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诗风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诗歌
查看: 536|回复: 4

为赵青山《现代格律诗发展史》献言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2191

回帖

20

精华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6454
发表于 2016-9-12 09: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赵青山《现代格律诗发展史》献言
    赵青山先生的《现代格律诗发展史》初稿业已完成,这是格律体新诗理论建设的一件大事,值得重视。青山多年来在资料收集方面所做的扎扎实实的工作有目共睹,这个史稿由他来撰写,再恰当不过。虽然目前我们只看到目录,但是管窥蠡测,大体上也就可以见其总体构思。何况,我们还读到了他特意先发布的第六章《东方思潮时期》,由此也可以见出其行文特点。在此基础上,是可以作出一些评价,提出一些意见的。
    在我看来,本书第一章《启蒙时期》的设置是很好的,把晚清的诗界革命纳入视野,指出其“对现代格律诗发生的意义”很有见地。此外,新月派之后,把现代派单列为一个时期,也是一种“补遗”,因为过去对现代派诗人中注重新诗格律的现象过去被他们“现代”的炫目特色所遮蔽,为人所忽视。事实上他们中一些人还是颇有建树的。如林庚半逗律的发现与九言诗之实践,以及近年来才重新浮出水面的吴兴华。
    从《东方思潮时期》这章看,此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在处理争论时,尽量让不同意见登场亮相,原汁原味地呈现,不至于有失公平,导致偏袒之嫌。这就体现在“雅园诗派”与“东方诗风”的争论上。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东方”不赞成以“雅园”涵盖整个新时期的格律体新诗诗潮,并在2007年的常熟会议公开化。作者很聪明,在时间上把二者区分开来:“雅园诗派时期”,继之以“东方诗潮时期”,这样确实合乎客观事实,合情合理。
    从目录看,我觉得还有一些总体构思、规划的问题,主要是倚轻倚重,不尽恰当,不妨提出来供青山考虑。
    首先,新月派是中国新诗史,尤其是现代格律诗历史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派别,此书在第二章《新月派时期》中仅仅分为四节:风云际会的新月社,新月派的格律理论主张,新月派的新诗语言建设,新月派的新诗体形式建设。连闻一多、徐志摩、朱湘的名字都没有出现(编选《新月诗选》,做出重要贡献的晚辈陈梦家也该在目录中亮相啊),这与其他章节许多诗人的大名纷纷在目录中展示大相径庭,显得极不相称。在我看来,尤其是闻一多这个领袖人物是应该浓墨重彩,大书特书的。关于新月派的资料应该说相当丰富,不知道青山为什么不愿充分使用呢?
    其次,新时期以来,早在雅园诗派得以成立之前,被打入冷宫的现代格律诗就有了重出江湖的势头。吕进、梁笑梅主编的《20世纪中国现代诗学手册》中,就列有《现代格律诗的再起》词条。我觉得这不可忽略的“再起”是应该专章论列的。其中卞之琳、胡乔木、邹绛都是不能忽略的重要人物。包括后来“雅园派”的主将黄淮、周仲器这一时段的活动也应该列入本期,这样才能准确反映事物的发展历程。该词条全文如下:
    20世纪50年代,何其芳曾经提倡现代格律诗,因为触犯政治禁区而流产。1978年12月,卞之琳先生在他的《雕虫纪历》序言中全面重申了对“白话新体格律诗”的观点。在纪念闻一多80生辰的长文中,又委婉地批评了当时诗歌创作“只要求自由”的倾向。与此呼应,新月派命运也发生了转折。其名誉的恢复,意味着格律体新诗命运的改变。新诗格律理论的研究与创作的试验都达到了新的高度,出现了一批诗人和理论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1982年2月15日,胡乔木在《人民日报》发表《诗六首》,1988年胡乔木的现代格律诗集《人比月光更美丽》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在此期间,丁芒、纪宇、邹绛、万龙生、黄淮、浪波、刁永泉、江弱水都出版了带有探索意味的现代格律诗集或发表现代格律诗作品。这样的努力一直持续到新世纪,并且成果日益丰富,影响日益巨大。
(词条还遗漏了分别由邹绛、周仲器编选出版的助推现代格律诗功不可没的两部现代格律诗选集呢。)
既然如此,把《雅园诗派时期》的第一节《改革开放初期的新诗格律化思潮》加以扩写,使这个时期单独列章,凸显其意义与作用是完全必要的。
此外,还有个现代格律诗的“边界”问题。新古诗、自度曲、汉俳之类是不是应该写入,也值得考虑。
以上意见,供青山参考。我希望成书之前尽量处理得周到、细致、完善一些。



——若遇论坛程序问题,请给 qq124627513(微信同步)留言。(这是系统默认签名,点击修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9

主题

188

回帖

2

精华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936
发表于 2016-9-15 20: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死水吧 于 2016-9-15 22:12 编辑



          一、非常感谢万老师对拙著的高度评价,以及对拙著的建言献策,您的建议对完善这部现代格律诗历史著作是极其有益的。
           二、作品结构前后失重是由于写作时间前后不同,写作时对于体例的考虑前后不同所致的。新月派、现代派时期写作时间较早,当时主旨是以理论探索,诗体建设为主,具体诗人的探索考虑的较少。后来在写作时觉得需要有具体诗人的成就来支撑,所以后面的部分诗人的分量就加重了。 初稿完成后,前后失重的缺陷就更加明显了。所以,初稿在论坛贴出后,我也就在考虑适当增加新月派和现代派部分诗人的比重,正好和您的想法不谋而合。好在资料是丰富的,故应该也没啥难度。
        三、对于改革开放初期的探索,我也觉得应该扩充其内容,详述其具体主张,以凸显其意义和作用。但我觉得,本书分章是以诗派性质为主体来展开的,同时这时期作为一种思潮的再次复兴,正是它直接催生了雅园诗派和东方诗潮,而它本身还构不成一个诗派。它作为新时期和新世纪新诗格律化运动的前奏,故在本书中,似乎应该不宜单列一个章目。
      四、关于“新古诗、自度曲、汉俳”之类,我觉得它是新诗人革新旧体诗的一个方向,是对于古典格律的改革,是现代格律诗体建设的同盟军。从语言和诗体的角度来看,它至少已部分脱离了古代汉语言语法与诗体格律的特征,所以,作为一部叙述现代格律诗历史的著作,应该将其纳入其中。
     再次感谢万老师的关注和建议!   
      祝您中秋快乐, 身体健康!


       另:我手里没有程文老师的出生时间,您若有,麻烦您提供一下。
——若遇论坛程序问题,请给 qq124627513(微信同步)留言。(这是系统默认签名,点击修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万

主题

2191

回帖

20

精华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645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13: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文与我同年:1941
——若遇论坛程序问题,请给 qq124627513(微信同步)留言。(这是系统默认签名,点击修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万

主题

2191

回帖

20

精华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645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15: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拥有丰富的资料,要补充适当的内容不成问题。
还有些关于“东方”的材料准备提供给你。
——若遇论坛程序问题,请给 qq124627513(微信同步)留言。(这是系统默认签名,点击修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万

主题

2191

回帖

20

精华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645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15: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录旧作,供参考——

而在实践方面,循着新诗格律派路子创作取得的成就也不容忽视,只不过为偏见所遮蔽罢了。我们也可以着重指出以下几位诗人为例:先说林庚吧,他在“半逗律”理论指导下,钟情于九言诗创作,并且一直坚持多年;还有与闻一多亦师亦友的孙毓棠写过句式大体整齐却不用韵的长诗《宝马》以及一些严谨、规范的十四行诗;曹葆华的创作由自由诗开始,后来“自由诗大减,新格律诗愈多”(沈用大语),得到诸多前辈赏识,诗名甚健。孙毓棠、曹葆华与林庚当时合称“清华三杰”呢。还有一位才华卓著的诗人吴兴华崛起于抗战期间的沦陷区,创作了许多押韵,行式、节式均讲规范的新格律诗。他的诗作大多收入《吴兴华诗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杰出诗人朱英诞虽然与废名关系密切,作品以自由诗为主,1935—1937年间却也写过一组格律严谨的“韵律诗”(《冬叶冬花集》,文津出版社,1994)。还有一位不能忽略的诗人罗念生,他在1935年出版的诗集《龙涎》就有意识作了多种格律体式的试验。他在《自序》中说新诗在文字和节律上“值得费千钧的心力”(《罗念生全集第九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若遇论坛程序问题,请给 qq124627513(微信同步)留言。(这是系统默认签名,点击修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
广告位
广告位
广告位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东方诗风 ( 粤ICP备16121829号-1 )

GMT+8, 2024-4-25 06:48 , Processed in 0.06783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nd 心灵文学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本站文章为原创会员所有,未经许可禁止去版权转载,但欢迎分享本站文章链接!另,若有抄袭侵权,联系即删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