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无忌
论柳无忌的十四行诗
钱光培
柳无忌是世界著名学者。他的著述多达三四十种,他的学生散布世界各地,而且大多是各国知名学者,真正可以堪称“子弟遍四海,学术贯中西”。 柳无忌同时也是一位散文家和诗人。他的友人罗念生在为中国友谊出版公司本《柳无忌散文选》作序时,曾说他的散文写得“感情真挚,叙述生动”,“意味深长,娓娓动听”,又说,“作者最爱的是英国浪漫派诗人,特别是雪莱,他自己的诗文也受到浪漫派的影响,感情奔放,风格华丽,花样繁多,描写细致。 他的诗作,大多散发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报刊中,集成诗集的仅有《抛砖集》一册,而且早已散失殆尽,连诗人手中也一本无存。1987年诗人归国出席柳亚子先生诞辰100周年学术纪念会,路过北京,谈及这部诗集,亦不抱希望。事后,我即委人到北京各大中图书馆查询,历半年之久,终得一本。 这本《抛砖集》于1943年1月由桂林建文书店发行,收有诗人1927年以来的诗作近40首,其中十四行诗21首。诗前有柳亚子先生的代序《新诗和旧诗》,诗后有诗人的后记一篇。细读这部诗集,我感到格外欣喜,尤其是对集中那几首表现诗人在重庆防空洞中深邃思索的无韵体诗,更是爱不释手。在我这些年治理中国新诗史的过程中。还没有发现过“像他那样深邃地思考这段历史的诗作”。所以,我在为这部诗集写的一篇短文中,曾不无感概地指出:这部被作者丢失了的诗集,是不应当被中国新诗史“丢失的”(载1988年1月10日《光明日报》“东风”副刊)。 诗人在《抛砖集》后记中说,白话诗从旧诗解放的初期,趋向于无韵无体的自由体,矫枉过正,走上另一个极端。这是革命的破坏精神。但是,“经过了这个混沌的阶段,在它的演进过程中,新诗应能创造出一个自己的特殊的格调”。他的无韵诗和十四行诗的创作,都是他的这个“理想”的“实验”。 《抛砖集》中所收的21首十四行诗,除最后一首《屠户与被屠者》外,都是诗人留学国外期间的作品。第一首诗末注明的写作时间及地点是“1927年于苹果里”,第20首诗注明的写作时间及地点是“二十一年(即1932年)7月印度洋上”。这20首十四行诗,从初登北美洲大陆写到回归故园途中,可以说是诗人的一部“留学心史”(套用瞿秋白《赤都心史》的说法)。 在这部“留学心史”中,诗人记下了当年和朱湘同住美国加州苹果里时苦读西洋文学的心境(《读雪莱诗》,《怀诗人济慈》),记下了诗人在美国及西欧的见闻与感受(《纽约城》、《伦敦的雾》、《择偶节》),更记下了一个远方游子对故园与亲人的无尽思念(《冬宵》、《途中)、《爱的呼声》、《病中》等)。 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许多留学生一样,柳无忌是怀着救国的目的踏上留学征途的,因此,到了国外,他学习自觉而刻苦。在一篇散文里,他记述了和朱湘在苹果里苦读的情景:
我住在劳校的时候从没有出去游玩过。除了上课以外,我们天天在房内读书写诗。子沅(即朱湘)坐在书桌的前面。我坐桌旁,我们都是一声不响地做我们的工作。我们帷一的消遣就是在屋内渡方步。……沉思似地徘徊着。 ——《我所认识的子沉》
应当说,这种苦读生活为他后来在西洋文学研究方面取得巨大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果我们从柳无忌的散文中所见到的,还只是他当年苦读的状态,而从他的《读雪莱诗》和《怀诗人济慈》等诗中,就进一步见到了他当年苦读时神思的飞漾,见到了济慈的命运和《西风》的怒音”与《云雀》的“长鸣”是怎样在撞击着诗人的心灵。要是将来有幸能为柳无忌先生写传,我一定不会放弃这些活跃着诗人神思的材料。 同样具有珍贵传记意义的是,在这些十四行诗中所记录的诗人青年时代的爱的心迹。
当我独闭在凄清的斗室, 为无聊的沉寂迷住心胸, 怀念及宇宙的神奥虚空, 叹未来的浩荡,难以度测; 当我读破了人生的卷页, 黑白相间地似幻影蒙憧, 不求欢乐,亦厌倦了光荣, 但愿忘怀于无底的消极—— 当这些长使我顾盼自嗟, 却一旦遇到了你,我的爱, 有如仙鸿呀从高天下降, 给我无穷的慰藉与亲蔼。 从今后,有光明在我面前, 新生的命意,新生的希望! ——《新生》
把诗人青年时代初获爱情时的心意表现得这般真切——我所见到的有关柳无忌的记载中(包括别人写的和他自己写的),可以说,没有任何文字能代替这首十四行诗。
你曾否甜蜜蜜地,我的爱, 当夜深人静时,思念及我? 你曾否想到我俩的欢乐 在银河河畔,无限的温蔼 也许,当月光正透入窗内, 偷偷地将你的散发抚摩, 你也会触动了别情凄楚, 终夜转侧着不能成寐。 看呀,不是明月有时团圆, 残缺了复有盈满的日期, 就是那不幸的牵牛织女, 也一年一度地相会河汉; 奈何我俩呀却长相割断, 欲睹你一面我俩竟是无缘! ——《别情》
像这般中国式的深沉的相思和长别离的痛苦,我们还可以从诗人的《冬雪》、《途中》等诗里读出。它们同样是没有别的文字所能替代的。 至于《捉弄》一诗中写爱情的波澜,《生与死》一诗中所记下的10字“短铭”(“爱人,生时相爱,死不相渝),更是在别的记载中所无法找到的了。 从诗人这些表现爱情的十四行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的爱,完全是中国的,他的灵魂,也是中国的。尽管他长期居住在国外,他始终是中国的儿子,中国文化之子。 在诗人留学期间,中国正面临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威胁,1931年9月18日终于发生了日军大规模武装侵略我国东北三省事件。从许多中国新诗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一事件对中国诗人的震撼,但是在中国的十四行诗中,却只有一首诗留下了这一事件的记录,这首诗就是柳无忌的《病中》。
当我在海轮上卧病不起, 因颈部着了风,筋肉酸肿, 直了头,僵住着不便呼吸, 只有像蠕虫般屈曲扭动; 当我呻吟着包裹在被里, 连爱的接吻都怕太沉重, 我不禁抱怨命神和天地, 满腔的烦恼,无限的痛苦。 但为我正在病沉的时候, 一念及那些铁甲的战士, 大好的男儿,诀别了亲友, 为祖国的护卫,流血而死, 于是我潸然涕下,羞愧着, 我竟是文人的这般怯弱。
正如诗人在《爱与家国》一诗中所自述的那样:“我不惯高呼作喧嚣之声”,但是“在那平坦如平原的胸中/尚有一团热火在冲动/在燃烧着,在孤寂的夜深。”《病中》一诗也正是以诗人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在他胸中冲动着燃烧着的爱国热情。 作为已经发生的“九一八”事变在中国十四行诗中的惟一反响,柳无忌的《病中》一诗是值得珍视的,而更可珍视的,是诗人在“七·七事变”的头一年里,就写出了《屠户与被屠者》一诗。在这首十四行诗里,诗人以沉重的诗句揭露了无情的现实,预示了将要发生的事情:
当世界是这般的颠倒疯狂, 人是烦闷懊丧,天空是灰阴, 风在狂吼,飞沙掩住了阳光, 阵阵吹来,夹杂的硫黄血腥, 忽然,在这团混沌中,显现出 操刀的屠户,霍霍的磨刀声, 一群被屠的羔羊,驯服,喑默, 束手等待着,漆黑黑的命运。 宰割的日期不是早经注上? 刀锋的锐利,刽子手的饱满: 眼看这无辜的被屠者,都将 举上祭坛,献给杀人的好汉。 听着,霍霍的刀声,响了,愈近…… 难道这群羔羊,没有一声嘶鸣? 二十五年四月十六日天津八里台 校外日军练习枪炮声砰砰有感
诗末所注的“二十五年”,即1936年。当时诗人已经回国,在南开大学教书。尽管当时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的战争还没有打响,但诗人已从日趋严峻的时局中闻到了血腥的气味,听到了屠杀者“霍霍的刀声,响了”,而且感到了这响声已愈来“愈近”。诗人一反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以呐喊般的呼声向人们发出了警告,并以喷礴的诗句表达了自己强烈忧愤的感情——“难道这群羔羊没有一声嘶鸣?” 作为中国十四行诗的研究者,能读到这样一首十四行诗,我感到高兴。现在,我可以骄傲地向人们说了:在我们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我们中国的十四行诗尽了自己的职责,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柳无忌的十四行诗创作,也同他的好友朱湘、罗念生一样注重格律,而且喜用意体十四行的格调与韵式。诗行的处理,多用十音诗行,偶尔也用十一音诗行(如《屠户与被屠者》),与朱湘一样,追求诗行字数的整(齐——引者注)。 从诗的语言和诗的艺术看,我以为,最能代表柳无忌十四行诗水平的,当推他的(纽约城》和《伦敦的雾》。
纽约城,光怪陆离的巨城, 这里有灯火辉煌的夜游, 有魏然耸起云端的层楼, 不绝地,是人与车,车与人, 整晚的喧闹着轰轰之声, 是文明都市是罪恶渊薮 秽浊的人群中,擦肩并走, 贫与富,老与少,碌碌此生! 今晚我偏是在此一借旅, 无目的地,随潮流相奔逐, 在拥挤中即忘却了拥挤, 当寂寞时亦不知有寂寞, 只觉恍惚的惚的,心无所寄, 为我的魂魄呀,远在千里! ——《纽约城》
这首诗的前8行以电影的手法,有声有色地给我们展现了一座光怪陆离的巨城——高耸人云的层楼,辉煌炫目的灯火,“人与车、车与人”不绝地流动,“擦肩并走”,一切都是那样的匆匆碌碌,到处都喧闹着轰轰的声音。这就是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城之夜在一个习惯了夜的宁静的东方游子心中的反映!在这里,纽约城之夜的客观现实和诗人内心的感受很自然地融为一体,达到了“一切景语皆情语”的境地。读着这些诗句,我们见到了景,同时也见到了(指诗人)。即使没有后6行,细心的读者已能体会到诗人的心态和他眼前的“景”之间反差的强烈。因此,诗的后6行的转折,就如水走下,显得流畅自然,乃至引发出了这么精彩的警句:“在拥挤中忘却了拥挤,当寂寞时亦不知有寂寞’,应当说,这首诗在艺术上是成功的。
伦孰的雾又占领了清晨 铅脸的天空,他似披罩了 一身灰色的孝衣,在凭吊 旭日的埋葬,在浓雾沉沉, 最初,尚有红球悬在雾层, 挣那着散布和暖与光耀, 但渐渐地,雾更深,吞掉了 日光,遮盖了整个的都城。 雾,浓雾,遍地皆是,是同样 的雾气朦胧,罩在我故国, 苦恼了人民,但只有大洋 彼岸,迷雾侵蚀不到阳光, 那里充满了青春与快活, 那里留着我心爱的女郎。 ——《伦孰的雾》
这首诗的前8行写伦敦的雾,细致人微,层次分明,充满了动感。尤其是诗人所采用的拟人写法,简直把伦敦的雾写活了。它给予读者的感受,不是单幅画面所能引发的,只有不同角度、不同距离的镜头组合的电影艺术才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同《纽约城》一样具有电影的魅力。诗的后6行表现的依旧是诗人对故园与亲人的热爱和相思,内容自然不用评说。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的第10行用了“的”字开头——在中国新诗中,似乎还没有出现过第二个例子。有人或许会对此不以为然,我却相当看重这一事实。 在新诗格律的建设中,如何安排“的”字,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而且大陆学术界早有争议。过去,我们所知道的事实是大多数人都主张把“的”字安排在一个“音步”(或曰“音组”、“音尺”或曰“顿,’)的后面,如“铅脸的——天空”,只有孙大雨、罗念生、吴晓钤、胡乔木4位诗人和学者主张也可以把“的”字放在一个音步之前,如“伦敦——的雾”。《伦敦的雾》一诗所提供的事实,至少可以向人们证明:持这一主张者,除了上述4位诗人和学者外,还有一个“柳无忌”! 可惜,《伦敦的雾》一诗的具体写作时间,在《抛砖集》中没有标明。但是可以肯定,它一定是1932年前的作品。而据我所知,孙、罗、吴、胡4人正式提出“的”字可以置于音步前的主张,是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间。至于他们在正式提出此主张以前的实践起于何时,虽有风闻,却无文字可稽。因为他们的诗作发表时,并没有明确划分音步,“的”字到底置后置前,他人无从知晓。柳无忌先生的《伦敦的雾》一诗,将“的”字置于行首,一目了然,是放在了“雾气”这一音步的前面,这就使它成了一个铁证,证明了中国诗人至少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在格律体新诗的创作中,已有了“的”字置前的思考与实践!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清楚地证明:这一思考与实践对于中国新诗形式的建设是大有益处的。 【编者按】本文为《中国十四行诗的历史回顾(下)》中的一部分。题目为编者所加。原文载(非京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 摘自 柳光辽 金建陵 殷安如主编,教授·学者·诗人:柳无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第3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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