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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式音节诗的平仄法度简说》〔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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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7 06: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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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式音节诗的平仄法度简说》〔定稿〕


  律式音节诗是大顿对称和音步对称的前提下,对音步的平仄进行律化。现将有关法则简介如下。

  一、律式音节诗的平仄句法法则

  律式音节诗是大顿对称的前提下,大顿内部继续细分音步,按照“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法则,对音步的平仄进行律化。
  近体诗、宋词的音步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一字步只能处于句首、逗首和句尾,句干部分必须程式化分割为两字步;元曲的两字步可带轻读的"句中衬"。新诗的音步应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为了便于操作,基本原则不变,但具体音步分割法则作了适当的变通。
  〔一〕音步的分割
  1、两字步和三字步是基本音步,一字步是辅佐音步。辅佐音步只能出现在句首、逗首和句尾,不能处在逗中和句中。一字步之外的其余部分,通通只能是两字步或三字步;遇到四字以上的词组,程式化处理为两字步和三字步即可。
  2、一字步的两种格式 
  ①句首、逗首出现无法中分的四字组,且第四字为轻声字结构助词“地的得”、时态助词“着了过”和语气助词“啊呀哟”之类时,程式化处理为“12”式音步,助词为衬字。例如:  
  他|仰望(着)|兰天|红日。——句首“我仰望着”无法中分为“22”式,且明显轻声“着”字声调不明,“着”字视为衬字,其音步为“我|仰望(着)|”。
  细数|流年‖写|怀旧(的)|诗行。——逗首的“写怀旧的”无法中分为“22”式,且明显轻声“的”字声调不明视为衬字,其音步为“写|怀旧(的)|”。
  ②句尾出现单音词,且相邻的三音词组的第三字是结构助词“的地得”和时态助词“着了过”时,处理为“31”式音步。例如:
  清清(的)|河水‖蓝蓝(的)|天
  这些年|一直‖忘不(了)|她  
  〔二〕律句的基本法度和衬字的判别
  原则上,一字步不考虑平仄,而两字步和三字步的只看“节点”的平仄;我们只要判别准“节点”,就可以轻松地判别律拗。  
  1、两字步的步尾就是节点;
  2、句尾三字步的节点通常是第二字,如:“寒食|东风|西陵路‖落花|如雪片”中的三字步“如雪片”,节点是“雪”字。唯第二字为助词时,第三字为节点;如“那里是|我的家"中的三字步“我的家”的节点是“家”。
  3、其余三字步相当于带一个衬字的两字步。总原则是轻声即为衬字。
  步尾不是轻声时,第三字就是节点;唯有步尾是轻声时,衬字前推一字即为节点。接连两个轻声时,取意义更实在的为节点。如“桌子上”里,“子”和“上”都是轻声,方位词”上“的意义更实在,取”上“为节点。
  常见轻声字可参见附录。
  4、节点平仄交替即为律句,节点同平同仄即为拗句。
  5、句尾的上声是可以读出完整的低降升调214,因此是个两可的声调:
  ①节点平上相连为律句,句尾上声视为仄声,
  八仙|过海|=律句
  △平|△上|=△平|△仄|  
  ②节点仄上相连同样视为律句,句尾上声等价于平声,如:
  皆大|欢喜|=律句
  △仄|△上|=△仄|△平|
  〔三〕律句平仄的细则
  在音节诗里,除了两字句和三字句外,其它诗句都由两个或三个诗逗组成,它们的律句法度如下:
  1、基本音步在三步之内的短句子,必须写全律句,所有基本音步按“节点平仄交替”处理即可。
  2、音步在四步以上的长句,应考虑诗逗,每一个诗逗分别律化即可。这种律句,我们称之为“逗式长句”。逗式长句的律化,有三种形态:
  ①全律句:两个诗逗的节点平仄从头至尾交替者为全律句,如:
  终于|寻到(了)‖春天(的)|踪迹
  △|△(×)‖△平(×)|△仄|
  ②逗律句:诗逗各自律化,两逗连接处的节点同平同仄,为逗律句,如:
  将你(的)|青春‖无声|漂洗|
  △仄(×)|△平‖△平|△仄|
  ③尾律句:第一逗为拗式逗,第二逗为律式逗者,为尾律句。例如:
  看我|引爆‖花蕾(的)|瞬间|
  △仄|△仄‖△仄(×|△平|
  按:尾律句的句首拗式逗的技巧性规定〔不一定要遵守〕:节点同仄,宜“上去”或“去上”交替〔如上例〕;节点同平,宜用“平平仄平”。拗式逗若音步在三个以上,应尽量避免双拗〔即三个音步节点同平同仄〕,宜用单拗〔即仅有两个音步的节点同平同仄〕。
  3、三字句的律拗  
  一三字平仄相反时为律句,同平同仄时为拗句。律句的通用格式为“平|△仄|”和“仄|△平|”,拗句的通用格式为“平|△平|”和“仄|△仄|”。
  4、关于句首和逗首的一字步的平仄
  句首或逗首的一字步与相邻的两字步组成的有衬字的“三字逗”有律拗之分,其原则与三字句相同。如“他|仰望(着)|兰天|红日”里的“他|仰望(着)”为律式逗;“写|怀旧(的)|诗行”里的“写|怀旧{的}”为拗式逗。
  这种律式逗和拗式逗的区分,只是技巧上的要求,不影响全句的律拗性质。  
  〔三〕平仄声调的区分
  1、按现代普通话声调区分平仄,阴平和阳平为平声,上声和去声为仄声。
  2、上声处于非上声之前,变调为阳平,为平声。如“领导者”的“领”“导”都变调为阳平。
  3、轻声的平仄
  轻声充当节点时,按如下方案处理平仄:
  ①结构助词“地、的、得”在上声之后为平声,非上声之后为仄声。结构助词声调太模糊,尽量避免充当节点为宜。 
  ②语气助词“哎呀哟”之类,尽量避免充当节点;万一充当节点,可忽略不计,不考虑律拗。  
  ③其它轻声字,按不轻读的本调处理平仄。
  轻声节点应适当重读,以能听出音步明显的抑扬为度。
  3、一七八不的变调
  以前的语法书规定“一七八不”都有变调,根据近年在北京的调查,中年以下的人,“七”“八 ”有不变调的趋势,学习普通话,“七”“八”可以不变调。故处理平仄也可不考虑变调。只有“一”字和“不”字应当考虑变调:  
  ①“一”字的平仄:处在去声之前和句尾为平声,非去声之前为仄声。    
  ②“不”字的平仄:处在去声之前为平声,非去声之前和句尾为去声。

  二、平仄篇法
  避免重复是平仄律的精髓,近体诗的粘对就是避免相邻句式的平仄重复。新诗只要相邻的律句格式尽量不重复即可。
  此外,当格律与诗歌内容相冲突时,个别非韵脚句可以适当放宽,可为用单拗句,而双拗句是要避免的。

  附件:
  常见轻声字如下:
  1.语气词“吧、吗、啊、阿、呢”等读轻声,如“走吧”“是吗”“说啊”“好了”;
  2.助词“着、了、过、的、地、得、们”等读轻声,如“我的”“轻轻地”“唱得好”“同学们”“去过”;
  3.名词后缀“头、儿、子”等读轻声,如“甜头”“这儿”“桌子”;
  4.重叠词,或重叠双音节动词读轻声,如“走走”;
  5.单音节动词后表示趋向的词,如“回来”“出去”“走出来”“跑进去”。
  6.名词后面的方位词“上、下、里”读轻声,如“天上”“乡下”“屋里”;
  7.量词,如“那个、那次、那盘”等读轻声;
  8.代词“我、你、他”放在动词后面做宾语,如“找你”“请他”“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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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0 11: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第四次修改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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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0 13: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聿归 发表于 2017-10-30 11:22
就是“第四次修改版”吧?

  在“第四次修改版”的基础上,基本原则不变,为了与《程式化音步是新诗格律成熟的必要条件》一文的基本法则相通,具体法度略有修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取消了《第四次修订稿》中句尾“三字组”程式化处理为“21式”的两个音步的规定,句尾“三字组”仍处理为三字步。这样处理之后,与
《程式化音步是新诗格律成熟的必要条件》一文的规定基本上相通了。
  第二、对三字步的“平仄节点”也作了相应的修改:
  句尾三字步的节点通常是第二字,如:“寒食|东风|西陵路‖落花|如雪片”中的三字步“如雪片”,节点是“雪”字。唯第二字为助词时,第三字为节点;如“那里是|我的家"中的三字步“我的家”的节点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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