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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体新诗和英语格律诗 ——从穆旦一节诗谈起 偶尔看到穆旦写于1976年的《冬》,因五行节的诗不多,刚读了第一节: 我爱在淡淡的太阳短命的日子, 临窗把喜爱的工作静静做完; 才到下午四点,便又冷又昏黄, 我将用一杯酒灌溉我的心田, 人生本来是一个严酷的冬天。 就想到Robert Frost名诗The Road Not Taken,但仔细一看,两诗韵式有区别,穆旦的诗行都是5音步(顿),韵式为xaxaa,而Frost的诗行都是4音步,韵式为abaab,其第一节文字如下: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wood, And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两条路岔开在黄叶林子里, 可惜我一个人不能走两条; 我久久站立在那里,尽力地 沿其中的一条向前面望去, 只见它拐进矮树丛消失掉。 当然,英诗中也有与这两种韵式相近的作品,例如下面这首Walter Savage Landor (1775—1864) 的Proud Word You Never Spoke: Proud word younever spoke, but you will speak Four notexempt from pride some future day. Resting on onewhite hand a warm wet cheek Over my openvolume you will say, “This man loved me!”then rise up and trip away. 你从不说骄傲话,但将来有一天, 说这五个字的时候免不了自豪。 你白净的手将托着发烫的湿脸, 在翻开着的我的著作上自语道, “这人爱过我!”接着忙起身走掉。 此诗韵式为ababb(诗左首“锯齿形”排列正是这种韵式的反映),只要第一、第三行不用韵,就同穆旦诗的韵式一样,而且诗行也都是5音步。这里可看到,现代汉语诗的格律同英诗格律有高度的相似性。可以说,现代汉语诗要按英语诗那样的格律创作并不难,或者说,现代汉语的格律诗大多可在英语诗中找到格律相同或相近的作品。 一 下面再看一些例子。闻一多的《死水》在诗行等长的格律体新诗中,可算是标准诗节,每行9字4顿,逢双行押韵,下面是第一节: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而AndrewYoung (1885—1971) 的The Overworked Horse与之相像: I wondered at the mighty horse So meekly since the daybegan Toiling to make himself a corse, And then I wondered at theman. 我为强壮的马感到奇怪, 它有生以来就那么温驯, 苦干得让自己变成尸骸; 接着我感到奇怪的是人。 同《死水》相比,这首英语诗都是4音步8音节诗行,译文的诗行4顿10字,只是单数行也用韵,并像原作那样排列以突出韵式。 又如下面徐志摩的《渺小》和Robert Bridges (1844—1930)的Triolet(特利奥莱)。前者的诗行都是三顿,八字行与七字行相间。后者又称八行两韵诗,是源自中世纪法国的诗体,其中第一、二行在诗末重复,第一行在第四行重复(重复的诗行若用大写字母表示,这诗体可标示为ABaAabAB),下面的该诗译文中,诗行都为4顿,a韵行8字,b韵行9字。 我仰望群山的苍老, 我们初见时哪能料到 他们不说一句话。 爱神竟是这么狠的霸王! 阳光描出我的渺小, 原以为只是泛泛之交: 小草在我的脚下。 我们初见时哪能料到! 谁能预料这样的苦恼 我一人停步在路隅, 和这种没法补救的灾殃? 倾听空谷的松籁; 我们初见时,哪能料到 青天里有白云盘踞—— 爱神竟是这样狠的霸王! 转眼间忽又不在。 为什么译诗的诗行字数有8有9呢?因为在如下的原作中,第二、第六、第八行都是9音节,而其它诗行都是8音节。 When first we met we did not guess That Love would prove so hard a master; Of more than commonfriendliness When first we met we did not guess. Who could foretell this sore distress, This irretrievable disaster When first we met?—We did not guess ThatLove would prove so hard a master. 不仅如此,还可以有另一种相像,例如戴望舒的《烦忧》: 说是寂寞的秋的情愁, 说是辽远的海的相思。 假如有人问我的烦忧,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假如有人问我的烦忧; 说是辽源的海的相思, 说是寂寞的秋的情愁。 这也是“回文诗”, 只是回文并非以字为单位,而以句为单位:同样的四行诗,从上到下的顺序构成一节,反过来的顺序构成另一节。这特点可见于Mary Coleridge(1861—1907)的Slowly(意迟迟): Heavy is my heart, 我心儿多沉郁, Dark are thine eyes. 你眼光多暗淡。 Thou and I must part 你和我得分离 Erethe sun rise. 在太阳升起前。 Ere the sun rise 在太阳升起前 Thou and I must part. 你和我得分离。 Dark are thine eyes, 你眼光多暗淡, Heavy is my heart. 我心儿多沉郁。 二 上一节中举的是诗行等长的例子,下面看诗行不等长的。首先是台湾诗人吴望尧的《太阳船》(1982): 白昼有一条神秘的航线, 划来只镀金的巨船, 当它驶过顶空的子午线, 便缓缓地扯下了帆。 沿途它穿越紧密的光波, 或停靠于云的海岸, 当它卸下批闪烁的白银, 又驶向另一个港湾。 但在它驶近黑暗的时候, 船上却焚起了大火, 使它沉没于灰色的浪涛, 却溅起了银星千颗! 这格律与英诗中称为“通律”(common measure或common metre)的“标准诗节”可谓一模一样。格律与之完全相同的英诗如Robert Herrick (1591—1674)的ToDaisies, Not to Shut So Soon(当然,还有华兹华斯更著名的The Lost Love等): Shut not so soon: the dull-eyed night Hasnot as yet begun To make a seizure on the light, Or to seal up the sun. No marigolds yet closed are; Noshadows great appear; Nor doth the early Shepherds’ Star Shine like a spangle here. Stay but till my Julia close Herlife-begetting eye; And let the whole world then dispose Itself to live or die. 你们可别闭合得这么早; 那眼色昏沉沉的夜, 还没开始把太阳封锁掉, 没开始把光线扑灭。 金盏花一朵还没有合拢, 大影子还没有出现, 就连早升的牧羊人之星 也没在天上亮闪闪。 等一等,等到我的朱莉娅 把动人的眼睛闭上; 那时让万物自己做主吧—— 随它们要活要死亡。 这里的诗行参差很有规律,但也有看来不很规律的,如朱湘的《采莲曲》第一节和Herrick的ToDaffodils上半首译文: 小船呀轻飘, 美丽的黄水仙,我们哭着 杨柳呀风里颠摇; 眼看你匆匆就凋零: 荷叶呀翠盖, 甚至连早晨升起的日头 荷花呀人样妖娆。 还来不及升到天顶。 日落, 慢一点, 微波, 等到这飞逝的白天 金丝闪动过小河。 您能够 左行, 看着它到了晚祷时; 右撑, 那时候我们礼拜结束了, 莲舟上扬起歌声。 愿随您一块儿消逝。 这里《致黄水仙》译文的格律完全出自原作。同《采莲曲》一样,这诗节的10行诗中,诗行的参差看来虽无一定之规,事实上,这规律要靠《采莲曲》其它诗节和《致黄水仙》下半首衬托,也即重复同样的参差。 Fair Daffodils, we weep to see You haste away so soon: As yet the early-rising Sun Has not attain’d his noon. Stay, stay, Until the hasting day Has run But to the even-song; And, having pray’d together, we Will go with you along. 三 显然,格律体新诗的形式可像英诗那样丰富多彩,因为两种语言虽千差万别,构成诗行的“元件”却颇为相似:语体汉诗中主要是两三字构成的“顿”(或干脆称“音步”),而英诗中主要是两三音节构成的“音步”。凭这样相似的“元件”,自能“搭建”成各种所需的格律形式。而且正由于两种语言中诗歌“原件”的“意义容量”极为相近,英诗汉译才有可能准确反映原作格律。 从最早的白话诗集胡适的《尝试集》看,他虽然带头写白话诗,而且其中三首译作都是自由诗,却仍有不少等言和非等言格律诗,可说是后来的各种格律诗的先声。例如他写于1920年的《梦与诗》: 都是平常经验, 都是平常影像, 偶然涌到梦中来, 变幻出多少新奇花样! 都是平常情感, 都是平常言语, 偶尔碰着个诗人, 变幻出多少新奇诗句! 醉过才知酒浓, 爱过才知情重:—— 你不能做我的诗, 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在余光中《乡愁》一诗中,格律的形成与此相似。下面请看另一位台湾诗人许达然的非等言格律诗《路》(1979): 阿祖的两轮前是阿公 拖载日本仔 托不掉侮辱 倒在血地 阿公的两轮后是阿妈 推卖熟甘薯 推不离艰苦 倒在半路 阿爸的三轮上是阿爸 踏踏踏踏踏 踏不出希望 倒在街上 别人的四轮上是我啦 赶赶赶赶赶 赶不开惊险 活争时间 四 可以想见,语体诗实际上要什么形式就可有什么形式。但翻阅上海辞书版的《新诗鉴赏辞典》,所收的格律诗少得可怜,只是自由诗海洋中的几片孤岛。再看邹绛编的《现代格律诗选》,尽管全是有宽有严的格律诗,但给人的印象是诗行短小,内容单薄,品种稀少,基本上没有定型诗体。这一点与英语诗相比尤其明显。而在我看来,定型诗是梁是柱,长篇定型诗是大梁大柱,有了这些才可构建庞大复杂的体系,否则,“建筑材料”再多,只能搭建“平房”,有了大梁大柱的“定型诗”,才可建成巍峨的诗歌大厦。下面就来看看,英语诗中有些什么定型诗,但限于篇幅,不再一一举例,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拙著《英诗汉译学· 下篇》“汉译英诗格律简谱”。 以最简单的两行诗来说,我们的传统对联虽十分发达,但语体诗中两行诗却不多,像英诗中那样讲究等长和押韵的对句就更少。至于三行诗,我们有来自日本的“俳句”,而英诗中除了俳句,还有来自意大利的隔行押韵的三行节(terza \rima, 例如但丁的《神曲》、雪莱的《西风颂》、弗罗斯特的《见识了夜》等),而新诗中似未见到定型的三行诗体。 四行诗与四行诗节是最常见形式。英诗中最常见的是上面那种可称圣歌诗节或谣曲诗节的“通律”。此外,韵式仍为abab,而诗行均为四音步的称“长律”(long measure, long metre);第一、二、四行是三音步,仅第三行是四音步的称“短律”(short measure, short metre)。韵式为abab,而诗行都是五音步的诗节也很常见,并因Thomas Gray的名作而得名“挽歌诗节”;同样得名于作品的定型诗节还有韵式为abba,四个等长诗行是四音步的“悼念诗节”。四行诗中还有外来诗体:一是得名于希腊女诗人的萨福诗节(Sapphic),其较简单的形式为不押韵,前三行等长,常为四或五音步,而第四行较短;一是来自中亚的“柔巴依”(ruba’i),韵式为aaba,诗行均为五音步。四行诗中还有一种以创制者得名的“克勒瑞休”(Clerihew),这是专用于“人物漫画”的打油诗体,实际上已近乎自由诗,因为对诗行长度并无限制,只需第一行是人名,韵式为aabb即可。相形之下,《死水》虽为名作,而且那样的格律在新诗中常见,可算是一种标准格式,却尚无名称,未成为定型诗体。 五行诗并不多见,却有三种已定型:1)来自日本的“短歌”(tanka),这种诗也不押韵,实际上由俳句加上两个7音节诗行构成,五个诗行的音节数依次固定为5/7/5/7/7,同日本“短歌”一样。2)美国女诗人Adelaide Crapsey (1878—1914)创制的五行定型诗与此相像,也不押韵,五行诗的音步数依次为1/2/3/4/1(音节数依次为2/4/6/8/2)。3)著名的打油诗体“立马锐克”(limerick)是“胡调诗”中(nonsense verse)最常见的专用诗体,主要由三音节的抑抑扬格音步写成,韵式为aabba,a韵行三音步,b韵行两音步——我感到,之所以这种格式的“胡调诗”最常见,正因为这是一种定型诗体。 六行诗又是常见形式。其中因莎士比亚作品得名的是“维纳斯与阿多尼斯诗节”,韵式为ababcc,诗行均为五音步。还有因苏格兰诗人彭斯爱用而得名的“彭斯诗节”,韵式为aaabab,其中a韵行四音步,b韵行两音步,这种古老诗体来自法国,曾多用于中世纪传奇。同样来自法国的还有“尾韵诗节”(tail-rhyme stanza),韵式为aabaab或aabccb,a韵行和c韵行多为四音步,b韵行多为三音步。 七行诗或七行诗节不多见,却也有韵式为ababbcc的“君王诗体”(rhyme royal stanza),这种诗行为五音步的定型诗体虽然得名于苏格兰王詹姆斯一世(1406—1437),却因英诗之父乔叟常用而被称为“乔叟诗节”,又因用于其名作Troilus and Criseyde,故而也称“特洛伊勒斯诗节”。 八行诗或八行诗节也较多见,有名目的定型诗节不少,除上面已有例子的“特里奥莱”,还有:1)“修道士故事诗节”(monk’s tale stanza)得名于乔叟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中《修道士的故事》,韵式为ababbcbc,诗行均为五音步(这诗节里抽去第七行就是“乔叟诗节”)。2)“意大利八行诗节”(ottava rima)诗行多为五音步,韵式为abababcc,拜伦的著名长诗《唐璜》即以此写成。3)扬抑抑成双体(double-dactyl)由美国诗人Anthony Hecht(1923—2004)首创,含两个四行节,每行含两个扬抑抑格音步,诗的第一行总是Higgledy-piggledy,第二行含一人名,而第二节第二行需用符合扬抑抑扬抑抑的六音节词。4)另一种分两个诗节的八行诗是来自意大利的“瑞思佩托”(rispetto),其诗行通常是四音步或五音步,前四行韵式是abab,后四行是ccdd(aabb也可)——这诗体在英诗中不普及,但可一眼认出,因为诗的左首前四行是锯齿形排列,后四行则为齐头排。 九行的英语诗有著名的“斯宾塞诗节”(Spenserian stanza),韵式为ababbcbcc,前八行均为五音步,第九行是中间有一停顿的6音步12音节,称为“亚历山大诗行”(Alexandrine verse)。斯宾塞的名篇《仙后》就以此写成——可以看出,这诗体的前八行就是“修道士故事诗节”。 十行诗虽不少见,但定型的似乎还没有。倒是十一行诗,虽不多见,却有准定型诗体:霍普金斯(1844—1889)“截尾商籁”(curtal sonnet)就是将十四行诗的前八行截为六行(韵式为abcabc),后六行截为四行加一短行(韵式为dbcdc或dcbdc)。十二行诗也有准定型诗,这也有点像意大利十四行诗:分成上八下四的两片,韵式则并不确定,可以是aabbccdd eeff或其它形式。这些准定型诗能否发展成定型诗,有待于更多的成功创作。因为从上面一些例子可看到,定型诗体的确立往往有赖于名诗人的名作,特别是长篇名作。 十三行诗中有多种引自法国的定型诗,如:1)“回旋体”(rondeau),含三节两韵,第一节与第三节五行,第二节三行,诗行通常为四音步,诗的头一个词或头几个词在第二、第三节末重复或成为不计行的叠句(即“回旋”),如以R(refrain)代表“重复”或“叠句”,那么这种诗的韵式可标示为:aabba aabR aabbaR。这种诗还有同名的10行变体等,可标示为abbaabR abbaR。2)另一种“小回旋诗”(rondel)也是三节两韵,这种诗通常的形式为头两行在第七、第八行重复,第一行又在末行重复(或头两行还在最末两行重复,成为十四行),可标示为Abba abAB abbaA(B)。3)“英国式回旋诗”(roundel),这个词可用作rondeau的同义词,而在乔叟笔下也表rondel意,但他的三节两韵诗分段有所不同,头一节的三行诗在后两节中按一定规则重复,可标示为ABB1 abAB abbABB1。4)“双十三体”(thirteener-by-thirteen)是新出现的不押韵诗体,每首诗13行,诗行纯粹建立在音节上,每行13音节。诗中可按意义分段(用句号分开,但不必空行),或8/5,或7/6,或分成三段等,但最后一行意义上需独立,自成一句。“回旋”诗体比较复杂,反正诗的开头部分在后面有重复就可称“回旋”。这里顺便再介绍几种:Swinburne的roundel只有九行(不包括叠句),也是三节两韵,叠句取自诗的开头,如果不是单词,通常押b韵,可标示为abaR bab abaR。此外还有“短回旋诗”(rondelet),通常只有不分节的五行或七行,用两韵。 十四行诗大概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外国诗体,也是最发达诗体,既有意大利式(或称彼特拉克式,前八行韵式为abbaabba,后六行有cdcdcd、cddccd、cdecde、cdeedc等变化,但末两行绝不同韵);也有英国式,又分莎士比亚式(韵式为abab cdcd efef gg)、斯宾塞式(韵式为abab bcbc cdcd ee)等,还有许多混合式和变体。十四行诗的英文为sonnet,但sonnet不限于十四行,这时音译“商籁”为好,例如16行商籁(韵式可为abba cddc effe ghhg),18行商籁(韵式可为abab cdcd efef ghgh ii)。另外还有增尾商籁(tailed sonnet),通常就是在意大利式十四行诗后“增尾”,这“增尾”往往包括起引导作用的“半行”和两个五音步对句,所以诗就在20行上下。当然,十四行诗还有种种变化和组合,构成各种组诗。 十四行以上的定型诗体也不少。如来自法国谣曲的三节两韵十五行回旋体,韵式为aabba aabR aabbaR;如得名于美国诗人John Berryman 《梦歌》的“贝里曼诗节”(Berryman stanza),含三个六行节,各节的1、2、4、5行为抑扬格5音步,其它两个短行,而韵式各异;又如源出意大利的“维拉内拉”(villanelle,意为“农家谣”)是19行和来自法国的“三节联韵诗”(ballade),行数可以是28或35等;更复杂的有来自意大利的“六六诗体”(sestina,39行)和“君王圣歌体”(chant royal,60行)。还有来自马来亚的pantoun,由数目不定的四行节组成、各节第二、第四行在下节第一、第三行重现,而最后一节中,第一节的第一、第三行分别成为其第四、第二行。而通过各种组合或重复,还可形成更复杂的诗体。 pantoun这种诗体由法国的东方学者Ernest Fouinet引进,因雨果的使用而产生更大影响,成了定型诗体,随后传到英国。由此可见,在世界诗坛上颇负盛名的英法诗歌都非常善于在诗歌形式上汲取外国养料,当然这也说明他们的诗人对诗歌形式的敏感,既善于创造,也乐于引进,因此单看这些诗体就可感到名目繁多,花样百出。 五 从上面一节可以看到,在英语诗中叫得出名目的定型诗体至少有30来种,长度在十多行以内的诗中,大多每种行数的诗中都有或多或少的定型诗体,而这些定型诗体犹如“标志物”,为同样行数的其它诗提供了参照,就像诗歌版图上的地标,让本来的杂乱无章显示出某种秩序。 按理说,现代汉语诗同英语诗有着相似的“元件”,品种至少可同样繁多,但新诗出现以来,出现的品种虽不少,却由于种种原因,似乎尚未形成自己的定型诗体。事实上,在汉俳正式登场(1980)前,在严肃的语体诗歌中,大概只有十四行诗这种外国诗体可算是唯一在长度上固定的。也正因为有这固定的“观察点”,从邹绛编的《现代格律诗选》(重庆版,1985)中可看到,这种诗的作者有梁宗岱(1903)、冯至(1905)、孙大雨(1905)、卞之琳(1910)、袁可嘉(1921)、邹绛(1922)、屠岸(1923)等,当然,也正因为这些作者都有外国文学根底,都熟悉十四行诗,才有这方面创作。 当然也有诗人尝试“创格”,建立有自己特点的诗体,但似乎未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成为公认的诗体。或许再过若干年,有了更多尝试和积累,有了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自会形成定型诗体。问题是,现在自由诗当道,尝试格律诗的不多,积累和影响自然不多也不大。但我相信,语体诗终究会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因为正像英语诗格律了六百年后走上自由之路,汉语文言诗格律了二三千年,自会在转向语体诗的过程中自由一下,然后在新的基础上产生较多的格律诗。因为格律是诗歌独有的文体特征,其中有文字所无的意义和审美价值,何况我们还有着深厚的格律传统,有追求的诗人必然会在诗形方面积极进取,让格律体新诗大放光彩。因为从长远看,从英语诗等外国诗歌的“金库”看,语体诗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去开发同样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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