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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9 20: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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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律体新诗
——《巴渝文化报》重庆格律体新诗选书后
      
本报第四版《重庆与格律体新诗》一文囿于主旨所限,对格律体新诗本身所言甚略,特编此短文,做一些补充。
“五四”新文化运动已经雄辩地证明,用白话能够写美文,而而用白话写诗却一直未能形成一种为国人喜闻乐见的诗体,因而破破坏了传统而又不曾建立新规的新诗屡遭诟病。众所周知,1950年年代毛泽东的新诗“迄无成功”论就曾令许多新诗人气馁;类似的的话在新旧世纪之交竟然还引起回响,分别出自季羡林和流沙河之之口。其实,这几位人物绝非心血来潮,随心所欲,信口开河。
    正是有鉴于此,诗界有识之士早就在从事创建新诗格律的艰苦苦努力了。1920年代,还在新诗的第一个十年中,以闻一多为代表表的新月派诗人就开始探索新诗格律,闻一多还留下了《诗的格律》》这一诗学文献,也产生了如《死水》(闻一多)、《采莲曲》(朱湘))这样的经典之作。1950年代,何其芳更提倡“现代格律诗”,发起了了一场大规模的讨论,可惜后来因为触犯了“新民歌”之忌而半途途夭折。
    进入新时期以后,中国的新诗界尽管波诡云谲,令人眼花缭乱,但是毕竟不再是自由诗一家独大,而是出现了两种不容忽视的可以以与之抗衡的趋势:一是诗词创作的复兴,一是现代格律诗的再起。在前人筚路蓝缕开辟的新诗格律建设的道路上,以卞之琳、邹绛、许霆霆为代表的理论家又重新打出新诗格律的旗号,引领一批志同同道合者继续探索。到了本世纪之初,更由于网络之便,提供了平平台,提振了士气,扩大了影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气候。新世纪以来,分别以重庆、成都为基地的以建设新诗格律、创创建格律体新诗为宗旨的“东方诗风”论坛和“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及其各自的纸质诗刊,已经成为中国诗坛两朵闪耀异彩的并蒂莲。
    如今经过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的共同努力,已经探明了新诗格格律的基本规律:一、押韵必须坚持,这个诗的本质属性不能丢。至于押韵的方式很多,诗人们不妨根据表现的需要自行选择。二、诗的节奏以音步(即顿、音尺、音组)为基本单位,每个诗行的字字数和音步数相等(如中国古代的五、七言齐言诗)。三、在每行字字数与音步不相等的情况下,必须做到一定的单元(如诗节,或节节内相等的部分)彼此对称(如同许多宋词的上下阕)。这样就形成成了格律体新诗的基本框架,那就是三大类别:一首诗内,每首诗各行音步、字数都相等的整齐式;一首诗内,每行诗音步与字数参参差不齐,然而各节相应诗行音步和字数却相等的参差(对称)式;以及一首诗内整齐与参差(对称)并存的复合式。因为行式、节式、韵式的无穷变化,就使诗人可以视表现之需要,在遵守格律规范的的前提下实现了闻一多“量体裁衣”的理想,创造出无穷的格式。同时,约定俗成,在遵从格律体新诗规范的前提下,还有四行、六行、八行、十四行这几种行数一定的几种诗体可供选择。这样,“格格律体新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已经不仅仅体现在理论中,而是指导实践,产生了许多作品,反过来又足以印证这一理论。以“三分法”为纲要,形成了一个科学的格律体新诗谱系。
    新时期以来,会出现了一个可喜的现象,翻译外国格律诗也从译为自由诗向利用已见雏形的新诗格律转变,并且出现了一些优秀作品,形成了格律体译诗。这样,格律体译诗与格律体新诗相辅相成,就形成了并驾齐驱的态势,大大有利于格律体新诗的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只是格律体新诗的格律要素,并非掌握了就万事大吉。要写出一首好诗,当然还得具备良好的“诗质”,入流的“诗品”。有人把研究、提倡新诗格律指责为“格律万能”论,树一个假想敌予以批判,纯属无的放矢。运用五律、七律的规则,既能写出那些不朽篇章,同样也会产生更多的平庸之之作。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说熟练地掌握、使用格律,是写好好格律体新诗的必备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这才符合逻辑常识。
    上述的介绍难免抽象,不熟悉此中奥秘的读者可能会一头雾水。那么就举出本期而、三版选载的作品为例,提供几种体式的具体样本,不妨一一对照,了解其体式:
整齐体:王端诚《饮茶长江畔》(六言二步式),蒋泽民《自画像》(九言四步式),李高清《为婴儿代言》(十一言五步)等;
参差体:尹国民《沙漠驼队》,龙光复《登滕王阁》,陈汉贞《无题》,陈静《错过》,葛勇《打工男人》等;
复合体:蔡友缘《一个千年愿望》,周琪《给自己写封信》,万龙生《长寿湖晨眺》,杨文《去见那想见的人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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