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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律体新诗的“万氏三分法”与“孙氏三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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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 10: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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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格律体新诗的“万氏三分法”与“孙氏三分法”》


  《东方诗风》论坛的同仁们,根据本论坛格律体新诗的四大理论“三分法、完全限步说、对称原理和程式化音步”写作格律体新诗已经十多年,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特别是按此理论创作的三本诗集《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1]、《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2]和《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3],集中体现了本论坛的主要格律诗观。
  万龙生先生在《新诗百年:格律体新诗岂能缺席》里指出:“三分法确立后,就能以此为依据科学地编制出格律体新诗谱系。由‘东方诗风’论坛与世界汉诗学会编选的《2006格律体新诗选》就是按照‘三分法’分类编排的。《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虽说按作者的作品集中编排,还另行编制了‘三分法’分类索引。”[4]。
  细心读者一定会发现,虽然这两本诗集都是按照“三分法”编纂的,但具体分类实际上存在两种体系:一是万龙生的三分法体系,可简称“万氏三分法”,二是本人的三分法体系,可简称“孙氏三分法”。《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和《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是按孙氏三分法分的类,《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是按万氏三分法分的类。
  这两种三分法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三本诗集会采用两种三分法?怎样正确看待不同的分类方法?澄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多方位地把握格律体诗歌的本质特征。

  一、两种“三分法”的由来

  本人早在1984年写作的《新诗音乐性新探〔纲要〕》[5]和此文的修订稿《青涩的新诗时代》[6]〔2003年〕,把格律诗歌分为三大类:节奏格律体、旋律格律体和韵式格律体,并认为此三大格律体相互交叉还可以形成许多亚类。节奏格律体可继续下分三类:
  第一,节奏重复型:“一些以一种情绪贯穿到底的歌曲,常常是抓住一种基本节奏不断地重复它(在音调上需要不断第更新),并通过多次重复而形成特点。”〔苏夏《歌曲写作》第60页〕传统中的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豆腐干体,就属于此类诗体。这类节奏特点有点类似修辞中的排比,我们不妨称之为排比型节奏。排比型节奏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吟咏句式型,包括三言诗、五言诗和七言诗。一是朗诵句式型,包括四言诗和六言诗。
  第二,节奏变化重复型。这是根据古典长短句格律体归纳出来的体式。包括四类:1、以一种句式为主体贯穿首尾以保持节奏的重复,穿插其它长短句造成变化。此体后来我称之为红线对称式。2、起承转合体:这是四句一段体,在第三句上改变节奏与前后形成对比。3、诗句句式整齐,通过韵脚的疏密造成节奏感的变化。后来我称之为“变韵整齐式”4、以一组长短句为基本节奏型,多次重复或略有变化地重复。下分五类:①先短后长,构成气势开展的“开放型节奏”,适宜表现豪放的诗情。②先长后短,构成“收缩型节奏”,适宜表现委婉的情绪;③先伸后缩型,后命名为“凸型对称体”;其节奏特点近似于收缩型;④先缩后伸型,后命名为“凹型对称体”,节奏特点接近于开放型。⑤以由长短句构成的段落为节奏单位,段与段之间节奏重复或稍加变化地重复。变化的形式以改头或换尾为主。
  第三、节奏变化型。节奏的发展离不开“重复”和“变化”四个字。上面的诗体是以重复为主体,变化为辅助。宋词和元曲;里还有很大一部分节奏变化多而重复少,可称之为“变化型节奏。”下分三类:1、一段之内节奏的变化。下分四式:①“铺垫式”、②“暂转式”、③“交互式”、④“对照式”。2、是段落之间节奏的变化。下分两式:①两段式。有的双叠体的词牌,段落之间节奏有明显的。这种结构能通过节奏对比而加强内容的色彩对比。②三段式。三阙体的词牌里,一般第三阙的节奏变化较大,与前面的节奏形成差异,诗情于此也往往一变。3、散板式。乐曲里还有一种节奏型不明显的散板曲式。散板虽然节奏貌似散漫,却依然节拍感强,且能其节奏能够根据情绪的变化而恰当地吞吐伸缩。大部分元曲和少部分宋词都为散板式。新诗中也有。  
  2005年初,我在网上结识了万龙生先生和程文先生,发现我们三人的新诗格律的大方向和具体诗论都很接近;特别是程文的“完全限步说”〔即“齐言等步说”〕令我折服,我因之而放弃了以前采纳于何其芳的“字数大致整齐”主张;“齐言等步说”的不足是它只适合齐言诗,不适合长短句杂言诗;我利用“对称原理”改进了程氏的“完全限步说”,发展为“字数音步对称论”,此论可以遍及齐言诗和长短句杂言诗,得到了众多诗人的认可。
  对于格律新诗的分类,我们三人也是同中有异。程文是“整齐式”和“参差式”的两分法;“参差式”下分“全诗一式参差体”和“全诗多式参差体”。万龙生是“整齐式”、“对称式”和“综合式”的三分法。我的“节奏重复型”和他俩的“整齐式”都是指齐言诗;万先生的“对称式”和“综合式”分别相当于程先生的“全诗一式参差体”和“全诗多式参差体”;而我的“节奏变化重复型”里包含了万先生的“对称式”和“复合式”〔即程文的“参差式”〕,只是体式更多。唯我的“节奏变化型”是他们没有的体式。  
  这种大同中的小差异,是分类角度不同造成的。我的三分法的是根据音乐节奏和旋律发展的“重复”和“变化”两种基本法则分的类,其优点是能够反映诗歌节奏发展的内在规律;缺点是,我的分法不够简明扼要,不能一望即知,加之一般人不熟悉音乐理论,这种分类法难于推广;他们俩主要根据诗体外在形态分类,属于“现象学”的分类方法,其优点是形象简明,容易掌握,易于推广,缺点是缺乏统一的基本原理统摄。其优点和不足都是“现象学”理论带来的。
  在交流中,我赞同他们的“现象学”分类优势,但也指出:整齐式也好,参差式也好,复合式也好,它们通通受“对称原理”的支配,整齐式是“整齐对称式”,参差式是“参差对称式”,复合式是“复合对称式”。程文在其后续作品《中国新诗格律大观》〔2005年〕[7]里仍然坚持自己原有的“两分法”,而我和万龙生则基本上达成了共识。
  我基本采纳了万龙生的三分法,把新诗格律分为“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综合对称式”〔后根据万氏的意见改为“复合对称式”〕;简称整齐式、参差式和综合式〔后改为“复合式”〕;我原有的“节奏变化型”和“节奏重复变化体”中不符合新三分法的诗体则放到“对称与变奏”里讨论,作为新三分法的补充。我的新作《汉语新诗格律概论》〔2005年〕[8]就是按此法则分的类。
  万龙生也基本上采纳了我的意见,这在他的《格律体新诗论纲》〔2006年〕[9]里有明确的论述:“……他〔孙氏〕分别把上述三种体式分别称之为‘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综合对称式”。因为他认为对称原则对于格律的形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都冠以‘对称’二字,但是,为了称说的方便,可以简称整齐式、参差式和综合式。本文基本上采纳孙氏的意见,但是把‘综合式’改为‘复合式’,这样更准确些。”

  二、“万氏新三分法”与“孙氏新三分法”的异同

  我和万龙生先生虽然都赞同“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复合对称式”的三分法,但二人的具体分类法则仍然大同小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整齐对称式。孙氏把齐言诗分为“朗诵型整齐式”、“吟诵型整齐式”和“混诵型整齐式”;此三式下面则按字数和音步数目继续下分。万氏在2006年的《格律体新诗论纲》里把整齐式分为“常规整齐体”和“变言变步整齐体”两种。
  2、参差对称式。孙氏下分开放对称式、收缩对称式、凸型对称式和凹型对称式四类,简称开放式、收缩式、凸式和凹式。万氏下分“单纯参差体”和“N重参差体”和“节内对称式”三类。
  3、复合式。万氏是指同一首诗里既有整齐对称式的部分,也有参差对称式的部分。孙氏三分法里则指两种不同节奏复合而成的体式,下分三类:一是整齐式和参差式的复合式,相当于万氏的“复合式”;二是多种参差式的复合式,相当于万氏的“N重参差体”和“节内对称式”,三是多种齐言诗的复合,相当于万氏的“变言变步”整齐体。
  4、按程文的完全限步说,整齐式的字数和音步数目都要整齐,我根据“字数音步对称”法则发现了两种新诗体,一是“参差型整齐对称式”,指字数参差对称而音步整齐对称的体式,下分五小类,此式我放在“参差对称式”里面;二是“齐言参差对称式”,指字数整齐对称,而音步参差对称的体式,同样下分五小类,我把此式归入“整齐对称式”。可详见《再论“对称原理”在新诗节奏格律体中的统摄作用》[10]。后来万氏《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的整齐式里添加了“等步变言整齐式”,在2015年写的《命名·分类·谱系:新世纪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11]一文中的“整齐式”里增加了“齐言变步整齐体”小类,这一小类实际上就是本人早年归纳的“参差型整齐对称式”,万先生不过是换了一个名字而已。没有对称原理指导,这种体式是不可能被发现的。
  5、我的三分法是受“对称原理”支配的,而对称原理实际上包括了“对称”和“对称破缺”两个部分,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首先,科学理论已经证明了,绝对的对称是不存在的,任何对称后面都隐藏着“对称性自发破缺”;其次,1995年,诺贝尔奖金得主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在题为《对称与不对称》的文章里指出:“艺术和科学都是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由此可见,能够达到“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的格律诗体应当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国古代格律体宋词里,段与段参差对称的体式仅占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段与段不对称的体式,元曲则尤甚,这些诗体中不少就符合“对称与不对称的巧妙组合”的审美原理。新诗格律对这种对称破缺诗体的研究几乎是一个空白。我最早的三分法中的“变化型节奏”和部分“变化重复型节奏”实为“对称破缺”诗体的初步探索。采用新三分法以后,我把对称破缺的“变化型节奏”放到《汉语新诗格律概论》第六节“对称于变奏”和论文《论诗歌形式中的对称性自发破缺》[12]中去讨论了。对此,我初步归纳了6种体式:①改头参差对称式;②换尾参差对称式;③改头换尾参差对称式;④第三段变奏的三段式参差对称体;⑤红线对称式;⑥变韵整齐式。对此,我还在今年写作的《宋词长短句节奏初探》里有进一步的探索。换言之,孙氏新三分法实际上是“四分法”,只是把第四类“变化型节奏”作为新三分法的补充形式出现了。

  三、为什么东方诗风论坛的三本诗集会采纳两种不同的三分法

  前面已经提到,《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和《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是按孙氏新三分法分的类,《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是按万氏新三分法分的类。为什么这三本诗集会采用不同的分类方式呢?这是有编纂背景的。
  《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的主编是万龙生,副主编是孙则鸣和齐云,《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的主编是万龙生,副主编是孙则鸣、王端城和周拥军。这两本诗集的编纂过程是,经主编万龙生的委托,齐云和王端城主要负责为入选作品的思想性和其它艺术性的把关,我则主要负责新诗格律的把关;编纂完毕之后再交万龙生终审。因此,对于诗体的分类以及格律分析,除了《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里个别诗作尾注的格律分析是万龙生撰写之外,其余诗体的分类以及格律分析乃至音步的标注全部出自我的手笔。万龙生终审时并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这两本诗集的格律分类自然会完全采纳孙氏三分法了。
  《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主编是万龙生,副主编是齐云、王端城、齐云和宋煜姝,因此这本诗集的归类完全采纳万氏三分法。
  这三本诗集采纳了两种不同的三分法,其体例有一定的差异是很自然的事;除了三分法的小类分类不尽相同之外,《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和《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里还入选了少量“对称破缺”的诗作,这是《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里没有的体式。也就是说,这两本诗集实际上隐含着“孙氏四分法”。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诗风论坛的同盟军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借鉴了万氏新三分法和孙氏新三分法,但各有取舍,具体分类方式于下:一、整齐对称式〔简称整齐式〕〔只要做到同一诗节各诗行音步相同,且对称诗行字数相等,自然会呈现出下列具体形式〕下分:1、同步整齐式,各诗节均为整齐式,而且各诗行音步完全相同、字数一致。2、变步整齐式,各诗节均为整齐式,同一诗节各诗行音步相同、字数一致,但存在音步不同的诗节。3、变言整齐式,各诗行音步相同、字数一致,但不同诗节的字数不一定相等。4、杂言整齐式,各诗行音步相同,但各诗行字数不一致〔此种形式不提倡〕。二、参差对称式〔简称参差式〕〔只要做到同一诗节各诗行音步不完全相同,且对对位诗行音步一致字数相等,自然会呈现出下列具体形式〕下分:1、开放型参差式:句式先短后长。2、收缩型参差式:句式先长后短。3、凸型参差式:句式首尾短中间长。4、凹型参差式:句式首尾长中间短。5、变形参差式,上述不同形式的诗节出现在同一首诗中,并至少形成两两对称的诗节。三、复合对称式〔简称复合式〕整齐参差复合式:整齐式和参差式中各种形式共同组成的复合式,并至少形成两两对称的诗节。[13]
  诗人李长空在其《论格律体新诗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中[14]的分类也有类似的取舍:1、整齐对称式包括六种基本形式,即:朗诵型整齐式、吟诵型整齐式、混诵型整齐式、变步整齐式、变言整齐式和杂言整齐式;2、  参差对称式包括七种基本形式,即:开放型参差式、收缩型参差式、凸型参差式、凹型参差式、夹心参差式(诗节中二、三、N诗行位于该诗节首尾诗行的正中间的参差式,如闻一多的《忘掉她》)、菱形参差式(诗节中首尾诗行位于该诗节二、三、N诗行的正中间的参差式,如闻一多的《你莫怨我》)和变形参差式(参差式里的六种诗式相互组合的复合式,如李肇星《在莫扎特和希特勒的故乡》);3、复合对称式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节奏模型的复合组合的诗体。  
  由此可见,各有千秋的万氏新三分法和孙氏新三分法都已经对格律新诗阵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如何看待不同的分类方式

  综上所述,东方诗风论坛上发表的论文中的格律体新诗分类,已经有四种分类方式了,他们是程氏两分法、万氏三分法、孙氏新三分法和孙氏旧三分法。如何看待这四种不同分类方式呢?  
  众所周知,事物分类是根据事物的性质所归纳的类别,由于事物性质是多方面的,同一事物必定会有多种分类方式,以适应不同目的的需要;绝不可能只有唯一的分类方法。例如人的分类,最常见的有:按性别是“男人、女人”的两分法;按人种是“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的三分法;按民族则有汉族人、满族人、蒙古族人……的多分法;按年龄分类,既有“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的四分法,又有“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五分法,还有适用于法律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两分法,甚至还出现了按出生日期的“50后、60后、70后……”的多分法。除此之外,还有多种多样的分类法,这里就不一一尽述了。这许许多多的分类法是不存在谁对谁错的;每一种分类方法都能凸现人类的某一种性质;正因为有了多种分类方式相互补充,才能全面地把握人类的本质属性。如果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我们就不可能全面地把握人类的本质属性了。  
  同理,上述四种格律诗体非分类方法同样不存在谁对谁错,它们都能从不同侧面体现格律体新诗的本质特征。
  以程文的两分法为例,他的分类视角是从整体特征出发,整齐式必须所有诗句的字数和音步都必须整齐,只要是诗句长短不一的诗作通通属于参差式,因此“复合对称式”和“变言变步整齐体”只是参差式中的一个亚类。程文的两分法与我国古典格律诗体齐言诗和长短句两分法一脉相承,其优势的可以凸显整齐式和参差式的总体节奏特征。万龙生和我添加了复合对称式的三分法则是从诗歌的局部特征出发分的类,其优势是便于指导写作。由此可见这两大类型的分类法各有千秋,可以互补。
  至于万氏三分法和孙氏新三分法,它们本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互补作用也是很明显的。
  首先,万氏三分法的分类是现象学的分类,其优势是形象直观、易于掌握,易于推广,孙氏新三分法就吸取了万氏三分法的这一优势。万氏三分法本来只是现象学分类法,缺乏统一的基本原理统摄,后来万氏采纳了孙氏的“对称原理”,弥补了这一缺陷;对此,万龙生在2015年写作的《命名·分类·谱系:新世纪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一文里就给予了明确的肯定:“孙逐明也是数十年从事诗歌理论研究,尤其对格律体新诗情有独钟的一位民间学者,受赐于网络之便,得以展示才情,捧出成果。他也对诗歌格律作了全面探讨,但是我以为发现“对称原理对诗歌格律的统摄作用”(见《对称原理对诗歌格律的统摄作用》一文,见名家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2006格律体新诗选》)是他的独特贡献,也是他对新诗格律建设的杰出贡献。他写作此文的时候,格律体新诗的三分法已经普遍采用。正是在此基础上,他经过缜密思考,以对称原理来统摄格律体新诗的构筑方式:整齐体的基本单位是各种字数一致、音步相等的诗行,这些诗行就是一个个对称的单位;而参差式作品中,后续诗节与必须原样“克隆”的首现“基准诗节”之间同样形成严格的对称关系。独节参差体作品内部也必须形成互相对称的局部。这样一来,整齐体与参差体的构成就完全按照对称原理统摄起来,达到了一个“完备的境界”。于是,具体的操作有了理论的支撑。”王端城先生在“第六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上的发言里提出了三条建言,第三条建言是:“新诗继承对称审美原则来构建规范而灵活的句式,从而创建出整齐、参差和复合三种灵活多样又有规可循的被称为‘三分法’的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全新格律。”
  其次,孙氏三分法还有其他特点是可以作为万氏三分法的补充和参考的。
  第一、孙氏新三分法把整齐式分为“朗诵型整齐式”、“吟诵型整齐式”和“混诵型整齐式”,是为了弥补音步对称理论节奏感不强的缺陷而提出的。孙氏后来改弦更张建立音顿体系的“大顿对称论”与“音步对称论”相结合的音节诗体,也出于同样的动机。可以认为,“大顿对称论”与“音步对称论”相结合的综合音律体系是最有生命力的体系,可参见《新诗格律史中被埋没百年的里程碑——吴兴华的音节诗体》〔乙稿〕一文的论述。这种分类方法已经被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和李长空等采纳。
  第二、孙氏新三分法把参差对称式分为“开放式、收缩式、凸型和凹型”四类,且分析了这四类节奏特色及最适合写作的内容,这种分类方法已经被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和李长空等采纳。齐云的《新诗格律应用技巧初探》[15]一文,就是他运用这一理论进行写作的心得。齐云的这篇文章还被万龙生《新诗百年:格律体新诗岂能缺席》一文列为对新诗格律有贡献的论文之一。
  第三、我国古代长短句格律诗体宋词和元曲,应当是格律体新诗继承和发展的重要源头。而宋词和元曲里,符合三分法参差对称式和复合对称式的体式并不多,在宋词里不到不到百分之三十,元曲里更少;不符合三分法的体式占有绝对优势;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们从格律体里开除出去,这一类格律诗体的研究在万氏三分法里处于空白地带。孙氏旧三分法里的“变化型节奏”和部分“变化重复型节奏”、孙氏新三分法的补充“节奏与变奏”,以及《宋词长短句节奏初探》一文,都是研究这部分诗体的粗线的尝试。尽管还很不成熟,但这一研究方向是值得新诗格律研究者必须进一步展开研究的领域。
  综上所述,大家若能仔细品味揣摩各种分类方法的异同,将有助于我们对新诗格律本质特征的把握,也有助于新诗格律理论朝更高层次发展。

注释:
[1]万龙生 孙则鸣 齐云编:《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2]万龙生 孙则鸣 王端城 周拥军编:《东方诗风论坛2006年格律体新诗选》,名家出版社,2007年版。
[3]万龙生 王端城 齐云 宋煜姝编:《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吉林出版社,2011年版。
[4]万龙生:《新诗百年:格律体新诗岂能缺席》
[5][6]孙则鸣:《新诗音乐性新探〔纲要〕》《青涩的新诗时代》
[7]程文 程雪峰 程峻峰编著:《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8]孙则鸣:《汉语新诗格律概论》
[9]万龙生:《格律体新诗论纲》
[10]孙则鸣:《再论“对称原理”在新诗节奏格律体中的统摄作用》
[11]万龙生:《命名·分类·谱系:新世纪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
[11]万龙生:《论东方诗风论坛诗人对新诗格律理论的探索成果》
[12]孙则鸣:《论诗歌形式中的对称性自发破缺》
[13]晓曲编:《诗体形式——格律体新诗格律规范》
[14]李长空:《论格律体新诗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15]齐云:《新诗格律应用技巧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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