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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程式化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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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0: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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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程式化音步
程式化音步法则的提出与确立,是新时期格律体新诗理论家在前人关于“的(地)”字后靠的探讨基础上得到的重大收获。这种方式使长期以来令人困扰的四字音步得以化解,从而使格律体新诗保持二、三字音步的绝对优势,正如中国古典诗词是二、一字音步的一统天下一样。所谓程式化音步,就是在必要的时候,为了保持音步的整齐,有时不仅限于“的”字后靠,改变以往的念诵惯性,(例如“在中国的北方”不是如传统的那样念成“在中国的/北方”,而是划分为“在中国/的北方”),甚至不惜打破词语的意义结构而做强制性的切割,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极少。    有人硬说音步是舶来品,中国古典诗词没有音步。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音步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有其实而无其名罢了。正如我们现在使用的标点符号确实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句读”不也是古已有之吗?又如诗的分行排列也是来自国外,但是实际上一句就相当于一行,也可以说是一种隐性的分行。
    我曾在唐诗中找到了一个运用“程式化音步”理论分析的典型例句,若是按语义划分音步,就应该这样:
        管城子/无/食肉相,
        孔方兄/有/绝交书。
    很明显,这样念起来就失去了诗的节奏感,成了散文。只有强行照“二二二一”节奏这样划分音步,照此吟诵,才是诗句:
        管城/子无/食肉/相,
        孔方/兄有/绝交/书。
这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啊!就在昨天,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原来是陈仁德发来他一首赠友的七律新作。读到颈联,我不觉莞尔一笑。原来他又为诗词的程式化音步提供了一个最新的例句,它与上引唐诗例句内部结构又有不同,是     
        留/一段情/传/永远,
        隔/千重岭/太/迢遥。
    也必须超越语义划分音步吟咏起来才有诗的韵味:
        留一/段情/传永/远,
        隔千/重岭/太迢/遥。
    语义的割裂是反对格律体新诗中程式化音步的“钢鞭”,一些人怎么也想不通。从古诗的例句返观格律体新诗,程式化音步的道理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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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1: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雅人却总是争名夺利、沽名钓誉、故弄玄虚、尖牙利齿地,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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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9 13: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言古诗需用“程式化音步”又二例——

唐代无名氏七绝首句:近寒食雨草萋萋。

陆小曼自题诗首句:肠断人情意未消。

(摘自《卞之琳文集·中卷》5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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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5: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龙生先生的理解是错误的。

我正在写《我的音步对称论和程式化音步说的自我反思》,里面将有系统的论述。

我绝不会零打碎敲,只会系统地阐述,那样才能以理服人。

希望这种百家争鸣,能为新诗格律化的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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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6: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争论很有教益,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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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30 07: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为自己关于程式化音步的理解是错误的。
“我的······程式化音步说”?归属未免欠当!虽然你有所贡献,但是绝非你独自创造的!
你可以轻易否定它,但是绝不能叫其他参与者、认同者都来否定吧?
别人我无权过问,至少我自己不会否定这一继承了前人成果,也凝聚了我的心血,而且得到了实践证明的理论!
人各有其志,道不同不相谋,还是各是其是,各行其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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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6-30 07:24
我不认为自己关于程式化音步的理解是错误的。
“我的······程式化音步说”?归属未免欠当!虽然你有 ...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6-30 07:43
感谢齐云的确切归纳。
固然这主要是几位首倡者的功劳,却也是大家共同尊奉的理论,已经形成本论坛的共同财 ...


我从来不否认大家对音步的讨论,给我的“程式化音步”理论的建立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我在自己的“程式化音步”帖子里公开提出感谢就是明证。不但程式化音步说的建立是这样,音步对称理论的建立也是这样,都有大家的帮助。

但是,“程式化音步”的理念和论述,是我一人建立的,决不是什么集体的贡献。事实上,迄今为止,你们〔包括你和晓曲先生〕连“程式化音步”的真实内涵和外延并不清楚,当年我为什么采用“程式化音步”处理音步分割?有什么作用?有什么缺陷?你们根本就不知道,就是明证。

再如对称理论在格律体诗歌中的统摄作用,是我独立提出来的,至于对称理论在诗歌形式中的具体运用,是大家的创作给予了我以现实基础。能够说对称理论也是集体智慧的贡献吗?

我正在写相关的论文,阐述程式化音步的真实涵义,在音步对称论里,程式化音步有什么作用,有什么缺陷。。

我的陈述是不是事实,大家读过我以后写的有关文章后,自有公论。


下面是我的程式化音步文章里的原文:

(按:感谢诸位的讨论。参考大家的辩论意见,本文作了相应的修改。请大家继续提宝贵意见,我将再作进一步的修改。谢谢!〕


程式化音步是新诗格律成熟的必要条件
孙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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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08: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徐树爱 发表于 2016-6-29 16:53
这样的争论很有教益,期待!

我的讨论文章决不是什么意气之争。完全限步说、对称理论和程式化音步,是东方诗风格律体诗歌创作的三大支柱。〔按:音步对称论是完全限步说和对称理论的综合运用〕。


如果连这三大支柱概念的真实内涵和外延,大家都不清楚,咱们的新诗格律理论怎么可能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这就是我要讨论这些概念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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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0: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6-30 08:53
我的讨论文章决不是什么意气之争。完全限步说、对称理论和程式化音步,是东方诗风格律体诗歌创作的三大支 ...

学理之争也是争论。君子和而不同。这样,学术才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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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30 10: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还是明证?夫复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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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1: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晓曲 于 2016-6-30 11:45 编辑

音步规范的讨论在于孙先生写作程式化音步论之前,已经立贴为证,只可惜东方诗风网络链接内容丢失,但网络链接还在。中国格律体新诗网的《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运用了孙先生“程式化音步”概念及其之前讨论共识,而非照搬孙先生的程式化音步论,而且我明确舍弃了关于“不允许四字步”的约定,并进行了新的规范。所以,孙先生认为我弄没有弄懂,对于我与《格律体新诗规范》来说并无直接关系。孙先生爱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我要怎么实践就怎么实践。只摆事实,并提请东方诗风看看能否找出当年讨论原贴,找不到也只有存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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