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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尘逸 于 2016-3-8 16:03 编辑
记忆中的小大姐们
小英
小英的父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工人,随着那个火红年代的逐渐式微并悄然逝去,他们也仿佛被抽筋剥皮般羸弱下来。其实,在他们年轻时代,是相当意气风发的。女的是谷口河一工人之家之女,男的是一红火的氮肥厂工人,工工联姻,令人羡慕。 小英是家中长女。大名“志勇”。很是阳刚十足,英气勃发。但我们都习惯叫她小名——小英。小英比我大两三岁吧,逐渐成为我成长路上的大姐。小学时,她在村小念书。等我上小学那年,村小式微,中心校挤满了附近三村五店的所有学龄儿童。不少家长都纷纷拥到教师办公室,为了孩子念中心校的事情,满屋找熟人、找老师、找主任、找校长。经过一些程序,我以及邻居小伙伴成功进入了中心校念小学。小英其时还在村小念高年级,但是低年级已经没有孩子入学了,村小渐渐萧条。她很是羡慕我们。 小英会教我们几个新入学的小伙伴念拼音。“a b c d e f g……”乡村孩子往往在入学前就已经有所耳闻,因此,会很自然地念唱拼音,念唱声调仿佛小和尚念经一般,拖着长长的调子,带着浓重的俚语,现在我想起来那声调都不禁鸡皮疙瘩一地。小英就很自然地当起了我们的小老师:“你们读的拼音有些不对哦!‘c’应该念‘ci’,而不是‘ce’。‘f’应该念‘fo’而不是‘fu’!你们这样念很难听哦!”我顿时惊讶了,原来拼音是这样念,口音一改,果然高大上多了。顿时对小英崇拜不已。 小英还很会唱歌。一次,路过她家厨房窗口,听到一阵婉转的歌声从屋里传来:“一阵阵青山紧相连,一朵朵白云绕山间,一片片梯田一层层绿,一阵阵歌声随风传……”声音甜美、悦耳,节奏、缓急把握得十分到位。我心想:这录音机的效果真好。随即进屋去看。哪知道,居然是小英在唱!她在厨房里穿梭不停,淘米,蒸饭,洗菜,炒菜,烟雾缭绕中,小英忙得不亦乐乎,同时,一首首动听的歌儿也从她嘴里嘹亮地飘出来,整个场面十分和谐。“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快乐!”彼时彼刻,我不禁对老师谆谆教诲的这句话深有感触。 小英家中还贴着许多不干胶。“不干胶”就是当红的影视明星的贴画。有翁美玲的,黄日华的,米雪的,赵雅芝的……小英很是喜欢搜集这些。这可是当年的农村孩子很少见的。但是,小英的大姨妈、二姨妈等等都在谷口河住,家中富裕,表姊表妹也喜欢这些,所以,小英是有途径有办法拿到些不干胶的。所以,小英家有一面墙上都贴着不干胶。我也会时不时到她家玩,跟她一起赏析——哪个明星这张造型很美、那张造型丑,哪个明星我喜欢哪个明星我不喜欢…… 小英的父亲是某氮肥厂的工人,却因工伤病退在家。据说是腰部受伤,做不了重活农活。他每个月都会准时骑着自行车到厂里去领工资——这让全塆子的大人小孩艳羡不已。最让小孩羡慕的是,小英父亲领工资那天回到家,准会给小英和妹妹小凤买一两件小玩具或者小零食。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渝南农村,有零食有玩具的孩子几近于无,但是小英已经拥有这些了!小英是大姐,也很大度,总会把这些分给小妹,偶尔也会把零食分给我吃一点。 我怎会不把她当大姐呢? 时代的脚步匆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也上初中了。小英还在念初四。她又开始教我念英语,为我解难题,甚至跟我一起偷偷看琼瑶、岑凯伦的小说。但这些,我母亲又是视若洪水猛兽的。因此,小英只有偷偷跟我交流。有一次,小英好容易从同学手中弄到一本琼瑶小说,放学回家路过我家时,对着窗户里的我说口型“琼瑶”,我立刻明了,一阵欣喜中,一声晴天霹雳:“你们在干啥子!?”扭头一看,母亲正从厨房出来,看到我俩,大发雷霆。小英顿时灰溜溜地走了。后来,她谈起我母亲,我也帮腔:“不理她,自以为当过老师的,其实点都不懂我们。” 初中毕业后,小英没有考上高校,就辍学在家,帮家里做家务做农活。她母亲的身体日渐羸弱,她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再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倒插门的乡村医生,成家生子。我考上师范、当上老师,从此极少见到她。 今年春节回老家上坟时,看到了小英,她招呼着我。看着这个皮肤黝黑、身材臃肿的村妇,我不禁悲从中来:这个昔日的大姐,这个字正腔圆的小老师,这个歌喉不输歌星的苗子,已经沉湎于命运的滔滔洪水中,随波前行了。 正美
正美这名字真是好听。跟她人一样。圆圆的脸蛋,跟苹果似的,红扑扑、粉嫩嫩,美得像个洋娃娃。正美也是大姐,她还有一个弟弟,她自然成了带弟弟的最佳人选。她家极度宠爱弟弟,对她却是呼来喝去,不甚在意。 他们姐弟俩都念小学之后,一般是她爷爷骑着自行车接送,弟弟侧坐在前面横杆上、爷爷怀里,正美则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有一次放学,见正美和弟弟被她爷爷用自行车载着回家。当时正走到大队大鱼塘那里,正美突然“哇哇”大哭。她爷爷马上停了车,将弟弟放下来,转身看她。正美的脚被绞进后车轮里了,痛得她惊慌大哭。她爷爷也慌了:你个傻女!脚都不晓得张开点!啷个不早点喊嘛?不哭不哭,马上到医疗站去医。于是把她送到了村医疗站,幸好不远。 那时候的农村孩子,都要打猪草。春天里,正美和弟弟背着背篼到山坡上、田野里打猪草。她认认真真地从这坡割到那坡,这田割到那田,一把一把地割好,放进背篼里,逐渐凑成冒冒的一背篼。而她弟弟呢?割了一两把草,就开始到处耍。跟个钓鱼的小猫似的,看见蝴蝶就去追蝴蝶,看见蜻蜓就去追蜻蜓,到最后,自然是底朝天地回到家。不过,他也不会因此而受罚。 正美大点了之后,还要喂猪。她一个人背着锄头到地里,挖洋芋,挖红苕,还要回家洗净,宰碎,煮好,喂猪。“正美好能干!”不少邻居都这样夸她。正美渐渐就以此为傲了。手掌越来越粗,人也越来越壮。在学习上就不敢恭维了。学校里,正美经常成为老师批评和教育的对象。她弟弟也一样,而且调皮捣蛋,骄纵得令老师摇头不已。有一次,正美带着弟弟在操场上玩。突然,她飞奔起来,他弟弟在后面使劲追。他俩越过那些花坛、沙堆、石子儿,一圈又一圈,他弟弟追不上了,突地就地一坐,“哇哇哇”大哭起来。哭声引来了老师。老师上前劝着,询问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正美拿着妈妈给的零花钱,买了一件什么零食,一人一半分给了自己和弟弟,却不料,弟弟的先吃完,然后就来抢她的,她当然不愿意了,于是拿着零食就开跑,弟弟穷追不已,却怎么也追不上。老师笑了,劝着正美,让她大度一点,成为弟弟的好姐姐,把零食分一点给弟弟。正美不情不愿地分了,弟弟这才破涕为笑。 正美越来越不满弟弟的做派。他确实也太过分了,有时候跟着塆子里游手好闲的单身汉去抓蛇来烧着吃,自己也胆子大,抓着一条小蛇来吓正美。其时正美正在田野里割猪草,她正全神贯注搜索着野草里猪儿们肥美的食料,哪料到弟弟正悄咪咪地捏着一条蛇走到了她身后,而且把蛇放在了正美肩头旁,扭来扭去。弟弟小声叫着:“正美——”正美猛地一扭头:“啊!!!——”一声尖叫划破长空。正美瘫坐在地,后怕不已。弟弟却捏着小蛇大笑着看她的笑话。正美心头对弟弟那个气、那个恨呀!但是碍于家人的袒护,也不能对弟弟怎么样。她弟弟越来越淘,稍不如意就敢对熟悉或者陌生的大人破口大骂,自然而然地,成了塆子里甚至全村深恶痛绝的小杂皮,无人能收拾他。幸亏一场大病,让她弟弟收敛了不少,竟然还找到我父亲,要拜我父亲为保爷,保他的健康及人生。我父亲是村里人人称赞的老好人,自然应允了,把这个干儿子也管教得算是回了头。“小魔头”招降了,正美也因此解脱了。 初中毕业后,正美后来也没有考上高一级学校。上了一所技校。据说,那所技校只用上三个月的课,然后就包了分配,到了某厂里上班,拿着几大百元的高工资。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几百元的工资足以抵得上如今的四五千元吧。因此,正美苦尽甘来,令人艳羡。谁知道,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据说,没几个月之后,正美和她一批进厂的工人们都被解聘了,想来是遭了工厂抑或是技校的道儿,被骗了。 再后来,基本上没怎么听说正美的消息了。倒是她弟弟因为每年春节要给我父亲拜年,所以知道他的近况。据说,他走上正轨之后,也念了技校,后来当上了的士司机,再后来,自己买了车,成家生子,倒也圆满。 今年春节回老家上坟时,看到了正美和她弟弟。春风骀荡中,弟弟站在老家高高的地坝边,人高马大,意气风发,与家人谈笑风生。他不时朝地坝之下的坡脚看看。上完坟往坡下走的时候,碰到了正美,她正扛着十几根本地甘蔗朝坡上走。母亲招呼她:“砍这么多甘蔗,有客迈?”正美咧开嘴笑了:“不是,我弟弟回来了。各人栽的,砍几根给他们尝哈儿。”她壮硕的身躯,洁白的牙齿,淳朴的笑容,把春风都给比下去了。这个大姐,如今是名副其实了。
香兰
香兰是捡来的女娃。也是一个有缺陷的女娃。她能够将眼珠子拿出来! 最初见到她的“绝活”的那天,是在邻居小伙伴小薇家里。香兰跟小薇年龄相差不大,又是同姓,因此特别亲近。那天,我们仨玩着,我突然想起近来学的翻眼皮这一“绝技”,不禁小得意,对她俩说:“我会翻眼皮哦,不要遭黑倒了哈!”于是用手将上眼睑往下一点、一翻,红翻翻的内眼皮就折上来了,是有点吓人。哪知,香兰抿嘴笑个不停。小薇也甚是不屑,对我说:“香兰更厉害吔!她可以把眼珠子都拿出来!”我哪里肯信:“那不是死都死了!”晕得很,怎么能这样打击我的绝技呢?谁知道,小薇霸气十足:“你不信嗦!香兰,拿出来给她看看!”于是,香兰将右眼一闭,一睁,用手轻轻伸进右眼里一抠,哇,眼珠子真的就躺在她手上了!真是太,太,太吓人了!难怪平时看见香兰总觉得她跟其他人不一样,原来,一只右眼基本上没有神采,是木讷的,是无神的,是不动的,是——一只假眼。我甚是好奇,问香兰的右眼珠怎么弄不见的。她也没有半点生气,说小时候就这样,现在的假眼珠每天都要泡在药水里,单是药水都要花很多钱,都是父母省吃俭用买的…… 香兰被她养父母捡来,成了家中唯一的接班人,各种活路都不在她话下。加上她身板宽大,性格温吞,任劳任怨,基本上成了家中各种家务活的主人。在塆子里,香兰比其他小伙伴都更懂事,什么都肯让,几乎成了大家公认的德高望重的大姐。养父母也还算人道,除了给香兰买药水,还送香兰上了小学。小学她比我们高一个年级,但是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到了初中,养父母就不再供她上学了。初中之后,香兰就干脆待在家中伺候二老。等着长大。 到了香兰十七八岁的时候吧,她就相亲了。一个比她大许多的男人,也是农村人,力气人,不久就结婚了。香兰可是不愿意离开老家去男方的,是男方入赘。养父母也很是欣慰。其时,我已经到外地念书,但她的婚礼是假期,我也去了的。当时,在她家门前偌大的坝子上,十几张桌子一轮一轮地摆着流水席,旁边是回收剩饭剩菜的、洗盘洗碗的、蒸饭蒸菜的、炒菜切菜的……有条不紊。小小的香兰在宴席上招呼这招呼那,俨然一个泼辣的家庭主妇,跟村里的其他妇人没有区别。顿时觉得她跟我已然两个世界,而且,哪里是高了一个年级的距离? 香兰结婚之后也很勤快,就是人傻些,把什么重要的值钱的家什都交给男人保管。一家人倒也和和美美。不久之后,香兰就生了个女儿。经济社会的滚滚车轮愈滚愈快,抵达渝南农村一隅的时候,也影响了不少农村人。香兰的男人很快就与时俱进了,他买了一辆三轮摩托,到街头开始载客。街头“摩的”的发展也很迅速,很快就蜂拥而出,在街头排成长长的一队,有时候为了抢客还乱成一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这样的“摩的”不用办理任何执照就可以上街经营,等到政府想管理的时候,已经形成气候,难以扭转了。 香兰对男人到街上跑“摩的”也是十分支持的,赚钱嘛,也是为了家,为了孩子。但是,事情并不如香兰的意愿发展下去。男人后来居然跟街头居住的一个女的搅和在一起,据说那女人妖娆,精明,男人因此很嫌香兰“土里土气”“傻里傻气”,很少回家。后来都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不过,香兰并不愿意,带着女儿乞求男人不要离不要离。听到这些的时候,我心中怅然若失。香兰的命怎么就这么苦! 可是,再后来听到香兰的情况,居然发生了逆转。男人不知什么原因,跟街上那女的闹翻了,那女的可是任性得很,根本不认错也不让步,反而让男人深深感受到香兰的好,香兰的傻,香兰的土,香兰的种种受用之处。于是,男人回心转意,跟香兰重归于好,回到了香兰和女儿的身边,安安心心、踏踏实实地过起了小日子。 后来,听到一首歌——《李香兰》,是歌神张学友唱的,据说是为了纪念一位日籍歌唱演员、电影演员,歌声深情款款,有绕梁三日之妙。一时间,想起童年的伙伴——香兰,但愿她也能在命运的主旋律中唱出属于自己的歌。 今年春节回老家上坟时,看到了香兰和她女儿。香兰的几绺白发在春风中飘弋。女儿跟她一般高,仿若一个小香兰。她俩比肩走着,走在明媚的春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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