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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体新诗论纲》大要(寻求大陆出版社出版) 一、编辑缘起 本人数十年来一直膺服闻一多先生于1920年代首倡,何其芳、卞之琳等1950年代继之的新诗格律建设,从事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21世纪初,得网络之便,主持“东方诗风”论坛及《东方诗风》半年刊,持续开展线下活动,力倡将何其芳命名的“现代格律诗”更名为“格律体新诗”,团结志同道合的诗友,从研究到创作两个方面推动新诗格律建设,使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在此过程中,本人关于新诗格律的理论研究业已自成体系;并且将格律体新诗置于整个中国诗歌的框架内予以考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故而亟需将历年来的重要论文整理、结集成书,使之在中国新诗理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应有的作用。 二、编辑思路 从格律体新诗的宏观视角的研究到具体问题的阐述,从建设性意见到对谬见的辩驳,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此外,为了促进格律体新诗的发展,对于格律体新诗诗人及其作品,也给予关注,做出评论,这些文章也酌选部分。 三、目录 吕 进序 【宏观考察】 格律体新诗论纲 读王力:《中国格律诗的传统和现代格律诗》 读郑振铎《中国古典文学中的诗歌传统》 新诗格律建设的理性思考 ——闻一多先生三首旧诗解读 重读闻一多《诗的格律》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及其深远影响 再论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 完成新诗的格律建设,促使音乐性的回归 格律体新诗谱系 让格律体新诗与格律体译诗比翼齐飞 英诗汉译与现代格律体 今日中国诗坛:格律诗的回归 格律体新诗的历史性复兴 诗体重建的硕果 “格律——工具”论 “东方诗风”论坛对格律体新诗理论的探索成果 【局部问题研究】 重庆与格律体新诗 格律体新诗的“程式化音步”再议 格律是从创作实践中产生的——两首旧作的格律分析 英诗汉译形神兼顾的原则及其对格律体新诗创作的启示 从废韵到复韵 ——戴望舒创作的否定之否定 从力主“散文美”到倾向“格律化” ——艾青晚年诗作的重要倾向 不“自觉”状态下产生的复合体格律体新诗 也谈“半逗律” “基准诗行”问题应该研究 “定行诗体”再思考 “两栖诗人”、齐言等步及其他 ——从汪常的一篇论文谈起 【指误正谬】 妖魔化韵律:新诗的一个误区 为汉诗“建筑美”一辩 ——与骆寒超教授商榷 董培伦《新诗的文体建设》驳议 诗歌世界的“共律”与“自律” "格律体新诗"难道需要“定型”吗? “‘泛诗体’联盟”之我见 ——读陈仲义《自由诗主导下的“泛诗体”联盟——新诗形式建设再思考》 害诗四弊,流毒必肃 【格律体新诗评论】 邹绛先生对格律体新诗的重大贡献 ——纪念邹绛先生90诞辰 网络助推十四行 程文:格律体新诗的功臣 ——序《网上诗话》 喜读鲁德俊《新诗格律探索》 成功的跨越 雄辩的证明 ——读王端诚格律体新诗集《秋琴集》 “秋水大哥”:人与诗 ------- 序《秋水涟滟格律体新诗选》 喜见格律体新诗的唱和成果又见唱和佳篇张先锋其人·新诗格律派·《跨海寻年》 汪常《汪常格律体新诗选》的形式分析 彩云之南的熏风 --喜读马世成诗集《风吹过山谷》 格律体新诗偶拾(一二三) 【附录】 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 东方宣言 《东方诗风》发刊词 写在“东方诗风”定名10周年之际 两站两刊部分负责人座谈纪要 (2011) 两站两刊部分负责人第二次座谈会纪要(2012) (所列篇目,在编书过程中可能有所变化,如:内容重复者取其优,尚未查出而又有其保留价值者则补之。) 宏观论述部分论文要旨 《格律体新诗论纲》 此系本人参与编著的《中国现代诗体论》(重庆出版社,2007)一书中由我撰写的第五章,对于“格律体新诗”命名之理由,建立之必要性,节奏、韵律之规律,以及三大类型都做了充分的论述,是对于近百年新诗格律建设的发展与升华。《中国现代诗体论》为重庆市文科研究重点基地项目。 《格律体新诗的历史性复兴》 本文是2006年在重庆举行的第二届诗学名家国际论坛的主题发言,回顾、梳理了自1920年代以来直至21世纪之初中国新诗格律发展的历史,尤其充分肯定了格律体新诗在新时期以来再起、复兴的现实。 《再论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 本人早在1990年代就曾经提出关于格律体新诗(当时称“现代格律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观点(文章发表于《重庆教育学院院报》1996年第四期,收入《诗路之思》一书,屠岸先生对此予以充分肯定,见该书42页;2012年入选重庆出版社出版的《重庆当代文学评论选》)。进入新世纪后,又对此做了更加深入的思考,2007年做了这篇《再论》,提交给在常熟召开的“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研讨会”,引起重视。会议纪要对此观点加以引述: 万龙生把格律体新诗按照各自的节奏规律,划分为整齐式、参差(对称)式和复合式。他说:“这种分类,不仅符合格律体新诗的实际状况,而且追根溯源,也与中国古典诗歌的形态吻合”。他还论述了建立若干固定诗体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固定诗体是一种在世界范围诗歌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固定诗体莫不为许多优秀诗人所喜爱,为各国诗歌的发展建立了殊勋”。另外,“根据格律体新诗以往的实践,完全可以毫不迟疑地说,格律体新诗的几种固定诗体的雏形已经形成,只是有待于继续巩固与发展罢了”。因此他探讨了三种“约定诗体”,即四行诗,八行诗和十四行诗。当然,还“可以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由诗人创造出无数种不同的新诗格式”,从而体现出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和体式的无限可能性。蒋登科认为:“和传统诗的格律相比,现代诗格律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摆脱了模式化的约束。这和诗的体式有关”;“现代诗的格律是多样化的,甚至可以是无穷的,这为诗歌音乐性的建构提供了多种可能”,肯定了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之于重建新诗格律的意义。 此文曾在多家刊物发表,网上广为流播,并获世界汉诗协会颁发的理论奖。目前,格律体新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理念及其派生的格律体新诗“三分法”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为越来越多的同道所遵从。 《格律体新诗谱系》 在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观念基础上对于其在一定规律约束下呈现的各种体式分门别类,并列举范诗,对于格律体新诗的创作具有指导意义。 《诗体重建的硕果——谈新时期的新诗格律建设》 本文是2012年在重庆举行的第四届诗学名家国际论坛的主题发言,从中国古代诗歌格律发展的规律出发,总结新诗发展违背这一规律产生的严重教训,又从几个重要方面对新时期以来在新诗格律理论建设取得的成绩条分缕析,做了准确的、令人信服的剖析,具有总结性意义。 本文从宏观的角度总体考察20世纪中国诗坛的变化发展,将诗词这一备受打压却始终顽强地生存的传统诗体纳入视野,在新诗领域也注意格律体新诗的涨落、再起,从而得出21世纪诗歌文体可能发生的变化、形成的格局,可以视为20世纪中国诗史的提要与20世纪中国诗歌格局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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