别吓我,我真得好怕!” 还是没有人回答她。 沙沙声又停了。 肖晚燕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四周,什么东西也没有。 不是人,会是什么呢? 一会儿,那种奇怪的沙沙声再度响起,而且好象换了方位,听起来仿佛就在身后...... “啊——”肖晚燕尖叫一声,吓得拔腿就跑。 在丛林之中,急不辨向,慌不择路。也不知跑了多远,不知跑了多久,也不知摔了多少跤。只到实在跑不动了,她才止住了脚步。看了看身后,的确没有什么跟上来,又仔细听了听,那种沙沙声也已经不在了,于是就地坐下。 她摸了摸后腰,衣服已经湿透了。又摸了摸头,汗水淋淋的,还在。 看来只是虚惊一场。 她绷着的心弦,稍稍地松了一些。 坐了好一阵子,气平了。她仔细地观察了一遍四周,当看到那东西的时候,她蓦地站了起来,心里大叫不好,刚刚缓和了一点的神经又绷直了。 她看到的那样东西是棵树,茶树。 那棵树不大,但有很多叶子。 没有花。 借着微弱的月光看到,这棵茶树,和刚才的那棵,连分的干发的枝都是一模一样。 树过去一点就是悬崖。 也就是说她跑了半天就只是兜了个大圈,又回到了原地。 难道真得遇见鬼了? 小时候,听母亲说,鬼常常在山头种一种迷魂草,人若踩到了它,就只会在原地打转,永远也别想走出去。 她越想越怕,觉得自己就要崩溃了。 这时候,有一样什么东西轻轻搭在她的肩膀上,象是树叶,又不象,是什么? 她心里一毛,慢慢地用手去摸。 她摸到了一样冰凉坚硬的东西。 鬼手! “啊——”她再次惊叫起来,比前一次更凄厉。 回过头来。 微微的月光下,是一张苍桑而又苦难的脸—— “是我,刘传忠,你摸到了我的枪,”刘传忠拍着她的肩,轻轻地道。 的的确确是他。 身材略显粗短的刘传忠。 “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来了,”好一阵子,肖晚燕才说话。 “我也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来了,”刘传中微微一笑。 “可你为什么又来了?”肖晚燕问。 “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因为我也曾经等过一个人,我知道这样等人的滋味不太好受。” 肖晚燕默默地听着。 对着月光,依稀可以看到她的眼里有什么东西在闪动着。

第三天中午。 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月亮湾渡假村。 这里是本地最有名的休闲渡假的胜地。在风景秀丽的月亮山下,占地一千六百余亩。里面除别墅,花园,娱乐场之外,还有一个小型的高尔夫球场,设备都极为先进。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雄说的,“引领本地时尚,紧跟世界潮流,应该有的都有,不应有的也有”。另外,象一只温柔的手臂一样,环绕着渡假村的,是清清浅浅的月亮河。那里可以游泳,可以划船,也可以钓鱼。更使得渡假村平添几分神趣。 周雄一生中有两件事颇为自得。其中一件就是筹建这渡假村。他还没有任水泥厂厂长的时候,偶然的机会,和几个朋友来这里炸鱼,发现了这种块风水宝地,一直耿耿于怀。在任厂长的时候,他力排众议,主张在月亮湾筹建渡假村。几乎是凭一人之力,跑批文,拉港资,又是征地移民,又是拆迁动土。历时三年,今年元旦竣工。 据当地一个著名的文学家认为,就其规模来讲,称其当今的“大观园”并不为过。 后来的事实很快证明了周雄的英明。 开张半年来几乎收回了投资的十分之一。 这里不仅有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更重要的是几乎包揽了本地政府的所有会议和接待。可能是为了方便办公和对外的接洽,就连张书记最近也在这里租了一套房子。张书记的办公房是两层楼的,西欧建筑,不大,但看起来很有品味,就在月亮河边。他比较喜欢在这里办公,最近一向,几乎隔两天就要来一回。在这里工作,不仅自己心情舒畅,而且在这里,谈项目,签合同,成功率都比在城里要高得多。 此时,他的办公室里有四个人。 张书记背着手,站在窗口。窗帘已经拉开,可以看到河里粼粼的波光, 抬起眼,则可以看到河对面的村庄,远山,还有山顶上悠然的白云。 周雄坐在真皮的沙发上,若有所思的品着一杯古丈毛尖。 老远地坐在电视前的周小芹穿着一件紫藤花的丝袍,正专心致志在织一件毛衣。 在门口耷拉着脑袋,垂手而立的,是一身警服的朱正义局长。 电视没有开,也没有人说话。办公室里只听到河风吹着那串玻璃风铃,时疏时密地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突然,张书记转过身来,对着朱正义,粗声道:“一群饭桶!那么多人,那么多车,连直升飞机都给你们派了,你们却连个小小的出纳和保安都摆不平,亏你还跟了我那么多年!” 张书记看来是真得发火了。 周小芹明显吓了一跳,针都没动了,转过头来看。 周雄则若无其事地坐在那里,仿佛在分辨那杯茶的成色。 朱正义则沉默着,他知道,在张书记的火头上,任何辩解都只会让事情更糟。 “你自己看,现在这残局怎么收拾,”张书记道,“调查组就在本地,正愁找不到米下锅。如果那对狗男女将帐本送去,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朱正义想了想,低声道:“是我办事不力,让他们侥幸脱逃。他们在乌云山路段布置翻车的假象,一定是从乌云山上面跑了。我这就去安排人手,沿山追杀。保证他们不会再有上次的运气。” 张书记冷笑道:“现在去追杀?你以为他们是两只蘑菇,等着你去采?两天了,他们早跑到爪哇国去了。” 朱正义道:“那我们怎么办?干等着他们回来算计我们?” 张书记没有回答他,而是到桌子的烟盒里取了一支烟,夹在手上,四处一摸,没有火机。朱正义很机灵,连忙掏出打火机,走上去,要为张书记点烟。张书记没要他点,接过火机自己点燃了。 突然,他缓和了一下声调道:“你听听周董事长的意见吧。” 说完他将火机还给朱正义,朱正义就把它放在桌上的烟盒旁,然后看着周雄的脸。 周雄一脸平静,看了张书记一眼,又要忙不紧的嘬了一口茶,才慢慢地道:“咱们红道上走不通,就只有走黑道了。听说江湖上久负盛名的‘北斗七星’最近就在本地。干这些活,他们七个人胜过你的千军万马。” “他们的名号我也知道,是公安部记录在案的十大黑社会组织之一,专干杀人的勾当,警方通缉了十年,也对他们无可奈何。有他们出马,就是那对狗男女就是有三头六臂,七十二般变化,也只有死路一条,”朱正义道,“只是他们神龙见首不见尾,你真得可以在本地找到他?” “找他们的事包在我身上了。只是最近他们生意好,所以价钱要得比较高。” “好说,好说,”朱正义终于找到一根救命的稻草,连忙道,“多少钱都包在我身上了。” “张书记的意思怎么样?”周雄转过来问道。 “事到如今,也只有这样了,”张书记道,“这次可万万不能失手,宁愿吃点钱亏,也要让他们多费些心,多跑些路,把事情做好做实。钱是身外之物,去得快,往往也来得快。” “那是,那是,”朱正义道,“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将那对男女的狗头买来见您。” 张书记道:“另外,别忘了拟一份通缉令,要让他们在全国都无法安身。” 朱正义连连点头,“好的,我回去就叫人去办。” 张书记道:“事情就这样了,大家自己去忙吧。” “等等,”突然一个柔婉的声音传来。 是周小芹。 她放下手里的毛衣,站起来,向张书记道:“我有一句话想说说。” 张书记和蔼地看着她,“你说吧。” “放了他们,不要赶尽杀绝,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周雄插言道:“妹妹,这是男人家的事,你不要管。” 张书记向周雄摆了摆手,“你让她说。” “我了解刘传忠,他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只要你们不把事情做绝,他不会和你们做对的。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们一旦真正地激怒了他,你们会后悔的,”周小芹道。她见过刘传忠发怒的样子。 “妹妹,这里不是你说话的地方,”周雄大声地阻止着周小芹,他怕她的话触怒张书记。 “不要紧的,她是为了我们大家好,”张书记和颜悦色地道。 他慢慢转过去,坚定的目光投向远山上的那朵白云。 只听他一字一句地道,“这一辈子我都还没有后悔过,我倒想真得后悔一次。”

不知道在哪里。 这是一条浅浅的小溪。 溪水很清。象一匹柔软的,透明的丝绸,在风中飘荡。遇到大一点的石头,会被撕裂成一绺绺的,但很快又会再下游处合拢。露出水面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偶尔会有一篷篷的兰草,叶子优雅披拂,参差错落,都没有花,却自有一种落寞宁静的风韵。 刚走了长长的一段山路,正酷热难当的肖晚燕一见水就精神一振,见到兰草更是喜欢得不得了。就要下水去采。却被刘传忠止住了。 ——“先脱了鞋,不然湿鞋走长路很容易伤脚的。” 肖晚燕依言将鞋子脱下,挽起裤管,踩进水里。 凉沁沁的,好舒服。 刘传忠人胖一些,汗水也多多了,全身几乎没有一根干纱。趴在地上,喝了几口水,又洗了个脸,然后找了块石头坐下。 白嫩的脚,透明的水,还有清澈的阳光,摇曳的兰草,组合在一幅动人的画。 刘传忠都看呆了。 肖晚燕小心翼翼地采了一茎兰草,回过头来,问道“你看这漂不漂亮?” “漂亮,”刘传忠连忙把眼光移开,一边心不在焉地道。 肖晚燕早已发现他那直勾勾的目光,脸上顿时生起了一朵红霞,嗔道:“你看什么?” “我看水里的螃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刘传忠扯了个不太圆宽的谎。 “你才是横行霸道的螃蟹呢!”肖晚燕大声叫道,“你敢骂我,看我不教训教训你。”说完转过来,就往刘传忠身上浇水。一捧两捧三捧,边浇边笑。 洁白的水升起,绽放成花,又落下成水。 阳光里,那些水花泛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象烟花一样,开得快也谢得快,但那比烟花要清纯得多。 这简直是刘传忠见到的最美的景致。 他被这种景致打动了。 他没有躲,他甚至动都没有动。任那些美丽溅在自已的脸上,身上,然后泌入自己的心脾。于是这个夏天已不再酷热。 肖晚燕见刘传忠全身又湿了一遍都不还手,觉得没有什么味。浇了一阵就住了手。 “你饿不饿?”刘传忠突然问。 “真希望你是一头牛,”肖晚燕似乎没有听到他的问话,只顾说自己的。 “为什么?嫌我碍眼?”刘传忠不解。 “不,我只是想把你烤着吃了。” 刘传忠笑了。突然,他想到了什么,跳下水来。 ——“我们看能不能翻到螃蟹。” “好的,”肖晚燕干脆地应了一声,到水面开始翻起石头来。 不一会儿,突然肖晚燕尖叫起来,“有,好大一个!快来,我不敢捉。” “把手掌尽量张开,一把抓过去就行了。不用怕,它的钳子夹不到你的,”刘传忠道。 “我还是不敢。” “那我来吧,”刘传忠走过去,果然看到一只硕大的膀蟹,对着他张牙舞爪的。刘传忠一把抓过去,手到擒来。 小溪在深山中,人迹罕至,所以这里的螃蟹又肥又大又蠢。不一会儿,刘传忠便捉了二十几只。肖晚燕也试着捉到了几只小的。看着可以饱餐一顿了,他们就上了岸,然后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一个找柴,一个砌灶。 火很快燃起来了。 一个剥壳,一个烤。 螃蟹很容易烤,看着褐色的壳慢慢变成了橙黄色,就算好了。这时候的螃蟹又脆又香。 “呵,我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肖晚燕咯吱咯吱地嚼着一只蟹钳,“要是有点盐就更好吃了。” “我这东西有点盐,你要不要?”刘传忠递过一颗朝天椒。 肖晚燕试了一颗,辣得直吐舌头,“这东西我是吃不得。” 刘传忠笑道:“吃不得正好,我都只有三颗了。” “我看过别人抽烟,喝酒,甚至吃醋的,却第一次看到有人爱吃这玩意儿。什么时候学会的?” “在狙击连的时候,一概不准抽烟,因为抽烟很容易暴露目标,当然酒就更不能喝了。而我在伏击训练的时候又很容易犯困,于是便想到了用这种辣椒提神。” 刘传忠吃得很快,一会儿就吃饱了。 没事做,他以手为枕,仰身躺下,一副很疲倦的样子。 “你累了?” “全身好象有点不舒服,感觉很乏力的,”刘传忠道,“可能一身汗水没干就浇了水,水又很凉,有些逼汗了。” “应该不会生病吧?我比你身上还湿得多都没有事。” “最好不要,要不然拖着病体逃命,就凶多吉少了。唉,这几年身体越来越差,隔两个月就要打回针吃回药,” 可能石头太硬,不好睡,刘传忠又坐了起来,脸上露出了一点笑容,“也许是太疲劳了,没事的。” 他随手将自己的枪拿过来。逃亡以来,那支枪什么时候都在他一手可以够着的地方。 他仔细地擦着,瞄着,检查着。 “没事就好,不然的话,我会很过意不去的,”肖晚燕一边吃,一边看着他擦枪。她吃得很慢。 一会儿,她又突然道:“记得你曾经说过,这你一生只喜欢两样东西?” “是的,”刘传忠觉得肖晚燕的记性比他想象中的要好。 “其中一样就是这枪?” “嗯。” “多少钱买的?” “两万五。我做生意赚的钱都搭进去了。那是我准备娶媳妇用的。” “那么贵?这点破铁?”肖晚燕一边嚼着蟹爪,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这还贵?美国产的。要不是卖家急着钱用,再翻一倍也别想买得到。” “世界上竟然有你这种笨人,花那么大的价钱买这东西。吃又不能吃,住又不能住,又不想杀人,也不想打猎,连拿都不敢拿出来。如果没有今天这档事,你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开一枪。” 刘传微微地笑了笑,“你没做过战士,当然不知道一个狙击手对枪的感情。就好比一个琴师,对一件名贵的小提琴的感情,或者一个考古工作者对古董的感情一样。在我看来,这枪的式样,线条,还有光泽,都搭配得恰到好处,本身就是一件百看不厌的艺术品。有空的时候,无人的时候,擦一擦,摸一摸,拆一拆,装一装,听到铁器撞击的声音,那其实也是一种享受。就象和一个最好的朋友谈过心似的,空虚的心里马上便会充实许多。” “这我的确不能理解,按你说的,枪就象人一样,”肖晚燕笑道,她发现,一说到枪,刘传忠就特别来劲。 “枪,其实也有生命的。就象一匹好马,和你相处得久了,会主动配合好你的每一个动作。” “还有一样东西是什么?”肖晚燕好象对他的一切都很感兴趣 刘传忠没做声了。 他擦枪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周小芹是他一生的爱。 “是你曾经等过的她?”肖晚燕似乎记得刘传忠说过的每一句话。 刘传忠还是没有回答。 周小芹是他一生的痛。 “我们说点别的,”肖晚燕怕伤了他的心,忙转换了话题,“想好了没有,我们今后怎么做?是回去向调查组反映情况,还是继续逃?” 刘传忠想了想,半晌才道:“你说呢?” 肖晚燕道:“按我的脾气,要回去拼他个鱼死网破,我才心甘。光天化日之下,敢贪赃枉法,诬赖好人。国法何在,天理何在?现在不是以前的那种专制社会,只要我们能够力直气壮地站出来,他们肯定会被我们打下去。毕竟邪不胜正。” 刘传忠道:“说的不错。好象书上,报纸上的确都是象你这么说的。” 肖晚燕有些得意,“有理走遍天下嘛。” 刘传忠道:“如果说话可以杀人,我也一定和你回去。” “你的意思是?” “对于书,我只相信后面的价钱;对于报纸,我只相信前面的日期。” “你是说我们斗不过他们?” “现在打官司都有三讲,一是讲关系,二是讲钱,三才是讲证据。我们有什么?” “一无所有。” “调查组凭什么相信你?就是你有帐本在手,又如何奈何得了他们?他们有的是人,有的是权,有的是钱,有的是枪,有的是办法,有的是借口,捉你,关你,杀你。再进一步说,你有了证据,交上去了,调查组也相信你,可是也不见得会扳倒他们。——谁能保证调查组没有他们的人,没收他们的钱?” “你也未免太过敏了些,我们毕竟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肖晚燕道,“就算如你所说,我们也不能就这样白白地放过他们呀?这口气你咽得下吗?” “我们冒着生命的危险,只为了出一口气,你说这合算吗?” “树活一张皮,人就活一口气。”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了生命,所有的法律公理,仇恨包尊严都是空的。没有了生命,争得了一口气又有什么用?也许旁人会对你的看法会截然不同,但这种看法于一个死人来说是丝毫不起作用的。我总认为,人是活在自己的理想里,不是活在别人的目光里或者嘴巴上的。” 这一大套理论肖晚燕不知听进去了没有,只听她轻轻地问,“你的意思是继续逃?” “我是这么想的。我想去西部,那里的雪山草原是我很久以前就向往的地方。那里人烟少,他们可能想不到我会去。到了那里,我将隐姓埋名,然后会找一个工作,工资低一点不要紧,我只要过一种稳定而又平淡的生活,”刘传忠笑道,“不好意思,找一个看得上我的女人,成一个家,便是我这一生最大的理想。” 肖晚燕微微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肖晚燕抬起头。 柳树那边,太阳已经西斜。 原来世界这般安宁,这般详和。只听到潺潺的溪水和穿叶而过的山风。 突然,肖晚燕转过来看着刘传忠,认真地道:“我跟你走。” “为什么?” “因为我看上了你。”

在无云无月的夜里,常常可以看到有七颗差不多大小的星子,象一柄勺子一样,横亘在星空中,人们称之为“北斗七星”。 在一间灯光幽暗的小屋里,朱正义却也看到了“北斗七星”。 他看的是一张纸。 纸上有一串名字和简介。 “北斗七星”,近十年来,江湖上最负盛名的杀手组织之一。 “十年来,我们接了十七笔生意,成功了十五次,失手两次,”对面,在灯光照不到的阴影里,坐着一个一身黑衣人,看不清面目,他是北斗七星的联络代表,周雄引见的,象一个成熟的推销员一样,他正在向朱正义介绍他们的组织。他的语言很平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让人感到真实可信。 “你们也有失手的时候?” “当然,就象医生治病不敢说包好一样,干我们这一行,其实没有人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如果有,那只能证明他的生意差,不得不说大话来揽活。” “我想知道你们失手那两次的情况,”朱正义知道,买货就得挑毛病。 “一次是因为目标心脏病发作死了。另一次则是没防到目标的自杀。” “人死了,都不算成功?” “我们没有收到另一半的酬劳,”黑衣人道,“做我们这一行就是为了一个钱字,没有收完钱的行动都叫失手。” “你开个价。” “一百万。” “你们的胃口也太大了一些。” “一分钱,一分货。你自己也看到了,纸上的这七个人,每个人每天都是用钱包起来的。” 朱正义仔细地看了看手里的小纸片上有七个人。 老七,小李飞刀:兵器,M40A1狙击步枪,枪法奇准。 老六,狐狸:兵器,国产五四式手枪,善于追踪。 老五,浪人:兵器,忍者快刀,善于武功,格斗。 老四,火车头:兵器,霰弹枪和轻机枪。力大,性刚猛。 老三,老表:善于爆破和机械。常用兵器,冲锋枪。 老二,土匪:国产九七式突击步枪,此人十八般艺,样样精通。 老大,枪神:兵器,左轮手枪。特点:枪法奇快。 “可不可以少一点?” 黑衣人摇了摇头,“你要的货物中,有一个狙击手,而你又不能提供确切的地址和行踪,这点最麻烦,我们要花很大代价,在全国范围内调查追踪,如果出了国就更麻烦。另外,现在的材料费又涨得很快。一颗子弹都要几块钱。——出不起价就算了,反正最近我们弟兄们又不是没有事做。” 黑衣人转过身,作势要走。 朱正义道:“请留步。” 黑衣人止住脚步。 朱正义道:“生意成交。” 黑衣人道:“先付一半定金,另一半事成之后再付。” “你那么相信我?”朱正义笑道,“如果你做成了事,我不付另一半呢?” 黑衣人道:“希望不要出现那种情况。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很麻烦的,我们又不得不多做一趟生意,而且这趟生意是没有任何酬劳的。” 朱正义道:“你的意思是会来杀我?” 黑衣人道:“其实,我们都不喜欢杀人。无非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才不得已而为之的。” 朱正义道:“从今天起,两个月之内,我要他们两个从地球上消失。” 黑衣人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会拿着他们的遗照,还有心脏切片的DNA鉴定书来换我们的另一半酬劳。” 朱正义很精明,“不出意外的话?——告诉我,这次行动你们有多大把握?” 黑衣人道:“百分之九十。” 朱正义道:“可我要的是百分之百。” 黑衣人道:“我说了,干我们这一行没有百分之百的。你这种价钱做到百分之九十,已经很不容易了。” 朱正义作色道:“你的意思是我如果把价钱提高的话,你们的成功率就会提高?你们这是什么职业态度?” 黑衣人道:“价钱不同,请出的人也不同。当然成功率也不同了。” 朱正义道:“难道北斗七星还有不同的人?” 黑衣人道:“你对天文学看来不怎么了解,北斗星始终在围绕着一颗星旋转,那颗星是北斗七星真正的核心。” 朱正义道:“北极星。” 黑衣人道:“你很聪明。如果你将价钱加一倍,我们至少可以将成功率再提高九个百分点。” 朱正义道:“你是说请出你们的北极星?” 黑衣人道:“不错。北极星是我们这个组织的核心,据说,他一个人的能力比七个人加起来还要强。不过他近年来很少出手了,因为没有合适的价格。” “他叫什么外号?” “不知道。” “他用什么兵器?” “不知道。” “他有什么特长?” “不知道。” 朱正义沉吟了半晌,缓缓地道:“好,这笔钱我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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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阿福的故事

西北边陲。 一片无名的草原。方圆大约四五公里。 草原的周围,多是一些重叠的山,有的山顶还有积雪。 没有云,从积雪中升出的太阳,红的很鲜,黄的很纯,象刚破壳的鸡蛋。

草原北面的一座山下,有一片桦树林。 桦树林再下来不远处,有一间小小的木屋。 木屋上面有一条淡淡的炊烟,因为没有风,袅袅婷婷地升得很高。 “吱嘎——”一声清扬的开门声,在这宁静的草原上传得很远,很远。木屋里走出一个年轻的妇女,一身少数民族装扮,头上结着许多小巧的辫子,身上淡黄的衣裙,还镶着白色绿花的边。她左手端着一盆子衣服,右手提着一个木桶,向屋子左边走去。 她的脸上洒满了早晨的阳光和昨夜的笑容,边走边在哼着一首歌。走近一点你会听到,她唱的是《小城故事》。 这本来是一曲慢歌,但她却唱得很轻快。就如同她的脚步。 屋子的左边两百米处,有一条小溪。 这是山上的雪水融化而成的,清得可以看见石头下面细小的砂粒。 她在一个平缓的石板处停住了,放下衣服和桶子,开始洗衣。 水很冷,五月天,都冷得侵骨。 但她的歌声还在。 洗了两件之后,她的歌声停了。 仿佛有人在叫她,她回过头。 屋后面走来一个中年人,那是她的丈夫阿福,不高,不瘦,头发和胡须都比较长,也是一身少数民族打扮。他的肩上扛着一支火铳,枪管下面似乎是一只兔子。他站在门口,望着这边的小溪。 “阿莲——” “哎!” “吃得饭了吗?” “可以了。都在锅里热着。” “你吃了没有?” “没有,你先吃着吧,我洗完衣服再吃。” 阿福走到里屋,放下兔子,挂好猎枪,然后揭开锅盖,里面是一碗兔子肉。饭是热腾腾的,只是分量比平时少了一些。或许她知道自己感冒,吃不了多少吧。他盛了满满一碗,想了想又往锅里倒了些,夹了几筷子肉,身子很累,难得找凳子,就坐在门口就吃。 菜很淡,本来感冒胃口就不好,所以阿福吃一口就感觉到了,是不是没有放盐? 这已是连续第三次了。阿福觉得有些不对劲,走到灶旁。 果然,不出他所料,盐罐是空的。 他把饭碗放下了,坐在门口出神。 阿莲提着洗好的衣服回来了。 “吃了?”她一边晾衣服,一边问。 “嗯。” “你的感冒好点没有?” “还是头晕,身上有些发冷。咳起来喉咙很疼。” “还是去看看医生吧?”她道,“拖了这么久了,怕成肺炎。” 阿福却说到一边去了,“家里没盐了,你为什么不说?” 阿莲停住了手,转过头来,轻声道:“我想等你身体好一点再说。反正几餐没有吃盐又不会死人的。” “是不是没钱了?” 阿莲迟疑了一下,轻声答道:“嗯。” “一块钱都没了?” “都没了,”阿莲道,“那点死钱不禁用。路上用去了大半,现在又过了这么久。处处都要用钱,事事都要用钱。” 一阵沉默。 半晌,阿莲才转过身去,继续晾衣服。 阿莲晾起了衣服,正准备进屋的时候,听见阿福说:“我去一趟镇里。” “做什么?” “再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事做。上次听那个小吃店的老头说,镇北有一个什么贺兰大酒店生意不错,或许会要人手的,”阿福道,“我顺便将兔子卖了,买点盐米回来。” “等身体好了再去吧?” “不要紧的,这点小感冒奈何不了我的。” “卖了钱,你先去看医生去。有剩余的再买盐米。” “好的。其实我经常感冒,很多次都是拖好的。” “你等一下,我吃了饭和你一起去。” “为什么?” “我总是不放心你的身体,”阿莲道,“另外,这里地方偏僻,经济落后,没有什么厂矿,男人不好找事。女人找工作可能反而会容易一些。” “不行,”阿福道,“我一个人去,两个人怕引人注意。” 说完,他了站起来,到里屋取了兔子,然后走出了门。 “没找到工作不要紧的,你可要早点回来,”阿莲没有再坚持要去,“当初那么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还有什么好怕的?两个大活人,总不可能饿死吧。——我等着你回来吃晚饭。” “那我走了。” “要不要加一件衣服,傍晚的时候怕冷。” “不用了。”

从家里到镇上,有两条路,象弓与弦一样。 一条是直的,大约有十公里,但要翻过对门的那座高山。难度大一些, 另一条是弯的,从左侧的黑石坡绕过那座山,黑石坡比那座山要矮得多,容易爬,可是路程又远了一倍还要多。 想到要在天黑前赶回来,阿福选择了近道。 太阳离山已经有两尺高了。 天很蓝,那种蓝可能是世界上最纯的蓝了,象水一样深,象梦一样远。天上的云不多,却比他所见过的云都要白,象一朵朵盛开在天上的雪莲花。对于这些蓝白之物,阿福没有一点心思看,头重重的,太阳穴上,总有什么东西胀得隐隐作痛。在他看来,阳光下这些非常清晰的景物,就象在梦境里一样,不十分真切。 草原不是很平,处处有高高低低的,廓线平缓的丘陵。 在丘陵的上面,时时可以看见那一排白头的青山,仿佛就在前面,可又总在前面。 黄绿的草不足半尺高,中间随意散落着一些小小的野花,有白色的,有黄色的。圆圆的,让阿福很容易想到了金币和银币。 因为身体虚弱,只走一会儿就是满身大汗。出了一身汗后,脑袋反倒轻松了许多。 他加快了步子。丘陵外的山越来越高。 一个小时左右,他终于到了山脚下。实在有些累了,他便坐下歇了一会儿。 这里的山和南方的山不同,随着山势的升高,植被有明显的变化。最下面是绿色的草地,再上面是灰白的桦树,再上去就是矮小的灌木,然后是贴地长的藓类植物,再上去就只有乱石了,最上面还有一点未融尽的雪。抬头望去,就象一个戴着白绒帽,穿着花纹裙的少女,伫立在面前。不过在疲惫的阿福面前,再美的少女他都提不起兴趣了。 他等到汗干了才站起来,开始爬山。 刚把桦树林走过,汗水又出来了,这回更多,衣服都湿透了。他索性把衣服都敞开了,风大股大股地灌进来,汗水才少了些。 走过了灌木带,山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冷。他又忙扣上了衣服。 再走了一会儿,汗水干了,衣服却没有干,贴在身上,冷嗖嗖的,一步一惊。让阿福心烦的是,半天都未曾咳过的喉咙,现在不住地咳嗽起来,而且每咳一声,不仅咽喉痛,连脑袋的神经也牵扯着痛。 可能是空气稀薄的原因吧,走到乱石带的时候,他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仿佛有块巨石压在胸口。另外,在咽喉处,又似有一口痰堵着,象棉花一样,咳也咳不出,咽也咽不下。 脑袋又开始重起来。 脚步也开始重起来。 连手里的那只兔子也重了起来。 再往上走,石头上零零星星的有了雪的痕迹。 他的脚就踩到了雪。 六月的雪,并没有什么不同,踩在上面依然是一步一个脚印。 没有看到想象中的雪莲。 风越发大了,直吹得他的头发根根竖了起来。阳光依然在,可那是彻骨得冰冷,晒得他脸青唇乌,上下的牙齿不停地打架。在这样的雪地里,虽不至于冻僵,但感冒肯定会加重的。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听妻子的话,没有多带件衣服。 还好,抬起头,再走几步就可以过山了。 天是那么近,仿佛走过了雪山他便可以跨进天堂。 终于翻过了山。 山那边的草原平多了,在山上,可以望到远远的有几处房子。 那便是他要去的小镇。

到了小镇,已经是中午过了。 一进去就看到那个没有招牌的小吃店,那里生意冷清,开店的老头姓木,上次阿福问过他,他说他自己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请得起人。木老头人很好,也就是他告诉阿福,镇北“贺兰”大酒店场合很大,可能用得上人。那次天色晚了,阿福没有去成。 此时的阿福依然不觉得饿,只是头重脚重,全身都痛,感觉非常吃力。坐一坐,吃点东西或许会好一些。他走到小吃店里,正准备叫碗面条,突然想到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于是改口向老板讨了一碗水喝。 喝水喉咙都痛得厉害。 他强忍着,把一杯水喝完,然后他提着兔子,一步一步向镇北走去。 因为体力原因,这一段路似乎特别难走,每一步都让阿福感到了艰难。 走出了约摸一里地,阿福看到了一个大大的庄园,被一段长长的围墙圈住了,大门很有气派。阿福走过去,不是酒店,招牌上写的是“贺兰大牧场”。这里规模也挺大的,兴许需要人手,既然来了,何不进去问一问。 门口有两个人在说话,一个老汉,一个中年人,其中那个中年人身材比较魁梧,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一脸络腮胡的,衣着整齐,气宇轩昂,可能是老板。 阿福走了进去。 “请问,你们这里的老板是谁?” “我就是,”那个衣着整齐的人迎上来,上下打量着他,“老板,你来买羊?” 他们这里的人为了表示对人的尊重,将不认识的男人都叫老板。他们这里一般来的顾客十有八九是来买羊的。他们牧场有一种澳大利亚进口的绵羊在这里很畅销。很多南方人不远千里到这里来调羊。 阿福慌忙回道:“不是。” “那八成是买马啰?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的马都卖完了,只有几匹种马了,”那个老板说话很快,一见是外地人,又马上换了一种本地腔很浓的普通话。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我只是想找点事做。” 那个老板半晌才反应过来,在他这里做事的大都是他亲戚,就是不认识的人,也都是经过熟人介绍来的。象这样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陌生人,这么冒然向他找事做,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不过他并没有粗暴地拒绝或者简单地嘲笑,他想戏弄一下这个略显木讷的南方人,于是很有礼貌地问阿福,“你剪过羊毛吗?” “没有。” 这在老板的意料中,南方人一般绵羊都没有见过。 “你会套马吗?” “不会。” “你会阉牛吗?” “不会。” “你会做爱吗?” 老板的声音故意含含糊糊的,阿福没太听清楚,加上本就头晕脑胀,根本没想到会有人玩他,还以为是自己从未听说过的工作,于是随口答道:“不会。” “我本想叫你给我的马配种的,”老板一本正经地道,“不会就算了。” 连老板旁边的那个老汉都忍不住笑了。 远一些的阿福前面那句还是没有听清楚,只知道自己不合要求。 “不好意思,耽搁你们了,”他向两人道了别,提着兔子,转过身,正准备走。 这时,一个壮汉挑着满满一挑酒糟进来了。 老板示意他停下来放下担子,然后对阿福道:“你过来,再去试一试那挑担子。” 阿福又转过来,他看看那担子,估计这一挑不会上一百五十斤,自己虽然挑不了多远,但走几步是绰绰有余的。于是他放下手里的兔子,走上前去,一蹲身,将扁担架在自己肩上,往上一挣,那担子竟然纹丝未动。原来这几天本身就体质虚弱,再加上又没吃早饭走了那么大老远的路,力量已经大不如前。阿福不信邪,铆足了劲,再挣,终于起来了。看着他那胀得发紫的脸色和颤抖的双腿,谁都知道,他走不了几步。 可他挑着担子,踉踉跄跄地走了一二十来步才放下。 后面那只桶他没注意,放在了一块石头上。 等他将肩抽出来,想舒一口气的时候,那只桶偏倒了。众人都来不及叫,眼睁睁地看着玉米酒糟流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留意,我把它捧起来,我这就捧。” 阿福知道自己闯了祸,一脸通红,连连向老板赔不是。 那个壮汉笑了。 那个老汉也笑了。 只有老板脸色难看一些。 阿福没有等他发话,蹲下去,将稀糊一样的酒糟往桶里捧。 酒糟是制酒后剰下的东西,因为这里是做的包谷烧酒,所以剰下的是玉米糊,这种东西喂牲口很好。因为里面还残留着酒味,所以很香。 但阿福一点也闻不到。 他不敢有一丝耽搁,快速地捧着。 汗水象雨一样从额头上滴下。有的进入了眼睛。实在受不了,他用衣袖在眼睛上揩了一揩,他没留意衣袖上也沾了酒糟,那一揩,黑黑的糟糊又到了脸上。 幸好他自己看不见。 捧了十多分钟,才差不多完成了。 阿福站起来。 突然,觉得眼前一黑,脑袋一阵麻木,他暗道不好,又踉跄了几步,好不容易才稳住。拍了拍额头,看看没事,才一边道歉,一边走了出来。 刚走了一段,他又折回来。原来是兔子忘记了。 他提了兔子,一步一步地离开了。 看着阿福走远了,那个老板冷笑道:“可惜你不是牲口,不然,我会养你的。” 阿福自顾走他的,好象一点都没有听到。

再走一里地,就看到了富丽堂皇的贺兰大酒店。 听那个小吃店的木老头介绍过,贺兰大酒店老板贺拉提是本地最有名的人物。没读过什么书,非常会做生意,听说他仅以一头小羊羔起家,只用五六年的时间,就垄断了本地的畜牧市场,现在已经是本地最富的人了。 当时,贺拉提在这里买地修豪华酒店,当地人都认为他在烧钱,在这个穷乡僻壤,除了老鼠和苍蝇,有谁吃得起,住得起?没想到他一开张,生意竟然特别地好。很多人驱车几百里,都只为了往这里甩钱。有的人认为他厨师请得好,有的人认为他小姐请得好,有的人认为这里偏,适合一些见不得人的消费,也有有的人认为他结交的黑道上的朋友撑的场,更有的人认为靠在城里当市长的姑爷拉的客,反正,如今他的酒店几乎成了小镇的招牌,比镇子还有名。 阿福来的时候,前面的停车场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车。 其中有些车的车牌用“恭喜发财”的红字蒙上了。估计是公车。 门口有个保安拦住了阿福,阿福说是来卖兔子的,保安便放了行。 阿福到厨房和餐饮部的负责人讲好了价,七块钱一斤,一只兔子共卖得三十五元。阿福收了钱之后,问那那负责人,可不可以找一份事做,负责人说那要找老板,老板刚回来,就在客厅招呼客人。 阿福向客厅望了一眼,那里有几个衣冠楚楚大款模样的人在谈笑风生。 阿福看看别人的样子,想想自己的状态,早已没有了什么信心。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去了。既然来了,好歹有个结果,才不枉走了这么远的路。 “请问你们谁是这里的老板?”阿福走过去毕恭毕敬地问。 “我就是,请问有什么事?”背对着他的一个大汉转过头来。 ——满脸的络腮胡! 原来就是他,“贺兰大牧场”的老板! 那个该死的小吃店老头怎么不告诉自己,贺兰牧场和贺兰酒店老板是同一个人。还有,自己也怎么没有想到,两个名字那么相似,又挨得这么近的企业,肯定是有关系的。而且那个贺老板偏偏又过来这么快,仿佛知道自己会到这里来似的。 阿福尴尬地站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站在那里,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倒是贺拉提笑了,他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借这个笨蛋在客人面前表现一点什么。 “你又来找事做?”还是那口听起来让人难受的普通话。 阿福点了点头。 “在这里你还能做什么?” 阿福硬着头皮,轻声道:“保安。” 这是他最最善长的工作,而且有着四年的工作经验。 贺拉提笑得更厉害了,“你做保安?” 阿福又点了点头。 这样一个连走路都比较成问题的人,还想做保安?贺拉提摇了摇头,但笑容仍在。 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他飞起就是一脚,只向阿福小腹踢去。 别看只是简单的一脚,却是贺拉提侵淫几十年的功夫,名叫穿心腿,当初,他就是靠这样的一脚在黑道上立足的。在本地,能够躲开他这闪电般的一脚的人,已经没有了。本来,穿心腿,顾名思义,是穿心的。但考虑到这个人和自己无怨无仇,没有必要伤人性命。而且又在自己的店子里,出了人命难得麻烦,于是,贺拉提将角度下调了几分,力道,也只用五层功力。 饶是如此,这一脚踢过去,也有雷霆之势。 阿福虽然没有准备,但他眼尖,反应快,一眼便看出了贺拉提出脚的角度和速度。并随即做出了相应的动作,收腹,撤步。 他完全有把握让过去。 就在他认为已经让过去的时候,他的小腹有了异样的感觉。 那一脚不知为什么,依然结结实实地踢中了他。 他的人随即轻轻地飞起,重重地落下。 落下的时候,已经在一丈开外。 阿福挣扎了一下,竟然没有站起来。 挣扎了几下,又不住地咳嗽起来。 最后咳的那一声,竟然吐出一口浓浓的血痰。 那几个客人半天才反应过来,纷纷鼓掌道:“好功夫!” “没想到贺老板天天酒里困,肉里眠,功夫却丝毫没有摞下。” “这小子纯粹一个混饭吃的无赖。” “这种人要在贺老板手下做事,简直是对贺老板的污辱。” “这样的社会垃圾就要往死里打。” “打死他就象打死一条狗一样。” 贺拉提整了整鞋子,对着阿福道:“你自己先请个保安再来吧。”

阿福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站起来,又怎样走出来的。 一出门,他又倒在了草地上。 白云是那么得温软,太阳是那么得温暖,全身是那样得舒展。 他一点都不想动了,他很想就这样睡过去,睡过去,哪怕是永远。 可是他又咳嗽起来,咳得很深,牵扯到全身都痛——咽喉、脑袋、腹部,包括手脚的肌肉。于是又坐起来,坐起来咳嗽轻松一些。这时他想到了妻子的笑脸——回去,无论如何也得在天黑前回去,她在等着自己吃晚饭呢。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强迫自己走得快一些。 痛,是一种欺弱怕强的东西,你越在乎它,它就越折磨你。你一旦无所谓了,它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走过了酒店,走过了牧场,回到了小镇。 阿福到市场上买了包盐,又买了一袋三十斤的米。还余几块钱,本想去看病的。想了想还是舍不得钱,听说医生都比较欺生,这点钱怕是不够他们塞牙缝的。再拖一两天吧,如果不好,再来看。他搬着米,慢慢地往回走。在走过一家小商店时,看到挂在架子上的一只蝴蝶夹,做工非常精致。问问价,要三块钱。想想妻子抱怨过几次没有发夹,于是再问店主,两块钱卖不卖,店主说最少两块五,不买就算了。阿福踌躇了一阵,最终还是买下了,小心地揣在兜里,然后径直出了镇。 太阳已经西斜,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走在路上,米越来越重,阿福有些怀疑是不是那个米店老板给他称错了。 尽管全身都在使劲,但手、脚还有背心都越来越冷,全身的皮肤都似绷得很紧,时而禁不住打一个寒噤。阿福不知道,是天色将晚的原因,还是感冒加重的原因。 他觉得自己就象那个追太阳的夸父,愚笨,老迈。 太阳越沉越快,将他越甩越远。 这次,他走的还是近路。家里,她一定等不及了。 他走到山下的时候,太阳已经不见了。 他没有歇息,直接上了山。 这山好象比来时高多了,陡多了。到了半山腰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他将米放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抬起头,他看到了,沉重的暮色里,小镇已经看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弯微红的月儿,孤独地悬在苍茫的草原上。远远地望着,象谁的柔美的眉毛,又象谁的微笑的嘴唇。 山风一阵比一阵冷,刺激得阿福又咳嗽起来,不得已,他站了起来。 他走到米袋前,用肩顶住,双手一用力,米是搬起来了,人也倒下了,然后米重重地压在其身上,他忍不住叫了一声。他挣扎着爬起来,觉得有点不对劲,摸摸头,粘乎乎的,一手血。幸好伤口没有多大,天气又冷,血一会儿就止住了。坐下去,稍稍恢复了一点,他又站起来去搬米袋,这次注意了,没有再跌倒。 山路象蛇一样曲折盘旋。 人象蜗牛一样笨重缓慢。 他突然想到了林冲风雪山神庙的情景,可能和自己现在差不多。 只是此时没有那么紧的雪。 林冲,那可是个运气比他还差的家伙。那一百零八个人中间,阿福最喜欢的就是他。 这一阵子,阿福虽然全身都在动,但身体在冰窖里一样,没有一点热量。 肌肉都不那么痛了,不过全身的骨头越发痛得厉害。尤其是脑袋,痛得象要炸开一般。 很明显,病情加重了。 他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坚持,忍耐,过了这座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总共只有一百多米的路程,却是他一生中最长最艰难的路。 走一步,近一步。走一步,算一步。 终于,他翻过了那座山。 抬起眼,山顶上,夜空晴朗,星光灿烂。 仿佛每一颗星子都在旋转,仿佛整个天空都在旋转。 他揉了揉眼睛,的确,星子在转,天空在转,山也在转,人也在转。 就象梦里一般。 就象天堂一般。 就象在梦的深处,有一个声音在长长地呼唤,“阿福——” 他没有应。 他再次倒下了。 米就掉在地上。 人滚下了七八米远。

阿福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不是星光。 淡淡的,新鲜的,嫩黄的,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那是阳光。 早晨的阳光。 长长的一柱,从窗子那边照过来的,从雪山那边照过来的,带着草香。 阿福的记忆还停留在山上,什么时候了?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事? 阿福撑起来,才发现自己在床上,一看到床头上的那把猎枪,就知道在自己的家里。 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阿莲和她头上那个精致的蝴蝶夹。 她趴在床沿,睡着了。 阿福见她睡得很香,没有叫她。可是挪动身体的时候,把她惊醒了。 “你醒了!”她一看到坐起的阿福,脸上的睡意一下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惊喜和激动,“医生说的没错,说你今天可能会醒来的,我一直担心他是骗我的。——别,别乱动,你的手上还打着针。” 一侧的板壁上,挂着几个瓶子,有黄的,有白的,有大的,有小的。药水顺着塑料管,一直滴到左手背。那里用创可贴贴着个针头。 “我是怎么回来的?” “那天,我在家等到天快黑了,还不见你回来,便去接你。我看到你翻过山来,我大声地喊你,你没来得及答应,就倒下了,滚了好远。我吓着了,连忙跑上去,叫也叫不醒你,于是将你往家里背,” 阿莲道,她的眼睛红红的,“我还以为你会死的。” “我说了,这点小感冒奈何不了我,”阿福笑道,“——米呢?” “我当时没有钱付诊费。就拿那包米抵了。” “你当时就请了医生?” “是的,”阿莲道,“一将你背到家里,到家里,喝水、灌汤,都不济事,摸你身上,烫得厉害。于是便马上跑到镇里,叫了医生。我怕医生不肯来,就把米直接背到了他家里。那医生挺不错的,跑了那么远的路,也毫无怨言。他来后,一量你的体温,你猜有多少?——四十度零三。医生说,再高一点就到了临界状态了。” “奇怪,当时,我感觉非常地冷,”阿福道。 “医生说,你的体温越高,越会感觉外部环境很冷。他看了你的喉咙,说你是严重的扁桃体炎,都灌了脓了。再加上你体质虚弱,劳累过度,所以才晕倒。说你这种病,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并结合大剂量的抗生素治疗。他断言,最迟可能要两天才能舒醒,要痊愈,则至少要十天。当时还给你用了激素药,才退了烧。” “我昏迷了多久?” “两天了吧。确切地说,应该是一天两夜。” “一天要多少钱?” “医生说,第一天贵一些,要一百二,以后每天八十,包括出诊费。” “那么贵,我们岂不是要欠帐了?” “你放心,钱我已经付了,”阿莲柔声道,“十天的,一次性付清了。” “八百四十块?” “他说看我们条件差,就收八百算了。” “你哪里来那么多钱?” “我找到工作了,”阿莲脸上现出了一丝自得的神情。 “我不信。找工作哪有那么容易的。” “真的。你昏迷的那天晚上,医生就开出了处方,叫我到镇上的药店去买药。一算帐,就把我难住了。当时,你的口袋里只有一块五角钱了。” “于是你就去找工作了?” “我先到了镇里的信用社。” “你也做过出纳,也应该知道,人生地不熟的,谁敢贷款给你?” “当时急疯了,哪里想那么多。那个会计骂我是神经。现在想来他的确骂得对。” “你找的什么工作?” “扫地。” “在哪里?” “就是你说的贺兰大酒店。我几乎跑遍了全镇,最后才找到那里。” “那里?”阿福有些奇怪,“那里会要人手?” “嗯,”阿莲道,“那个老板真得好,听说我要治病救人,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并还提前支付了两个月薪水去买药。” “你是说那个贺拉提,一脸络腮胡的那个?” “对,你也见过他?别看他样子挺凶的,人其实是个好人。” “是吗?”阿福喃喃地道,“难道我看错了他?”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要看准一个人,是很难的事。因为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环境中,表现也各不相同。我看你还不一样,”阿莲笑道,“当初,我死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跟你一辈子。” “嗯,看来,有机会还得去谢谢他,”阿福道。 “他那个人最讨厌别人谢他的,我当时也说要谢他。他还将我训了一回,说做好事自己也得到了开心,其实不必要另外的报偿了。更何况那是我应该得的工资,他只不过提前一点发而已。” “你一个月四百?” “嗯。你安心地养病吧。生活的事,目前还不用你操心,”阿莲道:“对了,你饿了没有,我昨天就把饭菜都做好了。只等你醒来吃。现在都凉了,我这就去热?” “好的。的确有些饿了,”阿福已经有丙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阿莲站起身,向厨房走去。 一会儿,她又出来了,一只手端着杯水,一只手拿着一个洗净的苹果,“菜正在热,一会儿就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先吃点水和苹果,清清肠胃。医生说,这对你的病有好处。” 喉咙还是痛,但水不烫不冷,恰到好处,阿福将满满的一杯水喝完了。 “还要不要?”阿莲细声问道。 “不要了,”阿福看着阿莲削苹果。 阿莲削得很仔细,削出的苹果皮很薄,很整齐,却又牵连不断,这的确需要很好的耐心和刀术。 阿莲边削边轻轻地道:“我妈说过。苹果削得越长,吃的人就越会健康长寿。” “如果苹果皮断了呢?”阿福心不在焉地道,“那么这个人就会短寿?” “嗯,”阿莲道,“而且,削的人和吃的人之间的缘份,也会随之断掉。” 这些都是迷信,阿福没有理会,只是用心地看着她,一会儿看她的手,一会儿看她的脸。她的手就象削过皮的苹果,白中带着微微的淡青,让他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若能啃一口,可能会又香又甜。她的脸上的确没有了睡意,多了份喜悦,但还有一点东西是抹不去,掩不住的,那就是憔悴。 可以想象,那么黑的夜里,一个娇小的女人,背着一百四十多斤的大男人,穿过无人的草原,那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可以想象,一个孤独无助的女人,四处找工作的情景,也许比他好不了多少。 也可以想象,无日无夜,一个人守在床边,守着昏迷的爱人,那种寂寞,那种焦虑,让人想不憔悴都难。 “你在看什么?”阿莲发觉了阿福异样的目光。 “没看什么,”阿福道,“蝴蝶夹喜欢么?” “喜欢,你真有眼光,我的头发少,配这种大一些的夹子好看,”阿莲道。 “这东西只要两块五,”阿福道,“别人给妻子买钻石项链,我人差,只送得起你这些。” “你真笨,”阿莲道,“为什么要买夹子?为什么不花点钱为自己买药呢?” “我不想。” “我知道你不想,但总有个原因呀。” 阿福望着妻子的眼,沉吟了半阵,“你真得想知道为什么?” “我很想知道。” “因为,”阿福认真地道,“因为我爱你,胜过我自己。” 他说得很慢,也很温和。 阿莲虽然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象触电一般,身子明显地颤抖了一下。 苹果皮应声而断。 “是么?”她幽幽地道。 “是的。” “你永远不会嫌弃我?” “不会。” “真得?” “真得。” “我很高兴,”阿莲又恢复笑,“对了,我差点忘了,菜快糊了,我去看看。” 她将刀和苹果随手放下,冲进了厨房。 热得是鸡肉,很多汤,根本不会这么快地烧糊。 阿莲一冲进厨房,就靠在了板壁上。 仰头看着屋顶。 清纯的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无声地从她白净的脸上,滚了下来。

这是阿福晕倒后的第九天。 早上太阳刚刚出来。 阿福还在睡梦中,阿莲已经做好了饭,洗好了衣服,上班去了。 阿福治病的这些日子,她每天都是这样任劳任怨,早出晚归。 她出去了两个小时后,医生也按时来打针。 阿福对医生说,病已经好得差不多,喉咙吃辣椒都不痛了,精神体力也恢复得不错。不打针可以了,医生也懒得每天跑来跑去,于是答应了他,给他开了点药,嘱咐他按时按量吃完。 阿福吃了点饭,象刚出临界狱的囚犯,兴致勃勃地扛着那把猎枪就出去了。 运气好,个把小时不到,就打到了两只野兔,其中一只估计不少于五斤。 回到家,看看天色还早,他决定去镇上,将那只小兔子卖成钱,将那只大兔子送给贺老板,礼物虽小,但毕竟是自己一点心意,感谢其雪中送炭,借钱治病的恩情。这或许对阿莲的工作也有好处。 至于当初贺老板踢的那一脚,他似乎早已经忘记了。 另外,他也想顺便看看阿莲,看她的工作辛不辛苦,如果实在辛苦,自己可以替她做。每次问她,她都说很轻松,一天只要扫一两个小时的地。但她说的话不太可信,她总是恨不得所有的苦一个人吃,所有的痛一个人受。他认为,人之所以成家就是为了找个人分担人生的苦和痛。 这些事情做完后,若还有时间,他准备再去各处访一访,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这几天,吃用阿莲的,她倒没说什么,自己心里总不太好受。 这次,出门的时候,他记得加衣服了。 一路上,草儿摇,花儿娇,鸟儿叫,云儿飘。 只有活着的人才能拥有,只要是活的人都能拥有,因为这些都不需要钱。 活着真好。 看看那阳光蓝天,看看那雪山草原,看看那白桦林,看看那小木屋,再听听这片辽远纯洁的宁静,然后想想温柔体贴的阿莲,这种优美,这种平淡,这种安逸,不下是自己一辈子所追求的生活吗?这不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幸福吗? 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让人在某方面失去,肯定会在别的时间,别的方面将他补还回来。 只是他觉得,相对于自己的失去来讲,上天给予自己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四下望了望,确认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便将兔子系在腰间,放肆地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到后来,他平展开双臂,象年少的时候那样,象前面的那只鸟儿一样,迎着风,仿佛自己真得会飞起来,仿佛自己真得已经飞起来。 没用多久,他就到了山脚下。 没用多久,他就到了雪山顶上。 到雪山顶上,他看到了自己倒下的地方。 就在自己倒下的地方,他开始唱起了歌,歌声随着山风飘得很远。 他歌唱得也不错,声音不浑厚,却也有几份磁性。 他唱的是《北国之春》,他很喜欢歌里那种苍凉,豪迈的意境。 “亭亭白桦悠悠碧空,微微南来风,木兰花开山岗上,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城里不知季节已变换,不知季节已变换,妈妈犹在寄来包裹,送来寒衣御严冬。 残雪消融,溪流匆匆,独木桥自横,嫩芽初上落叶松,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虽然我们已内心相爱,至今尚未吐真情,分手已经五年整,我的姑娘可安宁。 棣棠丛丛,朝雾蒙蒙,水车小屋静,传来阵阵儿歌声,啊,北国之春已来临。 家兄酷似老父亲,一对沉默寡言人,可曾闲来愁沽酒,偶尔相对饮几盅? 故乡啊,故乡,我的故乡,何时能回你怀中?” 他唱得声情并茂,后面的几处高音,平时是根本唱不上去的,但在这里,几里内没有人,他一点不怕,使劲吼就是,没想到都还吼上去了。 在这首歌唱到第七遍的时候,他到了镇子里。 他收住了歌声。满脸笑容地和小吃店的木老头的时候打了招呼。然后到市场上将那只小兔子卖了,得了二十七元钱。 他提着那只大兔子继续向北走。

走过了贺兰大牧场。 走到了贺兰大酒店。 门卫还是拦住了他,他仔细说明了来意,才得进去。 一进门,他看到有个女人在那里躬着腰扫地,穿着工作服,背对着他。她扫得很认真,也很辛苦,汗水浸湿了她的背,那身影让他想到了一幅凝重悲凉的世界名画,叫《拾穗者》,米勒的。他心里一阵酸楚,但并没有声张,悄然地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转过来的却是一张苍老干瘪的脸。 不是阿莲。 再过三十年,阿莲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你找我有事?”老太婆问。 阿福很快反应过来,“请问阿莲在吗?” “哪个阿莲?我不认识。” “也是在这里扫地的。” “这里扫地的只有两个人。” “还有一个呢?” “是我的老头子。” “不可能吧?”阿福自言自语地道,“她说在这里扫地的。” “我扫了三年还会有错?扫地只有我们老两口。我扫这个停车场,包括里面的客厅。其余的客房楼梯走廊,都归我老头子负责。” 看老太婆的样子不象是说谎,她没有任何必要骗自己。阿福想了想又问,“那你们打杂的,比如说洗衣、洗碗、拖地或者抹桌子的人中,有不有人叫阿莲的?” “这我就不清楚。你要问贺老板才知道。” “你们贺老板在哪里?”阿福想到自己还要给贺老板送兔子。 “出去了。” “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这我不太清楚,出去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了。不过,他一般不会去多久的,这里的客人需要他招呼。按平时的习惯,他应该回来了。” “哦。谢谢你了。” “没什么。” “老大娘,我来帮你扫地好吗?反正我要等等贺老板。” “不用。我自己能行。” “来,我扫扫,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歇一会儿吧,”阿福放下兔子,硬是抢过了扫帚。 扫了不到五分钟,只听老大娘道:“年轻人。他来了。这是他的车。本地最好的车。” 开进来的是一辆别克车。 车无声无息地从阿福和老大娘的身边经过,径直开到酒店客厅的阶梯前停住了。 车门开了,驾驶位出来的男人,穿着一套米黄色的西装,从后面都可以看到他那富有特色的胡须,果然是贺拉提。他几步走到车的另一侧,彬彬有礼地打开副驾驶座的门。 是什么重要人物,连贺老板都要亲自为其开车门? 出来的是一个女人。 一身具有古典风格的翠绿蓝花的旗袍,高贵而又典雅。 一双两寸多高的银色高跟鞋,衬得她婷婷玉立,刚好和贺拉提相配。 她的手搭上了贺拉提的臂弯,两人不紧不慢地拾级而上。 头发很少,却盘得纹丝不乱。后面配了一个精致而又显眼的发夹,恰到好处。 那个发夹是蝴蝶样的。 阿福呆住了。 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那个女人。什么时候,扫帚掉在地上了都不知道。 ——阿莲! 没有蝴蝶夹他也认得,化成灰了他都认得,自己的阿莲。 早早地为自己做了饭出来的阿莲。 这些天一直任劳任怨,早出晚归的阿莲。 说自己找到了一个扫地的工作的阿莲。 阿福一下子都明白了。 为什么她一下子就找到了工作,为什么她那么快有钱买药,买鸡,买苹果;为什么贺拉提会提前给她那么多钱;为什么她说贺拉提不喜欢让人谢他;为什么她怕自己嫌弃她;为什么她对自己那么好。 “贺老板来了你怎么不叫他?你不是找他有事吗?”老大娘看不懂了,“再不叫他可要进去了?” 阿福不知是没有听见,还是没有理她。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阿莲搭着贺拉提的手上完了阶梯,不知为什么,她回过来看了一眼。 阿福发现她变了,明显地打了粉,画了眉,涂了唇。 阿福以为她会看到自己,以她为叫他,以为她会跑过来。 然而她依然面无表情地回过去,继续挽着贺拉提的臂弯,向客厅走去。 阿福痴痴地站着,痴痴地看着。 突然,阿莲止住了脚步,她的手从贺拉提地臂弯里抽开,她仿佛觉得哪里不对劲,她似乎意识到了那个扫地的人不太寻常,她回过身,随即也愣住了,眼睛直直地看着阿福。 阿福没有做声,甚至连看都没有看她,回过身就走。 “你怎么不走了?”贺拉提很温和地对阿莲道。 阿莲没有理他。 “我们进去吧,”贺拉提去牵阿莲的手。 “走开!”阿莲突然大声道,只吓了贺拉提一跳。 她甩开贺拉提的手,快步走下阶梯,向阿福追去。 “年轻人,你的兔子忘记提了,”这是老大娘的声音。 “阿福,你等等我——” 这是阿莲的声音。 阿福越走越快。

地平线上。 晚霞是天的伤口。 红艳欲滴的夕阳是天的血。 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走向哪里。 阿莲只知道,这不是回家的路。 阿福还在往前面走,而且越走越快了。 “阿福,你等等我,我有话对你说——” 阿福看都没有回头看一下,依然走自己的路。 阿莲索性脱了高跟鞋,挽起裙子。 她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这次,她很快超过了阿福。 她转过来,双手一张,拦在大路上,一边大声道:“你听我说几句好吗?” 阿福走过去,将她的手往边上一摞,沉声道:“不要告诉我,我看到的只是一场戏,不要告诉我,你很纯洁。” 阿福一边说着,脚步并没有因此而慢一点。 阿莲拉住了他的衣角,央求道:“你听我解释一下好吗?你就给我个机会吧。你曾经给过很多人机会,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呢?” 阿福使劲挣脱她的手,继续往前面走。 “刘传忠!”阿莲突然叫出了这样一个名字。她知道,这个名字对阿福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那里面凝结着两人无数的记忆,无数的感动。 阿福似乎一震,果然停住了脚步。 他回过头来,看着阿莲的眼睛,冷冷地道:“我已经不是刘传忠了,就象你也不是以前的肖晚燕了,那两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存在的,只是一个不知廉耻的阿莲,一个心灰意冷的阿福。” “我承认,我没有廉耻。可我当时真得没有办法啊。” “再怎么没有办法,也不能出卖自己呀。” “我知道,我错了。我当时就知道。自己是走的一条险路,很有可能是一条不归路。我从来没有这样撒过谎,而且,这次骗的竟然是自己最心爱的人——”这些天来,阿莲心里堆积了很多话,一时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竟然知道,你为何还要这样做?” “如果再回去九天,如果再叫我选择。我可能还会这样做,我看不出,我除了这个先择而外,还有别的办法能救你。我也央求过医生,希望他能治好病了再付钱。可他总说,不见钱,不配药。我也倒处找工作,你也知道,这么小的一个镇,哪里有那么容易找到事。就是找到了事,谁又肯提前出那么多钱,给你看病呢?政府部门又不敢去,怕那样你死得更快。我甚至想到过死,死起来容易,如果死能换来你的生命我早就死了。最后实在是走投无路,才去贺兰大酒店做三陪。你以为一个女人,做那种事容易吗?女人也有人格呀,在这以前,我连说句脏话都会脸红的。为了下这个决心,我整整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后来心里一想,没有了你,这身体留着又有什么用呢?如果能救得你,就是以后你嫌弃了我,离开了我,我也认了。就那样才横了心的。” 阿莲一口气说了很多,说到后面,已经是泪留满面了。 阿福没有做声,也没有再走,眼睛看着夕阳,默默地听着。 谁也不知道此时他心里想着什么。 “真的,那都是为了你呀。你不知道我的感觉,当时在山上,看到你昏迷不醒的样子,我心里有多害怕,怕就那样失去你。我背你回来,就一路都在哭。我当时心里都决定好了,如果你真的死了,我也不会活多久。我会回去找他们去算帐,杀不死他们,就让他们杀死我。” 阿莲停顿了一下,擦了擦泪,想想又开始说了。 “你醒后,几次,我都想跟你讲清楚,想请你原谅。每次话到了嘴边又咽下,还是怕你知道真相后就此失去你。只想将贺拉提定的这十天瞒过去,然后,改过自新,打死我都不做了。我们还向以前一样过日子,就当什么事没有发生过。” 阿福还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泥塑一样。 风不知从哪个方向来,吹乱了他的头发。 “你还记得吗,那天醒来,我为你削苹果的时候,我问你,为什么不买药而买发夹,你说你爱我胜过爱你自己。你知道吗,我当时有多感动,有多幸福,”阿莲想到这里,湿透的脸上绽开了微笑,真象一朵出水的莲花,“我越觉得幸福,就越不敢说。当时,我削的苹果皮断了,我害怕极了,一直担心妈妈说的话会应验。” 阿莲攥住阿福的手,柔声肯求道:“原谅我,好吗?念在我们曾经一起走过那么远,那么久,又一起战胜过那么多艰难困苦的份上,忘掉那一切,我们还象以前那样生活。平淡,安稳地过一辈子,哪怕再穷,只要彼此活着,我们都不再分开,好吗?” 可能是飞进了灰尘,阿福一手揉了揉眼睛,不过,还是没有说话。 “你说过的,你不会嫌弃我的,永远都不会。——你还记得吗?你说话呀,”阿莲摇着他的肩膀,“我求你了,给我一个答复。我应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不肯原谅我,我也会认命的。谁叫我做错了事呢。” 阿福终于开口了,只听他平声静气地道:“阿莲,我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刚才我想了很久,我实在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我无法忘记你和贺拉提的关系。我无法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无法再把你当成我的妻子。真得。” 阿莲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为什么?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为什么男人怎么做都可以,女人做一次都得不到原谅?” “因为我是男人,”阿福苦笑道,“我可以忍受很多东西。别人可以打我,可以骂我,可以追杀我,就是象周小芹那样投入他人的怀抱,我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毕竟不是我的妻子。可你就不同了。你剥夺了我做为一个男人的最后的尊严。男人和女人不同,尊严是男人的生命。” 阿莲泪眼汪汪地望着他,“你真得要离开我?” 阿福道:“是的。离开你,或许还能保住我的尊严。” 阿福慢慢地取开了阿莲的手,“多保重。” 他转过身去,又踏上了往前的路。 他一直没有回头。 阿莲一个人痴痴地站在斜阳里,目送着他越走越远,越走越小。 突然,她大声道:“我现在就回家去,我会一直等你,只到你回来。”

在一座土丘上,阿福站住了。 回过头,天底下,只有无边的草原和沉重的暮色。 阿莲已经不见,但她回荡不绝的声音却象刀一样在他心头来回地刮着。 泪,无声地滚落。 他何尝不知道阿莲的每一句话都是实情,他何尝不伤心,他何尝愿意走。但是,除了走,他想象不出自己还别的选择,这可能和阿莲当初的处境一样的。这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人的一生中,不管你愿不愿意,有此事情是必须做的。 他已经失去了太多,恋人,工作,梦想。 他只剩下了两样东西。人格的尊严,温柔的阿莲。 阿莲将前一样毁去了。自己刚刚将最后一样丢下了。 现在的他,真正地一无所有了。 若硬要说有点什么,那就是长长的影子和无边的孤独。 太阳就要沉没了,影子,也将弃他而去。 至于孤独,我当保安时的那种寂寞不同,寂寞可以享受,象烈酒一样,只是让人麻醉。而孤独则更象一种毒药,让人心痛。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害怕孤独了。 他举目四望。 走,往哪里到走?前面有多远?有些什么? 刚才往前面走,只是为了离开阿莲,现在往前面走还有什么意义?这里温差很大,如果前面找不到人烟,一个晚上,足以让自己冻得死去活来。 他选择了回去,当然不是回到那间小木屋里。 他只是回到了镇上。 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或白,或红,或黄,让人感到几分暖意。 他走到那个小吃店,一摸口袋,有卖兔子的二十七元钱。便叫木老板整了两碟菜。 吃起来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他想到了酒,想到了醉,听说一醉能解千愁,是不是真是这样的?他决定尝试一次。于是又叫木老板上了几两酒。这种酒和南方的米酒不一样,是马奶酿的,带着马奶的酸涩,没有米酒香。但度数低,不烧喉,正合阿福的胃口。 不知不觉已是一斤下肚。这种酒吃起来温和,但后劲足。所以很快阿福就知道自己不行了。 醉酒的时候,脑袋晕胀,肠胃作翻,多了几分热量,多了几分难受,但愁依然在,象一团乱麻一样,在脑子里缠绕着,一分都没有少。 还好,阿福醉之后,不发狂,不闹事,只是地问木老板要了间房,默默地睡下。 灯关了。 黑暗中满屋子都是阿莲的样子。 她在做什么? 他知道,此时的阿莲只有一件事可以做。 等。 正如她离别时最后说的那句话,她一定会等他回去。她说得到做得到。前些日子,自己出去打猎或者是找工作了,她就经常这样说,这样等。 一定是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如果没有闭着的话,一定是望着油灯的。

白桦林边,小木屋里。 阿莲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她一回来就这样坐着,不知坐了多久了。 她要等的人还没有来。 等待阿福,会成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她想起了上次,在乌云山,相比那次,这回条件要好得多,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蚊子,没有恐惧。可是,如果能够,她却愿意和上次交换,因为这次什么都有,就是缺少最重要的一样东西,把握。 她一点把握都没有,她知道,这次阿福是真得伤了心。 她一点把握都没有,自己在阿福的心目中,是不是能重过他的尊严。 没有把握的等待,是最痛苦的事。 痛苦得使她没有半点睡意,尽管她已经疲惫不堪。 谁在敲门? 她突然站了起来,跑过去,那种一种很久没有过的激动。 开了门。 ——风! 进来的只是冷冷的一股风。 那风将她的心都吹凉了。 她关了门,默默地走进来,又坐在窗子边的木桌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仿佛根本未曾动过。 蓦然,风将天上有一朵云吹开了,月光如水一样从窗口泼了进来。洒在她头上,脸上,衣上,就如冰雕雪塑一般。 月亮很圆。 清澈,晶莹,象完美得象她脸上正在缓缓滚落的那一滴眼泪。 这样的夜晚,适合两个人相携着去散步,听草原上的虫鸣。 这样的夜晚,适合两个人相对着吃点酒,说一些往事或者故人。 想到这里,她又站了起来,走进厨房,将饭菜都热了一遍,然后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葡萄酒,放在菜的旁边。阿福不喝白酒,这样低度的却能喝得半瓶。这瓶酒是他们结婚那天买的。婚礼那天,就只他们两个人,两瓶酒。当时他们一人只喝了半瓶,说留一瓶,八月十五再喝的。阿莲随后又取了两个杯子,两个碗,两双筷子,整齐地放好。那场面,似乎比结婚那天还隆重。 想想实在没有什么遗忘的了,阿莲又回到桌子前。 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眨都不眨。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仿佛改变的只是时间。 月亮从山上,转到中天,又从中天,转到不见。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 阿莲还是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表情。 谁也不会想到,这期间,她流了两次泪,热了两次菜,开了三次门,做了七次祈祷。 阿福还是没有来。 太累了,这些天来,她一直起早贪黑,往返奔波,没睡上一个好觉。 她双手托着下巴。 眼睛望着昏黄的油灯,渐渐地闭上了。 天,什么时候亮了。 太阳红鲜鲜的,阳光底下,草原上面,有个男人在向这边奔跑着,越跑越近,是他,果然是他,阿福。只见他脸带着微笑,手时抱着很多东西,有鲜花,有糖果,还有一只精致的蝴蝶夹。只听他边跑边叫,“快开门,肖晚燕。” 阿莲感到十分惊喜,忙开门去迎接。 她首先伸出手去接那只蝴蝶夹。 正当她伸出手的时候,只听“嘭”的一声,她的头重重地磕在桌子上。 她睁开眼,所有的东西一下子都已经不见。鲜花、糖果,还有蝴蝶夹,当然也包括阿福。 原来是一个梦,刚才撑下巴的一只手松了,才磕醒的。 她看了看窗外,天是真得开始亮了。看不了多远,外面全是乳白色的雾。 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还回不回来? 正在她惆怅绝望之际,她听到了敲门声。 这次不是风,人敲的声音比风敲的要温暖得多。 “快开门,肖晚燕!” 原来梦里听到的声音是真的。 声音比平时要沙哑。但她依然可以肯定是阿福,因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自己的本名。这个晚上可能在外面受了凉,让他的感冒又反了,不然,声音不会这么沙的。一边想着一边飞快地站起来,跑了过去,“来了——” 一边跑,一边还在掐自己的手,她怕又是梦。 手掐起来很痛。 跑到门口的时候,她并没有马上开门,而是擦了擦眼泪,然后又整了整自己的头发和衣衫,觉得一切都准备好了,她才拉开了门栓。 门外立着一个人。 光线不好,看不清样子。 但决不是阿福。 阿福没有这么瘦。 阿莲吃了一惊,“你是谁?你找我做什......” 话还没有问完,只见那人突然一个钳手,就将她结结实实地擒住。随即不知从哪里冒出七个大汉,手上好象都有刀或者枪,其中两个分别往屋子两侧散开,成合击之势,还有两个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门而入,冲进屋里,四处搜查。 阿莲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叫着,嘴却被那个瘦小个捂住,叫不出来。 “屋里面没有人,”两个人很快出来了,向后面那个站着不动的人汇报。 在后面站着的有两个人,一个身穿西装,一脸络腮胡的,竟然是贺拉提。另一个,则穿着一件风衣的,个子又瘦又高,长头发,尖脸,面皮白净,还戴着眼镜,三十来岁,他那风度,走在街上,不被认作书生,也会当成教授。他们两个手里都没有枪,不知谁是这里的领头的。 看来是那个书生模样的人。 因为他只是轻轻地挥了挥手,那个瘦小个便松开了阿莲。 阿莲惊魂未定,“你们倒底想做什么?” 贺拉提走上前去,一边走,一边笑,谁都看得出他笑得很坏,“我们之间除了爱,难道还有别的事可以做吗?” “无耻!”阿莲怒道。此时,她恨不得冲上去,扒了他的皮,只是内心里还有些畏惧这种阵势,不敢放肆,“我们的协议已经到期,从今以后,我们互不相欠,各不相干。” “呵,正经起来了?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啊?”贺拉提并不生气,他想当着众人再逗逗这个可爱的女人,却突然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因为他回过头看了看那个书生模样的人。他本想看到书生因他的幽默而展开的笑容,谁知却只看到了书生的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叫他让开。那种轻蔑的态度,让贺拉提更觉得象“滚到一边去”。 贺拉提突然对这个毫无幽默感的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反感。 他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让开了。 书生从容地走上前去。 阿莲知道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人,就是这里的首领,于是又问:“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倒底想做什么?我与你们无怨无仇,又没有做什么坏事,凭什么闯进我的家?” 首领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不紧不慢地道:“我问一句,你答一句,不答,或者答错了,或者说了假话,你会后悔的。”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象是在和女朋友说话。 “这是我们的老大‘枪神’,他说的话就是这里的宪法,容不得半点违背,所以你必须如实回答,”那个瘦小个对怕阿莲不了解情况,又叮嘱道。 “你是不是叫做阿莲?”枪神问了第一个问题。 他的语气很平静,没有给阿莲施加多大的压力。 但阿莲还是觉得自己象一个正在受审的囚犯,“你们凭什么——”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阿莲的话只说了一半,便被谁用拳硬生生地打了回去。 出拳的想不到是站在旁边的一个穿黑衣的,他没有带枪,腰间却插着一把长刀,象日本的忍者。他出拳快而准,打完之后又退到了一边,面无表情的,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你答错了,”瘦小个道,“叫你如实回答你偏不信。” 阿莲捂着腹部蹲了下去。 她的确非常后悔。 那一拳击中了她的右腹,顿时,里面翻江倒海,痛苦不堪。她怀疑自己的肝脏是不是被打破了。不然为什么嘴里会有一股鲜血的腥味? 枪神示意瘦小个将阿莲扶起来。 “我痛恨暴力,尤其痛恨对女人使用暴力,但很我人喜欢逼我用,”枪神淡淡地道,“我不希望不要出现第二次。” 好一会儿,阿莲才站稳了。 “你是不是叫阿莲?”枪神继续问,一样的语气,一样的语速,连一个字都没有改变。 “是的,”这次,阿莲没有再反问他们。 “你以前是不是叫做肖晚燕?” 听他这么一问,阿莲突然明白了,这是张书记他们派来的杀手。没想到他们真得要斩草除根,没想到自己跑了这么远,都被他们找到了。她本想否认,又想到,刚才他们骗自己开门的时候,叫这个名字,自己答应过。他们又不会讲什么证据,也不会讲什么法律程序,再否认也是徒费心机。照实说,大不了一死。想到死,她并不感到十分地害怕。阿福离去后,这个字在她的心里徘徊过多次。 “是的,”她答道。 “你的丈夫是不是叫阿福?” “是的。” “他以前是不是叫做刘传忠?” “是的。” “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 那个黑衣忍者又动了,这次阿莲有防备,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 “嘭!”那一拳还是击中了右腹。 阿莲又蹲了下去,这回与上次不同的是,有一口鲜血从嘴里喷了出来。 “你们这帮畜生!你们这些伤尽天良的家伙!我的丈夫就在周围,你们能把他怎么样?他正拿着他的狙击步枪瞄着你们,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的,”阿莲豁出去了,大声骂了起来,嘴角上,嘴唇上,牙齿上都是血,在加上披头散发,衣冠不整,看起来有几分狰狞可怖。 这时,晨雾中又出现一个人,看起来很年轻。他对阿莲说:“你依然是讲的假话,刘传忠的狙击步枪早在一个月前,在路上卖给了一个小混混,只卖了两千块钱,外加一只烤鸭,因为当时那个小混混手里只有那么多钱。但是你们又不得不卖,因为你们当时,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 “你怎么知道?”阿莲站起来和他争辩道,“刘传忠怎么会卖他视如生命的枪?” 瘦小个接过话道:“我们沿着你们逃亡的路线追过来的,一路上经过哪些地方,做过什么事我们都调查得一清二楚。小李飞刀手里的枪就是从那个小混混手里买过来的。” “要不要拿去验证一下,M40A1狙击步枪,”那个被称作小李飞刀的年轻人道,“我花了两千五百块钱。” 说着,他又转过来,对着枪神道:“大哥,我刚才四处观察了一遍,方圆两公里内,没有任何活的东西。” 瘦小个摇摇头,对阿莲苦笑道:“你说谎怎么不看看对象?” 那个黑衣忍者又动了。 “等等,”阿莲一边叫着,一边连退了数步,“我说!” 不知是她叫得及时,还是退得及时,忍者的拳头,在离她右腹部的一公分处止住了。 “你们别打了,我什么都说,他在的地方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带你们去,只要你们别打我就行,”阿莲哀求道,别说一个女人,就是一块生铁,在捱了忍者那大锺一样的两拳后,也会软一些。 “你很聪明,” 枪神对阿莲道,“我总是弄不懂,人为什么越打会越聪明。” “因为人都很贱,特别是女人,其中最贱的我这种女人,”阿莲无奈地道,抬头望了望远方,最远的地方是二十米开外,那里只有雾,阿福在哪里?此时,她多么希望他能突然出现,然后象电影电视里经常出现的那样,演绎一回英雄救美的传奇。可转念一想,她又担心他出现,这些训练有素、残忍凶暴的杀手面前逃生,可能性几乎为零,她希望阿福不要回来,走得越远越好。 她抬起头对枪神道:“走之前,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让我梳一下头,洗一个脸,换一件衣服,”阿莲道,容貌是女人的第二生命,“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很难看。我不想这样去见我的丈夫。” 瘦小个拦住她道:“不行。你想跑?” 枪神挥了挥手,“让她去吧。她这样子,大白天里,太引人注目了,我们也不好走路。” 瘦小个放开她,狠狠地道:“快点去!不要想着花样逃跑,那样除了让你死得更快一些外,不起一点作用。” 只两分钟,阿莲就出来了。 她的头发依然很乱,她的脸上依然血迹斑斑,她的衣服也没有换。 如果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她的手里只多了一支猎枪。 几乎所有的人都用一种惊讶的目光看着她。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局面。 阿莲的猎枪只对准一个人,就是那个号称枪神的白面书生。她知道,只要制住他,别人都不敢动。 “这种枪是打铁砂的,虽然没有你们打子弹的枪威力大,但这么近,把你的脑袋打成肉浆还是有可能的,”阿莲冷笑道,她都有点不相信自己,这么机智,这么勇敢,又这么冷静,而且还带着点幽默,“你的脸看上去很白。” 枪神看着她,脸上的确很白,好象有一点笑意,又好象有一点怜悯,只是没有一点紧张和害怕的神色。 “把手举起来。” 枪神没有动,只是看着她和她的手里的枪,她的枪管明显在抖动。 “现在我说的话就是宪法。把手举起来,”阿莲提高了声音。 枪神举起了手。 “叫你的手下把枪放下。” 枪神道:“都按她说的做。” 几个人都把枪扔在了地上。 阿莲道,“那个日本人把刀也扔下。” 忍者依言扔了刀。 这时枪神对阿莲道:“可不可以让我说一句话?” 阿莲道:“你说吧。” 说话时,她的枪管微微地斜了一点。 枪神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叫‘枪神’吗?” 阿莲道:“不知道。” 枪神道:“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话音一落,众人便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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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长篇:))佩服唐古的创作精神!
诚交天下友,广结四方客,真诚为我本,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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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睁开眼,又看到了阳光。 朦胧而温暖的阳光。 他猛地竖起来,这是一间陌生的屋子。 自己在哪里?怎么回事? 昨天发生的一幕幕的情节,慢慢在脑袋里浮现出来,象回放的彩色电影的慢镜头一样,特别是酒醉以前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清晰。当然,画面最多的是阿莲的话和阿莲的泪。他很想重重地扇自己一个耳光。自以为已经成熟了,自以为做事已经非常冷静了,自以为不会再犯少年的错误了,然而昨天的所作所为,却太冲动,太固执了。无论阿莲有千般不是,她都是为了自己。有女人对自己如此,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自己应该感到幸福才对。 自己一生之中,几乎没有伤害过什么人,怎么反将自己所爱的女人伤得那么重? 什么男人的尊严,什么女人的贞洁,还有什么比彼此之间感情更重要? 阿福决定回去。 回去好好地爱自己的女人,让她这一辈子都不再受伤。 她说她一定会在家里等自己的。 可怜的阿莲,现在怎么样了? 他跳下床,头有点晕胀,可能是喝酒过量的原因。 穿好衣服,他走了出来,看见木老头的笑容,“几点钟了?” “可能快中午了。” “多少钱?” “你昨天已经付过帐了。我给你找的两个钢蹦儿,你忘记了?” 阿福一摸口袋,果然有两个沉甸甸的硬币,“是我忘记了,我走了,再见。” “吃点早饭再走嘛,”木老头很热情地留他。 “不吃了,我回家还有急事,”他此时突然想到了“归心似箭”四个字。 看来早上的雾很大,现在都还没有浓浓的一层,在阳光下,象透明缥缈的薄纱,在草原上轻轻地,随风飘荡。远处的雪山,半截被雾遮断,若隐若现,如凭虚御空的化外仙境,分外神奇。 阿福走得很快,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草上还有露水,一会儿就将阿福的鞋打湿了,滑滑得,很容易脱。 阿福在一次整鞋的时候,又看到了那种蓝色的小花。不太引人注目,却自有一种寂寞朴素,清纯脱俗的风韵。是不是书上常见的那种勿忘我?阿福忍不住采一朵来,那上面也有露水,蓝茵茵的,象谁含泪的眼眸。阿福想到了阿莲,这种花插在她的头发上可能会很好看的。他小心翼翼地藏好,阿莲见到了会不会笑? 阿莲,真得等了一个晚上吗? 她现在在做什么? 站在门口看?坐在窗边等? 勿忘我,很好的名字,只是太伤感了些。 他当然是走近路。 上雪山,下雪山,一路他几乎没怎么歇。 快到家了。 已是下午。 雾早已散尽了。灿烂的阳光,毫无保留地洒满了整个大地。一切又变得清晰起来。白云蓝天,清风草原,将自己平凡的人生,顿时衬托得分外壮丽。 再走一段路,他就看到了远远的那片白桦林,和几缕袅袅的炊烟。 阿莲在做饭了?做得是早饭还是中饭?她是不是一直饿到现在?想到这里,他心里一阵酸楚,这些天来,因为自己,她几乎瘦了一圈。如果她在做饭,自己一定叫她到一边休息去,自己来做。很惭愧,至今自己还没有为她做过一回饭,每次她叫自己做,自己总推脱说不会,其实是自己懒,怕做了一回,一辈子都要做。这回做自己最擅长的炒肉丝,叫她尝尝。听说留住爱人的心,首先要留住对方的胃。上次结婚的时候,不是还余一瓶葡萄酒吗?原本说八月十五喝的,今天就把它喝了,一个人半瓶,最好能喝醉,人生能得几回醉?回过去想想,自己很快就三十了,已经差不多一半了。一辈子有多大奔头?过一天就算一天,有一天就珍惜一天。 白桦林边上就有他的小木屋,再走过那个小土丘就可以看到了。 那时,小木屋的窗子或者门口都能看到自己,她会不会跑出来迎接自己,象一只燕子一样?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她毕竟不是小孩子。她的态度可能是冷淡的多一些,象一座冰山一样,等待自己用诚恳的语言和行动慢慢地融化她。 但有一点几乎是肯定的,她一定会流泪。 她总是这样,坚强的时候比谁都坚强,脆弱的时候比谁都脆弱。 想着想着他走过了小土丘,突然呆住了。 那不是炊烟! 小木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烧过的灰烬和未烧过的木头。 他的阿莲呢? 莫非世界做错了什么? 他突然跑了起来了。 他发疯似地跑了过去,象黑夜里的一只见到了灯光的飞蛾。 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他不管这些,只是拼命地寻找,希望能找到一点还能够属于自己的东西。 希望能找到他的阿莲。 他找了很久。 在火堆外面找到了阿莲的那只蝴蝶夹。 已经裂成了几瓣。 中间有一个弹孔,还有血迹。 他痴了。 拿着蝴蝶夹,就那么痴痴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蝴蝶夹告诉他,他的女人,已经不复存在了,永远都不复存在了。 ——那颗弹头,一定是从阿莲的眉心射入,从后脑穿出,击碎了蝴蝶夹。 脆弱时比谁都脆弱,坚强时比谁都坚强的阿莲,没有如她所许诺的,等着他,直到他回来。 她一个人走了,留给阿福的,只是无穷无尽的后悔,如刀一样,慢慢地绞着他的心。他后悔,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离开她;后悔为什么,不早回来一些,向她认几句错,为她做几个菜,哪怕就只说一句,哪怕就只做一回,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而现在,一切都已成事实,一切都已无法更改。 他知道,这种后悔将伴随他一生。 他仰起脸,看了看天,极力不让眼泪滚下来。 就那么默默地站着,默默地看着。 湛蓝如水的天空里,云如睡莲一般,静静地向远方漂去。 不知过了多久。 他低下头。然后将手伸进了衣服口袋里,摸出来的是一朵花,蓝色的小花。露水已经干了,但花并没有枯萎,依然保持着清丽脱俗的风韵。 他躬下身子,将花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 ——“勿忘我”。 他慢慢地站起来,又慢慢地转过身去。 毫无疑问,是那帮混蛋派来的杀手干的。他们先枪杀了阿莲,然后,浇上汽油,毁尸灭迹。尽管他们手段很职业,很巧妙,但还是瞒不过他。 现场子经过了精心地处理,那些家伙是在火燃过后清理了一下才走的,肯定没走多远。 自己没有碰到,那么走的必定是黑石坡那条远路。 阿福走上了路。 他越走越快。 走到后面,已经是小跑了。 再到后面,已变成了狂奔。 现在的他,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的人,往往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阿福的那条路,是通往黑石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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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黑石坡

前面拐三个弯就是黑石坡了。 贺拉提戴着一顶草帽,在马背上优哉游哉地唱着什么。 他骑的是一匹高头大马,全身纯白。这匹马是他的至爱,不仅漂亮听话,而且速度惊人。 此时,他却一个人掉在后面。 八个人是一起回来的。路上,贺拉提想起打火机遗落了,打火机上有他酒店的名字,于是他一个人又跑回去取,所以落后了。别看他样子莽撞,其实胆大心细,非常精明。毕竟从白手起家,到如今富甲一方,并不是单凭运气就能做到的。 前面的那七匹马走得很慢,凭他的快骑,本来可以轻易赶上的,但想到枪神那种唯我独尊的神气,冷若冰霜的言语,他就烦燥。若不是碍于彼此之间的关系,慑于对方的实力,他早就和他们翻脸了。一个人走路还自在一些。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另外,他还想数一数那笔钱。 看看那七个人转过了弯,他便暂停了演唱,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水红的钞票来。 人生最快乐的事只有两样。一样是摸女人,一样是摸钱。 他放下缰绳,手指醮了点口水,熟练地数起来了。 都是新钞,手指在上面就象摸着一个处子的皮肤,滑而不细腻,感觉舒服极了。 一万元整。没有少一张真钞,也没有夹一张假钞。 那个枪神,别看讲话不中人听,倒是挺讲信用的。刚开始说如果帮其找到阿莲和阿福,一个一万,他还不太相信。现在想来,直恨那个阿福没有到,不然自己就赚大了。 不过一趟一万,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非常合算的。 人生就是这样,人找起钱来,累死个人,钱找起人来,乐死个人。 他把钱收好了,又开始了他的演唱。 仔细一点,可以听出他唱的似乎是一出京戏。 他一边唱着,一边欣赏着周围的风景。 蓝蓝的天空,朵朵的白云,让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阳光。 走了一会儿,他突然停下了 。 ——右边是什么,黑糊糊地一闪? 他转过头去,认神一看,阳光下,只有风吹树叶的轻微响动。 或许是树影,自己看花了眼吧。 于是他继续策马徐行。 没多久,他响亮的声音又飘荡起来。 若再仔细一点,会发现,他唱的不是京戏,而是《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只不过他唱的时候,将“不”改成了“就”。花是野的香,女人是野的有情趣。路边的野花就要采,不采白不采。想到女人,他又记起了可爱可怜的阿莲,他真得有些舍不得。若不是看在那一万元的份上,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给那些家伙带路的。 再过走几步就到拐弯处了。 突然,贺拉提又提了提一下缰绳,他的马和歌一齐停住了。 路边有一棵很大很直的白桦树。 树下,什么时候多了个人。 一个不高不瘦,满脸烟灰的男人。 男人两只手抱着臂膀,懒散地靠在白桦树上,很随意地看着他。眼里却好象有一种奇特的光芒。 “阿福!”贺拉提一眼就认出来了。毕竟,两次向他找工作并挨了他一脚的人不多,而且老婆主动找自己的就更少了。开始,贺拉提还有些惊异,担心他来寻仇,一想到那些往事,他很快就坦然了,真动起手来,不过是一脚两脚的问题。再想到枪神的话,他心里又转而高兴起来。昨天摸了什么,今天怎么运气这么好。口袋里的那一万块钱还没有捂热,这树下又送来一万。 “呵,是你老弟呀,我正想着你呢,”贺拉提堆上了一脸热情的笑容,仿佛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 阿福没有做声。 “我跟你老婆带信了的,她跟你说了没有?”贺拉提并没有计较阿福的态度,边说边笑还边下马,“我那里走了一个保安,想请你去,一个月包吃包住,五百块,怎么样?” 阿福只是看着他。 “六百块,这可是本地最高的工钱了,”贺拉提放了缰绳,向阿福走去,“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你就来上班噢?” “是不是你做的?”阿福突然冷冷地问。 贺拉提愣了一下,又很快用笑容掩饰了过去,装作不明白的样子,走过去去拍阿福的肩,“你是什么意思?当然是为我做了,我的酒店不是为我做还为谁做?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做得好还升你的职,加你的工钱——” 在手即将拍到阿福的肩膀的时候,在那个“钱”字的音还没有落定的时候,贺拉提出手了。 不,是出脚。 没有任何征兆,他出脚的时候,笑容还象他的络腮胡一样挂满了他的脸。 和十天前一样,依然是他的绝招——穿心腿! 只不过这次使出了看家的功力,速度更快,力道更猛。 那一脚看起来是直奔阿福的心窝去的,实质上,是奔那一万块钱去的。 贺拉提有理由相信,看起来自己是在动武,实质上,自己是在取钱。当初自己只用五层功力,就踢得他屁滚尿流,差点还爬不起来,今天自己用足了十二分的力量,稳当、快捷,自然和在银行里取钱没什么两样了。 所不同的是,在这里不要真任何单据。 银行,从来不会缺钱;那一脚,从来不会落空。 这次当然不会例外。 “嘭”! 那一脚结结实实地踢中了,只不过不是阿福。 阿福绝对没有那么高大。 他踢中的是那棵白桦树。 树叶都震落了几片。 阿福呢? 一样冰冷的东西顶自己的太阳穴上。贺拉提当然明白,那不是冰棒,也不会是冰淇淋,他转眼看了看,那是枪,自己的六四式小手枪。只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别在自己腰间的枪怎么会到阿福的手上的,又怎么抵上了自己的脑袋的。 “是不是你做的?”阿福冷冷地问。 “不是,不是,那不是我做的,”贺拉提道,很快又发觉自己说漏了嘴,言下之意自己还是知道那事的。他连忙改口,“你是说什么事?” “我问你最后一次,是不是你做的?”阿福说着。 贺拉提见阿福动了真格的,自己犯不着拿性命开玩笑,“别开枪,别开枪,我承认,火是我放的,我没有办法,是他们硬逼我做的,你房子值多少钱,我认赔,人是他们杀的,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 “他们是谁?” “北斗七星,七个个职业杀手。” “他们为什么杀她?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听说他们受雇来追杀你们的,至于谁是雇主,我就不清楚了。他们找到我的酒店,非要我带路,”贺拉提将“北斗七星”如何找到他,又如何要他带路,最后如何找到并威逼阿莲,阿莲如何巧妙地借口取枪的事都说了一遍,甚至还如实地介绍了那七个杀手的特点,其中当然省去了自己收钱的情节,“......知道那个枪神为什么叫枪神吗,那真得是神了,在阿莲的枪口下,收手,拔枪,抬手,开枪,并击中了阿莲的眉心。一系列动作,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快’和‘准’。可怜的阿莲,到倒下去的时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告诉你,据业内人士说,枪神到目前为止,杀人是每发必中,没走过一次火,而且每一次都是射中对手的眉心。所以你报仇找谁都可以,千万别找他。” 在这番话里,贺拉提充分地发挥了自己的语言艺术,既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又讨好了阿福,并转移了阿福的视线。 但他觉得还不够,继续道:“枪神真得残忍之极,还吩咐他的手下剖开阿莲的胸膛,取了一点心脏切片,说是为了向雇主证明她的死,后来,还用枪指着我,非得要我纵火烧屋,毁尸灭迹。阿福,你相信我,全是他们逼的,我实在没有办法呀。你看,我都不愿意和他们走到一起。” 阿福冷笑了一声,一手摸了摸贺拉提的口袋,“这是什么?” 一叠水红的,曾经是贺拉提认为的,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 现在却如同一张张催命符。 “那是钱,准备给你赔款的,”贺拉提说出去自己都不相信,但他还是说了,“一万块,够不够?” “你以为我是三岁小陔子?” 贺拉提以为阿福是嫌钱不够,心里希望大增,他这个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白给这小子固然心疼,但现在是保命要紧。再说,只要逃得性命,今后这钱是谁的,还得看他的心情,“两万?” 阿福摇了摇头。 “十万?”贺拉提看着阿福。 阿福沉吟未定。 这小子胃口挺大的,看来不出点血不行了,贺拉提一咬牙,伸出了五个手指头,“五十万!现金交易,只要你一答应不杀我,我马上叫人送钱来,可以一手交钱一手放人,我贺拉提说话算话,绝不做马后炮的事。谁叫我做错了事,认错了人,这些钱算是赎我的罪。” 阿福还是没有点头,似乎还在犹豫不决。 贺拉提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一百万,一百万怎么样?” 阿福动也没有动。 贺拉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连忙道:“你开个价,你看我这条命值多少钱。” 阿福想了想,伸出了两个指头。 “两百万?” “不。” “两千万?我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呀?” “不,是两块钱,”阿福道,“你只值得上这个价。” 贺拉提一下子明白了,陪笑道:“阿福哥说的是,我这个价都值不上,我一文不值。但我愿意做亏本生意,出两百万将自己买下来,听枪神说,你仁慈宽厚,你逃亡的时候,无论情况多么危急都不曾杀过一个人,请你再高抬一次贵手,贺某将感激不尽。再说杀了我,只会污了你的手,而且警察那边也会找你过不去,何必呢,放了我,大家都有好处。” “你出再多的钱也无法买到我的阿莲,”阿福苦笑道,“我那时不杀人,因为我对生活还抱有希望。” “现在你依然有希望。我给你很多钱,钱越多就有希望就越大。” “你的钱很多,但我并没有看到你有多少希望,”听口气,阿福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 “阿福哥,饶我一次吧?”贺拉提现在才明白,刚才阿福犹豫的是开不开杀戒的问题,而不是收不收钱的事。钱对阿福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了。 想到这里,贺拉提急了,语调已经是在哀求,“我给你跪下了。阿福哥——” 阿福叹了一口气,“阿莲求饶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理她?”

黑石坡。 这片草坡横七竖八地散落着很多黑色的石头,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因此而得名。 七个人,七匹马,正逶迤而行。 最前面的是老大枪神。狐狸、浪人和土匪紧跟在后面。火车头和老表又稍微远一些。 狙击手小李飞刀照例拖后。他看起来很年轻,可能二十三四岁。听说是正规的狙击连出身,只是因打架而被开除的,北斗七星原来那个老大也是个狙击手,但因为种种原因,淡出了江湖,在他的堂兄火车头的力荐之下,由他顶了缺。小李飞刀是他自己取的外号,他很喜欢李寻欢例无虚发的飞刀。他有时,觉得自己的枪法也到了那种程度。 “叭!” 谁都听到了后面传来的一声枪响。 众人都停住了。 老表耳朵最灵,对枪械也最在行,“听响声是贺拉提的六四式手枪。” 小李飞刀摘下马后面的狙击步枪,对枪神道:“我去看一看。” “不用了,” 枪神道,他已经听到了越来越近的马蹄声,事情很快就有分晓。 果然,没过多久,就出现了一匹高大雄俊的白马,上面戴着草帽的自然是贺拉提。 只听他激动地向众人招呼,声音又大又急,都有些变调了,“快来看,一只野兔,好大,七八斤重,我没打中。还在跑,你们谁枪法好?快过来打呀!快点,再不来就转弯了!” 众人哑然失笑,扭过头去,继续走自己的路。 小李飞刀也将枪重新横放在了马鞍后。 没有一个人理会他。 “转过去了。——可惜了,好肥的一只,大家本可以饱餐一顿野味的,”贺拉提也觉得没有趣,只是嘟哝了一句,没有再叫。 他策马赶了上来。 他的马快,只几步就赶上了掉在最后的小李飞刀。 “喂!”贺拉提拍了拍小李飞刀的肩,“让我看看你的枪好吗?” “不行!”自己吃饭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看呢?小李飞刀很不耐烦地转头过来。 ——奇怪,这个贺拉提样子怎么有些变了?特别是胡须也没有以前浓,好似胡乱地粘上去的,正待要问,太阳穴被什么硬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他眼前一黑,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往马下倒。 出手的竟然是贺拉提,他用的是手枪把。 他见小李飞刀要摔下马了,连忙伸出左手扶住,硬没有让倒下去,右手则轻轻地摘下了小李飞刀的枪。 原不这个贺拉提正是刘传忠假扮的。 他换了贺的装束,剃了贺的胡须。胡须是他用口水粘在脸上的。 他在现身出来的时候,边说话边想好了步骤。 狙击手的第一个目标通常是狙击手,也必须是狙击手,因为狙击手最难防的就是另一个狙击手。而且狙击手通常走在最后,也最容易得手。把狙击手击倒,最好不要惊动前面的人。然后,取其狙击步枪,最好还带几个弹夹。第二目标自然是狙杀老大枪神,这七个人中,枪神他最没有把握对付。按贺拉提说的,此人枪法已经出神入化。枪声一响,不管枪神倒没倒下,自己都必须跳下马,以最快的速度,抢到路右边的那块石头后面去。而且不能做停留,那样很容易陷入重围。一个狙击手若陷入重围,一般都只有死的份。所以必须立即沿着那块巨石,向坡上冲去,冲到二十米处,那里除了石头之外,还有一丛丛浓密的灌木,是隐身狙击的好场所。倘若在击倒小李飞刀之后, 自己被发现了,则必须放弃狙杀枪神的计划。以小李飞刀做掩护,同样要以最快的速度逃到右边的石头后面上坡去。倘若在击倒小李飞刀之前就被发现了,他将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他没有设计后着。其实也不用设计后着了,设计后事还差不多。想象他一把手枪,暴露在七个人六件火器的射程内,会有什么结果?反正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后着都是多余的。 幸好,小李飞刀正如他的计划一样,无声地倒了。 只是取枪的时候,没注意手里还拿着手枪,枪与枪发生了轻微地撞击声。 最先觉察的是耳朵最灵的老表,他回过头来,“干什么?小李飞刀怎么了?——你是谁?” 几乎与此同时,火车头也转过来了,他眼尖,一眼就认出来了,“——刘传忠!” 别看火车头块头那么大,反应奇快,话音刚落,枪声又起。他持的是一种轻便的霰弹枪,枪声大,威力足。 刘传忠见自己已经暴露,只能按步骤求脱身。所以右手放掉手枪,夺过狙击步枪,左手一把将小李飞刀拉过来,几乎与此同时,只听“嘭”的一声,一枪只把小李飞刀打得血肉模糊。其中有一颗细小的霰弹好象打在自己的大腿上。他哪里顾及得了这些,顺势翻下马来。一个鱼跃,便到了那块巨石后面。他感觉到脚后面枪弹如雨点般跟着袭来。 他没有停留,而是躬着腰,拖着那只狙击步枪,向坡上冲去。 时时有子弹越过巨石,从他的头上呼啸而过。 还好,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他躲在石头背后的灌木丛里,估计他们一下子不敢攻上来,于是将枪放下,看了看伤口。弹丸伤在左腿,血没有流多少,就是钻心地痛,有点影响行动。他撕下一块衣襟,一边包扎伤口,一边观察着坡下的情况。

除了火车头,每个人都找到了隐蔽的地方,而且每个人找的都是进可攻退职可守的地方。整体看来,以刘传忠为核心,大致呈扇形分布,没有一个显得重复或者多余,足见他们的训练之有素,配合之默契。 枪神靠着一块石头,对火车头道:“老四,快点隐蔽。” 火车头笑了。 笑的时候脸色都是铁青的,因此笑容也显得很僵硬。 谁都看得出他笑容里面的愤怒。 也能怪,小李飞刀是他的堂弟,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到现在,两人还是一个铺睡觉。其感情已经超出了亲兄弟。 “小杂种,”他骂了一句,然后大步向一边走去,边走边还在脱衣服。 这是他第一次违抗老大的命令。 他似乎已经失去了冷静。 他走向了自己的马,马背上还有一台轻易不用的轻机枪。 可能是嫌霰弹机射速太慢,射程太近,打起来不过瘾。 走到马前,他扔掉了衣服。他的皮肤呈古铜色,全身每一块肌肉都是那么结实发达,远远看去,象一尊健美的雕塑。他取下一条子弹,搭在自己的肩上,然后端起机枪,就向坡上走去,那姿势,那形象,让人想到了银幕硬汉兰博。 “四哥,别走,快隐蔽起来,”说话的是瘦小个狐狸。 “别冲动。四弟,”一边的老表也劝道。 但没人阻拦,谁都知道,在狙击手面前,暴露身体,和暴殄生命没什么两样。 就在众人为火车头捏一把汗的时候,火车头大叫一声,疯狂地向上面冲去—— 那样子,真得象一辆冒着浓烟的火车头! “小杂种,还我兄弟命来——” “哒哒哒哒哒哒哒——” 密集的子弹象狂风暴雨一样向刘传忠藏身的地方卷去。 众人这才发现,都低估了火车头的能力,他的速度,他的力量,他的气势,他的枪法,告诉他的同事们,刚才的担心纯属多余。在这种雷霆万钧的进攻之下,敌人能够保命都已经很不错了,谁能谁敢在这种情况下还手? “哒哒哒哒哒哒哒——” 火车头一口气将身上的那一条子弹全部打完了才放手。 几乎把那里的每一寸土都翻了一遍。 烟霭阵阵,落叶纷飞。 仿佛肃杀的秋天到了。 石头后面的那丛灌木林里若还会有什么活的东西的话,那一定是鬼。 黑石坡一片沉寂。 战斗似乎结束了,任务也算是完成了。 当众人想出来看看的时候,听到了一声枪响。 比机关枪的声音要小一些,比手枪的声音要沉闷一些。 那是狙击步枪的声音。 有人亲眼看到一个花生米一样的东西,从灌木林更高处的石头后面飞出,划破了空气,划出一条优美的直线,从火车头的前胸穿入,从后胸出来。 出来的时候,带着几滴红色的血。

还有四发子弹。 还有五个敌人。 刘传忠虽然数学成绩从来没好过,但这还是算得出来,平均一发子弹要打一点二五个敌人。这种杀伤效率,就连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手也未必能做得到。 刘传忠显然不是世界最好的,甚至于连一般都称不上。至少他的狙击连的连长是这么认为的。 经验丰富的连长曾这样断言——若刘传忠能做好狙击手,可能那些政治家也都会说真话。 他还说刘传忠最大的短处,不是人矮,人胖,不是格斗能力不行,也不是没有耐心,容易犯困,而是笨,犟,或者说顽固不化——平时看着好好的,在关键时刻,脑袋就不转弯了。只管应不应该做,而不管做不做得到,往往明知道做不到的事还要去做,付出无谓的代价,又得不到什么好的结果。 连长说,不识时务,就象围棋手没有大局观一样,是狙击手之大忌。 现在,他好象又犯了这种毛病。以一敌五,弹药又不够,自己又受了伤,而对方个个是经验丰富,技艺高超的杀手。他却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阿莲死后,他在乎仇人的生死,好象更甚于在乎自己的生死。 他打开了弹匣,金光灿灿的子弹很精致。 没有多的,只有四粒子弹。 本来狙击步枪和突击步枪的子弹是可以通用的,但这种枪是美国制的,口径与其余几个人的枪械都不同,也就是说,别人的子弹就是抢来也用不上。 现在每一发子弹都弥足珍贵。 值得庆幸的是,第一枪没有落空。 刘传忠将狙击步枪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轻重适手,似曾相识,有一种异样的亲切。他看了看枪管,中间是用螺纹联接的,果然是自己原来的那枝。原来,为了携带方便,他把原来过长的枪管分成了两截,一截车了内螺纹,一截车了外螺纹,可以拧紧成一个整体。可能是那个小李飞刀,在追踪自己的过程中,访到了这枝枪的下落,这种枪,对一个狙击手来说,总有一种不一般的诱惑力。看来,上天还是有点良心的,它不会真得让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总会给他留一点什么。 这时,突然枪声大作。 老表的微型冲锋枪,土匪的突击步枪,甚至连狐狸的五四式手枪都在向他射击。 子弹的密集程度,和刚才火车头那阵机关枪的扫射差不了多少。 一时,刘传忠的眼前,火星四射,石屑飞溅。 过了一会儿,刘传忠发现这种射击精度很差,有的差得很离谱。再试着往下面一看,原来他们都没敢现身,只是露出枪和手,看也不看,想当然地往这边射。自然精度就很低了。 这种低效率的攻击,对于象这些久负成名的杀手而言,是不应该出现的。 他们当然还不至于黔驴技穷,他们还占有绝对的优势。那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佯攻!掩护! 刘传忠想到这两个字的时候,他听到了身后突然响起的一声暴喝:“呀——” 与此同时,有衣袂破空的声音,显然是有人从身后的岩石上跃下! 还是与此同时,他感到了一阵风袭来。 那不是萧瑟的秋风,不是柔柔的晚风,砭人肌骨的刀风! 好绝的出手!好快的刀法! ——是谁?这对刘传忠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办。 毫无疑问,这一刀如果砍实,他的脑袋肯定会告别脖子,另谋出路。 躲?前面是石头,没有躲的余地。 闪?对手这一刀,已将他所有的退路封死。 此时,刘传忠选择了最冒险的方法。进攻,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转身已经来不及,回眼已经来不及,在电光火石的瞬间,他将狙击步枪的枪托抬起,枪管靠在肩上。 刀风已经到达脖子! 刀锋还有多远? “砰!” 一颗流线形的子弹,喷火而出。 刀锋到达了脖子,而且已经进入了肌肤。但谁都看得出,它已经没有了生命,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那种力量和准确。没有了生命的刀又岂能要别人的生命? 刀掉下来了。 是一把手柄很长,钢火很好的忍者快刀。 刘传忠摸了摸伤口,那里离颈动脉不足两公分。 他慢慢地回过头来。 偷袭的是那个一身黑衣的日本人。已被那一枪弹出了一米多远。其其头部有一个枪眼。 “如果刀有枪快,中国当年就不会输给包括日本在内的八国联军,”刘传忠微微地笑道。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那汗是冷的。

坡下的人,谁都听到了一声暴喝,谁都听到了一声枪响,然后,谁都听到了刀掉在石头上的声音。 狐狸吃了一惊,对枪神道:“浪人败了。” 枪神面无表情。 谁都知道,浪人虽然不用枪,但在他的刀下死的人,却比在其它的人枪下死的人还多得多。他的刀法之快,他的出手之准,这里每一个人都知道。 狐狸继续道:“那小子还真有两下子。看来这趟买卖不好做,一下子损失了三个兄弟,这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况,也难怪他们出得起那么高的价钱。” 土匪和老表靠着石头,彼此看了看,都没有说话。 枪神取出一支烟,点燃了。 “不如我们放——”狐狸正想说“弃”字,突然看到了老表使的眼色,连忙硬生生地把进去,又换了一句吐出来,“我的意思是说,不如放下他们不管。死了几个更好,少几个人分钱。我虽然算不得角色,但我们还有三大高手在此,土匪、老表,哪个不是从枪林弹雨中滚爬出来的,哪个不是以一当百的。当然,大哥就不用说了。那小子只是一个小保安,就是有三头六臂,今天也只有死路一条。” 狐狸的反应很快,临时编的话竟然没有什么破绽。他一边说着,一边还瞟了枪神一眼。 枪神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悠悠地吐出了一个的烟圈。 从枪神的表情上看不出什么来。 也许只有枪神一个人知道,狐狸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到阎王那里走了个来回。枪神往内衣袋放回打火机时,是准备掏枪出来的。那个“弃”字一旦出口,可能就是狐狸这一辈子说的最后一个字了。 吸到第三口,他把烟扔掉了。 “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解决战斗。土匪、老表,你们两个从右侧进攻,我和狐狸从左边。我们路远,又要爬坎,可能会迟五六分钟到。你们要等我的开枪为号,一起进攻。准备,一、二、三!” 只见四个人同时快速地向两边行动,各自凭着有利地形,一段一段地向刘传忠进行合围夹击之势。

还有三发子弹。 还有四个敌人。 刘传忠在瞄准镜里观察着敌人的一切行动,寻找着一击必杀的机会 。 对手都很有经验,行动也干净利落,方向时机显然是经过精心地选择的,每一次非常出乎意料,竟然没有给他半点机会。要么有时间没有角度,要么有角度没有时间。 看样子就快要形成了合围之势了。 狙击手最怕合围,一旦形成合围,近距离以寡敌众,狙击手枪法再准,出手再快都是空的。因为狙击步枪只能单发,而且射速火力远比不上突击步枪,冲锋枪。对于刘传忠来说,合围形成之时,也就是自己毙命之时。因为近身格斗本就是他的弱项。而他要面对的,却是枪法已近出神入化的枪神之类的近战高手。 所以,无论如何,必须在其合围之前击破一方,方能有一线生机。 土匪和老表一方速度快一些,已经到达预定的地点,等着那边可能还在爬坡的枪神和狐狸。 他们选择藏身的地方很绝,是一个典型的进可攻退可守的战术要地。在两块巨石之间,有一条刚好容身的间隙。间隙中,又有一点转角,对刘传忠的狙击步枪刚好构成死角。而他们若想进攻,人可以不必现身,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伸出双手和枪就行。 枪神那一边路是远一些,难一些,但不知还要多长时间。 但刘传忠估计,不会超过五分种时间。 刘传忠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集中精力对付这一组。他把枪口对准着那两块巨石,身后已经是完全不设防了。如果枪神这时出现,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但是如果不破土匪这一组,等一下枪神出现也是死路一条。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赌一把。 刘传忠的眼睛贴着瞄准镜。 瞄准镜里,偶尔可以看见老表的衣襟,和微型冲锋枪。最好的角度是可以看到老表的一层头发。但脑袋和胸部等致命的地方却始终不肯露出来一下。土匪则站在后面,什么也看不见。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过去。 可以感觉到枪神和狐狸在一步一步地迫近。 那和死神的脚步没有什么分别。 刘传忠说一点不急那是假的。——谁不怕死? 大颗大颗的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流下来,有一滴流进了眼睛。但他没有去擦。擦可能要几秒钟,但这几秒钟之内,足以浪费很多次机会。现在,已经没有机会供他挥霍了。 还好,这一滴汗水还不至于影响他的观察。 在风中,在雨里,在太阳下,不眨眼,是一个狙击手的基本功之一。 瞄准镜里,依然只有石头。刘传忠只要老表的胸部或者脑袋露出来一下,哪怕是一秒钟,就完全足够了。 老表显然知道刘传忠的需要,也知道刘传忠的弹药有限,偶尔,枪,伸出手来逗一逗。至于头和胸,在枪神和狐狸还没有到的情况下,是无论如何不敢露出来的。 一秒,两秒,时间象一只正在旋转的轮轴,卷拉着一根弦,弦的另一头系在刘传忠的心头。 这根弦越绷越紧,好象随时都会断的。 断的时候,一定是枪神出现的时候。 再这样耗下去,自己有输无蠃。 刘传忠决定冒一回险。他摸过,这里的石头都是花岗岩的,质地坚硬,选择较小的角度,狙击步枪的弹头应该是无法钻进去的。既然射老表没有直线角度,折射是肯定有角度的。也就是说,自己可以打在岩壁上,利用岩壁地折射,将老表狙杀。只不过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比直射要难多少倍了。首先,对方的致命部位要找准。这难不倒刘传忠,经过他的目测,老表一米七四,子弹在一米五的高度可以保证是其胸部的致命部位。他选择胸部,是因为胸部目标大一些,误差一点不要紧,随便击中哪里,都可以保证其至少丧失战斗力。其次,是子弹打中岩壁的角度,要保证能折射到老表,但又不能过大,过大了子弹会钻进岩石。 经过反复地衡量,刘传忠确定了角度。子弹应该打在岩壁上的那个白点下面两点五公分的地方。 为了不至于后悔,他又复核了一遍。 确认之后,他扣动了扳机。 “砰!” 这次,他没有任何把握。他从来没有开过这么没有把握的枪。他不知道,角度算得对不对,他也不知道,子弹会不会折射。这些东西,教官从来没有教过,书上也没有写过。 子弹如他预料的一样,准确地射在了岩壁上那个白点下面两点五公分的地方。 火星飞溅,尘屑四起! 看不清倒底有没有产生折射。 刘传忠却听到了枪响。 不是开枪的声音,是枪掉在地上的撞击声。 掉在地上的正是老表的微型冲锋枪。 那支枪上还有血。

土匪听到了刘传忠的枪响。 他万万没有想到,刘传忠的目标是自己身前的老表。而且还打中了。 土匪看了看岩壁上刘传忠的子弹打过的痕迹,心里大为惊叹。这是什么样的枪法? 竟然能在没有任何角度的情况下伤人! 老表丢了枪,手捂住左肋,那里血流如注。 还好,子弹不是很准,没有直接命中心脏或者肺部,而是从左肋第二根肋骨进去,从后腰出来的。不知伤及了肺叶没有。反正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在这荒郊野岭的要想活,也不容易。 土匪用力将他抱住,不让他倒下去。 “我可能不行了,二哥,”老表一边呻吟,一边喃喃地道,“我死后,请你将我的那份寄给我的儿子。” “说这些做什么,你不会死的,我们要一起干掉那家伙。” 枪神还没有来。土匪有些焦躁起来,自己精心先择的死角,对于可以拐弯的刘传忠的狙击步枪来说,形同虚设。他知道自己若在这里等下去,老表就是自己的榜样。 他手一用力,将老表提起来,挡在自己的前面,“走,我们出去将那家伙摆平。” 老表身受重伤,心神俱毁,没有做任何反抗,由他推了出来。 土匪一手推着老表,一手端着突击步枪,一出来,朝着刘传忠就是一阵猛射。 刘传忠猝不及防,见妙不好,一个鱼跃,扑向身边的一个巨石后面。 “叭叭!叭叭!叭叭叭!” 土匪还在扫射。 比起同样爱打冲锋的火车头来,土匪毕竟是特种兵出身,要稳得多,细心地多,他深谙要想消灭敌人,首先要做到不被敌人所消灭的道理。所以开枪的时候,他决不让自己有任何一个致命的部位,超出老表。他的个子比老表要略微矮小,除了持枪的手,其它任何部位都藏在老表的身后。而一脸木然的老表,变成了他手里的一块肉体盾牌。 另外,他的枪法也要好得多,他相信至少有两颗子弹击中了对方。只是不知道是否致命。 一个弹匣很快射完了。 土匪缩回手换弹匣,因为一只手要控制老表,所以他只能一只手换。他将枪夹在肋下,一只手换起来依然熟练而准确。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刘传忠狙击步枪射击的声音。 “砰!” 紧接着,一颗圆圆的黑点,突然从老表的后背冒出来,又钻进自己的胸口。 至于有没有再从自己的背后钻出去他就不知道了。 好象并不怎么痛。 “好枪法!”他赞叹道,他知道,要让从老表和自己的两层胸骨间的空隙中穿过,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因为胸骨之间的距离可能只有子弹大小,两个人重叠在一起,这种间隙并不是时常都有的。可是只有这样,子弹才能不遇到骨头的阻挡,只有这样,才有足够的动能穿过两个人的胸膛。这不仅需要准确的枪法和一流的把握机会的能力,还要对人体解剖学有一定的造诣,甚至还要对两个人的高矮有精确的估计。 老表回过头来看着土匪,他竟然还能说话,“——答应我,将我的那份寄给我的儿子。” 土匪笑了笑,笑容里有一丝苦涩,“好的,我答应你,你放心地去吧。” 老表这才倒下,安详地合上了双眼。 土匪其实只知道他是江西人,是个不错的职业杀手,至于他的真实姓名,他的家到底住在哪里,甚至他有个儿子,都一概不知道了。更不要说知道他的儿子叫什么名字、在哪里读书了。 就是知道,也是空的。 因为土匪没多久,自己也倒下去了。

还有一粒子弹。 还有两个敌人。 消灭了两个敌人后,刘传忠并没有感到丝毫的轻松。他知道,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 那个枪法出神入化的枪神到了哪里?在做什么?刘传忠一无所知,他有一种预感,其无论在哪里,做什么,两人总要面对面地进行一场有生死的较量。 他可以准确地估计两样东西的距离,却无法准确地估计,自己和枪神的决斗,有几分胜算。 可能不超过百分之十。 他又受了两处伤,是土匪那一阵乱枪打的。 他没有想到土匪在种情况下会出来进攻。 一处只擦破了头,血正往下流。另一处则比较伤在了他的右下腹,幸好没有伤及肝脏,也正在流血,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不过有一点他清楚,自己的胜算绝不会是百分之零。 就是完全没有希望,都还要尽力,只要自己做的是应该做的。何况还有那么一点点。 他艰难地爬到刚才土匪和老表藏身的石头中间,隐蔽起来。 他迅速地撕了两块布包扎伤口。 包扎头部的时候,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木老板找给他的两枚硬币,包在里面——不知道他做什么用,莫非钱可以疗伤? 在准备包腰伤的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 很轻,慢慢地由远而近。 脚步轻浮而没有自信,不象是枪神。 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了,要用来对付枪神的,所以他没有拿枪,只是就地躺下。 一动也不动。

来的果然是“狐狸”。 他持着一把五四式手枪。 他走过来,先在远处往刘传忠这边看了看,确认刘和其它两个人一样,倒在地上没有动静之后,才蹑手蹑脚地走到近来。 刘传忠双眼紧闭,全身有好多的血。有个伤口的鲜血还在往外面淌。 狐狸笑着自言自语,“果然不出大哥所料,两虎相斗,必有一伤,现在三个都死了,就更省事了。没想到,这回不费一枪一弹,却赚得比每回都多。” 他好象不放心,还凑近来,用手指试了试刘传忠的鼻息。 ——怎么?还有气? 就在他惊讶之极,想退开,想用枪,但已经来不及了。 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住了他的胸口。 他低下头去,果然是刘传忠的狙击步枪。 “把枪扔掉,”刘传忠很温和地道。 “你是装的?你没有死?”狐狸道。 “你看我象死的样子吗?”刘传忠笑道。他很敏捷说着很快地站了起来,双眼放光,精神抖擞,哪里有半点死人样子,甚至受伤的样子都不象,“合作一点,你会活得长一些。” 狐狸把枪丢掉了,知道刘传忠说的是实话。 “不过你也太大胆了一些,”狐狸道。他有些后悔,上来还试什么鼻息,补两枪不来得干脆些。 “只能说我的伪装技巧太高明了,没让你往哪一边想,”刘传忠得意地道,说完脸色一沉,“叫枪神出来。” 狐狸道:“他是老大,怎么会听我的。” 刘传忠没有理会,用枪顶了顶他,“我数三声,要么你用你的嘴叫,要么我用我的枪叫。” “谁都不用叫了。” 一个淡淡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随着声音出现的是一个身穿灰色风衣的男子,戴着眼镜,一脸斯文。 枪神! “我没有那么大的架子,自己会来的,”枪神一脸平静。 “将你身上的枪放下,”刘传忠道,“不然我要他死。” 眼看阵势不妙,狐狸早已满头大汗,他大声地哀求道:“大哥,求你救救我,看在我跟你多年的份上,救救我吧!他会杀了我的,求求您了,大哥——” “叭!” 回答狐狸的是一声清脆的枪响。 他的话嘎然而止。 他的人慢慢地倾斜,倾斜,然后重重地扑倒在刘传忠的脚下。 他的眉心,多了一个小洞,红色的。 因为距离比较远,另外,枪的威力也有限,所以那枪并没有穿透他对脑袋。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去阎王那里,不过这次,阎王不会赶他回来了。 ——什么时候,枪神的手里多了一支枪。 左轮手枪。 “我讨厌别人威胁我。” 他吹了吹枪口的硝烟,语气依然那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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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已落到了山头。
    血红的,如死神的眼睛,在幽深山林中窥视。
    晚风一阵比一阵凉。
    刘传忠知道,最后的决战时候到了。然而他的表情却很镇定。
    枪神就站在对面八米外,一动不动。
    他的手里,握着那把左轮。那是一把具有古典意味的手枪,结构简单,线条朴实。就是这样一把古老而简单的火器,一旦到了枪神的手里,则成了世界上最可怕的轻兵器之一。
    他的目光沉静而锐利,始终没有离开过刘传忠的眼。
    风过后,整个黑石坡显得死一般的沉寂。
    不知枪神听到没有,反下刘传忠自己是清楚地听到,腹部伤口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草叶上的轻响。谁也不知道,他此时忍受着的剧痛,足以让一个健壮的男人在地上打滚。刚才那种敏捷的动作,那种抖擞的精神,那种得意的表情都是装的,用来骗对手的。其实,现在的他,还能够站稳,很大的功劳要在于拄在地上的狙击步枪。——男人就是死,也不能死得太窝囊。
    枪神突然说话了,“其实,我完全可以早来一步的,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吗?”
    刘传忠没有做声,他知道枪神会告诉他答案的。
    枪神接着道:“我想坐山观虎斗。”
    枪神的脸上现出了一丝难得一见的笑意。
    刘传忠承认,枪神笑起来其实更好看。
    “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吗?”
    刘传忠嘴上没有说,心里却在嘀咕,还不是为了一个钱字。
    “是的,他们死了,我可以多分几倍的钱。就是他们没死在你的枪下,也会被我杀死的。我这个人很讲义气的,平时绝对不会这么做。但这次的酬劳实在是太高了,他们不死不行,”枪神仿佛看穿了刘传忠的心思,他的手指一拨,左轮手枪在他的手掌间,象风车一样旋转起来,“你知道,死在敌人的枪下,总比死在战友的枪下好。我这个人心又比较软,真叫我一个个地杀那么多弟兄,的确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刘传忠突然觉得这个枪神其实挺幽默的,
    不过他的目光始终停在枪神的手和枪上。
    枪神手指一夹,左轮手枪便准确地停在一把可以握住的地方,他并没有握住,而是继续转,枪在他的手里转成了一朵黑色的花,“钱,是最主要的因素,但不是全部的因素。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枪。我这一生只爱这两样东西。我已经十年没有碰到过对手了,一个稍微象样的对手都没有。十年前,本来有一个对手,但他现在却成了我的师父。你知道吗,做为一个枪手,没有一个对手,那滋味就好比写了一抽屉诗没有地方发表,弹得一手好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听懂。不知道你读不读金庸的小说,那里面有一个剑魔独孤求败,为什么他会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和现在的我一样,因为寂寞。我看了你的出手,觉得还挺象模象样的。”
    刘传忠道:“你想给我个机会,让我单独和你一战?”
    枪神道:“机会是你自己争取的。”
    刘传忠突然问:“你的师父是不是‘北极星’?”
    枪神感到很意外,“是的。你怎么知道?”
    刘传忠道:“贺拉提告诉我的。”
    枪神道:“我早知道那小子靠不住的,本打算找到你之后除掉他,没想到你又替我帮了忙。”
    刘传忠笑笑道:“我是不是有点笨?”
    “有一点,”枪神想了想,又转过话题道:“你知道我会告诉你这些吗?”
    刘传忠道:“当然不是为了谢我。”
    “有时候你又挺聪明的,”枪神道:“我告诉你这些本不应该说的话,只因为我觉得你已经是个死人。你的枪法虽然比他们略强一些,但至少比我要慢一倍,何况你身上又有伤。在我面前你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你必须死。”
    “没有别的可能?”
    “没有,”枪神道,“不过看在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的份上,我可以让你先出手。——现在可以开始了。”
    枪神脸色凝重起来,没有再说话。
    临战时候的他,就象教堂里的信徒,神情专注,态度虔诚。只不过别人信的是基督,而他信的是枪。
    气氛骤然紧张几分。
    丛林里,只余了一点血红的夕阳,象死神眯起了的眼睛。黯淡的余晖,照在刘传忠没有血色的脸上,显得阴郁而凝重。
    那是不是死神的目光?
    刘传忠似乎并不再乎那些,他的眼睛,只死死地盯着枪神那只白皙的手和黑亮的枪。
    那才是真正的死神。
    这一刻,风停止了。
    仿佛时间也停止了。
    然而刘传忠动了,他突然抬起了狙击步枪。七八斤重的东西,在他手里,就象抬起自己的手臂一样自如。那种迅捷的速度,那协调的动作,让人看起来那枝枪分明已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枪神随即也动了。
    他抬起了那柄古典的左转手枪。
    简洁,干练,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
    就这样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动作他练了十多年,也就是这个动作,让许多人命丧黄泉。
    简单的东西往往最接近完美。
    ——“叭!”
    后动的他,反而先扣动了扳机。
    金黄色的弹头,满载着他的激情和梦想,象一个带着直线的针头,穿透了空气,缝合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及时而准确地到达了刘传忠的眉心。
    依然是一次完美的枪击,一切都必须和预料中的一样,都和以往的很多次一样,没有任何误差!
    枪神笑了,笑容中有些落寞。
    其实,他也希望能找到一个让他产生一些误差的对手,但现在,这样的对手却比钱都还难找。
    中枪的刘传忠一个踉跄,却没有倒,他的狙击步枪随即找准了目标,并扣动了扳机。
    ——“砰!”
    枪神站在那里动都没有动,按他的经验,刘传忠的眉心中了一枪,就是不立即死,出手也会大受影响。
    没有生命的子弹,和浪人的快刀一样,是不可能要别人的生命的。
    弹头破空而来。
    然而他很快地发现,那颗呼啸而来的弹头竟然直奔自己胸膛来的。
    他吃了一惊,伸手想去抓,却抓了个空。
    那枚弹头钻进了他的心脏。
    他好象是第一次尝到心痛的感觉和心碎的滋味。
    他倒脚了几步,尽力不让自己倒下去。
    “你——”他指着刘传忠,想说什么,却喷出一口鲜血。
    刘传忠的眉心处的的确确有个洞,有一绺鲜红的血,正从包伤口的布巾里顺着鼻梁流下来,但人却好好地站在那里。
    刘传忠知道他想说什么,慢慢地从头上包伤口的布巾里,取出两枚硬币。
    上面一枚已被弹头击穿。
    下面的一枚也被击变了形。
    饶是两枚钢币阻拦,子弹强大的冲击力,还是将他的眉心击破了一个小口。
    血正从伤口往下流着。
    “枪法,你嬴了,果然不愧为枪神,正如你说的,至少比我要快一倍,”刘传忠道,“但是战斗,你却输了。是贺拉提告诉我,你每出一枪,必中眉心,你杀阿莲就是这样。于是在你来之前,我已经用硬币挡住了我的眉心。——钱很多时候,是可以买命的。我的命很便宜,两块钱就买到了。”
    “我错了,我低估了你,”枪神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
    “不,你最大的错误是不应该杀了阿莲。”
    枪神倒下去了,不知有没有听到刘传忠的话。
    那把伴随他十几年的左轮手枪,跌出了好远,落在草丛中。
    离开了主人的它,只不过很普通的一把兵器而已,看起来,还有些陈旧了。
    夕阳,已经完全沉没了。
    刘传忠用枪当成拐杖,艰难走到那匹白马前。
    他爬了四次,才爬上去,然后捧着腹部,几乎是伏在马背上,向着暮色深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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